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一九九五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真的竖瞳
“没事看看景致,你有事就说。”
“贫僧刚才在远处看施主面相有异,恐有灾祸,便特地过来告知一二。”
“啊那谢谢你啊,看你这心地还不错。”沈平这类的套路见的多了,基本上许多的景点都会有和尚道士什么的,各种求签解签之类的,从免费到付费整个就是一个套路流程,沈平早早就免疫了,就这和尚这一套,二十年后谁都忽悠不到,恐怕都得没饭吃。
沈平不愿意搭理,也就没有接话头,那和尚却是颇有敬业精神,在沈平身边唠唠叨叨道:“施主就不想听听是何灾祸么”
“那你说是什么灾祸”
“我方才看施主双眉紧锁,福德宫呈现黑气,不久之后恐有血光之灾。”
“福德宫”
“……”
“行了,我知道你想要说啥,你就说有什么法子破解吧。”沈平心道自己这是被看成肥羊了,我真的长了容易上当受骗的脸吗却不知道他这脸嫩,看着又像有钱,自然是这些人首选的忽悠对象。
和尚道:“想要破解灾祸,得佛保佑,只需要足够虔诚便可。”那和尚道:“偏殿设有以功德牌,只要您请一个功德牌供奉在佛前,虔诚
第六十八章闺蜜
点好了菜,沈平拿开水将碗碟都烫了烫,像这种小饭馆,卫生还是要注意一下的。史红玲笑嘻嘻的看着沈平在那里忙活,一手拄着下巴,笑道:“你别看这里破破烂烂,好吃的东西都在这种店里面。”
“既然是媳妇说好,就算是刀子我也得吞下去。”沈平笑着说道:“我这样说话是不是很有狗腿的气质”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怎么知道吐不出来,是尝过了吗”
史红玲直接飞了一个白眼,让沈平自己体会去,就在这个时候,火烧端了上来,沈平看着占满了整个盘子的火烧,心道这年代的劳动人民就是实诚啊,咬上一大口,肉足馍脆,汁水丰盈,有种从内而外的满足感。
抬眼就看到史红玲在看着自己,沈平直接递了过去,道:“虽然说晚上要节食,不过尝两口应该没问题,不愧是媳妇介绍的,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哪有你这么多说头。”史红玲说着小口咬了一下,也细细的品尝了起来,仿佛是要体会沈平方才话里面的感觉。
沈平则是笑道:“你可别小看这两句话,你要是学会了,再加上这逆天的颜值,随便上一个美食节目,都能混成美女主持,那些看电视的都恨不得舔屏!”
“真恶心!”
两人说话这一会,凉糕也上了来,一份只有小小的一碗,里面白白嫩嫩的一个半圆形,上面浇着红糖。俩人一人端着一碗,拿着个小勺,小心的挖着,露出里面的豆沙馅和青红丝。
沈平尝了一口,又凉爽又甜糯,夏天吃正好,点点头道:“这糯米不错,甜味也是恰到好处。”
“嗯,我就喜欢这家的凉糕!”史红玲一口一口的小心吃着,眼看沈平嘴里面吃着火烧,眼睛却盯着眼前的凉糕,心中好笑,忽然将勺子伸到了沈平前面的碗里。
“你什么时候都学会偷吃了,吃自己碗里的就好了!”沈平赶紧将火烧放下,拨开她的勺子,俩人顿时抢成一团。
吃完了东西,两个人重新走上了大街,拉着史红玲的手,女孩穿着一身水绿色的连衣裙,露出下面光滑细腻的小腿,脚上踩着水晶绊带凉鞋,身材曲线窈窕,脸上洋溢着青春欢快的笑容,和沈平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极高,有的时候沈平也不得不感叹,女孩这两年发育的真快,胸前的小笼包一两年的时间就变成了足以吸引人眼球的山峦。
两个人正走着,史红玲包里面的手机忽然响了,她一接听,就听对面传来清脆带着一点糯糯的声音道:“玲玲,怎么这几天都没有见着你人啊,好几次给你打电话都不在家,今天我可是好不容易才从伯伯那里知道你前些天买了一个手机,老实交代,你到底在忙什么呢”
“雪儿啊,我朋友从龙城过来,就陪他在燕京玩一玩。”
“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我呢,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找你”
“不用了,我……”史红玲刚刚想要推辞,旁边艾达商场的广告声音却传入了手机的话筒,那一边的女孩似乎也是这边的常客,听到了之后直接说道:“你就在步行街的艾达商场吧,我正好也在这边呢,离你最多五分钟,咱们一会在商场北门见面吧。”说完也不给史红玲推辞的机会,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听着电话对面传来的忙音,史红玲只好转过头对沈平说道:“咱们去那边吧,一会我一个朋友也要过来,她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初中之前一直都是一个班,我们两家的院子也是相邻的,后来寒暑假回到燕京,我们两个也经常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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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逛街
接下史红玲和曹雪逛街,买点小零食吃,沈平则是跟在后面付账,接下来史红玲和曹雪逛了一会儿周边的服装店,曹雪明显对这些便宜的衣服有一些看不上的意思,就开始鼓动史红玲去商场里面看看。
史红玲有一些耐不住曹雪死缠烂打的手段,被曹雪拉着走入了艾达商城中,曹雪很熟练地来到了国际名牌服装专区,这让沈平心中对她家境的评估再提高了一截,没一会,三个人就进入了路易威登的旗舰店中。
路易威登,或者说lv能够成为国际名牌,自然有其道理,而且它的经营范围也不只是人们更多印象中的包包,服装围巾首饰等都有涉及。昂贵的价格却能够保证销量,这本身就是品质的说明了,再加上知名设计师的精心设计,远超普通服装的材料以及剪裁,几乎让每一个女人都移不开目光。
史红玲之前很少来这样的店子,但很少有女孩会不喜欢名牌的衣服,这里的衣服不少都能让她感到惊艳,但最低都是几千上万的价格却又让她有一些犹豫。
沈平知道她父亲在龙城市委工作,心中也不知道她家里是不是有钱,毕竟她家里的装修并不算多奢华,史红玲平时也过的比较朴素,不过看着史红玲摩挲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显然很是喜欢,便道:“喜欢的话就换上试试,我也想要看看你穿这件裙子的模样呢。”
这个时候,曹雪已经换好了一身黑色的连衣裙从换衣间走了出来,恰到好处的衬托着她青春娇嫩的身材,下面隐隐露出一双白嫩修长的腿,让她看起来更加惹眼。曹雪在镜子面前转了几圈,明显对自己的条件很满意,很高兴的对史红玲说:“玲玲,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
史红玲打量了一下,点头说:“好看。”
曹雪又转头看向沈平,似乎也想问问沈平的意见,但犹豫了一下,又将头转了过去,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心情很不错的样子,平时在家里,她父母总是拿史红玲和她作比较,两个女孩容貌身材不相上下,她父母是做生意的,虽然挣钱多,但面对史红玲父母的时候也很客气甚至带着一些巴结,再加上她成绩也不如史红玲优异,相当于处处被史红玲压着,也只有在金钱这方面,她可以扬眉吐气一场了。当然,这只是非常常见的女孩之间的攀比,无关乎品行,也不会影响她和史红玲的友谊。
没多久,曹雪走过来看着史红玲说道:“玲玲,你别光是看啊,进去试试呗。”
史红玲摇了摇头,说:“不用了,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
听见这句话,旁边一名少妇会心的笑了,却没有说什么,一般情况下来说,生活条件更好的人素质往往会更高,不管心里怎么想,起码不会在公开场合失礼,像小说中那样听着什么就出言嘲讽的毕竟是少数。
这个时候,沈平也推了推史红玲的腰,笑着说:“好了,就先试试吧。”
耐不住劝说,加上本身也很喜欢,史红玲终究还是拿着连衣裙进入了试衣间,当史红玲出来的时候,已经穿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大小长短刚好合适,像是为她量身定制的一样,她本身皮肤就很白,穿着这件衣服更像是一个精致的公主,让沈平忍不住捏捏她精致
第七十章无意见义勇为
到了下午吃饭的时候,三个人才算是从商场中出来,史红玲虽然只买了一套连衣裙,一件衬衣和一条牛仔裤,但也用了接近两万。曹雪看了看手腕上的精致女士腕表,然后对史红玲说:“我是开车来的,咱们先去找一个地方吃饭,然后我送玲玲还有你男朋友回去吧。”
史红玲吃了一惊:“你什么时候学会开车了”
“从去年放假就开始学了,还是我妈让我多练习,如今已经学了一年了,我这个月才过的十八岁生日,所以前天才刚刚拿到的驾照。”曹雪说道。
沈平知道现在才是九七年,驾照考试并不十分严格,基本上是肯花钱都能够过,曹雪一看就不是缺钱的主,所以能够拿到驾照并不奇怪,实际上,他的驾照也是几个月前就拿到手了,甚至都没有去考试。
史红玲听了却有一些担心的说道:“才刚刚拿到驾照就上路,你这靠谱吗!”
“这有啥不靠谱的。”曹雪不以为意道:“我之前就开着上路快半年了,也没有出什么事情呢,放心吧。”
沈平同样也有一些不放心,就道:“要不还是我开吧,总要给我一个为女士服务的机会嘛。”不管怎么说,上一世沈平也开了十几年车了,算是老司机,也比一个学车不过一年的小姑娘靠谱。
最后沈平得到了开车的机会,三人由曹雪找了一个地方吃过了晚饭,虽然曹雪说不喝酒没劲,但在沈平的坚持下,三人都没有喝酒,吃过晚饭之后,沈平开车到了史红玲家附近。
史红玲家在燕京是有房子的,是一个中四合规模的四合院,每年一家人回燕京过年之前都会安排人打扫一番,暑假史红玲也是住在自家的四合院,女孩一开始是给沈平安排好了附近的酒店,可这几天靠着厚脸皮,沈平还是让女孩同意自己搬进了这个四合院住。
八月初天黑的晚,虽然已经七点多了,但太阳还没有完全的落下,两个人刚刚走入胡同之中,突然前方隐隐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子的叫声:
“抓小偷,抓小偷啊,小偷抢了我的包。”
“光天化日,你们两个竟敢抢我的包,给我站住!”
沈平一怔,紧接着就看到前面胡同拐角有两个青年男子的身影出现,朝着沈平和史红玲这边直接冲了过来。分开人群,朝沈平和史红玲冲过来,当先一人手中拿着一个挎包,不时还向后看一眼。
沈平见状赶紧对史红玲道:“快躲开。”说着将手中提着的行礼一甩,伸手一推,将史红玲推到旁边的墙边。
紧接着就看到跑在前面拿着包的青年就已经冲到了沈平身前,只见他毫不犹豫的就要伸手推开沈平往前跑。
沈平身高一米八出头,因为重生之后这两年多一直都注意锻炼,一身都是腱子肉,在上次遇到了黄大河这样的混子找周小兰麻烦之后,就特意加练了拳击,这是沈平上一世健身的时候因为兴趣顺便学的,仅仅是几个套路,但配合拳力,杀伤力也不低。
本来沈平上一世见多了各种事情,完全和寻常人一样,不敢扶跌倒的老人,也不敢见义勇为,这个时候本能的就想要明哲保身,不想要惹麻烦,可这个时候,这个小偷就这么跑过去也就跑过去了,偏偏要手贱的把他推开,沈平本来心里就提高了警惕,这一下本能的便是一拳打了出去,
“砰!”只听得一声响,沈平一拳打在了前面这个小偷的肋下。
即便是轻量级的拳击手,若是不用拳击手套减缓一部分拳力,全力一拳打在人肋骨上,对方没有防备,直接就能够打断骨头,沈平一身力量比不上拳
第七十一章开到燕京
“樊彬彬霸气的范爷”听到了这个熟悉的名字,沈平略微一愣,又仔细打量了眼前的少女一番,他知道,明年的时候,就会有一部琼瑶的电视剧霸屏,同时也开启了接连几年的琼瑶剧统治内地电视剧的时代。
这一部名为还珠的剧组里面,主要的几名演员,后来有做导演的,有转幕后当投资人的,有去学校当老师的,还有继续在演员的道路上发扬光大的。但无论是谁,论话题性,论曝光率,论霸气,都比不过当初这个小丫鬟,其流传出来的话:“我为什么要嫁豪门我自己就是豪门!”也几乎是没有人不知道。
当然,沈平知晓,这实际上是娱乐圈明星经营的一种形象,是一种营销,其真实的性格如何,沈平还真不知道,不过他一直都很喜欢,原因则很简单,因为漂亮,毕竟人都是视觉性的动物,沈平上一世看到荧幕上的樊彬彬,那是绝对的漂亮,符合他的审美。
不过此时的小姑娘却还没有沈平上一世在屏幕中看到的成熟美艳,只见她穿着件白色t恤,一条浅蓝色的七分裤,白嫩的肌肤露在外面,充满了青涩稚嫩的感觉。
眼看沈平不住地打量着自己,樊彬彬心中有一些嘀咕,不过她毕竟也是北漂了一年了,虽然年纪小,却也不会像同龄的小姑娘一样动不动就害羞,待过了一会,才见沈平收回了目光,道:“你叫樊彬彬”
“是啊。”
“我叫沈平,这是我女朋友史红玲。”沈平说着又指了指旁边的史红玲道:“我们已经报过警了,当街持着管制刀具抢劫,够判他们十年八年的,你一会见着警察的时候,录口供一定要注意,将他们两个拦路抢劫的事情说清楚。”
“啊!”樊彬彬一愣,这两个人只是趁着自己不注意,突然抢了自己的包就跑了,怎么就成了持有管制刀具拦路抢劫了
趁着不注意抢包和持有管制刀具拦路抢劫基本上是两个概念,前者基本上关不了多久,后者却是判个十年八年也不嫌少,这一点年纪轻的樊彬彬不清楚,沈平却心中明白得很。
沈平不想要招惹是非,可一旦遇到可能的危险,自然是想法子将危险掐灭在萌芽状态,打算将他们送进去十年八年,反正这种社会不安定分子,判重一点也是净化社会风气了。
不明白沈平是什么意思,不过知晓沈平应该是有所深意,此时的樊彬彬虽然年轻,却很有一些机灵劲的,毕竟情商不够根本不可能在娱乐圈混出头,此时因为阅历不明白沈平为何这么说,但想着沈平不能够害自己,便顺着道:“是啊,他们两个拿着刀,还把我的包给抢了,要不是你出手,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沈平点了点头,心道果然是孺子可教,接着又转头看向史红玲,心道也不知道史红玲大伯会不会过来,要如何劝动对方施加影响,毕竟还是双保险好一点。
过了没一会,就见到了陈哥的身影,他本名是陈武,正是史红玲大伯的司机,他过来先看了史红玲没有受伤,这才开始询问情况,待史红玲将事情说完,沈平才说道:“陈哥,他们两个这可以算是持械抢劫吧。”
能够长期在机关开车的都不是笨蛋,如果说美国的精英人才都去经商了,那么中国大部分的精英则都是在从政,司机这个职位看着不起眼,但想要当好,没有足够脑子是不可能的,所以陈武一听沈平开口,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目光扫过了沈平一眼,直接说道:“他们这两个的确是性质恶劣,一会警察来了我会专门说的。”
接下来的事情也简单,警察来了之后,就将这两个没有反抗之力的小偷给抓住了,陈武过去和领队的队长说了几句,史红玲三人仅仅是在派出所简单的录了一下口供,签字之后就离开了,接下来这两个人很快就会成为持械抢劫的典型,吃上至少十年的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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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过穷日子
只有在真正开过了超市之后,沈平才知道即便是这个时候占据了先机,利润率高,开超市也并不容易,远远不像是之前许多网络小说中写的,可以再快速扩张的同时,可以给主角提供大量的现金流,供主角在其他地方使用。
实际上,超市想要快速扩张,就需要更多的资金,从超市一开始创建到现在,乐添超市的扩张,除了第一家大型门店之外,沈平已经先后投入了近两千万进去,这才能够让乐添超市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在龙城内扩张了一共有二十八家分店,建立了仓储还有物流系统,现在要在燕京扩张,本着沈平之前和老妈商量过的,租不如买的想法,打算将开第一家旗舰店的商场直接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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