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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他们辩护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莫梦

    大约在两天之前,伍卫叶林亲口告诉她吉登杰森已经同意并且愿意出庭作为控方证人。眼看这宗案件最重要的证人即将可以出庭,但就在临出庭之前,吉登杰森在前往法庭的路上被一群不知名的神秘人追杀,手持枪械与利器,企图袭击与谋杀他,但他当时身手敏捷并且很巧妙地躲开了所有的袭击,只是右手的手臂被砍伤。

    关于这一幕是她从伍卫叶林的口中所得知的,她大概也能猜到吉登杰森身体上与精神上遭受到怎么样的折磨与恐惧,之后吉登杰森已经找了一个地方暂时躲了起来,他也很清楚地表示不会再出庭作证,因为他认为警方并没有尽到保护证人的职责,害得他差点就命丧黄泉。他甚至开始怀疑,警方里有人出卖了情报,导致他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

    半夜里,书房里的座机电话响了起来,她有点着急地跑过去接了起来,是伍卫叶林的电话,他告诉她,仍然无法联络吉登杰森,她此时此刻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那样,失望透顶地说:那好吧,既然他不愿意合作,那就没办法了。

    有人在敲门,她回过头去,发现她的母亲站在门边,满脸慈祥地说:这么晚了,还没有睡啊

    她苦着脸说:是啊,不知为何,今晚好像睡不着,我想喝点红酒。

    “大半夜的,别喝酒了,伤身体的。”

    “可是我真的睡不着,或许喝了酒会比较好。”

    “我看你是为了那宗官司烦恼才睡不着。遇到阻碍了”

    “是的,控方最重要的一位证人因为遭到莫名其妙的袭击,因此不敢再次出庭。”

    “我想,问题应该不大的,你们再想想办法劝劝他。”

    “我们当然可以等,但高等法院不能再等,明天就是最后限期,如果控方的主要证人无法出庭作证,那么控辩双方就要开始结案陈词。”

    “那也没办法,结案陈词就结案陈词啰。”

    “最糟糕的地方就在这里了,我原本肯定以为证人会出庭,所以就没有做结案陈词的准备,现在做估计也来不及了。”

    “那就得看你自己的临场发挥了。”

    “这都无所谓,但无缘无故就让被告无罪释放,那就很不值得了。”

    “你们做检控官的也不是万能的

    ,有时候还有很多因素影响着整个案件。尽力了就行了,最重要的是问心无愧。”

    “我明白了,你早点休息吧。”

    高等法院

    法官:检控官,控方的证人是否还能准时出席

    帕特丽夏再三犹豫地站起来:法官大人……【…# ¥¥最快更新】

    法官:如果再没有新的证人,那么就请控辩双方开始结案陈词。

    突然从法庭外跑进来了一个人,那是控方的助手,只见他喋喋不休地说了几句话。

    帕特丽夏:法官大人,控方的证人已经找到,随时可以开始。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目前已经到了结案陈词的阶段,贸贸然让控方的证人出庭作证是对我的当事人极度不公平。

    帕特丽夏:法官大人,控方的这位证人是很重要的,他亲眼目睹了被告杀害死者的整个过程,谋杀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如果不让证人作供,这样对死者是十分的不尊重。

    法官:本席考虑过控辩双方的立场,决定批准控方的证人出庭作供。

    吉登杰森由庭警带至证人栏,有公职人员递交了一份宣誓的稿纸给他。

    他望着稿纸念了起来:

    我吉登杰森谨以真诚所立誓,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绝无半点虚假或者虚构成分,否则我愿意接受任何形式上法律的制裁。

    帕特丽夏:吉登杰森,请问你在案发当天看到了什么

    吉登杰森:当天我正在办公大楼的办公室里进行着盗窃,在此期间,我突然留意到对面的寝室里,有一些异常的动静。

    帕特丽夏:接着呢,你发现了什么

    吉登杰森:我看到一个男孩拿着一把菜刀砍向一位背对着他的另外一个男孩。

    帕特丽夏:有一个男孩被砍,当时那个男孩在做什么

    吉登杰森:他在玩游戏,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

    帕特丽夏:他当时有没有还手

    吉登杰森:怎么还手后面那家伙一刀砍下去他都反应不过来,只知道转过身来。

    帕特丽夏:接着呢

    吉登杰森:接着那家伙就像发了疯似的,拼命地砍在男孩的身上,那些血迹随着菜刀不断地流出啦,他砍了很多下,直到男孩背靠在电脑前,一动不动,然后就死了。

    帕特丽夏:最后呢

    吉登杰森:最后我很害怕,东西都顾不上偷,就直接从办公大楼走了。

    帕特丽夏:你说的那个砍死人的男孩在不在法庭里

    吉登杰森:在!

    帕特丽夏:麻烦你指他出来。

    吉登杰森:就是站在被告栏的人。

    帕特丽夏:案件发生了那么久,为什么你到现在才出庭作证呢

    吉登杰森:我的身份比较悬殊,出庭作证会很麻烦,况且我害怕那个疯子会报复我,所以我就迟迟没有出庭作证。

    帕特丽夏:为什么你现在又肯出庭作证呢

    吉登杰森:因为我觉得犯了错的人就一定要受

    到法律的制裁。

    帕特丽夏:好,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

    辛波斯卡弗笑了笑,站了起来:吉登杰森先生,请问你是从事什么职业

    吉登杰森:我没有工作,失业一年多了。

    辛波斯卡弗:为什么会没有工作呢随随便便都能找到一份的。

    吉登杰森:社会环境不好,到处都在裁员,我已经找了一年都找不到工作。

    辛波斯卡弗:奇怪,既然你没有工作,那你是如何维持生计的呢

    吉登杰森:我……偶尔都会入屋盗窃,偷点东西来帮补生计。

    辛波斯卡弗:那就是说,你是一个专业并且惯偷的盗窃者。

    吉登杰森:是的。

    辛波斯卡弗:请问你在入室盗窃的时候,有没有犯过伤人案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辩方律师提出的问题与本案无关。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控方证人的背景与品格绝对会影响到作供词的真实性。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请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证人,请你清清楚楚地回答我,有没有在盗窃的期间伤人

    &




第011章 无罪释放的被告
    地点:高等法院

    人物:法官、陪审团、检控官、辩方律师、书记员、庭警、被告

    法官:检控官,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帕特丽夏挪开椅子,站起来,拿着一份类似稿件的纸张架在白板上。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今天我要在你们面前公开、揭露一个人其十分凶狠的真面目。这个人就是本案的首席被告。

    被告与本案的死者是大学同学,读同一个专业,修读同一个系,住在同一个寝室,更是同一个种族的。本来他们的关系在上帝的安排下,理应是三分亲的关系。但是本案的被告不仅仅没有尊重上帝安排的这一段关系,还利用死者对他的信任,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之下,死者竟然被被告手持锋利的菜刀给活生生砍死,由凶器所造成的伤口竟然多达54处之多,在凶器上只找到一组属于被告的指纹,以及在被告的衣物上找到属于死者的血迹,种种证据足以指证被告就是杀害死者的凶手!死者当时根本就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或者根本不够时间反应过来,被告砍人的速度是出奇的惊人,最后被告竟然将死者的头颅活生生地砍下来。这是一种多么残忍,多么冷血,多么的令人窒息的行为,简直就是令人发指。我视被告砍下死者的头颅这一行为是侮辱的代表。本案的死者与被告只不过是因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矛盾产生了不愉快的感觉。被告就是因为这一点琐碎的事情就对死者动了杀机,使用一种极度凶残,非常暴戾的方式杀害了死者。作为这一宗案件的检控官,我不禁开始反思关于人性的问题。

    死者只不过是一个家境清寒的大学生,他的哥哥为了成全他读大学,甘愿放弃读书的机会,供他读大学,而在他本该好好学习、自我进修的阶段里,竟然遭到残忍的杀害,一个社会的栋梁,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就这样离开了这个充满活力的世界。在此我表示深感遗憾,况且本案一位最有力的目击证人竟然遭到神秘的袭击,证人的生命险些受到威胁,我并不认为证人的遇袭事件是偶然性的。相信我们都同样地听到证人是如何讲述被告在杀害死者时是多么的愤怒,就像失去了理智那样。被告这种令人发指,人神共愤的行为如果都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很难想象这将会是一个怎么样的社会;市民该如何信任这个安定繁荣的社会;执法人员该如何维持这个法治的社会,我们还能怎么相信依赖法律,接纳法律,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绝对安全的环境。在这里,我恳请法官阁下以及在座的陪审员判被告恶意伤害他人身体,非法处理尸体以及蓄意谋杀三大罪名成立,谢谢!

    法官:辩方律师,轮到你结案陈词了。

    辛波斯卡弗挪开椅子,做了跟帕特丽夏同

    样的动作。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首先我很赞成检控官所提及的法治社会的必要性,法治精神是我们必须要一起去拥护,一起去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上责任。

    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但其实他很可怜,在他年幼尚小的年龄阶段里,因为感染病体,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他父母代他接受了脑球体切除组织手术,他的左脑被切除,自此之后他一直保留着半边大脑生活着,尽管在左脑被切除以后,大脑会自动恢复生长,但也有医生证实了他大脑的生长情况并不乐观,生长缓慢的左脑因此导致了他的情绪病,因此他有时候真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偶尔会与别人发生争吵。我想特别强调的是,与别人发生争吵并非我当事人所愿意,精神科医生的调查报告也曾指出,我的当事人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一个也是检控官所提及的:被告与死者在凶案发生之前曾经有过争执,但是你们千万不要忘记,与死者曾经有过争执的不止被告一个,还有与死者住在同一个寝室的室友,当晚他们都曾经参与过殴打死者,并且结下仇怨。符合杀人条件,有杀人动机的可不止被告一个,当晚有份参与殴打行动的人都有莫大的嫌疑,我认为不应该将我的当事人列为第一嫌疑对象,这样对我的当事人是极之不公平。【…  &免费阅读】

    当然,在凶案现场找到的杀人凶器,上面染有我当事人的指纹,而我的当事人的衣物上亦都曾经染上属于死者的血迹。只不过你们要搞清楚一件事,案发现场是一个住着十七个人的集体寝室,换言之谁都有机会出现在凶案现场,谁都会机会接触到杀人凶器,我的当事人也不例外,但这并不能证明我的当事人曾经有意或者无意伤害过死者,鉴证科的报告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曾经接触过凶器,并不能证明我的当事人曾经刻意伤害过死者。哦,对了,我差点忘记控方还有一位非常重要的现场目击证人

    不过我想在这里提醒你们一件事,控方所提供的目击证人,其实是一名无业游民,他有多次盗窃、伤人的刑事记录,证人声称目睹凶案发生的经过,他当时正在男生寝室对面的办公大楼内企图盗窃,而事后他并非第一时间出庭作证,相反来说,他是隔了几天才愿意出庭作证。我很难相信这位所谓证人愿意出庭作证的动机何在。可能是为了减轻刑罚,或者还有更多的不明因素,在这里我就不作客观的猜想。而证人所作的供词根本就是疑点重重,首先证人目睹凶案发生的现场距离办公大楼的窗口是具有一定的间隔距离,况且当时的环境一片漆黑,控方证人根本没有办法十分肯定,杀害死者的就是我的当事人,他不清

    楚凶手究竟砍了多少刀,也认不清楚我当事人当时所穿着的衣物,可见他的作供是有疑点的。

    况且控方证人的背景因素是直接影响其证供可信性的参考条件。

    至于杀人动机,当然不止我的当事人,还有曾经参与过殴打行动的同一寝室的同学。

    谋杀是一项非常严重的指控,而我的当事人所谓谋杀的动机、所谓的证据、所谓的证人全部都有一定的疑点,在案发现场究竟有没有第三者在现场死者的头颅是谁砍下来的这根本就没有人知道。

    我希望法官大人以及陪审员本着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大前提下,判我的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辛波斯卡弗在吃饭,帕特丽夏故意坐过来,心情貌似还挺好的。

    “你的结案陈词相当精彩耶。”

    “你的也很不错,字字铿锵。”

    “只可惜,控方结案陈词唯一有缺陷的是优先总结,辩方永远是后者居上。

    “只要总结到位,一针见血,相信一定能打动陪审团。”

    “我们来打个赌吧。”

    “有意思!说吧。”

    “谁赢了,就请对方去酒吧喝酒。”

    法官:陪审团,你们是否有了结果

    其中一名陪审员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份报告:法官大人,我们以五比二的票数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官:本席现在正式宣判,布莱内被控于2019年一月三十一号谋杀威托斯罪名不成立。但本席考虑到布莱内因为脑部发育不健全导致而造成经常性情绪失控,而精神科医生的报告也曾指出他在失控的时候会危害他人,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现判布莱内进入小榄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直到完全康复为止以及研究过精神科医生的调研报告再作讨论。

    退庭!

    所有人纷纷肃立,接二连三地离开了法庭。

    帕特丽夏收拾完东西以后,一声不响地离开了法庭。

    小榄精神病院

    布莱内被安排在一个相对宽敞的房间里,辛波斯卡弗拿着公事包,负责布莱内病情的精神科医生很热情地与她握了握手。

    辛波斯卡弗问:他的情况怎么样

    精神科医生不以为然地说:其实病人的情况真的不算很糟糕,真是不明白律政署为什么会转介这个案例给我。

    辛波斯卡弗很谨慎地问:连你也认为他不应该入住小榄精神病院

    精神科医生无奈地笑了:如果我说,让一个根本没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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