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是到了假的北欧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想象歌德一样勇敢
“那波列斯瓦夫麾下骑士五百,大军数万,势不可挡,直接杀奔穆尔德城下。文德人虽然势孤力单,却抵死不退,固守穆尔德。”
“穆尔德城下,飞马王国列阵如林,只等国王一声令下便齐齐进攻。强弩劲卒扬威,发矢如雨;铁甲骑士逞凶,持械先登;更有忠心侍卫持盾跟随,铁胆丁壮举斧争先。”
“可怜那文德人,平日里不过是做些拦路抢劫、打家劫舍的生意,何曾见过这样的阵仗。竟叫飞马王国的兵卒一波便登上了墙头,挥舞雪亮锋刃,展开浴血搏杀。”
那信使说得摇头晃脑,我却听得浑身别扭,周围的武士们也是一脸古怪。
“原本依仗高城坚墙都无法阻挡飞马王国雄兵,于城墙上的争夺,文德人自然更不是对
手。再加上那文德王国的王爷是个无胆鼠辈,竟趁着兵卒丁壮浴血奋战的时候偷偷开了北门,带了铁甲卫兵和金银珠宝偷偷跑了,那穆尔德城自然更是别想守住。”
“波列斯瓦夫国王早上起兵攻城,到了傍晚时分便住进了城里王爷的房子。”
听到这里,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按我的了解,文德王国在南方和飞马王国接壤的地方就只有穆尔德这么一座重镇,竟然这么轻易就丢了
而且,
第一卷 童年(以及第二卷和第三卷分别是在人间、我的大学)279 倒了霉的不止是飞马王国
在这位负责监视和调查文德王国战事的信使结束了自己的汇报之后,则是来自东方的贸易站的信使。而他所在的贸易站主要是负责了解斯托姆王国和独角兽王国那边的消息。
和之前那个说书先生比起来,这位信使的话就简单得多了:“维斯特罗斯已经将他招募和训练的新军队派出去,向塔林堡和卡雅维克周边的村镇收取贡赋了。独角兽王国的赫尔王公集结起一支军队,准备夺回卡雅维克。”
好吧,前一位是个说书先生,嘚啵嘚啵一堆废话,你这到好,简单一句话,就完事儿了
尴尬的揉了揉脸,我看了看那位信使:“能说详细点吗”
使者疑惑的眨了眨眼,似乎不太明白我的要求。
“我记得维斯特罗斯带回来整整一千人,然后他还在招募和训练新的军队——所以,现在他手头有多少人”
“具体的我可不知道。”使者一脸理所当然的回答,“只是听那些商人说的,他新招募的人手,好像也有一千人,而且每十个人就有一个帝国禁军带队。”
“他自己带着五百人驻守在塔林堡,让他的副手带着四百人驻守在卡雅维克城外新建的营地里,让他的新军队到处为他收集粮秣物资金银财宝。原本驻扎在塔林堡里的那些人,现在驻扎在卡雅维克,大概也有四百多人。这些人的首领是个叫厄蒙德的,原本是塔林堡的首领,现在是卡雅维克的首领。”
停顿了一下,信使才接着说:“卡雅维克本来是赫尔王公的地方。攻打塔林堡也是赫尔王公牵头的。结果塔林堡没打下来,卡雅维克也丢了,赫尔王公只带着他的扈从队逃掉了,不但自己权柄尽失,而且还成了王公中的笑话。”
“不过,他的一位妻子是一位哈扎尔汗的公主,另一位妻子是普斯科夫王公的妹妹。他就逃到了普斯科夫王公那里,从那位王公那里借到了一些人,又从他的丈人那位哈扎尔汗那里借到了许多牧民,准备要重新夺回卡雅维克。”
哈扎尔人是独角兽王国更东边的游牧民,或者也可以认为是野蛮人。他们信奉他们自己的神灵,有自己的习俗,从更加东边的地方过来,之前一直在试图向西拓展他们的牧场。不过,遗憾的是,那些哈扎尔人虽然骁勇剽悍,却对独角兽王国建造的城墙没什么办法,因此就被阻挡在了文明世界之外。
而在独角兽王国境内的诸城市王公终于联合起来,推选出他们的君王,并在君王的统帅下组成一支军队之后,哈扎尔人也不得不低下他们高傲的头颅,向那位“伟大的伊尔戈”缴纳赋税,提供兵役。而哈扎尔人的加入,也让独角兽王国变得更加强大,甚至发动了对遥远南方的旧帝国的远征。
很不幸的是,就好像哈扎尔人对独角兽王国的木墙
束手无策一样,独角兽王国面对旧帝国那些掌握着高深建筑学知识的古代工程师们建造的高城坚墙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在劫掠了乡村之后,满足于帝国提供的贡金,签订了和约,志得意满的重新回到了他们的家园。
这些事情,也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多年就已经发生过的事情,现在已经成为吟游诗人们传唱的诗歌的一部分,而且和我们的关系也不大。
 
第一卷 童年(以及第二卷和第三卷分别是在人间、我的大学)280 我大北欧蛮这暴脾气
如果说来自文德王国方面的消息对我们来说算是好消息,来自斯托姆王国那边的消息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那么,来自丹德斯王国那边的就纯粹是坏消息了。
而且,那该死的消息让我只觉得哭笑不得。
简单的说,丹德斯复仇团完蛋了。
最开始的时候,那位因贩卖贼赃而惨遭银狼伯爵杀害的那位兵器贩子的家人,和那位在一对一的决斗中杀死了一名猎鹰帝国骑士的海上好汉,因为共同的目标而走到一起,决定组织一支强大的军队,共同南下给那个该死的银狼伯爵一点利害看看。
兵器贩子的家族人多势众而且钱财极多,海上好汉声名赫赫武艺过人,这两家联合在一起,就有了极大的号召力,并且很快就把一大堆完成了春播而暂时无所事事,想要捞一点外快补贴家用的丹德斯汉子们聚集在了一起。
这支意在南下劫掠银狼伯国的复仇军一度达到八百人之多——在没有雅尔参与的情况下,这样的规模已经可以说是空前绝后了。
组织军队的双方对于能够聚集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也感到很满意,于是召开盛大的酒宴,决定让所有人吃饱喝足之后就乘船南下,去让那个银狼伯爵好好见识见识北地男儿的利害。
坏就坏在这场倒霉的酒宴上了。
一般来说,当一支军队被组织起来的时候,这支军队只会有一个领袖。或是靠着高贵门第,或是靠着惊人财富,或是靠着赫赫威名,那些他最信赖的武士拥有最精良的盔甲和武器,成为他的亲卫队。而那些在他之下的首领们则各自带着自己的队伍,服从和接受他的领导。这样,一个又一个的战团共同服从同一个人的指挥,就成了一支军队。
然而,这一次的丹德斯复仇军,从一开始就有两个领袖,一个靠的是使不尽的银钱和连国王也要礼让几分的广阔交情,另一个靠的则是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赫赫凶名和以一敌百的惊人武艺。
尽管开始的时候双方还能合作得亲密无间,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涉及到谁来指挥军队这个问题的时候,矛盾就产生,而且渐渐的愈演愈烈了。
对于组织军队的双方而言,获得军队的统帅权不止意味着优先分配战利品的权利,更意味着巨大的名声——前者或许双方都不太在意,但后者确实双方都不愿意放弃的。
因此,在来自各地的农民们没心没肺的聚集在一起,并且大吃大喝憧憬着值得称道的血战和足够他们吃上好几年的战利品的时候,原本亲密无间的两个头领之间的关系也在渐渐转变。
然后,当大家都喝多了蜂蜜酒,渐渐的失去了对自己的言语和行为的控制能力之后,这种矛盾就彻底的爆发了出来。
最开始的横眉冷对、冷嘲热讽,然后是破口大骂,接下来就是拳脚
相向……
没有人知道到底是谁第一个拿起了武器,也没有人知道到底是谁第一个倒在血泊之中,但是当冰冷的钢铁撕碎了血肉之后,被酒精刺激得愈发脾气暴躁的北地汉子们并没有象那些软弱的南方人一样惊恐的尖叫着四散逃命,而是毫不迟疑的抓起武器加入进去,或是帮助自己的亲戚朋友,或是痛殴自己的仇家敌人……
然后,
第一卷 童年(以及第二卷和第三卷分别是在人间、我的大学)281 关于我们自己的事务
在三名信使讲清楚了临近周边诸国的状况之后,我也简单的说了一下目前希格斯叔叔的沃夫冈公国的状况,以及我在沃夫冈公国所遇到的事情。
听说可以在沃夫冈公国设置贸易港口,连通本土和伊尔林之后,大厅中的人们都露出了欢欣鼓舞的神色——这就意味着我们和伊尔林之间除了北方那条气候更加恶劣的通道外,又多了一条靠近南方的通道。尽管这条通道要经过猎鹰帝国的海岸线,可能会存在一些危险,但总的来说还是一条更加安全和舒适的通道。
在确认南方通道确实可行之后,老爹则下令在北方通道的两个中转岛屿增加殖民扩建港口——按照老爹的说法,等到以后伊尔林地方不再需要从北方周转的时候,这两座岛屿就会彻底转变成深海捕鱼队的停靠港。
对于这样富有先见之明的计划,廷臣们也纷纷叫好,我则只能是笑着不说话。
作为对新兴的贸易港口和中转站的支持,老爹除了下令以后王家采买和销售都在那座港口之外,又派遣人手分别南下和西进,去和丹德斯王国以及伊尔林殖民地打个招呼,让他们知道以后可以在那座港口驻扎、交易的事情。
至于叔叔希望招募那些斯托姆王国的无根海盗的事情,老爹却有些担忧。
那些无根海盗固然都是和本国豪强有仇的孤家寡人英雄好汉,可是这并不代表他们自己相互之间就是一团和气。海域就那么大,大家又都是吃独食的,而且还为了要复仇的原因长期身处敌境只能以战养战,彼此之间亲亲秘密和睦无间,可能么
所以,叔叔计划招募的那批人,恐怕不但和斯托姆人有仇,和文德人有仇,和我们诺威尔有仇,和丹德斯有仇,彼此之间恐怕也有仇,一个搞不好,可能就会象丹德斯王国那支倒霉的复仇军团一样,因为屁大点事新仇旧恨一起算,内讧一场然后全部死光光。
而且,就算那些人没有因为什么莫名其妙的事直接抄家伙互砍一通然后落得个肥田材料的下场,也未必就是什么好事儿。
北地武士本来就是桀骜不驯的,又是外国武士,还是一帮无牵无挂只念着复仇的家伙。等到他们到了骑士王国,见了肥沃土地,动了歪心思,他们固然可以是叔叔的人,自然也可以是骑士王国别的贵族的人,而且搞不好还有机会成为骑士王国的贵族。到头来叔叔很可能白搭了面子银钱,给敌人培养了军队。
不过,虽然对希格斯叔叔的计划不是很看好,但老爹还是派出信使,让信使们前往斯托姆王国散布消息。至于能吸引来多少人,以及希格斯叔叔是不是能拿捏得住这帮人,那就只能看欧登大神的心情了。
交代完了我的事情之后,则是穆斯帕尔和我介绍王国这边的事情。
这边其实
也没什么大事,主要就两件。
第一件事是和斯托姆王国之间的战争。
既然老爹提出了小规模战争的要求,对面那位斯托姆国王索性把战争的规模进一步的压缩。按照那位据说本人就是百塞克,而且有人熊血统的斯托姆国王的要求,两位国王将在众神的见证下搭起跳板,来一场一堆一的不死不休的战斗,以决定两个国家谁强谁弱。
而决斗的时间和地点问题,则由对方丢回给了老爹。
这样儿戏的事情在我看来就已经够扯淡的了,但更加扯淡的是,老爹居然答应了,而且连时间和地点都定下了——就在这个夏季的最后一天,在两国南方交界的地方,靠近欧登大神圣林的海面上。双方各带
第一卷 童年(以及第二卷和第三卷分别是在人间、我的大学)282 好像后院失火了
等到大厅上的正事儿结束之后,廷臣们各自散去做自己的事情,我则跟着父母离开了大厅,回到了后殿。
还在走廊里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三个妹妹兴奋的尖叫,忍不住感到一阵头疼。
等打开大门后,屋子里的姑娘们安静了片刻。
然后,两个已经能够自己满地乱跑的妹妹便尖叫着直朝我冲了过来:“礼物,礼物!”
这件事,说起来,我是有些心虚的。实际上,无论是之前去希格斯叔叔那边,还是北上去北郡,我都没想起来要给三个妹妹带礼物,就更别提家里的三个侍女了。
而这一次去希格斯叔叔那边,我也差点把这事儿忘光了,直到原定计划要动身回家的前一天才想起来。
到了这种程度再想起来筹备礼物,还是在希格斯叔叔那种百废待兴的地盘上,自然是诸事不顺——连商人都没有,就别指望什么小商品了,什么地方特产那当然更是做梦。
好在我还带了希米尔以及一群宫廷侍卫。和叔叔商量了一下,我们就化身猎队,钻进了附近最大的林子里,折腾了整整一天,总算弄到了许多猎物。
那些猎物的骨头和油脂自然就留给希格斯叔叔了——嗯,没错,我不远百里千里坐船跑去看他,也没压根没有想到要给他和阿德莱德婶婶带点什么礼物,最后只好把随身携带的用来做商品样本的彩色假发当做礼物送给了阿德莱德婶婶。
而爪牙和皮毛,则成了我带给家人的礼物。
眼看两个妹妹朝我扑过来,我便猛的从后腰抽出个东西,高高的举起手做出扑打的姿态,对着她们大吼起来。
两个丫头愣了一下,眨了眨眼,随即也举起双手比划成爪子的模样,毫不示弱的对着我吼了起来,逗得老爹老娘都笑了出来。
然后,我才放下手,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们两个。
非常幸运的,我们在树林里遇到了一头棕熊,并且仗着人多势众把这大家伙干掉了。熊的油脂据说是很好的伤药,于是煮好后也留给了希格斯叔叔备用;熊的肉和内脏当天就煮熟吃掉了;而那张昂贵的皮子因为需要专业的处理才能用也就留在了那边。
我所拿回来给妹妹们做礼物的,是用熊的爪子做的小玩意。足有我巴掌那么长的三根爪子被打磨得闪闪发亮,在根部用毛皮和鱼胶黏连在一起,做成一个手套的样子,即可以当手套,也可以当武器。
一头熊,四个爪子,就做了两副手套,分别送给两个妹妹。至于小妹妹,因为年龄太小,还不适合掌握这种危险的东西,就用野鸡尾巴上那根花花绿绿的长毛粘了一根棍子给她。洗刷干净晾晒干燥的翎毛在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五颜六色的好看极了,也很让小妹妹喜欢。
分派完给妹妹们的礼物之后,那个早就安安静静一副大家闺
秀模样站在一旁等着的小鬼丫头才带着笑容小步快走着走到我跟前:“殿下,您回来啦,一路上还顺利吧”
抬起手轻轻揉了揉她已经长出来一点的短毛,我笑着取出一个狼牙手链:“呐,给你的。”
虽然并没有惊叫出声,也没有跳起来,小粉毛还是猛的张大了眼睛,小脸绯红,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然后就乖乖的伸出手,让我给她戴上。
给她戴上手链之后,蓓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殿下,我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啊……那你还真是利害啊……”我能说什么这个鬼年代就是这个样子的。作为一名郡守的女儿,居然不会写字,还要等到在鹿厅学习过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名字应该怎么写……
不过,她才来这么短时间,就能学会写字,果然还是值得夸赞一下的吧。毕竟赞扬是最大的推动力量。
得到我的夸奖,蓓拉得意的仰起头,眯起眼,一副“求夸奖、求摸头”的样子
第一卷 童年(以及第二卷和第三卷分别是在人间、我的大学)283 平静而安逸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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