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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末去当兵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不到黄河不死心
回到明末去当兵
作者:不到黄河不死心
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 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没有任何外挂,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时值朝廷腐败,内忧外患,天灾人祸,千疮百孔,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 管他呢,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 看我凭一双铁拳,内惩国贼,外驱鞑虏。



第1章特种兵回明
    崇祯九年,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这是个历史上特殊的年代。因为这一年的4月,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荣登大典,定年号为崇德,建国号为大清,定国都为盛京,拉开了大清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序幕。

    攘外必先安内。皇太极继承大统之后,整顿吏治,发展军事,大胆提拔汉人,对外进行扩张。使反对他的王室争斗降为次要矛盾,定下了东征朝鲜,北服蒙古,南灭大明朝的大国计划。

    同年9月,皇太极派出他骁勇善战的十二弟阿济格,就是后来的英亲王,率十万八旗精锐从喜峰口攻入长城。然后南下,一路势如破竹,攻城掠地,袭扰京畿,连克十几座州城府县。

    各地明军连连败北,告急的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北京城。崇祯帝除了启用太监督师抵抗之外,毫无办法,然而太监不是男人,勾心斗角,残害忠良,的确有一套,领兵打仗的确不在行,面对鞑子咄咄逼人的攻势,太监统兵东躲西藏,推诿扯皮,谎报战功,还有的甚至私下里给崇祯帝建议割地赔款,以求得鞑子退兵,换取一时的安宁。

    天子守国门。大明朝近300年的国祚,使得崇祯皇帝顾及祖宗的颜面,不忍订城下之盟,换取一时的苟且偷安。只好命令边军入卫,另一方面调集湖广总督卢象升率天雄军,火速北上勤王。

    位于大明京师西北部的三岔口明军卫所,是一个百户所,从平谷溃散的一支边军,奉命进驻三岔口卫所,共同担任防卫任务。

    这支边军,共有十八个人,为首的是一名总旗,他们原属于曹文诏的部下,曹文诏战死之后,一名游击将军带着他们来守边,数天之前遭遇了鞑子的铁骑,一场几乎是一边倒的混战,数百明军损失贻尽,这名总旗50名军将,现在连旗长算上只剩下他们18人了。

    这18个人,其中还有一名重伤的,名叫林毅,左胸口挨了一箭,认为他就挂了,没想到他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旗长王建只好命人抬着他,来到了这个百户所。

    百户长接到命令,提前为他们腾出了两间房子,让这十八个人住下。

    因为林毅是伤号,给他单独安排了一间房子,让两名边兵专门负责照顾他。

    起初的几天还行,过了几天,这两个边兵不耐烦了。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

    这两名边兵一个叫高勇,胶泥色大脸,个头不高,一个叫张华,生的小窄脸,水蛇腰。等旗长走了之后,高勇和张华骂骂咧咧的把林业毅扔到草榻之上,捂着鼻子出来了。

    也不怪他俩骂娘,大热天儿的,整天跟一个奄奄一息的重病号呆在一起,那味道也的确够难闻的。

    “真他妈倒霉,这小子命真大呀,伤得这么重,又受了一路的颠波,竟然没死”

    “谁说不是呢,鞑子的箭那么厉害,被射中胸口不死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一个吧!”

    叫高勇的看一看左右无人,把张华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兄弟,我们哥俩得伺候他到什么时候”

    “什么意思”水蛇腰的张华不解的问道。

    高勇面露凶光,在张华面前比了个杀的手势,“干脆今晚……恩,然后把脑袋剃了,到上头讨点升赏,呆在这里,迟早会被他害死的。”

    张华的腰一缩,随即又镇定下来,咬着牙使劲儿地点了点头,“他即便不死,也是个废物,让他为我们哥俩做些贡献也好,不枉我们哥俩伺候他这么长时间。”

    这年头,杀良冒功不是什么稀罕事。如果他们俩能提着一颗鞑子的人头,去讨封,至少能讨下来五两银子,或者升他们为军中小旗都有可能。

    军中的小旗官不大,能管十个人。五两银子也不算多,但是总比在这里伺候一个病秧子强,而且他们俩知道,鞑子正在这一带肆虐,说不定哪一天回来就把他们这个所的一百多人捎带了。朝廷的援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到,即便是来了又能如何除了当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谁能打得过这些野猪皮

    到了晚饭的时间,高勇张华把林毅的饭菜领过来,往那一扔,爱吃不吃,他们俩把门一关,端着饭菜到外面吃去了。

    “高兄,今天晚上做完了这小子,我们就这么走了”水蛇腰的张华一边吃,往伙房那边瞄了一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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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露锋芒
    两个躯体经过融合之后,林毅的伤势恢复得很快,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往往都凸现出勃勃的生机。

    林毅身上有伤,需要大量的营养。尽管这些边兵伙食质量不高,都是一些粗茶淡饭,仅仅能够糊口而已,但是对于生存适应能力很强的林毅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加上这几天,他躺在床上,脑子可没闲着,思考了不少问题,这也都需要能量。

    他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明末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崇祯是个什么样的皇帝,面临的是怎样一个烂摊子,最后结局如何,这些生前在学校,后来通过影视小说他有清楚的了解。

    他知道皇太极野心勃勃,还有那个传奇人物多尔衮,都已经登上历史舞台啦。鞑子们已经开始入关肆虐中原了,而大明内部如一盘散沙,到处上演着各种形式的官场斗。各地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

    现在是公元1636年,也就是说再过八年,崇祯帝就要到煤山那棵歪脖子树上上吊了,大明朝也就该改朝换代了。

    叱诧风云的李自成,与之齐名的张献忠,都算不上英雄,那些拖着大辫子的鞑子们要来这片土地上耀武扬威了,这简直是汉人的耻辱!

    了解了这些国情和自己的处境之后,他一点也没有气馁,更没有骂娘,怨天尤人有什么用既来之,则安之。

    自己前世是特种兵,已经为国捐躯。现在重生了一回,成为明末的边兵,既然还是兵,就还得进兵职,保家卫国。

    其他的他管不了,也没能力去管,为国为民,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时代在变迁,不变的是兵心,这才无愧于军人的称号。

    只是自己这副躯体太羸弱了,年纪倒是不大,也是20多岁,想有一番作为,只身体方面要走的路就很长。

    想尽快恢复伤势,让自己变得强大,当然得需要能量。

    这不,晚饭吃了个精光,刚到三更天,又把他饿醒了。

    刚想叫这两个伺候他的边兵兄弟想办法为他弄点吃的,一点寒光闪进了他的双眸之中。

    “有刺客”职业的惯性令他他一下子就警觉起来,但是他躺在那里仍然纹丝未动,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向他逼近的危险。

    他的视力太好了,进他这个部队,视力不能低于1.5。因此,尽管是晚上,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微弱的月光,他看得清清楚楚,两个目标:

    一个执刀守门,正是高勇。另一个已经蹑手蹑脚的拿着钢刀向他来了,却是张华。月光下,张华的钢刀闪着清辉的光芒。正是这点央射的清辉,才引起了他刚睁开眼的警觉。

    “妈的这俩家伙竟然要杀老子”林逸的脑子瞬间闪过这样的念头,他极力搜索这幅躯体的记忆,老子没得罪他们呀。

    我们是战友,战友不应该是最亲密的人吗并肩作战,共同对敌,出生入死,荣辱与共。可是他们俩怎么把刀相向,有何动机

    林毅的三观差点被颠覆,但是残酷的现实容不得他多想。张华的钢刀对着他的脑袋已经剁下来了,刀带风声。

    出于自卫的本能,特种兵的身手就展现出来了,林毅出手如电。钢刀还没剁下来之前,林毅的手就抓住了张华拿刀的手腕,用力一带。

    张华也是没防备大惊时,身不由己,身子就跟着过去,倒在床上。林毅的另一只手早已卡住了他的脖子。

    “因何要加害于我”

    竞命锁喉指下,张华哪说得出话来两只眼睛直往上翻,手中刀早掉床上了。

    门口的高勇一看,愕然,暗骂张华饭桶,怎么失手了,还竟然被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制造住了。

    可是这个林毅这小子病成这样,还如此警觉怎么有如此身手别说重伤在身,就是他受伤之前,论单挑他也不是张华的对手。可是……

    来不及多想的高勇,此时只有杀人灭口了。并不多说的他像饿狼一般,蹿过来抡刀就劈。

    跟鞑子混战能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他们十八个,个个手底下都有两下子。

    林毅现在身子不能动,但是两只手好使唤,可惜的是,他身上现在没有任何外挂。后世的那些特种兵的高精尖装备一概都是奢望,甚至连一把锋利的军刺都没有。

    情急之下,他抓住床上的刀就掷出去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古装武器,用大刀做武器,他只有在影视镜头上看过,今



第3章 春光乍泄
    林毅饶了张华,并且答应他今日之事丝毫不外泄。张华千恩万谢,要知道林毅就算是不杀他,若把这件事捅上去,张华就得掉脑袋。这样算来就是两次救命之恩,张华识好歹。

    至于高勇逃跑之事林毅和张华商议好了,以逃兵对待。本来高勇就是逃兵,随便编个理由。这年头,逃兵太多了,也没人去管。

    因此张华随便扯了个谎,报了他们总旗,总旗又报了百户长,将高勇除了名,这件事就算了了。

    因林毅的伤势,奇迹般的好转,也没有再给他派人,让张华一个人负责,接下来张华对林毅像伺候老太爷一样恭恭敬敬地伺候着林毅,洗衣,打饭,换药洗脚,简言之,林毅一整天的吃喝拉撒睡都有张华一个人负责。

    但是林毅对张华的警惕丝毫没有放松,这是乱世,笑里藏刀的人太多了。谁知道张华究竟是个什么变的,知人知面不知心,而且人都是会变的。

    要不是那一天,该着自己不死,脑袋掉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因此林毅每天对张华保持着警惕。

    十多天后,林毅已经能够下床活动了,这几天张华对他始终是恭敬有加,伺候得无可挑剔。

    林毅对他警惕的这根弦也渐渐放松了。林毅的身子快速的恢复着,身体本能的警惕性也与日俱增,不需要怎么刻意留神,对这个张华林毅有把握随时都能将他制服。

    领来了两个人的饭菜,林毅和张华津津有味的吃着。

    “兄弟,你见过小颖吗就是伙房里帮厨的,张百户的女儿。”张华一边吃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林毅摇摇头,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尽管他是个很正常的男人,那方面的需求很是强烈,但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军人的生活,尤其是来到了乱世,又有伤在身,能先顾着命就不错了。

    “今年才十四岁,长辫子大眼睛,身材高挑,生的太水灵了,细皮嫩肉的能掐出一股水来……”

    张华说着咽了一口吐沫,不由自主地把手中的窝头狠狠咬了一口。

    林毅看他那下作像只是笑了笑,仍旧吃自己的饭。心里话,什么样的美女老子没见过不过到现在为止,还真没见过这个小颖的真面目。

    “听说他娘没了,她随军是代她娘尽孝,她爹也就是我们的张百户,经常不在军中……”

    “张兄,你给我说这些干什么。”

    “哈,没事儿没事儿。”张华看林毅始终没有什么兴趣,觉得他不是个男人似的,他觉得他像是在对牛弹琴。

    低头又吃了几口,张华不知又想起什么,那小窄脸表情又丰富了起来,禁不住又道:“离我们这十多里地有个村子,那里面有个女娘们儿……”张华用两个手夸张地比划了一下,“兄弟想要不,只要一个这就行了。”

    张华说着,把手中的窝头转了转,眼睛笑得的眯成了一条缝。

    林毅只是瞄了他一眼,笑了笑,仍然吃自己的饭菜。

    张华泄气了,不再说了。二人饭菜吃完张华把两个人的碗筷收走刷干净了,送到了伙房。

    正好碰到小颖,他盯着小颖两眼直勾勾的看,那双小眼睛简直是入木三分,先是脸,后胸脯,直到把小颖看得俏脸红到脖子根处,活都没法干了。

    这一幕恰好被总旗王建看到了,骂了一通,张华才狼狈而逃。

    这一天晚饭过后,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张华送碗筷去了,他知道,这家伙一去,回便没有时候。除非他提前叫他,给他安排事做。

    夕阳映红了西边的天空,整个山林像披了一道彩虹。远山近水,绿树花草仿佛也都有了金色。

    林毅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然后开始活动筋骨。这一活动身上骨关节咔吧咔吧直响,他觉得要再不活动一下身子,就像要锈住了一样。

    拉臂,弯腰,压腿,然后踢腿打拳。由快到慢,直到浑身冒汗,气喘吁吁,林毅才停了下来。

    感觉身子还是很虚,而且胸口的伤隐隐有些疼,他不敢再活动了。这时苍穹像一口大锅扣了下来。

    林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开始飞回到树上的安乐窝中。

    山下面一条玉带般的小河引起了林毅的兴趣,刚出了一身的臭汗,好多天没有洗澡了,想想这些身上越发的不舒服。

    林毅便顺着山坡下来了,几十米远的样子就来到了河边。

    林毅迫不



第4章 违犯军规
    林毅跑过来时,诺大的院子里还没有几个人。十几根火把把这里照得通亮。

    正中摆着一把椅子,上面坐着个满脸胡子的军将,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没戴帽子,头发挽着,一身牛皮甲衣。

    旁边站着一位,头顶牛皮盔,身穿牛皮甲,扎着板带,跨着腰刀,足蹬牛皮战靴。

    林毅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他们的总旗长王建。

    看到林毅首先跑过来,王建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惊愕,目光落到他不合体的衣服上,又恢复了平静。

    16名边兵很快到齐了,最后来的一个就是那个张华,他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嘴里还吐出了一只鸡骨头。

    这些边兵看到林毅有些诧异,特别是张华向林毅投来了不解的目光。

    林毅什么也没说,他这身不合体的衣服,他感到别扭。因为张华水蛇腰是个大个子,足足有一米八。而张华不足1米75,身材精瘦,两个人差半个脑袋,因此林毅穿张华的甲衣跟唱大戏差不多。

    “但愿别出事儿。”林毅又想起睡觉之前河边洗澡未遂的事,心中默默道。

    但卫所兵到齐却很难。在这18名边兵未到之前,这个所总共是112名的军事编制,但是现在逃兵越来越多,整个百户所里现在只剩下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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