财色美利坚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真的竖瞳
史蒂芬沃兹涅克先开口道:“从去年知道ibm准备进入个人电脑行业之后,根据我的设计还有乔布斯和奇对电脑性能要求的一些建议,现在开发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不过想要见到真正的成果,我也无法保证需要多久的时间。”
“也就是说,我们在与时间赛跑。”乔布斯最后总结道:“另外除了新的个人电脑的开发,我们还针对性的对现有的产品进行了一些改良,性能高于ibm最新的电脑一截,售价只高出来两百美元,完全可以在近期推出。”
“这是一个好主意。”杜奇说道:“不过在这之前,咱们还需要沉下心来观察市场对ibm这一款个人电脑的反应,ibm作为行业巨头,已经创建多年,累积的经验和技术十分雄厚。
咱们公司创建的时间还短,在计算机硬件的研发上想要和ibm一较短长根本不现实,所以就需要另辟蹊径,更多的在软件开发上下功夫,这方面咱们还是拥有一些优势,图形用户界面还有多任务处理的研发不能停,一旦有成果立刻申请专利,尽快应用到最新型的电脑上面。
我坚持相信个人电脑将来的前景广阔,如何让普通人能够更加轻松地操纵电脑,满足普通人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才是咱们应该努力的方向……”
不知不觉,杜奇在董事会发言越来越得到股东们的重视,苹果公司的会议结束,杜奇回到宿舍睡了一觉,前两年紧张的学习让杜奇现在需要完成的课程数量大大减少,课程轻松,所以才能够做到在香港待一个多月的情况。
走在斯坦福大学的路上,草地上有一个姑娘吸引了杜奇的眼睛,这个姑娘正演奏一种极为少见的乐器,乐器是三角形的,很高很大,和那个姑娘差不多,而且能够看出来琴弦很多,这么大型的乐器就轻轻的靠在姑娘的右肩上。
略微思索了一下,杜奇确认了那是竖琴,除了在电视上,杜奇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人弹奏竖琴,不由得凑到了旁边听了起来。
竖琴音色很好听,有一点点像钢琴,不过比钢琴更加的有一种诗意的感觉,这个姑娘穿着一身淡绿色连衣裙,柔顺的长发直抵腰部,纤细的
第七十一章再见竖琴女孩
杜奇修炼的功法,突破并不是向许多中描述的那样,闭关打坐,然后突然间有所领悟,接着就晋升了,而是一个缓慢的转化过程,就好像是一种生命层次的增强和跃迁,接下来半个多月,每一天杜奇都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真气越加的精纯,而且似乎更加的如臂使指,渐渐地多了一些特殊的性质,然后对杜奇的全身都做出改造。
还有杜奇这些天原本就不小的饭量更是增加了许多,同时新陈代谢也很快,身体表面上看仿佛没有太大的差别,却又实实在在的脱胎换骨了。
这些天在斯坦福大学,杜奇的作息规律依然和平时一样,仿佛和往常没有太多的不同,一直到现在这个学季的考试结束,进入了下一个学季,报好了课程,上课有一周了,杜奇才彻底的完成了突破。
杜奇为了庆祝一下,恰好前两天丹尼尔跟他说最近针对新入学的同学,会有一个派对,和丹尼尔联系之后,杜奇就出现在了派对之中。
这个派对在斯坦福大学附近的一处公寓举行,和美国寻常的派对看起来没有太大的不同,杜奇在桌上拿了一杯酒,目光在人群中转移,很快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前些天在学校弹竖琴的那个姑娘。
此时女孩的打扮和之前在学校里完全不同,上身是一件白色紧身的轻薄弹力衣,下身是黑色的紧身短裤,将身材曲线完美的勾勒出来,正在和两个姑娘凑在一起聊天,和上一次的画风完全不同,带给了杜奇一种矛盾的感觉。
扭过头,发现了杜奇的目光,这个姑娘和两个朋友说了两句,然后就来到了杜奇身边,开口道:“这样盯着女士可不是什么礼貌的行为。”
“美丽的事物如果不好好地欣赏,相当于错失了人生。”杜奇笑着说:“奇杜,可以认识你吗”
“还真是大名鼎鼎。”姑娘笑着说:“还没有毕业就成功的成为苹果公司的大股东,身家近三亿美金的亿万富翁,你在斯坦福大学真的很出名。我是凯莉斯坦顿,来斯坦福大学上学之前,就已经听说过你了。”
杜奇现在的确是很出名,半年前苹果上市之后,不少美国的新闻都报道过他,接下来兰登书屋在和杜奇沟通之后,公布了他就是至尊法师,甚至连带着《冰与火之歌》的销量也有一个小增幅,半年过去热度依然没有完全散去,偶尔还会有报道会提到他。
不过因为一直都在农场忙活,很少接触新闻资讯,杜如临和李燕反倒是前不久才无意中从数个月前的报纸中,知道了自家儿子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
杜奇对于父母打电话给还在香港的自己,询问杜奇无意中看到的报道是否是真的,语气中的不可置信,和确认后的激动让杜奇印象深刻。
刚从香港回到美国,参加苹果的董事会之前,杜奇回了一趟家,父母就开始追问杜奇到底是怎么成为亿万富翁的,
杜奇大概的说了一下,这次他没有继续隐瞒,父母既然已经知道了,他索性就全都说了出来。
在听说苏泽就职的盛世银行也是杜奇的银行之后,杜如临感觉不可置信。
杜如临之前将钱存在盛世银行,后来买入了金手指基金之后,还特意向杜奇推荐过,说这个基金收益虽然稍微偏低,但存取灵活,比寻常的基金要好太多了,让他没事最好也把挣到的版税分成这样存起来,能够多赚一些利息,没想到这都是自家的。
很难形容当时杜如临的表情,不过在震惊过后,杜如临和李燕轻松之余,却没有打算放下农场,听杜奇的建议,安心享受生活。
按照杜如临的话来说,他得做一点什么才觉着安心
第七十二章选择苹果公司的理由
两个人渐渐地聊到了为什么会投资苹果公司,杜奇随口忽悠道:“美国有很多伟大的先辈,他们给这个国家带来了‘清教徒主义’,这个主义有很多优秀的特点,比如乐观、比如努力去让这个世界更美好的愿景。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从未怀疑过美国永远是朝阳。而我相信能够带领美国前进的,正是计算机带来的高科技产业革命,而高科技产业孕育在这里,以斯坦福大学为核心,硅谷在这里生根发芽,发展壮大,这里的人们富有激情,充满了创造力,所以我才选择了来到斯坦福大学,来到了硅谷。
我投资公司,更看重的是他的领导者,拥有乐观精神并且为了世界更美好的愿景而努力,同时有强烈的技师精神的领导者,我相信这样的人能够带来奇迹,所以我选择了苹果苹果。”
看着杜奇侃侃而谈,讲话间自信又有气场,凯莉的眼睛有一些发亮,他感觉眼前这个青年身上充满了闪光的特质。
“斯坦福大学地区是一个好地方,我选择这里,是感觉喜欢这里的气氛,这里的确是充满了激情和创造力。”凯莉笑着说:“所以我喜欢这里,或许我应该尝试着学习你,投资一家不错的公司。”
“应该是英雄所见略同。”杜奇笑着举起酒杯:“如果你也想要投资,我可以当你的顾问。”
微笑着举起酒杯和杜奇碰了一下,凯莉实际上也受清教徒式理想主义的鼓舞,而且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每一个都怀有一颗希望改变世界,让世界更美好的心,杜奇的话可以说正好打动了她。
杜奇在成功在姑娘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后,就开始聊起来了竖琴,有的时候做一个倾听者,更容易接近女孩的内心。
接着就听凯莉说道:“竖琴可能是世界上最难的乐器了,比钢琴还要难上好几倍,它有47根弦,脚底下还有7个踏板,每个踏板有三个不同的位置,我只有两只脚,却要处理好21个不同的位置。”
杜奇微笑着听着:“可你掌握的很好啊,我感觉你表现的十分娴熟,而且在那天学校内演奏的时候,更是十分流畅。”
“在公共场合尝试着演奏,也是我从两年前开始的,我时不时的会抱着这么大的东西在公共场合演奏。”
杜奇好奇道:“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是一个不怎么光彩的理由。”凯莉轻笑着说:“我在十年级的晚会上,踏错了踏板,导致演奏出现了差错,竖琴的踏板,只要有一个位置不对,那么整个曲子都会被毁掉,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头再来。关键是这样的错误我在那个晚会上连续犯了两次。”
光是想一想,杜奇就知道那个时候,女孩绝对是十分的尴尬。
接着就听凯莉接着说:“最后我总算是完成了,不过那一次的事情,让我我自己深以为耻,所以在我家庭教师的建议下,我最近两年,时不时的都才会尝试着在公众场合演奏,渐渐地也让我不会再出现失误。”
说着这些,凯莉露出了自信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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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暗黑破坏神
清晨醒来之后,睁开眼睛,凯莉没有发现折腾了自己大半夜的人,坐了起来,被子滑落下来,露出美好的上身,然后很快就在旁边看到了昨天被扔的到处都是的衣服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全新的服饰。
看了一下,很符合她的尺码,凯莉满意的点了点头,起身到旁边的浴室冲洗了一下,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换上新的衣服,而是围上雪白的浴巾,走出卧室,看到斜对角的书房门是开着的,能够看到杜奇正坐在书桌前面,用一台打字机在忙碌。
“醒来了吗昨天睡得怎么样。”来到了书房,杜奇对凯莉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就继续对准打字机手指不停。
“嗯,很不错。”凯莉点了点头,随后就开始在杜奇的书房随意打量了起来,很快她就在书桌上看到了一些简单的草稿。
凯莉仔细一看,不同的草稿上面写着三大魔神、圣骑士、魔法师、亚马逊、野蛮人等等名字,后面还写着详细的设定,出身,来历,感觉似乎并不是杜奇之前写过的《冰与火之歌》的内容。
看了一会,杜奇那边连续有规律的打字的声音停了下来,凯莉抬起头,看着杜奇问道:“这似乎不是《冰与火之歌》的续集,这是你准备的新的故事吗听说过两天就回发售第四册,也就是说你不准备继续将《冰与火之歌》写下去了第四册就是完结”
杜奇知道眼前这个妹子看过自己写的《冰与火之歌》,昨天他们聊天的时候,就讨论了不少已经发行过的前三册的内容,想了想,道:“《冰与火之歌》我的确已经完成了,不过全部并不是四册,而是一共七册,如今都已经交给兰登书屋那边的进行安排,为了宣传还有维持销量最大化,余下的三册并不会立刻发售,而是在接下来两三年内依次发售。”
“原来如此。”凯莉听了之后眼睛一亮,忍不住问道:“那我可以看一看后面的内容吗”
“对不起,我已经和兰登书屋签订了协议的,不能够透露后面的内容。”杜奇说道。
“我明白。”凯莉有一些失望,但还是理解的点了点头,美国的商业范围浓厚,各种相关的法规还是比较完善的,关于出版方面也是如此,杜奇签订了保密协议,在将书稿交出去之后,不会泄露还没有公开发售的书籍的内容,一旦确认,他就要面临处罚,所以即便是对接下来的内容很好奇,她也只能等待新书发售,或者想其他的法子。
接下来凯莉开始好奇杜奇准备的新书:“你的新书看样子是准备写一部魔幻小说吗相比于《冰与火之歌》中没有特殊的力量,你准备写出来一部《魔戒》那样的作品”
杜奇笑着说:“现在只是尝试,说起文笔,我和托尔金老爷子还是有差距的,对现在的我来说,写作同样也是一种爱好,我喜欢将我自己脑海中的故事变成文字,然后给大家分享,如果将来有合适的机会,我甚至想要将他们变成电影或者电视剧,让更多的人看到。”
实际上,杜奇写小说,根本上是因为钱,和国内不同,美国写小说因为版权保护足够严密,能够获得的利益也大大的增加,就好像《冰与火之歌》,按照现在的销量情况,把时间拉长到五年甚至十年的范围,七册小说,上千万的销量,带给杜奇带来上亿美金的收入没有一点的压力。
何况除了版税收入,另外还有可能会有影视改编的收入分成,甚至能
第七十四章不舍的关之琳
到了十月底,杜奇添加了一个新的座驾,一辆全新的路虎,现在的路虎品牌还没有变成被印度人收购之后的情况,其质量还是很有保证的,正好关之琳也结束了演技培训,她从洛杉矶直接跑到了斯坦福大学,找杜奇腻了四五天,杜奇决定开着这辆全新的路虎来一段公路旅行。
在二次大战前期,罗斯福新政期间,为了让失业的人们有工作,政府开动印钞机,开始大规模的雇佣人手修建高速公路,甚至许多当时人迹罕至的地区都修建了许多的高速公路。
在这些高速公路开车,通常都是每小时160/17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起,比起国内的高速公路的速度要快得多了,加上美国家庭都有汽车,居住点相对分散。
所以美国民众出行,数百公里的范围内,大多都会选择开车,而不是火车,即便是乘坐了火车,下了火车常常也需要再开车才能够到达目的地,还不如直接开车,如果是在比较远,就坐飞机,等将来飞机票价格渐渐下降,坐飞机出行就更多了,乘坐火车出行的情况也就更少。
所以综合实际的情况,美国的火车大多是用来拉货的,拉人的车次极少,高铁在美国也流行不起来。
当然,因为在美国的高速公路车速很快,所以许多寻找刺激的人甚至会专门到那些人迹罕至的路段上飙车,上演真实的“速度与激情”,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文化和生活基础,这一类的飙车电影,才能够在美国火爆起来。
窗外红霞满天,旁边能够看到海岸,来自太平洋的水汽随着海风灌入车子里面,杜奇一边开着车,一边调整车里收音机的频道,选择了披头士摇滚乐。
车窗大开着,路边风呼呼灌进车内,吹得旁边关之琳的长发飞起,手中却拿着地图给杜奇指路,两个人准备在西海岸来一次旅行。
后车厢里准备了足够的食物和用具,后面的座位很宽敞,白天赶路,晚上就在车里休息,甚至在天气晴朗的夜晚还能睡在车顶,只是顶部太高,上去有些不方便。
一路上并没有遇见什么危险,而且杜奇也随身带着抢,在美国这样的可以合法持枪的国家,手枪是常见的配置,车子里甚至还放着一只自动步枪,而且杜奇的枪法可是连教他的射击教练都惊叹的。
偶尔脱离大城市的喧嚣,在公路旅行,享受沿海的风景,见到了风景好的海滩,甚至能够去下海游玩,也是不一样的体验。
路上偶尔能够碰到各种小镇,也会经过一些城市,每个地方的风味美食都有所不同,两个人通常都会停下来修整一两天。
这天在路上,无意中撞死了只野兔,按理来说,杜奇的这辆路虎是用来越野的,底盘很高,谁知道是怎么撞上去的。
看着这野兔长得这么肥,直接埋了太可惜了,正好后备箱也有工具,结果晚上两个人就多了一顿加餐。
就这样沿着海岸向北,等到四天之后,又开始向南往回赶,这次选择的却是更偏向陆地的东面的一条路线。
这天傍晚,两个人来到了一处小镇,可以看到有一些破旧的风车,那里是磨场,随着机械带来的快捷与方便,除了几十岁的老农户,使用磨坊的人越来越少,这些风车渐渐地也会消失,而此刻它依然在转着。
稍微远一点,可以看到羊群行走在路边,风车配上远处青山、满天的晚霞,还有一望无际的小麦田,这是一幅触动人心的画卷。
小镇房屋大多是松木建成,墙面用油漆刷成白色,只有屋顶是黑的。
杜奇将车开进小镇停在路边,
第七十五章巨大收获
就在两个人聊天的时候,广场上搭建简陋的舞台上来一群人,拿着古老风琴演奏乐曲,十分欢快,有个老头爬上台,放声唱起世代相传的歌谣,情到深处还脱了上衣,露出一身排骨肉,底下欢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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