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帛金鼎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南华山17
汤山从桥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又从那一头回到这一头。走了无数个来回,兜里的电话还没响起来。
他心中的希望之火,反而越烧越旺,觉得江素萍一定会来。
江素萍真的来了。
汤山从桥东端转身时,看到桥西端站了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他立即向她奔跑过去。
一天不见,江素萍的样子让汤山大吃一惊。
汤山原本以为,她会换件衣服,化个淡妆。没想到她穿着睡衣就出门了她明显瘦了一大圈,脸色苍白眼圈乌黑,双目无神。
汤山难以想象,原本漂亮的女孩子为何一天之内变成这个样子。
他张大嘴巴惊讶良久,才结结巴巴地问道:
“你,你没事吧”
江素萍转身向河面,看着远处点点灯光,冷冷地说:
“这话应该我问你。你打电话约我出来,究竟有什么事”
汤山不再拐弯,直入正题:
“我要
第八十四章 半途而废
汤山手机上定了个闹钟,打算六点起床。实际上他后来根本没睡着,辗转反侧直到五点四十分,入睡已是徒劳,便坐在床沿发呆。
他没趁半夜溜走,是因为离开这座小镇的最早一班火车,在早上七点。
闹钟响起,汤山从床底拖出破包,牙也不刷,脸也不洗,准备出门。这时他才猛然想起,昨天中午曾答应方塘,今天要陪她去医院打胎的。
汤山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这样悄悄溜走,在方塘眼中,他就成了不守信用和不负责任的人了。她会不会很伤心一个人敢去医院吗
汤山对自己苦笑了一下,他已经顾不上方塘。相对于做个逃犯,陪方塘去打胎,就成了小事。他只能选择负于她。
以后若有机会,再向她解释若没机会,就让她恨我吧。
汤山打开门,本以为会是一片安静,没想到走廊里十分嘈杂。他本能地头往后一缩,便有点后悔,应该半夜趁没人时悄悄离开。哪怕在火车站等到天亮,也不至于被很多人看到自己出远门。
但现在若关门退回房间,被人看到更显得鬼鬼祟祟,况且人既已起床,整个白天都有人走动,难道今天就不走了对于“逃犯”而言,多待一天,便多一份危险。
汤山硬着头皮打开门,若无其事的低头下楼。只希望别人匆匆忙忙,无暇注意他。
但这是个奢望。以前汤山在整栋楼里算是个低调的人,不怎么与人交往,确实很多人不认识他可是,昨晚被方莲一顿大闹,汤山瞬间成了名人。
搞大了房东女儿的肚子,那可是值得八卦许多天的大事件。在这群人当中,简直比明星绯闻更值得津津乐道。
汤山尚未走到楼梯口,便有几个家伙朝他挤眉弄眼。看着他背后的行李包,又是满脸狐疑之色,有个家伙不怀好意地问道:
“哟,帅哥,出远门啊”
汤山知道这人姓曹,菜市场卖鱼的,身上总是飘着一阵腥味,人送外号“鱼老曹”,平常本就是个多嘴多舌爱八卦的人。www
如果在平常,汤山肯定会脱口而出回敬道,我去哪儿关你屁事,跟你很熟吗但此刻他没什么心情跟人斗嘴,因为这种场合,一旦吵开来可能没完没了。
而闹得越大,引起注意的人就越多,这对一个逃犯而言并非什么好事。尽管他是假装的逃犯。
汤山低头绕过他往前走。
又有一个家伙坏笑道:
“一个人走把别人丢下独守空房,下次肚子再大起来,恐怕就不是你的了。”
此人不知姓甚名谁,只因一张嘴巴没事老向右边歪,遇到开心事笑将起来,右嘴角能一直扯到右耳根,半边脸像划了一刀般裂开,看着相当吓人,因此大伙都叫他“歪嘴”。
歪嘴说话向来不太正经,句句不离下三路。此刻说了句自以为幽默的话,确实把旁边两个睡眼惺松的草包逗笑了。
汤山低头不搭理,只是伸手将挡在正前方的那人拨到一边,继续往前走。
问话的鱼老曹和歪嘴没得到回应,倒还没什么,反正他也就是随便问问那位被拨到一边的人,却觉得自己一大清早受到了莫名的欺负,心里便涌起一股强烈的火气。
枫林镇是个罐子。走在大街上,人群密集,你无端将一个迎面而来的人拨到一边,那就是一个无礼而狂妄的举动,轻则吵嘴,直至跳脚互骂,重则动手打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都有可能。
汤山运气不太好,被他拨到一边的那位姓樊,平常屁大一点事,经他口一说就像着了火,大家因他脾气火暴而叫他“老烦”。
众目睽睽之下,老烦被无端地推搡了一下,岂肯善罢干休他没直接动手,已经算是给了汤山几分面子,嘴里立马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我靠,搞上房东的女儿也不用这么嚣张吧你还没成为这房子的主人呢。www”
汤山忍不住回头朝此人狠狠瞪了一眼。
他这几天不修边幅,头发散乱,面目黧黑,而且从头到脚瘦了一大圈,因此这一瞪显得眼如铜铃,里面又白多黑少,整个神情让人感觉凶狠异常,有一种要将人大卸八块的气势。
再加上汤山原本要回嘴对骂,却因急于离开,不想多事而紧闭嘴巴,这样一来,反而使其形象更添几分可怖。
常在街头胡混的人都知道,凡是事前动嘴骂骂咧咧的,基本打不起来反而是那些闭嘴瞪眼的,通常出手便见血。
那位脾气暴躁的老烦,陡然见汤山这副杀人的神情,立马噤了声。
于是大家不由自主地让出一条路,汤山得以掉头下楼。
但经这么一闹,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出租屋的帅哥明星要出远门。汤山有点后悔,真应该在半夜时分偷偷离去,那就不会搞到现在人尽皆知的地步。
汤山走出百米之后,不知为什么心里有点隐隐作痛,忍不住回头,想最后看一眼方塘的身影,但门口只有租客来来往往。
方塘应该还在睡梦中。汤山站在冷风中,怅然若失。
汤山走到东里桥上,想到包里还有两件东西需要处理,一是周扒皮的手机,一是那个记帐的日本薄。
他掏出手机,甩手就要往河里扔,猛地心中一动,他在凶杀现场接到一个电话,听其语气,对方似乎知道当时周扒皮已死。
这人究竟是谁与周扒皮有什么关系与那副残局有关联吗
想到这里,汤山又掏出纸和笔,将最后通话的号码记了下来。然后才将周扒皮的手机扔进河里。
他又掏出那本当作账簿的日记
第八十五章 一抓一放
汤山和陈瑜生到底年轻,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周伟良之死,并没像他们预料或希望的那样,是在许多天以后、直到尸体腐烂才被人发现很不幸,凶杀案在第二天、也就是汤山逃亡的那天凌晨,便事发了。
按陈瑜生的设想,周扒皮如果将自己关在豪宅里,深居简出,他那些狐朋狗友,只要电话打不通,便不会有人跑去找他。
现在这个世界,谁对谁都没那么重要,不存在离了谁便无法混日子的地步。此处不能混,便去别处混。这里没流氓陪着玩,满大街都是流氓。
当然了,即便真有人因急事要找周扒皮,也不至于破门而入。
总之就是,尸体短期内不会发现。
最后,找不到周扒皮的人,再怎么着急,也不会傻到去派出所报人口失踪案。
但是,周伟良除了狐朋友狗友,还有家人。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八岁的女儿。他与妻子长年分居,但并没实际离婚。
自从建了豪宅之后,周伟良与其妻彻底分居了,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外人传说,周不提离婚,是因为他极其溺爱女儿,不愿女儿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他从来不回家,但每天必给女儿最少打两个电话,早晨说早安,晚上道晚安。
问题就出在这里。周扒皮从世上消失两天,没人会在意,包括他的妻子在内他两天不给任何人打电话,天下也没有人会多心,包括他妻子在内。
惟独他女儿,早上没接到电话,整天上课不认真晚上没接到电话,大半夜没睡着。
第二天早上没接到电话,女儿便吵着不去上学,非逼着妈妈将爸爸找出来。顺便说一句,枫林镇上很少有人知道,周扒皮的妻子姓张,名叫张清芬,其女儿叫周家颖。
这天早上六点半,张清芬好将女儿交给外婆,然后便一路朝周扒皮的豪宅走来。一方面是答应过女儿,要为她去找到爸爸另一方面,她是去捉奸。闪舞www
张清芬的想法很简单,这个杀千刀的流氓周伟良,居然两天没给女儿一点消息,除了跟某个不三不四的女人在鬼混,没别的原因。
她估计早上七点他们还没起床,只要能将这对狗男女堵在被窝里,那么,离婚理由充足了,而且还能借此多要点钱。
张清芬跟周伟良的那些狐朋友狗友不同,她进那座豪宅,不需要破门而入。她有开门钥匙,当然了,钥匙的主人不是她,而是她女儿周家颖。
话说张清芬来到豪宅前,连门都没敲,掏出钥匙轻轻地开门而入。然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奔二楼。但打开卧室之门后,她所看到的,与她原来想象的落差太大。
不是床上睡着一对赤身的狗男女,而是地上躺着一具插着刀的尸体。
张清芬当场吓晕了过去。十分钟后苏醒过来,掏出电话报警,只结结巴巴说了三个字:
“杀人啊。”
紧接着再一次晕了过去。
警察根据手机定位,十分钟后到达现场。浇了一勺冷水,又掐了两分钟人中,才将张清芬救醒。
当时是早上六点五十分,汤山正走到东里桥上,刚好将死者周扒皮的手机拆成几块扔进河水里,又钻进桥洞藏好了一本无足轻重的账本。
汤山后来赶往火车站的途中,对案发之事一无所知。
在坐着警车回派出所的路上,汤山一方面觉得很庆幸,一方面又相当郁闷。
庆幸的是,警方既然将他当作嫌疑人,朋友陈瑜生就可以暂时置身事外,这与原来的设想相符合,只要他周旋的方法得当,他姑姑陈瑜生娘,就有足够的时间动手术。
郁闷的是,警方居然这么快就将他逮住。
他的计划尚未走出第一步,便流产了而他设想的各种逃亡生活,甚至还有一些从影视剧里看来的浪漫冒险场景,全都失去了体验的可能性。www
汤山一直没想通,到底哪里出了毗漏,使得自己这么快就成了瓮中之鳖。而警察又是通过什么线索,在如此之短的时间之内,将他锁定为嫌疑人
关键是,如此迅速地在火车站布好了天罗地网
不管怎么样,汤山决定,在派出所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能不说的尽量不说。哪怕背上同谋的罪名,也在所不惜。为了他心中的那位母亲,他准备豁出去了。
汤山虽然在街头混了好几年,进派出所却还是第一次,被当成刑事案件的重大嫌疑人,就更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审讯室,或者叫作笔录室,跟汤山在电影或电视剧里看到的情景很不一样。那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屋子。
没有监视器,没有单面反光玻璃,甚至连像样的桌子都没有一张。只有一条长木凳。
汤山没戴手铐脚镣一类的东西,自由地坐在长凳一端。另一端坐着即将问话的刑警,手中拿着一支签字笔,一本笔记本。
笔记本搁在左大腿,签字笔是被他用来在头上搔痒。
此外,长条凳的正中央,还放着一支录音笔。汤山觉得有点多此一举,既然是人工用笔记录,还录音干啥
同时,汤山心里又有点愤愤不平。
他可是杀人嫌疑犯,而警察却对他完全不设防,手脚自由不说,还让他跟一个年轻警察同处一室,就不怕他突然暴起,对别人实施致命的攻击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表明整个派出所在轻视他。
那位刑警说起来年轻,其实也不算太年轻,应该三十多了,只不过可能很少出外勤,脸上细皮嫩肉,与又黑又瘦的汤山比起来,显得并没年长多少。
 
第八十六章 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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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接待室,年长的警察便指着方莲破口大骂:
“这可是凶杀案,嗯怎能由你信口胡说,嗯
“无凭无据说人家是凶手,搞得我们浪费这么多警力,跑到火车站把那小子抓回来,仅凭这一点,就可以关你十五天,嗯
“看你也是一把年纪了,怎么长着一颗猪脑袋,嗯”
方莲赶紧抓住警察的衣服下摆,嘴里忙不叠地道歉:
“警察叔叔,对不起,是我脑子进水了,一时糊涂,胡说八道,误会了好人。你原谅我这一次吧,下次再也不敢了。”
其实论方莲的年纪,应该比那位警察更大一些,但她嘴里居然能叫出“警察叔叔”,所有人都忍俊不禁。
惟独汤山越听越糊涂,脑袋都快要短路了。
年长警察怒气未消:
“还有下一次这一次就得给你记录在案。赶紧走,别在这里碍手碍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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