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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全球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陈健钢

    有考古证据表明,在伊斯兰教席卷南洋之前,婆罗洲的一些沿海点也如南洋其它岛屿一样,接近过印度文明的影响。不过真正让婆罗洲为文明世界所熟知的,还是伊斯兰教的传播。整个婆罗州最早接受伊斯兰信仰的,是15世纪中的“文莱苏丹国”。此后自16世纪起,婆罗洲沿岸的各重要港口,尤其是能直接受贸易线辐射的北、西、南沿海,随之出现了一系列据港而兴的小型“苏丹国”。比如西加里曼丹沿海的三发苏丹国、苏卡达纳苏丹国;南加里曼丹的马辰苏丹国等。

    鉴于婆罗洲本身的潜力有限,这些小型苏丹国本身在南洋地缘政治舞台上大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其统治范围也多是处在沿海的河口地区。至于说它们的建立者,是从马来半岛或是爪哇、苏门答腊而来的马来穆斯林,还是受穆斯林商人影响,而改信伊斯兰教的达雅人,倒是并不重要的。伊斯兰信仰及统治方式,足以将他们融为一体,并与原始达雅部族区别开。

    对比达雅人的原始宗教信仰,以及落后的生产方式,马来-穆斯林群体在婆罗洲拥有很大的优势。换句话说,在伊斯兰教的强大渗透力下,那些沿海苏丹国必将渐渐向内陆扩张,并一点点同化土著的达雅人。比如文莱就一度统一了包括文莱、沙捞越、沙巴在内的整个婆罗洲北部。而这三个地区也因此经常在地缘政治上放置在一起,被称之为“北婆三邦”,或者“砂汶沙”地区。

    然而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却对南洋的伊斯兰进程造成了重大影响。最显著的改变,是处在伊斯兰教传播链最末端的菲律宾北部,在西班牙人的殖民统治下,成为了天主教之地。在文明开化较晚的婆罗洲,类似的非伊斯兰外来影响也同样存在。除了以荷兰人为代表的西方力量以外,华人群体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并对婆罗洲的地缘结构造成了影响。

    在达雅人的传说中,他们在婆罗洲的,或者说最初聚居地位于今天印尼境内的“西加里曼丹省”境内。巧合的是,以“兰芳公司”为代表的华人社团,所选择的登陆之地,也是在西加里曼丹省。

    从轮廓上看,婆罗洲大体呈现为一个向东倾倒45度的等腰三角形。在地形图上,最引人注目的是自东北部顶点,向南偏西方向延伸的一条高大山脉。我们可以将之称之统称为“伊班山脉”。“伊班”之名,源自于东马来西亚境内最大的达雅人部族“伊班族”。

    这条主分水岭承担分割印、马两国功能的伊班山脉,其实被命名为“达雅山脉”会更好。当然,达雅也好、伊班也罢,在婆罗洲也许有着特殊的地缘政治意味,但对于外部观察者来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有一个标签来标定它。山脉和原始森林,往往是土著文化的最好保护者,这一特点在婆罗洲也有着充分的体现。接受这种“原始”地理环境保护的,并不仅仅有数百万达雅人,还有非常珍惜的“婆罗洲侏儒象”。

    今天生活在婆罗洲的大象,总数量不足2000头,作为一个亚洲象的一个孤立亚种,这个数量已是非常稀少了。最新研究表明,婆罗洲侏儒象是一个本该因人类活动而灭绝的物种。它们的原产地并非婆罗洲,而是与之隔海相望的爪哇岛。与在亚洲大陆的亲属略有区别的是,生活在更低纬度地区的爪哇/婆罗洲象,体型要更小巧一些,即使是成年雄性,身高也不超过2.5米。

    很显然,婆罗洲侏儒象这一特征是受气候环境影响而自然形成的。就像苏门答腊虎的体型小于孟加拉虎,孟加拉虎又比华南虎更小一点一样。大约在200多年前,几头“爪哇象”被当作王室之间的礼物引入了婆罗洲,并在婆罗洲原始森林的庇护下繁衍至今。不幸的是,在这次带有政治意味的物种迁徙之后不久,爪哇本土的大象便灭绝了。尽管有人认为荷兰殖民者应该为此负责,不过考虑到爪哇岛那恐怖的人口密度,这口锅一定要让某个西方国家背的话,由葡萄牙人来背会更合适

    由于没有强大的陆地军事压力,婆罗洲侏儒像并没有如他们在印度和中南半岛的表亲一样被训练为战象,因此也没有机会在地缘政治舞台上露脸。之所以在这提一下这种看似无关的动物,是因为他们和达雅文化的存在,其实都依赖于婆罗洲的“原始环境”。如果有一天,婆罗洲的野生大象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达雅文化,也很有可能会随之消失了。

    当然,即使环境发生了彻底变化,也不代表作为族名“达雅”会消失。适应新环境,为原有文化注入新凝聚点,是很多族群在延续并发展壮大时会做的事。达雅人或许也能够找到一个,让自己不再依赖“原始”属性,还能够内部达成共识的方法。在这一点上,数百年前那些引入伊斯兰信仰马来人,算是作出了一个成功表率。只不过,如果想保持自己的族群独立性,达雅人显然是不能做出同样选择的。

    达雅人的这一困境,在16、17世纪婆罗洲沿岸纷纷建立小型苏丹国时期就已显现。很多数时候,先期已经接受其它多神信仰,并且建立相对完善统治体系的地区,在传播一神宗教时时会更顺利些。简单点说,就是文明开化地区的社群,更容易权衡利弊做出更现实的选择。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是上世纪60年代起,基督教在韩国的爆发式传播。今天,韩国信仰各种教派的基督教徒,数量已经超过总人口的一半。在这个过程中,摆脱“落后”中华文明的影响,拥抱更有活力西方文明的想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中华文明的复兴,韩国在文化因素上如果有些“复古”的做法,比如一定程度的重新接受汉字,也同样不足为怪。

    对于2、300年前,那些占据沿海港口的马来/穆斯林来说,向内陆扩张的速度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达雅人和客观地理环境的“原始”性,是造成这一困扰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则是没有足够的人力。人力资源,是地缘竞争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日本,及至当时的朝鲜半岛,曾经在东北展开了一场移民大战,以期得到这片东亚大陆最后和处女地。尽管后两者,一个在政治/军事上占据了优势,一个地理距离上更具优势,但最终获胜的还是人口占压倒性优势的中国人。

    如果有更多马来/穆斯林人口移民婆罗洲,势必加快岛上苏丹国的开发进程。然而相比爪哇、苏门答腊、马来半岛而言,婆罗洲无论在航线还是土地资源上,吸引力都不够大。在这种情况下,拥有足够人口潜力,并且与南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华人”,成为了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通过前面的内容我们了解到,中国人进入南洋的历史可以说是非常早。荷兰人对爪哇的开发,掀起了一波移居南洋的新。问题在于,无论是荷兰人还是婆罗洲的苏丹,引入华人的目的,本质都是为了让后者创造经济价值,而华人愿意背井离乡的跨海而来,也同样是为了“淘金”。如果说荷兰人吸引大批华人前往的利器是“蔗糖”的话,那么婆罗洲苏丹们靠的又是什么呢答案是一个足以让你眼前一亮的矿藏——黄金。

    黄金的价值和吸引力自不必多言。人们常常把华人出海谋生的历史,称之为“淘金”,以至于今天若有人出国留学,也往往被冠之以“镀金”之名。殊不知最初大量华人去往海外的目的,真的是去“淘金”。在华人海外淘金的历史中,最知名的地点应是美国太平洋海岸城市“圣弗朗西斯科”了。19世纪中叶,这一地区的河流中发现了黄金,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吸引了数以万计的人口前往淘金,这其中就有大量契约华工。圣弗朗西斯科也因此有了个中国式的名称——旧金山。

    一开始“旧金山”前面并没有一个“旧”字,只不过在圣佛朗西斯科发现黄金之后不久,太平洋之南澳大利亚墨尔本也发现了金矿,并同样被前往中国招募华工的商人渲染为“金山”。为示区别,美国的“金山”就变成了“旧金山”。这段发生在19世纪的历史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农耕民族,华人所数千年积淀出来的“勤奋”基因,使之所能够适应的环境,决不仅仅限于种植园。今天的中国能够在跻身工业化国家行业,并有在互联网时代领先的态势,这一优良的文化基因同样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19世纪中叶,美国和澳大利亚并非华人海外大规模淘金的开端,追溯起来的话,黄金对华人的吸引力,在一个18世纪初的婆罗洲就已经显现出来了。需要说明的是,早在荷兰人觊觎这片土地之前,华商就已遍布加里曼丹岛各港口,并对当地的商业呈主导之势。事实上在荷兰人重点经营的爪哇,最初的情况也是如此。不过相比种植业和采矿业,纯贸易活动所能沉淀的人口并不多,

    最早在婆罗洲发现并开采黄金的,应该是文莱苏丹国境内的华人。19世纪中,西加里曼丹沿岸的苏丹们,也纷纷引入华人勘测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河流,并陆续发现了多处金矿。如果以河流为标识划定范围的话,这些华人覆盖的矿区,从西加里曼丹北部的“三发河”流域,向南一直延伸到中南部的“帕万河”流域。其中又以西加里曼丹中心河流“卡普阿斯河”以北地区为集中连片区。

    与荷兰人将制糖业分包中国人的模式一样,西加里曼丹的苏丹们,同样也不会直接参与金矿的开采,而是将某一河段承包给某一华人社团,并定期收取租金。这种模式,给予华人以相当大的自由,以至于身处婆罗洲的华人群体,开始由经济、文化属性的“社团”,向有政治属性“社会”进化。当然,依托种植业做大的爪哇华人群体,也同样有着这个的趋势。只不过强势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以制造“红溪惨案”之类的强势手段,避免了这一切的发生。

    相比在荷兰人主导的巴达维亚等地,华人在西婆罗洲的政治空间要大得多。这很大程度有赖于当地马来苏丹们,无法有效统治那些人口占优的达雅人部落,需要有一支第三方力量来帮助他们做大自己的力量。引入荷兰人或者其它西方商人也是一种选择。只是即使不考虑伊斯兰世界与基督教世界的结构性矛盾,单看葡萄牙人、荷兰人的军事优势,主动选择他们做合作者也是件很危险的事。尤其婆罗洲的苏丹们,自身的力量大都比较薄弱。认清这一点的苏丹们,在荷兰人试图取得贸易专属权时,甚至会与当地华商联合起来,拒绝这一要求。

    这里要先来解读下“社团”这个标签。正式的定义中,所谓“社团”一词指向的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爱好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不过对这个词,在看港片长大的一批人眼中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在上世纪8、90年代那些快意江湖的香港电影里,“社团”往往是黑社会组织的自称。当然,不管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所组织的“白”社团,还是帮派性质的“黑”社团,其实都是符合刚才所说的定义的。

    之所以把前往西加里曼丹采矿的中国人,用“社团”一词概括,是因为他们是真的是一个个“社团”组织,最初的组织原则与中国曾经存在的洪帮、青帮等帮派组织并无二致。只不过西加里曼丹特别的地缘环境,使之一度有机会登堂入室,进入政治序列。

    在西加里曼丹,以采矿业为经济基础所结合成的一个个华人社团,有一个非常时髦的名称——公司。你没有看错,就是公司。事实上,中国人将商业组织命名为“公司”正是源自于婆罗洲的采矿业。顺便说一下,网络上有种说法,言“公司”一词所源自的孔子和庄子之说,其实是臆造。这两个字连用成词的初衷,就是字面本身的意思。可以理解成“为了共同利益聚合而成的互益组织”。这样一看,是不是和“社团”一词几乎可以划等号呢

    说起来如果不是“公司”一词,最终被套用在了西洋泊来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组织上,估计现在海外的社团组织还会自称“公司”。有意思的是,在帮会组织生存空间日渐压缩的今天,很多此类“社团”又开始以现代意义的“公司”形象,游走于正常社会中。

    再追根溯源的话,“公司”一词涵意的转变,与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会,甚至说就是“兰芳公司”的转型有莫大关联。在了解了这些背景之后,我们就将以这一特别的案例,来了解中国传统社群,在自然演化过程中将如何对接西方文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于成千上万涌向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来说,并非天然就会结合为一个整体。换句话说,并无可能因为一句大家都是中国人,或者洪门兄弟,就会解决彼此之间的利益之争。由于闽粤地区族群结构的复杂性,海外华人在抱团取暖时,最初都会倾向将个人的地缘属性作为重要标准。比如说兰芳公司,核心成员就是来自广东梅州的客家人。同时,前往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亦以客家人为主。

    从商业角度来说,随着竞争的加剧,兼并、重组,直至形成垄断共赢的局面是一种趋势。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至荷兰共和国的建立,本质都是基于这一商业规律。这一规律同样也适用于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团。经过一段时间的博弈之后,主要聚集于三发河——卡普阿里河下游之间的数十个华人公司,在18世纪70年代大体重组为了两部分:一是南部的“兰芳公司”;二是北部的“和顺总公司”。前者的核心采矿区被称之为“东万律”;后者的核心采矿区则被叫作“蒙特拉度”或者“打劳鹿”

    与西加里曼丹为所谓“兰芳共和国”一统天下网络宣传有出入的是,兰芳、和顺两大华人集团,一直共存到了1850年,直至后者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征服。兰芳公司之所以成为西加里曼丹华人社会的代名词,更多是因为荷兰人在征服和顺等华人公司时,兰芳公司采取了合作的态度,而较晚被消灭。

    另一个有意无意的认知误区,是撇清“兰芳”与天地会之间的关系,甚至将之描述为竞争关系。这当然是由于所谓“兰芳共和国”,已经被拔高为了一面共和旗帜,将他的出身与一个帮派色彩浓厚的组织挂钩,实在是有侮这一定位。然而,兰芳公司的天地会组织性质,却是又客观存在的。为了自圆其说,愿意相信兰芳为亚洲“共和”体制开拓者的研究者,会将兰芳公司的一些竞争社团,笼统称之为“天地会”,并认定其天地会式的组织形式,只是向后者借鉴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华人共和国,但说华人自18世纪中后期起,一直主导当地经济,及形成了稳定的华人社会是没有问题的。需要注意的是,吸引华人前往西加里曼丹青奋斗是西加里曼丹的金矿,不过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华人社团,一开始都是从事采矿业。要知道,一个聚集了数以万计华工及其家属的区域,粮食的供给本身也是一笔大生意,尤其中国人的食谱跟当地土著有很大区别的情况下。

    在绝大多数公司专注于采矿之时,部分华人开始注意到了农产品供给方面的巨大商机,兰芳公司便是其中的代表。类似的商机在19世纪中叶的美国淘金热中同样呈现,在绝大多数人把“金”理解为水中的砂金时,某个顺势发明耐磨帆布牛仔裤的美国人,也淘到了自己的金。

    相比牛仔裤,粮食要更为刚需、更容易因垄断而扩张势力。在采取结盟的方式,与其他采矿公司联手消灭自己在农业领域的竞争者后,兰芳公司的势力得以迅速扩充,并开始染指西加里曼丹的矿业。与其同时,意识到危机的其它华人公司,也开始分出人手开辟自己的农业基地。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个个的矿业公司,逐渐演变成了一个个结构齐全的华人小社会。

    对于习惯于打造自循环经济的中国人来说,发生在海外的这一切并不难理解。即使在现在的中国大地上,也还遗存有很多基于某项产品生产,比如钢铁生产、石油开采,而衍生出的一个个“企业型社会”。这些大多为国企的大企业,不仅拥有医院、学校,甚至派出所等社会性机构,甚至在人员流动上呈现出很大的自循环性。只不过在政治结构稳固的中国,这些“企业型社会”并没有机会进化为政权罢了。兰芳公司存在了约112年。在这一个多世纪中,兰芳公司与其它华人采矿公司一起,在西加里曼丹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的华人社会。由于没有更高一级的政治保护,西加里曼丹的“企业型社会”同时还衍生出了自己的行政、执法,乃至军事机构。有稳定的社群、有固定的领地、有政治属性的管理机构,这一切都使得西加里曼丹的华人采矿公司,已经具备了成为“国家”条件。

    由于东西方地缘背景的差异,无论是兰芳还是其它华人公司,本质都不是西方类型的“共和国”。比如其在法律层面所依托的,是洪门那些属于习惯法范畴的帮规。当然,所谓共和国的本质,是认定“国家”是属于全体公民,而非个人的。从这点来说,以洪门“兄弟”式关系为基础,发展出来的国家形式被称之为“共和国”,也并无不妥。只不过,当时的华人社会还没有这种认知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会,已经具备了“国家”各项特征,但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那就是国际认可。每一个世界都有着自己的国际法则,比如想从中华朝贡体系中得到好处的话,获得中国皇帝的认证就是必经的程序。就现在的“世界”而言,联合国则在客观上成为了一个国家身份的认证机构。西方支持建立的,从塞尔维亚脱离出来的“科索沃共和国”,以及俄国支持下,从格鲁吉亚脱离而出的“南奥塞梯共和国”,尽管都有些国家予以承认,但在联合国五常没有形成共识之前,都还是很难被认定为是正常国家的。

    那么在18-19世纪的西加里曼丹,如果当地的华人社团有意组建国家的话,他们客观上又应该取得哪一方的认证呢向自己的母国寻求保护是一种方法。有观点认为,兰芳公司似乎这样做过,不过并没有结果。以中央之国无意向海外扩张,并视移民为“天朝弃民”的一贯做法来说,无论是否做过这种努力,结果其实都不会有丝毫改变。更大的问题在于,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欧洲人才是这个在这个时代国际规则的制定者。具体要来说,西加里曼丹华人真正要面对的,是已经将南洋群岛视为自己领地的荷兰人。

    很不幸,并且完全不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荷兰人完全没有把西加里曼丹华人社团,视为平等国家的想法。早在17世纪初,荷兰人就曾经尝试过登陆加里曼丹岛。不过一方面因为当地土著的激烈抵抗,另一方面也由于加里曼丹岛的资源,在南洋几个主要岛屿中实属较低的,因此一直到18世纪末,荷兰人也只是在岛屿南部,传统上属于爪哇岛政治辐射范围的南加里曼丹沿海地区,建立了殖民统治。

    西加里曼丹马来苏丹们与华人采矿公司之间的矛盾激化,是荷兰人得以渗入的原因之一。这些将华人社团引入自己领地淘金的苏丹,无疑从华人的辛勤劳动中获得了巨大利益。有记录表明,在华人社团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采矿的18世纪中期,仅三发地区的马来苏丹,每年都能够得到500两黄金作为地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尾大不掉的情况终于出现。越来越多的华人涌入,及对当地经济的控制,使得华人社团开始不满足于承包商的地位,开始谋求独立地位。

    以兰芳公司及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成立为标志,西加里曼丹的地缘政治格局,开始呈现三族鼎立的态势。身处这片土地的华人采矿公司、马来苏丹国、达雅人部落之间冲突不断。由于华人在经济和组织力上更具优势,且已经聚集了数以万计的人口,局势一直朝着有利于华人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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