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瓦歌世界的琥珀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读书之人
这是什么蜘蛛?虽然这只蜘蛛已经被捏成汁液四散的一团烂肉,但是就算是张三友,也不想接近这玩意。我从没见过。他也算本地人,就算不是土生土长,也在本地呆了足够长的时间。但是,这种原始森林他确实是第一次进来。如此猛烈的毒虫,看上去只要被咬一口就没救。
我也不认识,身边的副官说道,但这片森林里,可能有相当多这种蜘蛛。他看了看四周,眼前这一幕造成了相当的震撼。看得出来,这个倒霉蛋的问题并不是咬到下身,而是这种蜘蛛本身的毒性太强——咬到哪里都会致命。
他们中大部分人都穿着衣服,戴着帽子。但是衣领袖口裤脚等等裸露的地方还多得很呢。再说了,晚上必须睡觉——在这种鬼地方睡觉。
在这种鬼地方行军一百公里,也许直接会因为伤病损失三分之一的兵力。
长官,士兵们已经开始不安了。他用很轻的声音说道。
他们毕竟只走了几个小时,现在的位置还是这片原始森林的外围,只能说从外面稍微向里面前进了一点点。而想要穿过这片森林,航空距离足有近百公里。相对现在走过的路程来说,简直就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如果连这里的危险都这么致命的话,那么那支发现森林中可以通行的队伍消失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就像阳光下的雪花一样,存在过,但是很快就彻底消失。虽然张三友从来没话费时间和精力去打听,但是他相信哪怕打听了,也无法知道那些开拓者到底去了哪里。
这也是为什么老东西从来不曾想过要进一步开拓这条道路的原因:这里太危险。如果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没人会想从这么一个鬼地方走上近百公里。
伤者的抽搐越发剧烈,如果这里边上有大医院或许还是试一试,但是眼下这种情况活着只是增加痛苦而已。军医看了看了张三友,那张脸上只有沉默,既没有说什么,看上去也没打算做什么。
于是他从身上抽出手枪,对准伤员的脑袋。在最后开枪之前,他再一次看了一眼张三友。
后者的目光还是停在伤员的脸上,看着那因为痛楚而抽搐扭曲的面孔,似乎压根没注意到身边发生的任何事情。
一声枪响。
那个,长官,边上一个士兵问道。要不要派人把他的尸体带回去?
从他的脸色来看,他应该是很想得到这个可以说相当累赘的任务的。
老东西进了这地方,活着逃出去的可能性不到一成,张三友看着地上的死者,说道。而且,就算他死在这里了,恐怕我们也找不到尸体。我们回去。
其实这路也不难走啊。汤玛士一边走一边说道。
已经在这鬼地方走了三天路了,不过这个老外还有精神说这种屁话,就足以说明这环境还不算太恶劣。
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尽管老兵一直担心身后的追兵,但是事实上没发生任何意外。第一天的时候汤玛士还有点紧张,但是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就已经习惯了。这种鬼地方太容易藏也太容易躲。说句不客气的话,四个人找个藏身的角落里一躲,一万个人也不一定能找到。更别说中间还有相当数量的水域,就算追兵有狗,也很难沿着气味追击。
说是危险的原始森林,但是实际上一群人却没遇到什么危险。其实也就是和正常的户外旅行差不多了,唯一就是地形的问题。这片森林里大概是因为林木茂密,水份难以蒸发,所以非常潮湿,而且有很多积水,以至于与其说它是森林,不如说它是实际上是由多片山岭和沼泽组成的复杂的地形。所有的山谷或者地势较低的地区,几乎都积了很多水,难以通行。
汤玛士最喜欢山里的路——虽然攀爬麻烦,但是至少不用把脚踩进那些散着腐臭味道的落叶之中。走在那种地形上,有一种强烈的心里没底的感觉。而且山林里,树木就会明显的较小一点,甚至有几个位置能让人照到阳光。
幸运的是,不管是山地还是沼泽,里面没什么危险——汤玛士最怕的就是遇到鳄鱼,不过至少这一路上,他们没有遇到什么鳄鱼。别说鳄鱼了,就算是野猪——这种动物堪称世界上分布最广的猛兽——都没看到过。
他们在第二天的时候遭到了一场大暴雨(在这个地方,这是很常见的),这也是老天爷在整个旅途中给他们的最大一个麻烦。当时他们正在一个山地里,四处连躲雨的地方都找不到。
虽然现代生活在都市的人类觉得淋上一场雨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很多城市里,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整个城市里满是落汤鸡是很正常的现象,除了洗个澡换身衣服之外没有其他不良后果。但是那是建立在完善的各种生活设施和医疗服务和的前提下。事实上,淋雨感冒肺炎和死亡彼此之间有着立竿见影的紧密关系。在远离都市,荒无人烟的地方,哪怕是一个强壮的男人,因为一场感冒而送命也常事。
他们一行人本来要经历一场关于体质的危险考验,但是陆五身上居然携带了一个帐篷。一个防雨防潮,又足够大,可以容纳四个男人的帐篷。于是这个老天爷造成的麻烦就被这么轻轻巧巧的解决了。
整体来说,道路虽然时常泥泞,总体来说却也凑合,谈不上艰难险阻,就算偶然遇到无法通过的地形,也都很快找到了绕过去的办法。毕竟怎么说曾经有人曾经穿越过这里。
老兵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是他找到了当初那支穿越这片森林的队伍留下来的路标——路标倒是不复杂,因为当初留下标记的人是为了自己的方便,所以不可能,也不会把那些辨路的暗号藏在某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每当他们发现向前无路可走,或者有多个选择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老兵就会去找那些前人留下的标记。这不是什么难事,四处找找就能找到,反正这些标记不是在树上,就是石头上,甚至是空地上用石头组合成而成。
另外一个幸运是食物和水的问题。水的问题还比较好,他们中途用老兵提供的办法,用一些树叶中榨出汁来饮用——很不好喝,但是至少能够解渴。而食物的问题则是另外一种方法:之前那支覆灭的巡逻小部队给了几个人充分的口粮。没错,那些人随身携带的干粮(压缩饼干)数量有限,但是毕竟是十几个人一两天的口粮,给四个人吃五六天,勉强也凑合了。而且陆五身上也携带了一些不知道哪里出产的压缩饼干。
那是汤玛士吃过的最奇怪的食物。
当然那玩意不好吃,它的口感只能说稀松平常,味道只能说略有咸味罢了。为了能更好的吃,陆五不止一次将它用水泡开,当做糊糊吃。但是问题是,这玩意只需要吃很少就能让人感觉到饱。
不是在食物里添加大量的水,从而造成饱腹错觉的那种饱。那种饱,在剧烈的体力运动面前,很快就会原形毕露的。而是真真实实的吃饱了。
汤玛士先生,我们几乎是空着手啊。要是带上负重,或者带上骡马,你就知道这路不好走了。老兵说道。
这几天艰苦赶路,让人体质水平高下立见。老兵是所有人中最差的那一个,毕竟一方面他年纪不小了,另外一方面又受了伤——虽然这伤已经不再影响他赶路,但是要说没影响是完全不可能的。汤玛士还能精力充沛的说傻话,老兵却已经恢复了最初的状况。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必须要小兵扶一把才行。
而且这路上相当危险老兵斜眼看了看走在队伍最后面的陆五。我们这么顺利,是有原因的。
汤玛士对此也很不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事实上距离也产生神秘。如果说之前他们彼此之间一无所知而会产生误解的话,那么现在他觉得陆五远没有老兵说的那么神秘。好吧,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和汤玛士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其他人没什么不同。一定要说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他似乎有点愁眉不展,就像汤玛士之前遇到的一些经商失败,欠上的大笔债务的商人类似。
不过不管怎么说,脚下的地面已经逐渐变得干燥,身边的树木开始变得稀疏,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即将离开这片原始森林。
终于能见到地球上的神了,高手在陆五耳边说道。虽然只是半神。
第103节 直接引入寺中来
陆五,你这种食物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汤玛士再一次提起这个话题。
我自制的。陆五说道。味道不好吃。
但是味道是可以改变的,汤玛士热心的提议。你有没有兴趣更进一步?
更进一步?
我有个叔叔好吧,其实是我的家族里,有人开办了一家这种压缩食品的公司,汤玛士说道。你不觉得,这种食物的配方完全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吗?
怎么个改进空间?
这种食物的的方便性毋庸置疑,而且营养丰富,汤玛士一脸认真。只需要在味道方面有一定的改进他那一副表情明显是忘记了陆五来自大吃货帝国,而他来自一个黑暗料理盛行的国度。
汤玛士先生,事情不急在一时嘛,边上的老兵已经看出陆五对这个事情没什么兴趣,所以出来打圆场。不过话说回来,老兵这几天也看出来,这个叫汤玛士的洋鬼子记者其实没什么心机,属于天真烂漫,心里有什么话根本藏不住的类型。很难想象这种人居然会成为记者。但是话说回来,这个世界上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的人太多了。现在还没到菩提寺呢。
咦,张上校,你刚才不是说过快到了吗?
我来过这里,但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老兵回答道。我只能说,我大致还记得这个周围地方,但是要说具体的,却已经记不清楚了。
你来过这里?
嗯,我说过,我的远房族弟,就在这里出家的。老兵感慨了一下。其实我们已经好多年没见面了。不过,有他帮忙,我们的问题应该很容易解决的。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大忙。
说话之间,似乎听见了什么声音。几秒钟后,陆五才意识到那应该是汽车喇叭声。从距离来看,声音的来源应该和他们还隔着一两个山头,但是这声音本身就说明,他们这趟旅途已经即将结束。
说句实话,陆五从来不知道自己有朝一日会因为听到汽车喇叭声而感到高兴。但是得说,在这趟原始森林的旅途之后,一切人类文明的造物,哪怕是汽车喇叭这种都市人见人恨的玩意,都会引起人类内心深处莫名的欢呼雀跃之感。
好像,真的已经近了。老兵说道。
大哥,我们这样小兵整了整身上的步枪。虽然从头到尾,这枪就没发挥过什么用处,但是小兵还是每天都认真的护理。
找个地方,把枪藏起来。老兵说道。这里已经用不着它了。他回头看了一下身后,那片茂密的参天古木。不可能有追兵了。
都到这份上了,如果真有追兵肯定追上来了吧。
我们走。他看了看几个人,虽然说这一路还算是顺利,但是这三天原始森林之旅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几个人身上都显得脏兮兮的,特别是汤玛士,因为他长着一头金色头发,所以脏起来特变显眼。
我们直接过去?汤玛士还是有点犹豫。
直接过去就行了。老兵拍了拍汤玛士的肩膀,汤玛士先生,不必担心。菩提寺的和尚都是出家人,他们不会在意世俗的纷争,这里的来客也都是来自各国的游客,他们就算看到了什么,也没什么关系。
爬到下一座山头的时候,前方的树林已经更加稀疏了。他们意外的发现了一条道路——一条真正的,用石头砌起来的山路。坚硬的,可以落脚的的石头。从山体上一路蜿蜒,看不到尽头。而在山脚下,坐落着一座红黄色的,看上去古朴却又雅致的寺庙。
这应该就是他们的目的地了。
从山上看下去,这件的寺庙颇有规模。老兵早就说过,
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明显的证据了。这条道路的尽头一定通向他们的目的地。事实上,陆五现在相信这座山里面可能有几个村子什么的。
呼,我们快到了,老兵振作起精神,走在第一个。到寺庙里,我们可以洗个澡,换身衣服,然后离开这里,到我们该去的地方
那个,张上校,你的那位弟弟假如不在寺庙里呢?我的意思是,他凑巧出去了?汤玛士突然说道。
老兵一下子哑口无言。最后他摊了摊手,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汤玛士先生,但我得说,你的这个假设真的让人不愉快。我们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不止我,你也一样。如果我没弄错,你身上的信用卡现金还有其他一些东西都被没收了。所以我们最好祈祷佛祖,不要让你的这个假设成立。
如果和尚不肯帮忙,我们能及时返回吗?陆五在心里问。这几天高手又给他一个不幸的消息,那就是他受到的这个诅咒简直就是一个极品——说句实话,怎么说这也是一个神的创造,如此巧妙而有针对性倒不是不能理解的——那就是它会变异。不止是高手之前预料到的那种变异,而是一种更深的,连它的创造者都无法预料的变异。
每换一个环境,诅咒就会发生变异。在瓦歌的时候,它乖得像一个嘴里塞着棒棒糖的孩子,不做任何捣乱,但是来到地球,它就开始第一轮变异了。高手用神力进行治疗之后,它又一次变异,等到陆五回到瓦歌,它将第三次变异。然后陆五下一次到地球会发生什么,那只有天晓得了。
具体的细节还需要研究,但是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十五天内,陆五必须回到那个旅馆,也就是琥珀身边,否则的话,他也许会造成一个最不幸的后果:陆五留在瓦歌,而琥珀则留在地球。
搭档,安了,你只需要走慢一点就行了。高手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不知道是不是高手运用神力的技巧变得熟练了,陆五觉得现在的高手消耗神力结晶的速度已经大大延缓了。但是就算如此,这几天的路下来,陆五手里的神力结晶也已经消耗了一半。
最初的时候,陆五觉得这种东西也许没什么用,但是事实上,想要在原始森林前进,还真少不了它。如果没有高手指明危险,没有高手引导前进,其他的陆五不敢保证,但是至少三天时间从这片森林里走出来是完全不可能的。
为什么?高手的这个要求让陆五有点惊讶。
因为我已经向居住在这间寺庙的半神发出了信号。高手说道。如果那里真的有一位半神,甚至是那种只能算是挨着一点边的半神,他就能感应到我的信号,并且派人或者自己出来找我们。
几个人一路朝着山下走去,沿路已经遇到了至少三个路人。其中有一个衣着打扮明显是游客(感觉上是暂住在寺里,出来闲逛的那一种)。虽然是擦肩而过,但是这位游客的眼睛却是始终盯着他们几个人。
对了,张上校,你的那个弟弟,名字叫做什么?
他叫张博,老兵说道。而且他不是我弟弟好吧,其实你们西方人也根本没分那么细。总之,他是
看,前面有个和尚。汤玛士说道。几个人放眼看去,果然在台阶的尽头出现了一个穿着袈裟的和尚。那不是你弟弟吧?他这句话是玩笑,因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当然不会是我上次来的时候,张博就已经是这个寺庙里出名的人了。这个时间段,只有打杂的和尚才会出来他该不会是来砍柴的吧?可是寺里早就通电了啊!
话说回来,老兵马上知道这个说法是错的。因为一个出来干杂活(不管干什么杂活)的和尚怎么可能穿着袈裟?穿件僧袍就不错了吧。
感觉上,似乎他是出来找什么人汤玛士说道。
他们继续向前,而那个和尚也越来越近。事实上,那个和尚看起来就是朝着他们这边过来。当然,这很正常。这条山间小道并不宽敞。
对了,高手,你为什么要去见半神?陆五问道。我的意思是
搭档,一个像我这样的旅行者,周游过无数世界的,早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了。想要尽快的了解一个世界,我的意思是——了解它的方方面面,特别是那些深层的东西,而不止是一个普通人知道的常识——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寻找了解这些东西的人。比方说,神。搭档,地球让我很好奇,高手说道。从人类的认知来看,它只是一个无限宇宙世界的小小星球,相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地球微小的简直和一粒尘埃没什么两样如果这个世界有神,他也许就能解答我的疑问了当然,更大的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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