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洪荒登录洪荒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三丈红尘
之前那场不知名存在之间大战引发的洪水冲破石墙灌入谷中,此时里面一片水泽还未清理干净,房子什么的全都被冲没,里面一片狼籍,大约有一百左右巫正在清理残骸垃圾重建部落。
这是一个小型巫族部落,看到总人口也就一百人出头,不过现在看到的大都是老弱妇嬬,并没有看到几个壮年,估计是外出打猎去了。
在洪荒时代,根本没有所谓的文明,巫族的文明水平就跟原始时代一样,一切都很原始,哪怕巫人个个都很厉害,但洪荒中的生灵同样厉害,除了那些拥有大巫的大巫部,普通小巫族部落也要为生存而拼命,一如地球远古时代,一不小心部落同样会灭亡。
古轩这个小不点被带进来,立即引起了所有巫的好奇,他们估计从没见过这么小的人,特别是那些同样强壮的不像话的小孩更是好奇的围着他打量,有胆大的还上前来,其中一个身高超过两米比他还要强壮的小孩偷偷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他肩膀一下,一声咔嚓脆响,古轩闷哼一声,知道自己背肩骨裂开了。
他这一举动自然被大人发现,一个估计是小孩亲人的强壮女巫上前砰的一巴掌将小孩打出十几米外撞在一堵厚厚石墙上,顿时石墙撞裂。
就在古轩吓了一跳下意识想劝阻时,那小孩毫发无伤的爬了起来,拍了拍灰尘笑嘻嘻的转身跑开。
“好吧,都是怪物”
他伸出的手无意识的握了握,讪讪的收了起来。
之前一直觉得自己炼体有成,哪怕大师兄都比不上,面对同辈弟子总有些优越感,但现在看到这些巫人,他被狠狠的打击到了。
炼了这么久的体魄,竟然还比不上一个小孩,简直是太变态了。
巫族的体魄太变态了,先天血脉比大部分巨兽还要变态,而且这还只是普通的巫,如果能激活巫族战体化成百丈千丈真身那就更恐怖,简直是令人羡慕的无以复加。
“如果能获得巫族血脉”
古轩突发奇想,但这一想就一发不可收拾。
巫族血脉如此强大,反正弄其他血脉也是弄,为什么不弄个巫族血脉呢
相比激活其他血脉,巫族血脉不但毫不逊色任何顶级血脉,最关键巫族血脉与人族血脉之间相性最合,都是人形。
或者说人族是女娲集上古诸般生灵血脉,按照巫为模板创造而来。
很多人觉得人族是以盘古氏为模板创造,这个说法即对也不对。
严格说起来是对的,但实际上这不可能,盘古氏是混沌魔神,也是最强大的混沌魔神,后世诸多远古生灵远古妖神化形都是以这个为模板,比如东皇太一妖皇帝俊,地仙之祖镇元子,乃至其他诸多远古大神通者,化形都是以盘古氏为模板。
那些强大的存在可以模仿盘古氏,但区区人族是没法模板,也不能模仿,除了涉及到冥冥中某种规则,主要是你确定神话中的混沌魔神盘古真的长得与人一模一样
哪怕是一条普通的青蛇,修练万年成功化龙,样子还是长条形,但龙与蛇之间的差距
所以说最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以巫为模板创造人族。
这也是为什么普通的巫与人类一模一样,但传说中的十二祖巫却是与普通巫有很大区别,因为祖巫的血脉最接近始祖盘古,人类刚创造那么弱小,根本不可能与那等存在一模一样。
因为救了巫女一命,古轩获得生活在巫部落的权利,不过因为一场洪水将所有房子都冲倒了,所以他没有分到房子住,但给他指划了一个区域让他自己想办法建一栋房子。
这个古轩没一点意见,反而兴致勃勃的开始规划如何建自己的小屋,因为这个住处不出意外他得要住好久好久。
因为当获得部落族长的允许,他的游戏属性面板突然弹出一个提示,是否将复活点安置在这里。
他当然确定,现阶段没有比这更安全的地方了,将复活点设置在这里,以后不论是上下线还是死亡复活都是在这栋房子中,所以他得好好设计一下。
部落很大,他被分配的地方也挺大,那巫当时是随手一指,周围只要没人占他都可以占据下来,不过他也没弄太大地方,只挑了一个靠着山壁有小小凹进的地方。
巫女自从回部落后就不见踪影了,好像忘了他这个救命恩人一样,古轩也没在意,自从看到自己连一个小孩都打不过他就死了撩那巫女的心思。
就自己的小身板,在巫族女子眼中就是个营养不良的药罐子一样,瘦弱的一阵风都能吹跑,除非她们脑子坏了,否则绝不可能看上他,有这功夫还是先将家园弄好再说。
即然要建一个永久的住处,自然不能像巫族的房子那么简单,古轩考虑了一下,决定先弄点水泥。
前世在地球上宅了二十多年,得益于闲得无聊以及为了在论坛贴吧上吹逼,他没事百度了许多当时没有卵用的资料,但没想到现在竟然也用得上。
除了烧玻璃制火药,这手工制水泥自然也会,当时有一段时间很迷国外小哥的野外生存,从搭建野外小屋到调制水泥等一系列活计都看了个遍,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手工制水泥大致有三种,一种是最简单的,用淤泥混和草灰,再加芦茅或茅草混和糊墙,简单是简单,但不怎么结实,在洪荒这种世界这种方法肯定不行,得换好一点的。
考虑到巫部落的情况,他选择了石灰炉渣水泥法。
所谓石灰,就是石头灰,将石头放进火中大火焚烧至红,然后浇水令其自行粉化再敲碎,再过滤出粉子。
而炉渣,本身是指各种煤燃烧后的残渣,但在这里木有煤,就只有用炭灰来代替,这个正好在烧石灰的时候多烧点炭灰,同时顺便去找其他巫人家里借点炭灰。
这个着实费了他好多口舌,语言不通无法沟通,他也是连比带划都没比清楚,最后还是抓了一把现烧的灰他们才明白。
这事后古轩痛定思痛,决心一定要快点将巫族的语言学好,一直无法沟通也不好。
石灰炉灰有了,最后自然是石膏,这个需要天然的石膏矿,好在这里就处于山中,这玩意不算多,但仔细找找总能找着一些,反正他要的也不多,就建一栋房子而已。
找齐所有材料,将所有材料全部处理好,已经是五天后。
这天他刚将所有材料都弄好,突然看到几天未见的巫女走了过来,看到他正在将敲碎的碎石加沙子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混和在一起做成一块块长条形的东西,奇怪的指着这东西问道
“”
古轩一头雾水,不过看她模样应该是问这是什么东西,或者说你这是在做什么,他将她说的话记住,用手指了指这些土砖,又指了指不远处另一个巫已经垒起来大半的房子。
她露出一丝疑惑,又说道
“”
好吧,这一次有点难猜,他摸了摸头,连比带划的表示自己要建房子,但她还是一脸疑惑似乎不太懂的样子。
第五十九章 巫族小孩的游戏方式
古轩也没继续解释,语言不通没法解释,继续做就是。
将一些碎石沙子等等与软化的粘土,再加上一些水泥混和在一起,再将泥土塞入用剑削好的木板做成的模块之中,做成一块块长条土砖,等自然风干后就可以当砖砌房子了。
别看是泥的,实际上等风干后也能防水,况且到时候也会弄点草木灰与稀泥混和在外面再涂上一层将缝隙堵住,连小虫子都占不进去。
独自一人从无到有建一栋房子不容易,他也不急,每天除了准备泥砖,很多时候都是与其他巫交流,这才是重点。
无法沟通不要紧,他可以学,语言不通,但有些肢体语言是共通的,而且巫族的文字语言非常的简单,这是他在这呆了一个星期后基本上将日常用语学得七七八八后再体会,真的很简单。
基本上就跟地球古代原始社会一样,只有简单的文字,比如水,火,吃,穿,虫,树,石头等等,巫族部落中的头人还好,知道的多一点,普通族人基本上就只会一些常用的语句,平时很多时候说话也是连比带说。
正因为如此,他与这些巫人们的交流才没那么难,毕竟他们有时候也是这么交流。
不到一周,他房子还没建好,倒是先解决了交流问题,也知道了许多巫人的名字,比如他救的那个巫女,名字就叫月,据说出生那天月亮刚好高挂天上。
巫族的名字很简单,基本上与世间万物有关,比如虎,唬,狼,爪,齿,草,水,下水,上头听起来很好笑,但真有人叫上头,是一个巫族小孩,据说出生时头先出来,所以父亲给他起名叫上头。
不要指望这形容对不对,对几乎没有文化的巫族来说,能起这个名也是绞尽不多的脑汁才想出来,他还庆幸月的父亲有一丢丢的知识给她起名叫月而不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名字。
当然更庆幸他当时是抬头看的天空,如果看到地下可能会为她起名叫石头或者脚。
千万别觉得不可能,在这个小小巫族部落,真有叫脚这个名字的,而且还不止一个,为了区分叫小脚,大脚,男脚,女脚之类。
这就是巫族,虽然个个力大无穷体魄强悍的一匹,但毕竟只是一个还在为生存而努力的原始社会,只是是生活在洪荒世界的原始人。
其他巫早已经将房子重新建好,他还在不断的自制水泥砌砖,在一边的地上已经堆积很大一堆。
就在他隔壁一家的房子就是用石头垒起,中间用稀泥加碎石以及一些草灰混和在一起糊成,等干了也就凝固了,看起来挺坚固,但实际上稍一用力,以巫族的力量一堆就会倒。
他们已经学会简单的泥糊墙,更多的直接用木头来搭建成一个简陋的大棚子,能住就行,整个部落就巫师与族长住的地方相对要好一点。
这个巫师并不是指法师,而是指一个部落的文明传承者,一个巫部必须要有巫师才能成为一个部落。
这个叫水的巫族部落虽然不大,但也有自己的巫,只是古轩从没见过,一直呆在部落最深处的一个小院中从不出来。
但从巫人们看那巫师住的地方眼神中的崇敬,可见巫师在部落中的地位非同一般的高。
水部落之前被洪水冲垮的地方其实只有一部分,基本上是普通巫人居住的地方,在位于部落最里面那边虽然堆满了洪水冲来的杂物,但房子还算完好,最让他惊奇的是巫师的小院似乎没有被洪水冲过一样,里面的土还是干的。
准备土砖花了他快半个月时间,然后按照这半个月时间的设计开挖地基,开始建设自己的房子。
一块块风干好的地基专用超大土砖埋了下去,一块块土砖垒起,他的力量虽然比不上这些巫,但好歹有几万斤,搬这几百上千公斤的大块土砖还是很轻松,房子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起,考虑到以后这些巫人会来家里做客,他特地将房子建得格外的高大,单层就有七八米高,比在地球时两层还要高。
然后将之前准备的一块块粗大的圆木搭在上面,准备砌第二层。
在他砌屋的时候,刚开始还没人看,但当他砌到第二层,开始陆续有巫人好奇围观,古轩心中得意,咱来自现代文明的建筑肯定会让他们大吃一惊,他都已经想到用不了多久会有巫人来找到也建这么一栋房子的样子,感觉更有劲了。
然而,直到他将房子主体建成,不单没有想象中的询问,到后面围观的人越来越少,到最后只有几个小孩在看。
就好像你有一件觉得很新奇的事告诉朋友,满心期待朋友的震惊,结果朋友只是哦了一声没有反应。
“没理由啊”
他沾满泥灰的手摸了摸脑袋,这剧情发展不对啊,他还没装比呢。
准备工作花了半个月,建好就两天,一栋总共有十几米高的超大号两层房子建成了,然后他要去准备打猎了。
这是月告诉他的,族中不会养闲人,每个人都要做事才有吃的,有武力的随狩猎队去捕猎,没武力的去干其他杂活,月本来是让他去跟族中妇女去采集野果,这样安全一点,但古轩没法接受自己一个大男人去和妇女混在一起,当然得去打猎。
况且,不论是古时候的原始部落,还是洪荒世界的巫族部落,地位最高的都是能外出打猎的战士,他可不想在部落中抬不起头来。
月很赞同他的决定,说道
“你明天早上跟我一起。”
他点了点头。
月作为部落族长的女儿,本身也是水部族第二狩猎队的副队长,有权让他跟过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他早早从兽皮铺成的暖床上起来,这是月送的一张巨大的熊皮,展开有十几米宽,叠起两层一折即可以当床又可以当被子,非常的暖和,省了他睡地板的问题。
从临时挖的井中打一桶水洗了个凉水澡,他几下跳到二楼顶上特意建的一个小阁楼上,盘坐在上面开始每天早上的例行修练。
洪荒的日升月落与地仙界时没有任何区别,每天的时间也是同样的十二个时辰,清晨灵气最为活跃,坐在露天阁楼上张口一吸,充沛的灵气化成一股洪流涌入体内,散入四肢百骸之中。
水部落选择的位置挺不错,三山之中央,灵气沿着三条峡谷汇聚于此,特别是沿着那条大河涌来的灵气格外的充沛,而巫又不用修练,整个村子就他一个人独享这充沛的灵气。
哪怕以后什么机缘也没有,光是在这里修练也能供他一口气修练至金丹天境界而不用换地方。
当然,哪怕金丹天以后这里的灵气之充沛也足够他修练之用,只是效率降低了而已。
从住处出来往村南出口聚集,一群大清晨也是赤果着上身的大汉已等在那里,有的正蹲在地上吃东西,有的就在边上石头打磨武器,也有的吃饱饭没事正围着一个圈子,十几个半大小孩正在一名瘸了一条腿的大汉调教下对练,那一声声砰砰声看得古轩头皮发麻。
生存在洪荒这种世界,小孩很小的时候就要开始练习战斗,一般十一二岁就要随时准备和村子狩猎队一起外出狩猎。
看着这些小孩比自己还要大的手抓着大腿粗的木棍对着对手同样十几岁的小孩脑袋脸上劈头盖脸的猛砸,一个个力气最少有几万公斤往上,时不时大腿粗的木棍砸在脑门上被砸断,而这些小孩却是浑然无事般挥棒还击,边上还有人欢呼的相互欧打。
看着一个个一脸单纯的小孩拿着粗大的棍子一点也不惜力的猛砸互殴,古轩看得眼皮子直跳,忍不住咧了咧嘴
“太凶残了”
这里的小孩太凶残了,他连小孩都比不过。
这就是巫,洪荒时代的巫,传承自开天辟地的盘古氏之血脉,天生就是强大无比,正因为如此强大,才能在亿万远古生灵横行的洪荒之中成为最强大的两大种族之一。
要知道洪荒时代任一生灵放到后世都可以称之为洪荒异虫异兽,凶兽,上古等等后缀,在这么多凶残无比的生灵之中杀开一条血路,没有足够的实力可不行。
一路眼皮子跳着来到广场上,一个格外强壮身上纹着一头五条尾巴的异兽的大汉看到他向他招了招手过去,一巴掌将他拍趴地上,边上众巫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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