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道之士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牙齿
他心里难受极了,暗中发誓:“都给我等着!等到我离开蛮族部落,就把你们都塞进法剑里,做成虫道剑灵!”
叶知秋摸着干瘪的肚子,尽管没有胃口,还是得找点吃食垫底,于是迳自选择了一家牧户,大大方方地走进去。
当家的牧户看见“汉国萨满大人”,有点手足无措,楞在原地没有动弹。
叶知秋轻轻点头致意,上前走到帐篷中间位置的火塘前,向半人马婆娘伸手,做了个让位的手势。
原来是一罐牛奶的处置!牧户顿时松了口气,立即扬起下巴向自家婆娘示意。
叶知秋上前接手,依旧将陶罐放在燃烧的干牛粪上加热,却没有彻底煮开,看到罐口热气腾腾,就把陶罐移开,放在帐篷门口通风处待凉。
“你这里有鸡蛋、白糖吗”
牧户立即摇头,使劲的模样,看地叶知秋以为他会把头晃掉。
随即他就恍然大悟明白过来,心里暗骂自己冒失:“鸡蛋,或许有。不过这玩意肯定被部落勇士把持独占,即使普通牧户养着,每天的收获也会上交。至于白糖,就不是强人所难了,这个时代肯定没有!”
叶知秋忍不住一声长叹:“炸牛奶,步骤很繁琐。双皮奶肯定没有指望了,我干脆弄点奶皮凑合尝个鲜吧!”
想到这里,叶知秋就向帐篷主人要了几个盛烤肉的大陶盘,将稍微放凉的热牛奶倒在里面。
没过多久,腾腾热气消失了,陶盘里只有薄薄地一层奶皮。叶知秋手势娴熟地伸出指头捏起一角拎起,也不怕烫到舌头,直接塞进嘴里,开始品尝起来。
入口而来的是浓重的奶腥味,寡淡到近乎没有的微甘,与预期的滋味相差不可以道理计算。
“我真是太天真了!大工业时代背景下的美食,怎么可能随意弄出来!”
叶知秋明白到这一点后,顿时失去方才的勃勃兴致,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反倒是此帐篷当家的牧户,“看出”汉国萨满的指点,使劲搅动脑汁,准备在奶皮上弄出点名堂出来。
叶知秋却若无所觉,连吃带吞地解决四张奶皮后,发觉肚皮稍微有点鼓起,就点头打过招呼,直接走出帐篷。
“啊……”叶知秋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回到自己的帐篷,取出整理好的行李,准备向部落酋长道别。
雕蹄部落最近经历的事情太多,族人整体迁移越冬地,物资储备转运,还有老弱妇孺的救治看护,所有人都忙地脚不沾地。
因此“汉国萨满”辞行并没有几个人在意,血蹄酋长抽空见了一面,知道叶知秋有商队留下的一匹骏马后,想起他追击黑衣骑的悍勇,就让管事的头领送多一匹,毕竟好事成双。
叶知秋拱手谢过,牵过雕蹄部落酋长相赠的“程仪”,头也不回地策马缓行,离开部落驻地后,目光如炬地直视南方,心里麻酥痒痒地,开始纵马狂奔!
叶知秋从死在他手里的黑衣骑匪徒身上,学会了一流的骑术,顺带将自己的战场刀术,从“初窥门径”提升到“登堂入室”,相当于游侠中的成名刀客!
“可惜了!我没有获得那位冒牌见神宗师的经验见识,隐藏在此人背后的黑手非常谨慎,没有留下一点多余的痕迹!真让人捉急。看来,我的穿越金手指系统,也不是万能!”
叶知秋想到自己的最大倚仗并非无所不能,顿时有些感慨,不过他毕竟两世为人,很快收拾心情,目光专注地望着前方。
当他涉水越过桑河,并没有发现附近的山丘上,几个黑巾蒙面骑士刻毒的狼视,或许是他们有意错开的缘故。
“这就是导致黑衣骑折蹄的汉国萨
第二十九章 狂犬病
昏暗的暮光余晖下,雄峻的长城在群山峻岭之间蜿蜒起伏,仿佛一位身躯伟岸的巨人,伸开强劲的臂弯,为身后的子民阻挡着来自北方的侵害。
丈许高的垛墙上,守夜的老兵依偎着篝火取暖,底部漆黑的陶罐里,翻滚着咸香的肉干,这是过关的商旅孝敬,或者说是一片心意。沸腾的肉汤里,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野菜,在摇曳的火光照耀下,散发出令人心喜的碧绿颜色。
一位肩膀上有红绶的伍长,伸手接过老兄弟递过来的肉汤,吹了几口气,仔细闻着香味,忍不住吞了口口水,马上凑到嘴边,也不怕烫到舌头,小口地啜饮。
几口热汤下肚后,一股暖意由小腹升起,迅速扩散到全身,整个人仿佛浸泡在温泉中,挨饿受冻的疲惫身体,随即变得精神振奋。
好东西,自然是人人有份。一大罐肉汤被人用木勺舀起,均匀地分到每个人的碗里,伍长取出随身小刀,将煮地软熟的肉干切片,务必人人有份,自然是大家都满意。
初冬的夜风难掩刺骨寒意,长城上一个个垛墙里,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是大同小异,这些为国守边的将士,没有一刻松懈过,因为他们的身后就是自己的家园。
叶知秋站在一座山丘上,身后的夕阳爆发出最后一抹绚烂的光辉,快速地沉入地平线下,黑暗彻底统治大地,夜幕群星闪烁不定,不时因为夜风飞云,遮蔽住片刻时光。
准备狩猎的左道之士,视线从长城关墙转移到自己的身边,因故延误了时辰,无法过关的商旅,自发在长城关墙下聚成群落。
通常外面是大车,除了值夜的人在车上提前睡觉,其他人都围着一堆篝火闲话说笑,偶尔也会有人自来熟地互相“串门”,分享各自的晚饭,并说起最新的草原见闻。
有时引来一阵唏嘘,有时各持己见惹起争吵,也有时说地众人满堂哄笑,总之不一而同。
叶知秋在关墙外的各个聚落寻找,都没有找到苏张商会的商队,估计他们早就过关了,心里有点惊讶之于,也因为没有后顾之忧而松了口气。
除了来自中原汉朝的商队,也有草原部落的帐篷,多是一些小部落,无力抵抗冬天的严寒,选择依附边军将领,或为效力的附庸,献上女子、牛羊以示诚意,或为将领的爪牙,用草原上的各种情报换取一块关内的临时驻地。
叶知秋眯着眼睛,看到有一顶帐篷火光微幽,人影走动颇多,不像是正常的行为,眉头一皱,立即起了疑心。
他伸手遥指目标,心里暗暗下令:“凭狐二号,贴地飞过去,专门刺探消息,不要弄出大动静!”
颇具灵性的凭狐,从附着北斗之力的法剑蹿出,飞跃到叶知秋的头顶三尺高,获悉目标具体地点后,仿佛跳水似的直落而下,快要接触地面枯黄的草叶时,才笔直地飞出去。
三个呼吸过后,叶知秋看见自己的凭狐接近怀疑目标,沿着帐篷绕了几圈,终于找到一条缝隙,轻易地钻了进去,随后它就彻底失去了联系。
叶知秋的心里,顿时咯噔一声,发出强烈的警报,毕竟凭狐是以青丘狐族妖术,将食欲所化的馋虫点化而成的精灵,无形无质的特点,普通人根本察觉不到。即使是同样出身旁门左道的修士,想要对付它们,也不可能做到如此轻易的地步。
“难道我今天踢到铁板了或是说,在那顶帐篷里的人,并不是黑衣骑幕后黑手的死士,而是另外的势力。”
叶知秋的心里犹疑不定,觉得敌人可能设套布置陷阱,不可能傻乎乎地冲上来送死,想着敌暗我明,受制于人的后果肯定不堪设想,于是立即采取行动,打破现在处处被动的局面。
叶知秋立即取出一个陶晚,倒扣在地上,耗费法力施展出“指物代形”的禁制,右手食指曲起,用力地一叩,顿时将薄脆的边缘敲打出破洞。
与此同时,隔着一个商旅聚落的蛮人帐篷,仿佛被看不见的大山犬用力啃了几口,朝着叶知秋的方位,出现了一个容许大人躬身进出的破洞。
可惜,即便是这样,夜晚的寒风依旧无法吹进帐篷里,更别说里面可能存在的追兵,甚至是同道中人。
叶知秋看见这一幕,脸上的神色却不惊反喜:“这个感觉很熟悉!有点像是结界,梵教修士的结界,又有点神力运作的征兆痕迹。照这样看来,肯定是来自草原的追兵,黑衣骑的幕后黑手豢养的死士之流。”
曾经有干掉黑尸道人的经验,叶知秋并不是第一次与结界打交道,自然有一点心得。
当然了,所谓的结界是梵教修士的说法,在中原九州的道脉看来,结界是灵池以法力投射到体外,逐渐形成的循环,有道域、仙境的说法。
“我记得,武道见神宗师修炼至大圆满境界,从人身小周天下手,迈过生死玄关,打通天地之桥
第三十章 吟两句诗
无法一击之下,彻底摧毁的玄阴神幕,在循环不息的阴煞流转后,很快恢复粘稠若淤泥的质地,三道尺许长的豁口,也随之缓缓“愈合”。
三位黑巾武士中爪力最强的老大,看到目标无惊无惧的神色,突然察觉到危险降临,忍不住往后撤步,想要躲避“汉国萨满”的法术。
他的心里还在暗暗得意:“我有狼神的眷顾,根本不怕寻常的咒术,即使是汉国的萨满……哼哼,瞧着气数不过是预备祭司的层次,又能奈我如何”
岂知,对方的决断比黑巾武士的预想还离谱,正是一步失算,处处受制于人。
叶知秋早就知道对方出身来历不凡,决定不用寻常的左道之术,而是趁着左右潜藏预伏的敌人没有现身的空当,直接动用得自黑尸道人的战利品,鬼道灵器玲珑骨。
黑巾武士撤脚后退一步,正想距离足够合适,准备回气重组攻势,不料眼前无比诡异,仿佛石脂喷泉的圆球,突然伸出一只手,五指用力地握着一根骨杖,杖头的鸟头颅骨,绘有古怪的纹路,看一眼就让人恶心想吐。
“咕……咕呜!”
鬼道灵器玲珑骨杖被叶知秋耗费法力催动,顿时发出夺人心智的摄魂鬼音,瞬间命中面前利爪能撕开玄阴神幕的黑巾狼人武士,贯穿他的耳朵,撼动此人的意志灵魂。
如果是普通人,被玲珑骨杖的摄魂鬼音命中,早就魂飞魄散,一命呜呼,直入九幽冥土。不过,狼居胥山护山一族出身的黑巾武士,却是信奉狼神的王室旁支后裔,拥有金狼军的野性血脉。不论强健如牛的身躯,还是充满神恩的灵魂,都受到层层保护,即使承受鬼道灵器的攻击,也只是感觉到天旋地转,身体失去平衡而忍不住趴伏在地上。
叶知秋心里暗暗得意:“饶你奸似鬼,也得喝喝大爷我的洗脚水。去!”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资历最深的凭狐,立即张开尖长的嘴巴,衔起附着北斗之力的法剑,犹如离弦之箭,朝毫无防备的狼人武士戳去,贴着肩胛骨,狠狠地捅进心脏里。
即使身体沐浴过神灵的恩眷,皮肤坚韧如牛皮,肌肉硬如生铁,不过体内的五脏六腑,肯定没有受到强化,因此三个黑巾武士中地位最高的老大,搏动不停的心脏顿时被法剑切成两半,一口气没有喘过来,直接往前一头栽倒在地上,眼睛里流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因为讶异张开的嘴巴,不断地往外吐血,挤掉遮面的黑巾,露出狼人的面目五官特征。
叶知秋看见自己一击得手,忍不住哈哈大笑,不过到达这步还是不放心,抓住法剑的剑柄,猛然发力左右搅动,将猎物的内脏彻底绞成一堆碎片,这才放心地准备收剑。
不料,这一下拖延的时间太长,潜藏在附近的两位狼人武士,看见老大被“汉国萨满”用狠毒的法术干掉,当场愤怒地失去理智。
一个全身肌肉膨胀,浓密体毛根根竖起,望着头顶天空的月亮,发出令人心碎的悠长狼嚎,随即不顾一切地向叶知秋直冲而来。
另一个干脆四肢着地,呲牙咧嘴的仿佛癫痫发作,也是作了“狂狼变身”,猛地纵身一跃,豁然张开的阔嘴,瞄准叶知秋持着玲珑骨杖的右手。
“麻德!都被刺激地当场狂化,还有如此敏锐的战斗直觉。还好我发大招,让貌似最强的一个领盒饭下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真的不可小看这些二哈。”
叶知秋没有躲避,只是将玲珑骨杖插在地上,注入更多的法力,使玄阴神幕编织而成的球体,瞬息间暴涨两倍,刚好将自己的手臂“吞没”进去。
现场发生的事情,有如电光火石瞬息改变,处于被猎杀的叶知秋,再次占据有利的位置,将天时地利的优势发挥地淋漓尽致。
两位变成狂狼的黑巾武士,淬不及防之下,只能勉强地受力闪避,可惜他们先前用力太尽,导致现在根本收不住脚,手足无措地撞上急剧膨胀的玄阴神幕,膨胀一圈的身躯顿时粘在上面,就像撞在蛛网上的飞蛾,再也挣脱不得,从此命运不在自己的掌握中。
与此同时,叶知秋也没有想到自己布置的陷阱,竟然有如此奇效,抓住附着北斗之力的法剑,就朝“镶嵌”在玄阴神幕上的黑巾武士捅去。
“唔……”
叶知秋感觉无坚不摧的短剑,受到很强的阻碍,根本无法捅穿目标的身体,仔细一看,这才发现“狂犬病”发作的黑巾武士,竟然运用坚韧的肌肉和骨头,夹住法剑的去势。
“你真是意志坚定,求生意愿无比顽强,理应受族人敬重的英雄。可惜你是来索取我性命的敌人!正所谓彼之英雄我之仇寇,你还是上路吧!”
叶知秋的右手猛然爆发出一圈黑色纹路,类似
第三十一章 弑神
“苟利国家生死以,其因祸福避趋之!”
叶知秋用一种见惯大场面,人生经验异常丰富的长者语气,缓缓地吟唱出来。
话音刚落,他就看见幅员辽阔的大草原幻境当场凝滞,连七匹漫步而来的野狼也愣怔出神,心里顿时感觉到一阵阵轻松。
不料,一息过后,轻风吹起草飞扬,绵绵密密似波澜。七匹狼更是毫无阻滞地镶他走来,其中为首的那头干脆人立而起,变成身长丈二,狼头人身的“大妖怪”。
叶知秋顿时感受到一股骇人听闻的压迫力,铺天盖地地朝自己涌来,沉甸甸地压地自己喘不过气。
在幻境中显出真身的狼神,目光诡异地俯视着面前的汉国萨满:“你说的是什么话本神的幻术岂是你能一言而破的”
叶知秋一时失算,忍不住后退两步,随即反应过来:“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接下来,我这两句诗绝对能破此幻术。”
狼神的脸上露出轻蔑的冷笑,干脆双手抱臂:“汉国的野道,本神在此洗干净静候你的狂言妄语。”
叶知秋看到狼神没有上前,左右两边的雄狼却依旧步步进逼,不时露出满嘴獠牙,表面滑过令人心寒的冷光,顿时感觉到危险临身的恐慌,不过他在道法.清心宁神诀的状态中,意志坚硬地如同铜豌豆,自然没有表露出来,反而酝酿着悲怆的情绪,
狼神凭着神性的本能,意识到叶知秋待会说的话会成真,立即放下抱臂的双手,准备亲自动手,将这个危险的汉国野道人,趁着未成长起来的时机,扼杀在襁褓中。
不过,现在它想动手却有点晚了,叶知秋已经张开嘴巴,缓缓地吐出对草原狼族杀伤力极其强大的诗句。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第五王朝汉孝武帝时,冠军侯击溃草原狼族主力金狼军,王庭残余被迫往西迁徙,彻底退出河西走廊,拱手交出河西平原的沃野。霍去病封狼居胥后,狼族的精神支柱也沉落不知去向,整个族群走向末路,它们在这片土地唱起这首哀歌,逐渐消亡在风中。
当时,汉军有人记下狼族遗民唱的这首歌,以汉文记载下来,收录进乐府诗,彰显征服者的大气和赫赫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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