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地球去封神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笙箫剑客
“诺!”
贾诩行了一礼。
两人出了皇宫,在乾元邀请之下,贾诩坐上了乾元车架。
说起来,这么些年两人总共也没见过几面,如果不是有系统这一媒介,乾元甚至都不确定,贾诩是否还保持着对他的忠诚。
但无疑,贾诩在乾元的霸业之路上立下了汗马功劳,不止一次向乾元暗中示警、传递关键情报。
更不用说,最近一次毒杀楚王了。
不知是否因为没有常年跟在乾元身边的缘故,虽然被乾元从刑部大牢“捞”了出来,并安排进军机处,贾诩并没有怎么放开。
就像方才的军议,从头到尾都是郭嘉一个人的表演。
贾诩却是一言不发。
论谋略,两人可是不分伯仲的存在。
正是注意到了
第三百二十六章 北狄蛮族,死有余辜!
七月十二日,北部荒原。
北部荒原横跨北狄、大乾两国,东西方向则横跨北狄南部边境,呈现两头尖尖,中间宽的形状。
越是靠近中心,越是凶险。
作为跟横断山脉齐名的存在,北部荒原历来都是东大陆的绝地之一,到处都是戈壁滩,风沙漫天不说,还时常有沙尘暴。
这沙尘暴可不寻常,乃是最为凶险,也最为诡异莫测的黑暴。
别说是普通百姓,就是武师被卷入风暴中心,也会被黑沙绞杀而死,绝无生还的道理。
除此之外,荒原之上,还有臭名昭著的沙盗出没。里面更是遍布沙狼、掘地沙虫、蜥蜴人等各类妖兽,凶险异常。
最诡异的是,北部荒原还有很多死敌。
比如,一座看似平平无奇的沙丘,底下很可能空空如也,一旦踩上去,立即就会被埋葬,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千百年来,除了少数冒险者,还从没有一支大部队成功穿过北部荒原,这也是为何北狄国屡次进犯大乾,都会选择少阳郡,而不是北岳郡。
这天下午,
靠近北狄国一侧的荒原边缘,突然走出一支万人大部队。
正是紫月率领的禁卫军。
相比出发时的雄赳赳气昂昂,眼前的这支禁卫军很是狼狈,人困马乏不说,身上铠甲几乎盖了一层厚厚的沙尘。
就连最注重仪表的紫月,猩红披风都是灰蒙蒙的,头发打结。回想这一路的经历,坚毅如紫月,也不觉心有余悸。
为了穿过北部荒原,禁卫军足足跋涉了三天三夜。
期间,部队遭遇五次沙尘暴,歼灭不下十股沙盗,击杀的妖兽更是数不胜数,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战斗、搏杀。
吃不好,睡不好。
细看这支部队,相比出发之时,减员已经超过一千人,不仅如此,携带的粮草辎重,攻城器械等物资,也丢的七七八八。
可以想见,他们经历了何等磨难。
虽如此,活下来的禁卫军将士,仍旧足以自傲,他们做到了前人所未做到之事,凭一己之力,征服了北部荒原。
仅凭此一点,就足以让后人铭记了。
“将军,前面有一个牧民聚集点,附近还有一条小河。”外出侦查的孰湖骑士,落地之后,向紫月汇报。
紫月点头,“传令全军,到聚集点休整。”
“诺!”
浩浩大军鼓起最后一丝力气,迅速占领聚集点,作为军队临时驻地。为了防止消息泄露,聚集点的牧民都被屠杀殆尽。
大军出发之前,乾元就有言在先:“北狄国跟妖族勾结,不配为人,大军出征,切不可心慈手软,该杀就要杀。”
有乾元指示在前,军队岂会手软。
当天,禁卫军吃饱喝醉,晚上睡了一个好觉,洗去一身风尘。
翌日。
一大早,禁卫军就已重整旗鼓,精神焕发。
紫月骑上龙马,来到队伍最前面,抽出挂在腰间的紫霄剑,往前用力一指,运气内力,沉声道:“诸位将士,我军前面,已是一马平川。”
“杀!杀!杀!”
无需更多的语言,禁卫军将士已是热血沸腾,兵锋直指北狄城。
…………
穿过荒无人烟的北部荒原,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波澜起伏的绿海深处,一座长宽各三十里,由巨石砌筑而成的宏伟城池,坐落在山丘之顶,湖泊之畔,乃大草原上的一顶皇冠。
正是北狄城。
相比大乾城池,北狄城占地不算大,也就一座府城大小。
但是在缺乏矿石的大草原,这样一座石头城已经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系北狄国历经百余年才修筑而成。
在此之前,北狄国境内是没有城池的。
正因为此,能生活在北狄城内的,除了北狄贵族,基本就是各类工匠、仆役,乃至最不值钱,也最下贱的奴隶。
没错,北狄国是东大陆唯一还有奴隶的王国。
最近一年,北狄贵族日子过的尤其滋润。
在北狄大军攻克大乾少阳郡之后,生活在少阳郡境内的三百余万大乾百姓,就成了这些贵族的“私产”,被他们一一瓜分、奴役。
数以万计来自少阳郡的工匠,被强制迁到北狄城。
野心勃勃的北狄王,在拿下少阳郡之后,当即启动了北狄城新一轮的扩建,要在城外再建一圈外城。
最起码,也要让北狄城可与大乾郡城相媲美。
正在城外工地忙碌的,除了数万名工匠,还有二十余万大乾成年男子,被北狄人抽着鞭子,从数百里外运来石料、木材。
有的建筑材料,比如珍贵的紫檀木料、上品黑曜石等,甚至是从少阳郡一路靠人力运输而来的。
每天都有大量苦役死亡,北狄人却是无动于衷。
而在城内,北狄贵族一边享受着从少阳郡搜刮而来的精致器皿、灵果灵茶、绫罗绸缎,一边肆意玩弄劫掠而来的大乾少女。
极尽荒淫之能事。
被玩弄至死的大乾少女,数不胜数。
北狄王宫位于城池中心,同时也是山丘的最顶端,俯瞰整座城池,被誉为草原桂冠之上,那颗最耀眼夺目的明珠。
此时的王宫之内,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酒池肉林,玉液琼浆,还有数以百计的妖姬伴舞,精灵奏乐,好不热闹。
北狄王面容粗狂,袒露着长满浓密胸毛的胸膛,犹如一头远古巨兽,庞大的身躯足有四百余斤,坐于上首,被四名绝色少女精心服侍着。
相比北狄王的身躯,人族少女娇小如猫。
北狄王跟前摆着一条长达五米的案几,上面摆满各色灵果美酒,最惹
第三百二十七章 集齐古玉,禹余天真面目
神都,秦王府。
书房中,乾元一人静坐于案前,手里捏着一块三角形古玉。
也不知道紫霄剑派是从什么渠道获知,乾元正在搜集五大宗门手里的古玉。就在方才,掌门青阳子亲自登门,眼巴巴地将他保管的古玉碎片献给了乾元。
就是想为宗门谋一座好山门。
有了这块碎片,乾元终于集齐古玉,正准备取出另外四块,看能不能重新合在一起,门外突然想起急促的脚步声。
来的是许褚。
“殿下,这是刚收到的前线战报。”许褚递上一封密函。
“快拿过来。”
乾元再顾不上什么古玉,急急接过,很是担心紫月安全。
看罢,不觉眉头舒展。
这一次,紫月率领的禁卫军着实立了大功,不仅顺利穿越北部荒原,还一举攻克北狄城。
就连不可一世的北狄王,都被随行的李存孝斩杀。
战报中还提到,禁卫军杀进北狄城之后,得知大乾百姓在北狄城的生活惨状,无不悲愤莫名,在紫月默许下,直接将城中北狄贵族屠杀殆尽。
这是乾元麾下军队第二次屠城了。
乾元却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恨不得将北狄国上下屠戮一空。
按照计划,在攻克北狄城之后,紫月还将率部在北狄国境内大肆杀戮,以制造恐慌情绪,逼迫驻扎在少阳郡的北狄大军撤军。
一旦北狄从少阳郡撤军,帝国后续还有一系列的作战计划,自有军机处调配,却是无需乾元操心。
现在就看,驻扎在少阳郡的北狄军会作何反应了。
…………
放下战报,乾元重新拿起桌上古玉。
五块古玉残片完美拼凑成一块长方形玉佩,却是一点变化也没有。这也正常,真要有什么反应,之前的门派联盟估计早就试过了。
“就这样了”
乾元很是不甘心,好不容易凑齐,总不能当个摆设吧。
难道要滴血认主
想做就做,乾元划破手指,滴了五滴精血。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血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渗透进古玉,每一块碎片都散发出道道红芒,互相吸引着,想要融合到一起。
可惜,红芒很快散去,并未凑效。
“血不够吗”
乾元眉头皱起,不对,他方才感知到,促使古玉绽放红芒的应该不是他的精血,而是精血之中蕴藏的真气。
是《秘传太上禹余造化宝典》修炼出来的独特真气。
为了验证这一猜测,乾元将古玉放在手掌之上,跟着催动丹田,将真气引入古玉之中,果然再次绽放红芒。
而且越来越盛。
随着乾元真气的输入,古玉碎片开始慢慢融合在一起,最终合而为一,不仅如此,等到红芒散去,古玉还由红变白,连形状都变得不一样了。
原本完整的古玉,却出现一个小缺口。
乾元见了新的古玉,却是如遭电击,彻底愣在当场,整个人都傻了,眼中露出无法置信的目光。
却道怎的
那古玉竟跟乾元在地球上,那道士“卖”给他的玉佩一模一样。
“这……”
乾元越发笃定,他的穿越绝非偶然,而那个算命道士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禹余道人,至少也是禹余道人的化身一类的存在。
否则,解释不通。
手握古玉,乾元小心翼翼地将神识探入古玉之中,跟着,就有一大股信息向乾元脑海中涌来。
乾元并不惊慌。
用古玉记录功法、信息,本就是修士最常见的手段,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真正让乾元惊讶的是古玉之中记载的信息,却是关于本方宇宙的一些资料,总算是让乾元对他所处的世界,有了一个概念化的理解。
不至于一直云里雾里。
乾元所处的宇宙名为混沌宇宙,最开始只是虚空之中开辟出来的一块大陆,名为混沌大陆。
混沌大陆不仅衍生了数以万计的先天神魔,还在不断演化的过程中,诞生了妖族、巫族以及人族这三个主要种族。
这些先天神魔在修炼至金仙之后,有的仍旧留在混沌大陆,更多的则是在大陆之外的虚空,自行开辟大千世界。
大约一亿年前,一场神魔大战,不仅导致九成以上的先天神魔陨落,还导致混沌大陆破碎,化作无数碎片,飘落在虚空宇宙。
大一点的碎片,慢慢演化出大千世界。
小一点的碎片,则演化成天地规则还不太稳定的小千世界。
更小的碎片,则可能只是一个次元空间。
另外还有一些碎片被大能者捡到,炼化成空间法宝。
随着时间推移,混沌宇宙逐渐演化出三千大世界,数不胜数的小千世界,竟然比神魔大战之前还要繁荣。
直到六千万年前。
混沌宇宙先后诞生了五位造化之主,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
在乾元已知的“金丹阴神阳神天君”诸境界之上,还有“金仙道祖造化之主证道永恒”四大境界。
造化之主基本上已经等于永恒的存在了,无法被杀死,只有所处宇宙毁灭才会陨落。
五位造化之主,分别是人族三圣太上道人、清微道人以及禹余道人,妖祖女娲道人,以及祖巫盘古道人。
禹余天,就是禹余道人开辟的大千世界。
可以想见,人族因为有着三位造化之主,自然而然的就在本方宇宙占据了主导地位,威压巫妖二族,一时风光无限。
但是情况在两千万年前有了变化。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