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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引:九爷万福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周笑羽
    一个月后,是富善的两个儿子除服的日子。

    整个除服仪式庄严而又肃穆,仪式结束之后,富善转身,眼神落在两个儿子身上。

    “你们为老太太守丧一年,今天就算圆满了。对于你们今后的差事,我是这样安排的。老二,你脑子简单,还是回京官复原职,做你的二等侍卫。老大,你去黑龙江将军府,咱家的佐领我就交给你了。”

    “二十九年,皇上御驾亲征葛尔丹,未能毕功于一役,最近几年必定还有一战!黑龙江兵丁是必然会征召的,你先把兵练起来,到时候好好表现。阿玛老了,以后这个家就要慢慢交到你手上了,你万不可懈怠!”

    海金沉声道:“阿玛放心,儿子一定不负阿玛所望。”

    富善点点头:“对你,我是放心的。你们这就收拾行装,等任命一到,就各自赴任吧。”

    喜塔腊氏柔声道:“祖地偏僻,环境恶劣,大人也就罢了,孩子们却有些受不住,左右他们也除了服(曾孙为曾祖服丧五个月,所幸就跟着你们一起走吧。”

    芙苏妮却道:“玛姆,我想留下来,多陪陪乌库妈妈。”

    芙苏妮不想这么快离开,一来,她是真的舍不得乌库妈妈,想要多陪陪她。二来,灵境被安置在长白山,这是她的根基,也是她的立足之本,她必须留在此处,方便将灵境开发出来。否则,一个荒凉凉、了无人烟的灵境有个什么用

    富善欣慰的看着她,说:“素日里你乌库妈妈最疼的就是你,你既然有这个心,那就依你,也不枉你乌库妈妈对你的一番疼爱。”

    舒穆禄家不缺儿子,独缺女儿,三辈人才出了这个一个女孩儿,一大家子都爱之若命。芙姐儿也是个好的,模样就不说了,那是天底下一等一的,难得的是性子极好,对长辈孝顺,对兄弟友爱,对奴才也和善得很,简直无一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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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再征葛尔丹
    两年后,富善终于也出了孝,他收到了康熙的起复任命。芙苏妮这一次选择去墨尔根,和父母一家团聚。

    康熙三十五年,正月里,康熙决定再次御驾亲征,以三路大军征讨准格尔部,以期毕功于一役,海金所在黑龙江八旗兵丁也在征召的行列。

    送行时,芙苏妮双手捧着一个大大的包裹:“阿玛,这是我亲手为您缝制的衣裳,每一件上面都绣了祈福经文,能保佑阿玛平安。阿玛,您可一定要时时刻刻都穿着它们呀。我还给玛法和大哥也准备了,您给他们一起带去吧。”

    祈福经文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芙苏妮为阿玛缝制的衣裳内有乾坤,这些衣裳全部都是按照灵境的缝纫技能来制作的,其中包括:

    “流云头绳”、“流云上衣”、“流云裤”、“流云靴”、“流云腰带”、“流云护手”。

    一整套下来,极大的提升了海金的防御、力量、敏捷、速度!

    四年的时间,芙苏妮的等级已经升到了二十级。

    除了之前的亚麻布,她还学会了棉布的纺织工艺,并将之传授给了庄子上的奴才。几年下来,“繁花似锦”这个布匹品牌在关外的布匹市场上也算是小有名气,为芙苏妮挣了上千两银子。

    给海金缝制的衣裳就是用自己生产的棉布制作的。

    “你这孩子,阿玛有的是衣裳穿,以后莫要再这样了,仔细伤了眼睛。”

    海金嗔怪的道,然而嘴角却是高兴的翘着。

    谁不喜欢儿女孝顺呢

    芙苏妮笑得甜美:“女儿喜欢给阿玛做衣裳么。”

    这些年芙苏妮



第10章 泄露天机
    二月十八,费扬古率西路军自归化出发。二月三十,康熙率中路军自京城出发。四月初六,萨布素率东路军自黑龙江出发。五月十三清军于昭莫多和准格尔军决战,准格尔军大败溃逃。

    回京之后,康熙以平定葛尔丹,在太和殿举行庆贺礼,封赏有功之臣。

    “……黑龙江将军麾下,佐领舒穆禄海金,出征以来,奋勇杀敌,克敌无数,又千里追击,于土剌河畔击杀葛尔丹,战功赫赫,着晋护军营参领,赏黄马褂。庄亲王之三女温柔娴淑,封端柔郡主,着赐海金嫡长子为妻。”

    “奴才叩谢吾皇圣恩!”

    海金升官的消息传到墨尔根,舒穆禄府上下人等都欣喜若狂,富察氏立即着手打点行装,准备进京。

    在出发之前,芙苏妮寻了个机会,偷摸去长白山走了一趟。

    “主子,您来了。”

    带着敬畏,毕恭毕敬的站在芙苏妮面前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一袭青衫,有着几分儒雅的书生气。

    常海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也有遇到神仙的一天!

    两年前,老家遭了灾,儿子媳妇都被大水冲走了,只剩下他和小孙子相依为命。缺衣少食,孙子又病得奄奄一息,他已经绝望,只想着等孙子去了,他也不活了,祖孙俩黄泉路上也好有个伴儿。

    在绝望之际,是主子出现,不仅治好了他孙子的病,还把他们带到仙宫中来,因他读过几年书,又让他管理仙宫。

    那时,常海就在心中暗暗发誓,不仅是这辈子,生生世世,他都要做主子最忠实的仆人!

    芙苏妮笑道:“常爷爷,过几日我就要离开,回京城去了,短时间恐怕不会再回来,此间之事还请常爷爷多费心。”

    这两年,芙苏妮陆陆续续送了几十号人进灵境,都是像常海这般走到了绝境之人。这些人目前被芙苏妮安顿在灵境湖周边,负责开发灵境山和灵镜湖的资源。

    常海微微一愣:“主子要去京城”

    芙苏妮摊摊手:“没办法,今年皇上亲征葛尔丹,我阿玛立了功,调进京了。”

    “那仙宫中的产出怎么办”

    凡人一旦上到仙宫,是无法从百米高空下去的,以往主子在墨尔根,还能三五月来上一次



第11章 灵境特产
    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真的很美妙,不过芙苏妮也不想透露太多,她转而问道:“赋馨草露今年采摘了多少”

    常海收起心底的震惊,回答道:“今年采了三。”

    “都拿来给我吧。”

    芙蓉花本身并无香味,但是加入赋馨草露一起淬炼,却能产生一种奇特的幽香。这种香味似兰非兰、似桂非桂,清冷孤绝中带着一丝魅惑,香味很淡,若有似无,然而正是这种若隐若现的香气,令人闻之忘俗,辗转反侧不能忘怀。

    这几年,芙苏妮已经不再外购香粉,而是用芙蓉花和赋馨草露自制,她非常喜欢这种独特的幽香。

    “老奴这就去给主子拿来。”

    常海转身欲走,芙苏妮叫住他:“不急,我这次进京时间不短,你把灵雾花茶、幻梦灵香、百花灵蜜现有的存量也全部给我,再多准备一些白色的珍珠。”

    灵境之中灵花遍地,每年芙苏妮都会让常海把一些具有药用价值的灵花采摘下来,制成花茶。这些灵雾花茶冲泡之后色泽鲜艳,仿若刚采摘下来一般,不仅口感顺滑、回味芬芳,药用价值也非常的高。

    幻梦灵香是采用梦魇草汁加上优昙花露制成的熏香,结合芙苏妮的“幻音”,可以让人进入使用者编织的梦境之中。

    灵境之中有一种灵蜂,拇指大小,浑身晶莹透亮,擅长采花酿蜜。百花灵蜜味道香醇,食用后口齿生香,具有极佳的养生功效。

    而灵境湖是冷水湖,湖中水产丰富,除了各种冷水鱼、虾、蟹之外,还盛产珍珠。珍珠个头儿大,饱满圆润,光泽极佳,比之东珠之中的极品还要好。除了普通的白色珍珠外,还有粉色、红色、金色、黑色、蓝色等。

    芙苏妮只要了白色,因为东珠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使用的,且她又不能解释来历,所以只要了白色



第12章 银狼啸月
    从明末到现在,整个世界都处于小冰河期,冬季寒冷,夏季干旱。清朝虽然还没有后世的温室效应,但是夏季还是热得人受不了,尤其是顶着太阳赶路,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芙苏妮把窗帘掀起一个角,多少有些风撞进来。

    这时,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一个身着华服的俊美少年在一队孔武有力的随从的护卫下,从官道上疾驰而过,扬起一道烟尘。

    芙苏妮拿手帕捂住口鼻,微微蹙眉。一路行来,她已经不知吸了多少灰尘了,要是能像前世那样坐飞机出行就好了,分分钟就能抵达京城。

    可惜,穿越到清朝,便捷的出行方式只能在梦里享受了……

    天色渐晚,飞鸟归巢,芙苏妮一家寻了处平坦的地势扎营。

    凌晨四更天,夜风让人感觉到丝丝的凉意,芙苏妮无意识的朝被子里缩了缩,只露出一个小巧的鼻尖。忽然,她的耳朵轻微的颤动了一下,随即不安的睁开了眼,轻声呼唤:“幻蝶。”

    黑暗中亮起一捧柔和的光,幻蝶从光晕中飞跃而出,落在芙苏妮手心,抬起萌萌哒小脑袋:“主人。”

    芙苏妮顺了顺它背上的毛:“我似乎听到了狼嚎的声音,你带我去看看。”

    幻蝶点点头,闭上眼睛,耳朵轻轻颤动,不一会儿就睁开眼,小手一指:“这个方向。”

    芙苏妮穿上衣裳,叫醒春蕾和夏阳,嘱咐她们一句,就轻手轻脚的钻出帐篷,足下一点,便飞上了树梢。每一次抬足,都有一朵芙蓉花出现在她脚下,当她的脚步移开,那芙蓉花的花瓣就一片片凋落,化作点点荧光消散在空中。

    这一幕如梦似幻,春蕾和夏阳每见一次,心中对芙苏妮的忠心就更深一分。

    芙苏妮一路朝着幻蝶所指的



第13章 救下一个黄带子
    芙苏妮心下一惊,不及多想,一边从乾坤袋里拿出一张面纱遮住面部,一边施展“追风逐月”冲了过去,赶在灰狼之前将少年抱住,紧接着一个“青云直上”跃上半空。

    那灰狼一嘴咬空,嘴角渗出丝丝血液,混着涎液滴落在地上。灰狼一击不成,并不放弃,只见它伏低身子,蓄势待发,只待猎物落下便要狠狠的扑咬。

    芙苏妮不屑的瞥了它一眼,抱着少年,运转轻功,踩着朵朵芙蓉花,飞离了这个血腥的场地。

    这一变故,让男子的三个随从震惊得呆愣当场。

    然而灰狼却不觉得这有啥可震惊的,他只知道自己失去了猎物,那就换一个猎物吧。灰狼转头就咬在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腿上。

    大汉被剧痛惊醒过来,手中长刀一个下劈,就将那灰狼的脑袋砍下大半,回头喊道:“何公公,你快跟上主子爷,我和达克哈随后就来。”

    一个白面无须,身体微胖的男子闻言,惶然回神,连滚带爬的朝芙苏妮离开的方向追去。

    芙苏妮一路凌空飞行,脑子里想着刚才看到的少年腰间的黄色腰带。

    她救了一个宗室!

    只不知这少年在家中地位如何他家在皇家地位又如何

    不过怎么说也是个宗室,能救他一命总归是有好处的。只是,如何才能把这好处落到她家呢

    芙苏妮心念一转,有了主意,足下一点,稍稍转了个方向。

    芙苏妮怀中的少年双目无神,还处于呆愣之中。就要葬身狼腹的恐惧,和重获新生的喜悦,两种巨大的情感落差让他一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等他回过神时,却发现自己正被一个身体温软的女子抱着,在天上……在天上飞!

    他震惊的仰起头,只见救他之人以丝巾覆面,连眉眼也被遮住,只有一头秀发披散在肩上。

    “这位……仙子,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芙苏妮不由得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吃吃的笑。每次被人称呼为仙子,她都觉得很是神奇。

    用灵力附着在喉咙上,这样发出来的声音具有强烈的暗



第14章 这个声音很耳熟
    他就说嘛,仙子既然救了主子,又怎么会丢下他们不管原来是给他们找到了后路。

    少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不远处有几堆火光,收起心底的眷念,想要再见到仙子,他得先活下去才行。

    “走,咱们过去求助。”

    脚步一迈,少年就感觉到钻心的疼痛,踉跄着往前扑。好在何公公眼疾手快将他搀扶住,才没有再次摔倒在地。

    何公公焦急的问:“爷怎么了可是伤到了哪里”

    少年嘶嘶的吸着气,说:“怕是刚才摔倒的时候扭到脚了。”

    原来只是扭了脚,何公公松了口气,他最怕主子受了什么不可挽回的伤,若是那样,即便他们能活着回去,恐怕等着他的也只有一死。

    “爷,奴才背您走。”

    何公公弯下腰,将主子背上,咬着牙往前跑。

    靠近之后,惊醒了守夜之人,只听人喝问道:“什么人”

    何公公喘着粗气说不上话来,少年高声道:“我等被狼群袭击,如今狼群已被消灭大半,我的两个随从还在抵御剩下的狼群,请诸位出手相助,事后定有厚报!”

    富察氏听了下人的汇报,匆匆穿上衣裳走了出来,她见少年身上的衣裳料子很是精贵,又气度不凡,便有心结个善缘,问清楚狼群的数量和位置,心中有了计较。

    “周勇,你带些人前去救人。周猛,你做好营地的护卫工作,以防万一。周安,你带这位小哥儿去帐篷里梳洗一下,杨嬷嬷,你去找身我给盛哥儿做的新衣裳,改一改,给小哥儿换上。”

    被点名的三人站出来应喏,周安带着少年和他的随从朝左侧帐篷走去。一个英俊的少年提着一把大刀匆匆从他们身边跑过。

    “勇叔,等等我!额涅,请允许我和勇叔一起去猎杀狼群!”

    “你可消停些吧,要是大白天,额涅也不拦你,现在乌漆嘛黑的,额涅可不放心你去。”

    丰



第15章 黄带子竟然是……
    大约用了两刻钟的时间,少年梳洗完毕,上了药,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裳走了出来。芙苏妮不经意的挪了挪位置,站在了下风处,在额涅身后低着头,静静的不发一言,尽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少年下意识的朝芙苏妮看去,却只看到她乌黑的头顶和光洁的额头。

    富察氏没有注意到少年的眼神,她打量着少年的穿着,微微笑道:“衣裳有些大,只是眼下条件如此,还请小哥儿将就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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