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春娇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卫幽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
何况,是朝堂这样的所在。
林家兄弟有多么权柄在握,就有多少人眼红他们的位置,巴不得将他们从高位上拉下来。
所以,林家要为世子跟个男鬼举办冥婚的消息一出,不用薛琬出手,就会有好事者跃跃欲试地要去搅局。
薛琬想了想,“骆真打听到京兆尹程谨之最近的行程了吗”
自从将骆真安顿下来之后,她也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打算,直截了当地将她要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情报机构的想法说了出来。
她需要骆真的天赋。
原本以为,刚从一个火坑里跳出来的骆真可能会有一些抵触,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没想到骆真却欢欢喜喜地接受了任务。
更没想到的是,苏十一也很配合。
领了骆真回去的第二天,苏十一就带着猴孩子出了门,先是带他熟悉皇城的各条街道,各个重要的门第府衙,以及达官贵人们最喜欢出入的地方。
三天之后,骆真已经可以在苏十一的帮助下小试牛刀。
薛琬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打听京兆尹程谨之的行程——要将悦来茶坊弄垮不难,但若是想要定说书先生杨奇的罪,还是得程大人亲自出马的。
小花连忙点头,“嗯,程大人今日午时在春风一渡会友,届时他会从京兆尹衙门出发,经过长风街,从文成馆右转,然后折往北街外的春风一渡。”
春风一渡,既不是什么花楼酒坊,也不是什么码头船坞,而是一个书坊。
书坊的老板很会经营,一楼的书只卖不借,二楼的书只借不卖,三楼的书多是一些古籍珍本,只准在书坊里翻阅摘抄。
要想进一楼很容易,进门买不买书也都不强求。
但若是想要进二楼,那就要入会,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才能得到借阅的资格。
到三楼,那就更难了,除了入会费高昂外,还得付押金。这押金,不光是银子,还得有一本古籍珍本,哪怕是字画也行。总之,若是弄坏了书,就得有自己的东西拿来抵。
如此一来,倒是惹来不少读书人的趋之若鹜。
像林朝,就是春风一渡三楼的常客。
三楼设有包厢,提供上等茶水和果盘,不只是读书的所在,也是会友的好地方。去年腊梅开得好,老板甚至还在此地举办了一次花宴诗会。
程谨之选择在春风一渡会友,大抵也能让人推断出他的性情喜好。
&n
第21章 状书
苏十一驾车的技术越来越好了,不疾不徐,平平稳稳。
午时刚过,恰恰好马车就停在了春风一渡的门口。
京兆尹程谨之也很守时,几乎在和薛琬同一时间到达了。
不过,程大人是骑马的。
骑马与坐马车不同。
虽然都是靠马匹的脚力御行,但赶车的人手中的缰绳牢牢地把控着马车的行进路线,相对来说,要安全许多。
骑马虽然轻快方便,但马匹总有不受控制的时候。
譬如此刻,程谨之大人的枣红色大马被突然从角落窜出来的两只野狗惊了一吓,马蹄打滑,马腿不巧碰到了旁边的铁柱,马儿吃痛,马腿就是一软。
大马将倾,程大人脸色一时黑了。
他竭力想要将马身归置回来,但马儿的前腿已经跪了下去,马背一斜,他险些就要摔了下去。
程谨之灰头丧脸地苦叫一声,“哎呀,不好!”
谁知道,他的身子却没有落地,想象之中的剧痛不曾发生,反而稳稳当当地坐到了别人家的马车上。
他惊喜地抬起头,看到一个眉目清俊却留着大胡子的青年风轻云淡地望着他。
“你没事吧”
程谨之余惊未平,却也知道是这个青年救了他。
他忙谢过,“多谢壮士救命之恩,我……我没事。”
苏十一对着车厢内说,“小姐,程大人说他没事。”
程谨之怔了怔,“你知道我是谁”
马车的车帘掀开了,先是露出一张俏丽活泼的脸,“程大人,我们家小姐请您入内一叙。”
“这……”
程谨之犹豫了。
他虽然长得有些着急,但今年不过才二十八。
结发的妻子过门没多久就去世了,也没有留下个一儿半女。
家里倒是着急让他再娶一位继室夫人,但他着急拼事业,一心一意要在官场有所建树,就没有考虑个人的终身大事。
莫说续娶,连个通房丫头都无。
一晃多少年过去了,他终于成了史上最年轻的京兆府尹,在皇城之中在陛下心里,也算是有了一丢丢的分量。
事业上有所起色,难免就要考虑生活上的事了。
所以最近,程谨之大人一直都在相亲。
今日来这春风一渡,虽说主要目的是要会一会他从前在江南书院的同窗好友。
但说到底,要不是好友说打算将自家妹妹介绍给他,他也很难在那么忙碌的事务中抽出时间来此一叙。
咳咳。
程谨之觉得,在这么敏感的当下,一位素未谋面的小姐,忽然要请他入马车的车厢见面,实在是有些可疑。
心细如发似他,不得不要怀疑刚才那场惊马的遭遇是不是也是一个局,目的就是要将他引入小姐的车厢
哎呀,如此说来,这车厢可是虎穴,哪里能进得
程谨之脑海中百转千回,面上的表情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知道变了几变。
这厢小花可就忍不得了。
丫头淬了一口,“亏你还是京兆府尹,怎么办事那么墨迹呢”
她伸出又白又嫩的爪子,三两下就紧扣住程谨之的衣衫,一个用力就将人拉扯进了马车,“不就是会个面嘛,难道还会吃了你”
哼,这什么男人嘛!
我家小姐都没有害羞,你犹豫个什么劲
程谨之几乎是被个小丫头抓进的马车,偏偏他一个大男人还半点都挣脱不得,心中真是又气又羞。
他刚想发作,忽得抬头看到一个姣丽秀婉的少女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她说,“谨之哥哥别来无恙。”
程谨之愣了愣,“你是”
薛琬目光微动,“我是国子监祭酒薛长安的女儿,我叫薛琬。”
没有错,程谨之曾在国子监就学,虽然她和他年龄相差有点大,但年幼时也是见过几次的。
不过,彼时,他已经是高大瓷实的青年,而她尚是拖着鼻涕的黄毛丫头。
和如今的样貌自然天差地别。
&n
第22章 皮鞭
前世,骆真在两年后被陈王所救。
陈王爱惜人才,无意中发现骆真的千里耳,便想将他收之麾下。
堂堂陈王殿下要个人,自然是很容易的。
可要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归顺他替他卖命,却需要花一点心思。
陈王最擅长在他需要的人身上花心思了,从前对薛琬如此,后来对骆真也一样。
他要替骆真报仇。
悦来茶坊的说书先生杨奇外表看起来仙风道骨,是个满腹才华的老人,但私底下却暴躁狠戾,心理变态已极,尤喜好拿人来欺辱凌虐发泄。
只要能折磨人的,不管是刀枪剑棍他都用。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鞭子。
骆真的背上就有大大小小新的旧的鞭痕一百零二道,它们纵横交错,形成丑陋又可怕的图案,让人看了既害怕又心疼。
陈王的人在悦来茶坊的后花园苗圃内,确实发现了几截手指的白骨,但也仅此而已。
几段指骨,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既没有尸体,也没有苦主,官府无法立案。
如此,陈王便只能动用私刑了。
彼时他已经得了陛下的青眼,入主了千机司,成为皇朝大大小小三千名探子背后真正的主人。
想要办一个毫无根基的说书先生,甚至连个托辞都不需要。
陈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杨奇吊在千机司的密牢里,亲自将沾了盐水的皮鞭交给了骆真。
薛琬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奄奄一息的杨奇用最后的力气求饶,陈王的紫袍一尘不染,脸上的表情也平静无波,像是要对付一个梨子或者只是切一个红薯般轻描淡写着。
他对骆真说,“我找人将你背后的图案画了出来,你就照着抽吧。”
被凌辱多年,身上的伤口总是可以愈合的,但心里的伤怕是再也治不好了吧
只有将积蓄的怨恨发泄出来,才有可能抛去过去,重新生活。
骆真的双眼泛着血光,他抬起的手又落下,终于还是扔掉了皮鞭。
他说,“我若是这样做了,岂不是和这老匹夫变成了一样的人不,我不要成为恶魔。”
陈王笑了。
骆真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就算低入尘埃,也始终保留着一份天真。
而这天真,在这个被墨染黑了的世间,又是何等地珍贵珍贵到,连陈王自己都不再有了。
原本他只是想替骆真报仇,这样的话,恐怕就要费一番力气替所有被杨奇凌虐过的人报仇了。
陈王想要做的事,就没有做不到的。
十天之后,他的人就找到了杨奇埋尸的地点——离悦来茶坊不远的一个小山坡上。
千机司的人找到了零零碎碎的白骨残肢,拼接起来,刚好是四具尸体。
薛琬当然不能直截了当告诉程谨之,杨奇将那些失踪的小厮埋在了哪里。
以程谨之的谨慎,必定要追问她是如何得知的。
而这,她无法解释。
总不可能像对其他人那样,连蒙带骗带哄带唬的。
程谨之不是其他人,他是精明的干吏,二十八岁就爬到了京兆府尹的位置,掌管着皇城的所有畿务。
就算他这次勉强信了她的鬼话,以后也会盯着她不放的。
虽然她不怕,但被这样的人盯着,还是挺麻烦的。
最要命的是,她手头没有程谨之的把柄,这人不论在业务上还是行止上都没有什么好挑剔的。
薛琬叹了口气,“谨之哥哥说得很是,我们确实没有证据。”
她顿了顿,“我原本想,既然发生了这种事,京兆尹衙门彻查,就该能将恶人拿下的。说到底,是我想当然了。唉!”
小花却道,“程大人,您说笑了啊,若是证据详实,我们又何必以这样的方式来找你”
她反正一开始就以恶丫头的形象出现,那就凶恶到底好了。
难道
第23章 拓跋
程谨之办事,薛琬很放心。
她在心里暗暗地计算着时间,不出三日,永安伯府的事就要闹出来,而且传言的根源必然是悦来茶坊。
彼时,悦来茶坊便会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
像悦来茶坊这样的地方,高门大户虽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默许着它的存在。
但这是建立在不闹出大的幺蛾子的基础上。
一旦林朝的事从这里传扬出来,难免会让人很没有安全感。这年头,哪个大家族没有点见不得光的事
所以,有多少人想要看到林家倒,就有更多的人对悦来茶坊深恶痛绝。
有这么个动力在,程谨之做事想必会更有效率吧
这可是个一举数得的好差事。
不仅帮了薛琬的忙,还遂了众多高门大户的心愿,又将个恶棍绳之以法,还能博取百姓的赞誉,可算是个很大的政绩了。
对他将来平步青云更上一层楼,可是有很大帮助的。
薛琬也不介意送程谨之上青云。
前世,他在京兆尹的位置上待了五年,三十三岁就入主了内阁,原本就有锦绣前程。
这样的人,与他交好并没有坏处。
从春风一渡离开后,小花问道,“小姐,咱们现在就回府去吗”
她眼巴巴地望着薛琬,“您今日是得到了侯夫人的允许出的门,时间还早,我看不如……”
哎呀,外面的花花世界多美好,比家里那些乌七八糟复杂的人和事不知道要有趣多少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