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使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延呼成章
小美一听我这么说,质问我说:“你把臭袜子塞到我的嘴里,这还不过分吗你还想怎么过分”
我一听她这么说,心里其实有些暗爽,但是嘴上却不能明说。我认为让她吃点苦头,也算是她咎由自取。谁让她平日里总是三番五次的想要害我,我又怎么可能不想反击呢但是我这么说会影响团结,就告诉她这些事儿要怪就怪她当时嘴不干净,没完没了的对我破口大骂,我才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她当时什么都不说,老老实实躺着不动,我也不会拿袜子堵他的嘴。
曹大壮一看这次是一场误会,就从中和稀泥,表示我们都是一个团队里的同事,应该处好关系才对。之前我们就是因为相互猜忌,所以说导致让田大哥有可乘之机。现在说别的都没有用,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赶快休息,等待救援队的来临。如果说我们这样继续吵下去,只会死得更快。
我一听他这么说,认为他说的有道理,于是就表示现在谁都没有体力继续吵架了,赶快休息等待救援队来临才是正事儿。如果小美要是有什么不服气,可以等到我们出去的时候找我算账,我奉陪到底。
小美也知道她吵不过我,也打不过我。即便是骂街,也不是我的对手,所以说索性不说话了。等我们所有人都躺下休息的时候,我知道现在我们的关系降到了冰点。以前只是面和心不合,不过还没有撕破脸皮。现在脸皮都撕破了,估计以后我们很难融洽相处。
但是我觉得我是无辜的,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也不能全怪我。毕竟谁能想到气若游丝命悬一线的田大哥竟然会被鬼魅控制,突然之间对我们发动袭击,所以说我觉得这种误会是人之常情,小美不应该埋怨我。
更何况之前她三番五次的陷害我,我只是有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这种前提下做出了过激的行为,也不过是防卫过当而已。我们两个其实早就水火不容,只不过没有摊牌而已。之前我还天真的认为我们可能会既往不咎,现在看来这不可能了。我们之间有太多的过节让我们不同戴天,以后就算是小美不暗害我了,我也不希望再跟她合作!
不过在生死离别面前,这些为了争名逐利的行为实在是太
可笑了。等我们再次躺下休息之后,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最难捱的时刻到来了。之前我们为了生存互相猜忌,还算是有事情可做。因此我们的注意力都在设法求生上,并不在意自己饥肠辘辘,反而感觉时间过得飞快,让我们都来不及休息。
现在我们消停了下来,虽然还是担心有人会痛下杀手,不过我认为小美不会蠢到对我们动手,而我又不会欺负她一个女孩子,所以这种安定的环境下,我们的注意力开始被饥饿感吸引了!
说
第139章 鬼市
田大嫂告诉我们:当时确实发生了地震,不过外界的振幅并不大,只有惊马槽这里发生了山体滑坡,所以她走出去之后,很顺利就找到救援队。虽然我们得救了,不过田大哥却再也回不来了。看到田大嫂悲痛欲绝,我们安慰了她一番之后,知道自己也做不了其他的事情,只能希望她能够坚强的活下去。
后来我们把我们在惊马槽里的遭遇剪切成一期节目,然后播了出去。虽然说这一次没有遇到阴兵借道,但是遇到了地震,让我们被困在山谷当中,这样的冒险经历依然让网友特别欣赏。他们认为我们这样拼命拍节目,即便是没有拍到鬼,我们的行为也值得他们敬佩。我们老板对于这期节目也特别满意,只是我们自己心里边感觉并不舒服。
我认为这一次其实我们是碰到鬼了,因为田大哥可能早就在我们睡着的时候,突然之间死了,只是张大哥很疲惫,所以没有发现而已。结果田大哥死之后,被鬼上身,先是袭击了张大哥,然后袭击了曹大壮,最后还想袭击我。
要不是那匹老马救了我们,估计我们早就被那个附体在田大哥身上的鬼杀死了。这真是人心叵测,江湖险恶,我真没想到这惊马槽里边儿的冤魂,竟然还可以附体在死人身上。要不是张大哥死的晚,我发现的又早,他要是也死了,估计就有两个被鬼附体的人,同时向我发送动进攻。
到时候恐怕我和曹大壮也没有办法应对,幸亏那山里好像只有一个能附体的鬼魅,或者是张大哥活的时间比较长,所以鬼魅还没来得及附体,就被我们发现了。不管真相到底如何,反正我们这一次有惊无险的拍完了节目,至于下一期节目到底拍什么,还是需要我来决定。
说实话这一次我们惊魂未定,而且体力和内心都经历了非凡的体验,我真想好好休息一下,或者是去看一下心理医生。毕竟为了救我们的性命,田大哥死在我的面前,而且后来变成行尸,想偷偷摸摸的杀了我们。
我没想到行尸竟然还有思维,知道扮猪吃老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发动进攻。这件事情有巨大的转折,让我的心里感觉自己有些承受不住了。可是老板一看我们这期节目拍得如此精彩,表扬了我之后,又开始催促我想出一个更好的方案,让我们的节目更上一层楼。
我知道我对他来说,就是能下金蛋的大鹅。如果说我没有用了,那他卸磨杀驴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如果我要是想继续在公司里混的风生水起,就只能做出更大的贡献。即便是像上次在惊马槽里面那样拼了命的去拍一期节目,我也必须要去做,因为这才是我的价值所在!
我们现在开始研究如何拍下一期节目,结果看到网
上有一个网友跟我们留言说:如果说我们想要拍鬼魂的话,那怎么能不去鬼市看一看呢我知道在我们的论坛里,有一个关于鬼市的帖子人气很高,网友们非常喜欢这个话题,把这个帖子顶得很高。
现在大家都在谈论鬼市的事情,我一开始没有把这件事情当回事儿,因为所谓的鬼市,跟鬼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就是一个小偷销赃的地方。因为这些东西见不得光,所以说只能在后半夜到一个具体的地方,用超低的价格销售出
第140章 老鬼市
鬼市两旁的路灯总是无故熄灭,这并不是政府的环卫建设不到位,也没有什么灵异事件。其实当地政府对于公共基础措施的维护,一直都是非常及时的,但是不管这里安多少路灯,最后都会被人用弹弓拿石子打碎,所以这条街总是漆黑一片。
因为鬼市的摊主都不希望这条道路上灯火通明,他们必须要在漆黑一片的环境,才能让这里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所在。因此很多小偷小摸儿雄踞于此,到了晚上就来卖他们偷来的东西。
这些东西五花八门儿,什么东西都有。手表、自行车、花瓶、字画、首饰都算是小的,据说大到冰箱、洗衣机、彩电这些家用电器,都有人用车拉来贩卖,而且还负责送货上门。当然这里还有一些人卖高仿的皮衣、皮包、皮鞋、腰带、化妆品,反正这里边儿不是赃物就是假货,而且摊主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来这里消费唯一的好处,就是东西便宜。一辆自行车怎么也要几百块,到这里可能几十块钱就能推走。一件奢侈品成千上万都很正常,在这里几百块就能拿走。反正你在别的地方,要花大价钱才能够置办出来的装备,来这里几百块钱就能搞定,让你假装成为有钱人,所以说这地方还是有很大的市场。
虽然说政府曾经来这里联合执法,打击这里的犯罪行为。但是因为这些不法商贩跟政府玩儿游击战,只要政府一整顿这里,他们就不出摊儿了,只要风头一过,他们又如同雨后春笋,不知不觉地冒了出来,所以说谁也没办法有效管辖这里。
反正谁都知道这里有个黑市,只要政府管理不严格,工业区的那几条街,到了晚上就是出了名的鬼市。据说这样的地方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城市,到处都有,所以不足为奇。真正奇怪的是,有人曾经在鬼市买到了稀奇古怪的东西,让人觉得实在是匪夷所思。
这个城市里面的鬼市到底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谁也说不清楚。据说当年那几条街还不是工业园区的时候,就有人在这里摆摊儿卖赃物,让这里成为一个鬼市。毕竟这里距离市中心不远,却又很偏僻,所以说是一个非常适合销赃的地方。
这个地理位置有优势的地方,在多年之后,随着实体工业的集体没落,鬼市竟然死灰复燃。以前这里可以称之为老鬼市,而现在新兴的新鬼市,也是最近十几年才兴起的。不过对于一个市场来说,十几年的历史也不算短了,所以说在十几年来,当地人多多少少都跟这个鬼市有过一些接触,对于鬼市里面的一些事情,也有一些了解。
据说当年有一个人想买一块儿手表,可是钱不够,所以就想去鬼市碰碰运气。在那个年代物资匮乏,生活水平也不像
现在这样么高,所以一块儿手表可不是小物件。那时候手电筒都能称之为家用电器,因此一块手表非常珍贵,有的人攒几年的钱才能买得到,而且当时物资短缺,很多东西有钱都不一定买到,想买的话还要托关系。
因此当时的手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其实是一种奢侈品。这东西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是很多年轻人梦寐以求都想得到的东西。即便是老一辈人留传下来的手表,年轻人要是能带出去,那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考虑到当时每个人都没有手机,也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钟表,所
第141章 鬼摊王
小刘看到那个人留着长发还低着头,所以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别的摊主都积极兜售自己的商品,只有这个人一语不发。即便听到小刘儿这么问,他也并没有把头抬起来,而是喃喃自语的说:“我倒是愿意卖,反正我也用不上了,不过我就怕你不愿意买……”
一听对方这么说,小刘儿立刻来了精神,心想自己就是想来买手表的,怎么会不愿意买呢他估计这是生意口,对方故意这么说,就是想要抬高价格。他可以漫天要价,自己也可以就地还钱,于是他询问对方这块二手的手表要多少钱。
那个人这时候依然没有抬起头,只是告诉小刘儿说这一块手表很不错,他买了还不到一年。只不过现在他留着也没什么用了,因此钱不钱的好说,只要小刘愿意帮他做一件事儿,他就可以把这块表送给小刘。
小刘听后非常高兴,心想天底下竟然还有这种好事!现在他不仅仅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手表,自己还省钱了。于是小刘就问对方:要自己帮什么忙对方告诉小刘:现在他家里边儿有人去世了,可是他不方便去烧纸祭奠,所以说他希望小刘在明天晚上,到某个十字路口儿,帮他给家里人烧点纸钱。如果小刘能够做到的话,这块表就作为谢礼,就送给小刘了。
一听对方这么说,小刘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甚至是毛骨悚然。因为这块表原价上百块,现在卖个三五十块钱也没问题。他本以为对方想要自己帮他一个大忙,可是对方竟然提出了这么奇怪的要求,只是让自己帮他烧纸而已,根本不需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虽然说对方的要求很奇怪,不过并不过分,毕竟烧纸花不了多少钱,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所以小刘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可以做到。对方这时候一听小刘这么说,抬手把表递给了小刘儿。
这时候小刘自然非常高兴,接过表来戴到手腕上一看,发现这块表的样式很不错,让他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这时候对方提醒小刘说:一定要记得小刘答应过自己的话,明天晚上说什么,小刘也要到那个十字路口儿去帮他烧纸。要不然的话,小刘拿了人家的手表,不给人家帮忙,就算是违约了!
小刘这时候喜出望外,跟捡到了一个宝贝一样,自然是满口答应。当时他狠狠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肯定说到做到。结果他回家之后,到睡觉的到时候还舍不得把那块带摘下来,戴着手表睡了一晚。
这一觉他睡到直第二天早晨起床,回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越想越感觉奇怪,心想对方有时间出来卖手表,怎么可能没有时间买烧纸烧给自己的先人呢但是现在对方已经提出了这个要求,而且小刘也拿走
了对方的手表,也不能不答应对方的要求。
于是他也没想太多,心想到了晚上他去那个十字路口烧点纸,就算是兑现了诺言。结果人算不如天算,白天的时候还是晴空万里,到了晚上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这可把小刘愁怀了。
因为如果是好天气的话,不管路途多么遥远,小刘也会兑现诺言。可是现在外面大雨倾盆,他根本就点不着火,又怎么去帮对方烧纸呢思来想去小刘觉得既然是给死人烧纸,那也不差这一天,他可以等到明天雨过天晴了再说。
 
第142章 藏污纳垢
因为死者刚好有严重的皮肤病,结果在他出车祸的时候,手表脱落被小刘捡到。他通过手表把皮肤病传染给了小刘,所以说小刘最后才落了这么一个下场。其实根本就不存在鬼让人烧纸,还跑到鬼市卖手表的故事。这都是别人编出来吓人的,根本不足为信。这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我也不清楚,反正关于鬼市的故事有很多,这只是其中最精彩的一段。
那个网名叫活不起的网友儿在网上分享了很多当地的鬼故事,都是跟鬼市有关。这些故事非常精彩,让网友特别高兴,所以说网友也呼吁我去鬼市看看。我们的节目是靠这些网友们的热心关注,才有今天的成绩,所以说顾客就是上帝,他们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要听。
现在我们老板没事儿的时候,也会在网上看我们的节目,然后告诉我:他认为我们有必要去鬼市一趟,满足这些网友的好奇心。既然是网友让我们去的,就算是没有拍到鬼的话,他们也不会埋怨我们。毕竟这是他们的要求,我们只是满足他们要求而已,有没有鬼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听我们老板那么说,我心想这一次我乐得去鬼市逛街,反正也没什么危险。因为上一次我们在惊马槽差点儿全军覆没,而且我跟小美完全撕破脸皮了,以后我们去任何危险的地方,我都害怕她试图害死我。
如果是去鬼市的话,我就不信他能有什么本事,能把我给除掉,所以说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其实小美也不太喜欢冒险,她之所以跟我一起铤而走险,就是想证明自己也有本事出生入死,免得大家认为她胸大无脑,只是一个靠美貌上位的花瓶而已。
于是我们打算去鬼市看一看,不过我现在决定这期节目不能像以前那样拍摄了。因为之前的节目我们可以明目张胆的去拍摄,但是这次却不行。因为如果我们要是真的就这么去拍摄的话,那些销赃的摊主看到我们扛着摄像机来了,肯定立刻转身就跑,谁也不可能配合我们的工作。
毕竟接受我们的采访,就相当于把自己曝光了。考虑到他们都是见不得光的人,卖的东西来路不正,真要是上了我们的节目,那他们就相当于投案自首了。因此这一次我们只能采取偷拍的方式,就相当于去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暗访。
于是我让他准备好装备,到时候我们来个明察暗访,我倒要看看这个鬼市有没有人卖特别奇异的东西,有没有鬼在这里摆摊儿卖东西。反正在这里卖东西的摊主,大部分全都戴着口罩和鸭舌帽,而且举止诡异、行踪飘忽不定是非常正常的情况。
我们的节目拍了这么久,还头一次用这种方式拍摄,也算是别开生面了。这可以让网友们有新鲜感,所以
我相信这期节目还是会让大家满意的。
等曹大壮准备好了装备之后,我们来到那个城市,在白天躺着睡觉,好好补充体力。到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们起来吃了个夜宵,然后开车来到鬼市,把车在外面停好,打算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时候我们闲庭信步,好像是来这里逛街游玩的游客。我为了满足曹大壮想要跟小美在
第143章 密码本
这一次我们没有遇到任何危险,而且逛得很开心。但是我们走来走去,也没发现有鬼在卖东西,绝大部分的摊主,都是戴着头灯或举着手电筒,鬼鬼祟祟的不断往四周张望,看到有人靠近自己,也不管人家来买什么东西,就上前兜售自己的货物。
我知道像我们这样只看不买的话,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因此我决定还是随便找几个摊主,跟他们聊聊天儿,好像我们真的是来买东西一样。这样我们可以掩盖自己的身份,也可以曾加节目的趣味性。
不过这些摊主非常粘人,只要你跟他们接触上,他们会就极力向你兜售自己的东西。据说有些人说是卖东西,但是也算是强买强卖,甚至强取豪夺的事情也会经常发生。毕竟销赃和购买赃物都是犯法的,所以说很多人来这里买东西,也知道事情并不光彩,吃了亏也不敢去报警。
更何况这些鬼市摊主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今天在这里出摊儿,明天来不来就不好说了,另外这鬼市不是一条街,而是分布在整个工业区的好几条街道上。那些摊主并不愿意聚集在一起摆摊,反而是零零散散,故意分散开销赃,一旦听说有警察来了,可以立刻收摊儿跑路。
因为他们不是聚集在一起,所以警察很难找到人,毕竟摊主很少有人推车担担,大部分人就是穿着一件大衣,把货物放到大衣的兜里面,乍一看他们和顾客根本没有区别。我看了很多东西,都感觉没什么兴趣,但是这里有很多商品,所以我认为总会有让我感兴趣的东西。
后来我在一个书摊上,看到了有一个老者坐在一旁,一边抽烟一边盯着过往的行人,似乎是在物色猎物一样。他躲在黑暗之中,如果不是手中的那一个烟头闪烁着微弱的光辉,我都看不到他的脸,甚至是发现不了这里有一个书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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