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凤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饭团桃子控
常明不忍心,抱住了瑶娘,“莫怕莫怕,已经没事了……”
瑶娘吸了吸鼻子,奇异的镇定了一些,“他他……对,脚步声,我是学唱曲子的,对声音十分的敏感,当时我很慌乱,一些细微的声音没有注意,但是他的脚步声,很独特,很清脆,对,很清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脚步声很响
鞋底子通常都是纳的千层底儿,软软的,走起路来,便是那脚步重的,也应该是闷闷的声音才对。
“那人是马精还是驴精,脚上难不成还钉了铁掌不成”,闵惟秀忍不住插嘴道,之前常明也提到过,奇特的脚步声。
许是他们二人,都熟通音律,所以最容易注意到的,便是声音的不同。
“除了那徐慕卿,你们平日还惹过什么人没有”姜砚之又接着问道。
常明有些讪讪的,“我们这些下等人,经常被那些达官贵人欺负,偏生我见不得瑶娘受委屈,经常言语上与人起冲突,若这样也算得罪人,那还真得罪了不少。只不过,若是说打起来了,只有那徐慕卿一个人。”
“当天在樊楼里,徐慕卿大放厥词,说让我等着,他把我弄死了,将瑶娘抢回去做妾……哦,他还说,让我走夜路当心一些……是以我认定是那徐慕卿,后来质问他,他却是装傻充愣的,抵死不认账……”
“若不是他,还能是谁呢今日他又想对瑶娘动手动脚的,我实在是忍不住,被那李大官人给拦住了。”
姜砚之闻言,站起身来,“走了惟秀。”
闵惟秀点了点头,拿起桌子上的烤羊腿,巴巴的咬了一口。
早知道今儿个出门,就应该先摇个签儿算个卦了,简直是大不幸啊!
在二皇子府里,一桌子好吃好喝的,硬是只吃了一口鱼,便死人了。
好不容易来樊楼叫了流水的山珍海味,这还没来得及吃一口呢,得,又看见死人了。
可怜这羊腿,都凉了还没有被吃掉,羊儿简直是死不瞑目啊!
一直靠着门不敢动弹的松仁瞧着,眼睛都直了!
全汴京城谁不知道,闵五娘子是个厉害角色,杀人那跟河边锤衣服似的,砰砰砰的一通乱锤。
他先前还以为是夸张了的,武国公府的为她造势罢了。
今日一见,三大王在他心中的形象,越发的高大起来!
对着一个刚看完了腐烂人腿,就能够啃得下羊腿的虎娘子,三大王竟然能让她说走就走,乖乖听话!
莫非三大王瞧着软绵绵的,实际上是个硬茬子
譬如说是一个隐藏着的武林高手闵五娘子打不过他,所以才嫁给他
松仁想着,忍不住懊恼起来,难怪之前他寻了那个琴师来,闵五娘子瞧不中,原来那人徒有其表,并无其神啊!
三大王其实不是那火炉子里粉扑扑香喷喷的栗子,他是那从火中掏出栗子的火钳啊,刚刚的!
闵惟秀一边啃着羊腿,一边跟着姜砚之走,走到门口,往后一甩,那羊腿骨咣的一声,落回了原来的盘子里。
一旁的安喜瞧见了,忙递上了帕子,“小娘,咱们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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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活死人(五)
徐慕卿有些发愣,他作为文官,不知道同多少人唇枪舌剑过了,自认为天底下能够胜过他的没有几个。
可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等自己个承认自己仗势欺人的人
这要怎么辩
姜砚之瞧着眼前的四人。
之前那个鸭公嗓子,应该是离门口最近,穿着屎黄色衣衫的黄梁,另外一个穿着绿衫广袖,不怎么言语的便是李家的另外一个小郎君,名叫李江。
至于李大官人,先前在廊上,便见过了。
姜砚之心中有了底,忍不住叹了口气。
即便是他查出了凶手,也只能够定他一个强抢名女,袭击他人的罪名。
毕竟这些日子,常明可是活蹦乱跳的在樊楼里出没,又怎能说,一个月前,他被那人给打死了呢
“上个月的初三,从樊楼出去,你们四个人,都去了何处本大王前来,并非是来同你们抬杠的,而是你们四人,都牵扯到了一个案子当中。从现在开始,你们说的每一句话,本大王都会记录下来,写进卷宗里。”
黄梁看了看姜砚之的身后,见并没有那开封府或者是大理寺的人,拿着笔墨纸砚记录,好奇的问道,“三大王用何记录”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要不要本大王背一遍大陈律你听听既然你开了口,便你先说。”
黄梁看了李大官人一眼,收起了玩笑的架势。
“让我想想,我们修书,经常会有不同的意见,有时候在馆中吵吵得不像话,便一道儿出来喝酒,算是和解,免得伤了兄弟情谊,是以这樊楼来得还挺多的,实在是想不起来,是哪一日了。”
姜砚之指了指一旁的常明,“上个月初三,徐慕清在这里打了常明一拳。”
黄梁说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恍然大悟,“原来是那一日啊,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那一日被这不知琴师搅了雅兴,我喝得又有些多,便直接回府去了,临了想着我阿妹喜欢樊楼的烧鹅,还特意带了一只回去。她吃的时候,还热着呢。”
“三大王尽管去问,下官说的话句句属实,樊楼账册子上记得清清楚楚的,我阿妹屋子里的婆子,应当也能作证。”
姜砚之没有多言,又看向了那李大官人李淳。
李淳生得一副好相貌,端方正直,留着短短的小须,看上去颇为成熟稳重。脊背挺得直直的,嘴唇有些薄,看上去就是一个做文官的好料子。
“我喝完酒之后,想起有一卷孤本,没有收好,便又回了崇文馆。”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可有人证”
李淳摇了摇头,“只有我家赶车的小厮,那时候比较晚了,崇文馆里早就没有人了,我经常夜里回去修书,自己有一套钥匙,所以并没有惊动他人。”
八成因李淳家中尊长,便是那崇文馆的总领大学士,是以他才能自由出入。
闵惟秀看了李淳一眼,李淳见她瞧过来,对着她微微的颔首。
一个小厮的证词,实在是太弱了,李淳完全能够同他串供。
姜砚之依旧没有多言,又看向了徐慕卿,“你呢”
徐慕卿脸黑得犹如锅底,“是这个下贱胚子,去开封府告了我么我不过是打了他一拳,这么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开封府也要管那瑶娘四处招蜂引蝶的,莫不是有人替天行道,将这嘴欠的家伙,打了一顿”
姜砚之一把抓起桌子上的茶盏,重重的一拍,茶盏被他拍得四分五裂,杯子里的水汩汩的流了出来,流到了地上。
“本官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这厮实在是败兴,我去河边吹了吹风,心平气和了些,便归家去了,我孤身一人,没有人
第三百七十四章 活死人(六)
李江如遭雷劈,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呢
“三大王说的什么事下官一头雾水,我常去赏月,这都过了一个月了,记混淆了乃是正常之事。记性不好,算不得什么大罪过吧”李江犟嘴道。
姜砚之听着,沉思起来。
这有些不合常理。
他们瞧见了常明的不同寻常之处,知晓他已经死了,可是李江不知道。
就算当时他发现常明断气了,吓得跑掉了,但之后见他正常出入樊楼,定是以为常明当时不过是背了气,后来又缓过来了。
他庆幸自己运气好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想到常明死而复生,变成了活死人这么诡异的事情呢
那么在李江的认知中,他不过是砸了常明一下而已,为什么不死扛着不认呢
以文人的油嘴皮子,他完全可以辩解说,是因为常明对徐慕卿出言不逊,瑶娘不知好歹,他作为兄弟,看不下去,所以惩戒他们一番。
反正二人都好生生的呢,又算得着什么大罪
除非,那日夜里,还发生了什么旁的事情。
姜砚之说着,瞥了瑶娘一眼,瑶娘见他看过来,快速的低下头去。
姜砚之微微叹了口气。
闵惟秀那看李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气不打一处儿来,“头一次瞧见,记性不好,还能够去修书的。”
姜砚之摸了摸她的脑袋,同这种人,没得生气气坏了自己。
“松仁,你去李江的马车里搜搜,将他穿的谢公屐拿过来,仔细瞧瞧,内里夹层里,是否有那青面獠牙的面具。”
李江脸色大变,“三大王岂可随意抄家”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是长在马车里了么那是你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姜砚之不接茬儿,又寻了自己的一个生的眼熟的侍卫,“你带着人,去那晚瑶娘被拖进去的屋子里瞧瞧,那看屋子,是落在谁家名下。又同这李江,有何干系在那周围,是不是有其他的人受害。”
侍卫平日里都是瞧姜砚之断案惯了的,应了声便转身离去。
姜砚之看着李江,“你无须狡辩。你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瑶娘生得好,不光是徐慕卿动了心思,便是你也动了心思,只不过你同他不同。”
“那日常明同瑶娘离开之后,你借口要去登山,让你的小厮驾着空马车出城。我大陈夜不闭户,城门可供多辆马车同行,何须你相让你便是故意为之,为了留下不在场的证明。”
“小厮出城之后,又悄悄的折了回来。”
“而你在尾随他二人。怎么样捕猎的感觉,让你十分的兴奋吧你不光是戴了面具,还特意的换了鞋。”
“瑶娘同常明听到了笃笃笃的脚步声,清脆又响亮。那是因为你,穿着登山的谢公屐。谢公屐乃是木制的,踩在青石板路上,十分的响亮。那日并没有下雨,也并不热,是以不会有正常人,穿着木屐经过。”
“明明有踩在地上不出声的鞋子,你却偏偏换了木屐,故意用声音去吓唬他们。欺负弱小,让你感觉很痛快吗”
“我为何说你是一个惯犯那是因为,你不可能预料得到,当日李江会恰好崴了脚,没有办法保护瑶娘。而且,他们一出门,你就跟上了,车中还备好了面具。小厮也稳得一比,这说明,你们都习以为常了。”
“三大王,你说的东西,小的都找到了,而且还有额外的!”
松仁喘着粗气,拍着自己的胸脯,脸上就差没有
第三百七十五章 活死人(七)
常明伸出手来,想要将瑶娘揽入怀中,瑶娘却是身子猛的一缩,像是被火烙了一般,往后轻轻的一推。
她的声音颤抖着,“我不是故意要蒙骗你的。我知道,在家乡,像我这样的小娘子,那是要去沉塘。可我还是忍不住有虚妄的念头……”
瑶娘说着,擦了擦眼睛。
那是她一生之中最可怕的一日。
受人冷眼也好,忍饥挨饿也罢,同希望被粉碎相比,都不算什么。
瑶娘觉得自己,一闭上眼睛,仿佛都能够听到那笃笃笃的脚步声,还有院子外,常明拍着门啪啪啪的声音。
门里门外,已经是两个世界。
那歹人逃走之后,她瞧见常明已经没了气,取下了头上的银簪子,想要自尽,银簪子已经到了脖子边缘,可是她到底不忍心,看着常明就这样曝尸庭院之中,指不定过了好些日子,身上爬满了蛆虫,才有那差人抬了,用草席裹了粗粗的埋到乱葬岗上去。
常明这一辈子,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她那拿着银簪子的手,便又放下了。天知道,她是怎么整理好自己的衣衫,一瘸一拐的回了院子,叫了人来。
等到常明“复活”了之后,她便更加不能够死了。
人一旦过了那个劲头,没有死成,便会生成新的妄想。
她便妄想着,陪着常明一道儿。
她不怕,她可以陪着他,等到他不能动了的那一日,她便穿着红嫁衣,同他死在同一个墓穴里。
甚至在心里的最深处,她竟然有那么一丝丝的庆幸。
他变成了活死人,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她失去了清白,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
她和他好似还在同一个世界里,站在同一条线上,伸出手来,就能够触摸到彼此。
虽然可怕,但是这是她最真实的想法。
瑶娘低垂着头,她担心自己一抬起头来,看到的是常明嫌弃的眼神,虽然她知道他肯定不会。
可越是在乎,便越是不敢面对。
她正想着,却感觉到一个重力袭来……香香的,没有了心跳的声音,这是常明的怀抱。
屋子里下雨了么,好似有许多水,不停的滴在她的头上。
“傻瑶娘,我们回去罢,现在就回去成亲。”
……
闵惟秀在一旁瞧得那叫一个心惊肉跳的。
喂,大兄弟啊,你悠着点啊,虽然英雄保护美人啥的,看上去很帅气。
但是你别忘记你就是一个耷拉着腐肉的骨头架子啊!
你这么一用力,哎哟喂,万一掉下一坨肉来,那就不妙了啊!
若是没有了血肉,那骨头还怎么连在一起呢
到时候岂不是常明一起床,嘿,我的手怎么少了一只瑶娘微微一笑,明郎,那手被隔壁的大黄狗衔走了……
闵惟秀一想到那个画面,整个人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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