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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钟馗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蒙面虾
    这世上美女很多,而赵雪不仅原本相貌就极为出众,还浑身洋溢着一种健康之美,仅仅素面朝天,也能察觉到这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美丽,不是那些使用高级化妆品和精雕细琢所带来的修饰美。

    “你瞎看什么呀。”赵雪见钟魁的眼神往自己肚子看,嗔怪道。

    “好吧,你说,我听着哩。”钟魁摸摸自己的鼻子。

    “早上我吃过早餐,准备上班,在卫生间洗手,因为在想工作上的事情,结果一不注意,我把水龙头给拧断了。所以我来及换衣服,就连忙赶来了。”赵雪道。

    她说的当然不是水龙头的手柄,手柄被拧坏并不稀奇,她说的是水龙头的主体,从墙体伸出来的那不锈钢主体部分,成年人很难直接用手给拧断。

    “你家的水龙头质量太差。”钟魁开玩笑道。

    “你正经点,我最近的食量特别大,和同事一起吃饭,我都不好意思添饭。”赵雪苦恼道。

    很难想像,一个大美女,坐在饭店里,捧着一个大海碗狼吞虎咽的样子。

    “伸出手!”钟魁大感惊讶,沉声说道。

    钟魁将手指搭在她的皓腕上,分出一缕微弱的真气游走于赵雪的经脉之中,面露异色。

    “我是不是……”赵雪面露希冀之色。

    她跟钟魁认识好几年了,温柔善良,热情大方,一直待钟魁极好。钟魁也一直将她视作自己的朋友,所以曾教给她一套功法。

    正是钟魁曾传给白晓天的混元太虚功,这是一门被吕诚志认为简单质朴,中正平和的功法,并无任何花俏和故弄玄虚的地方。

    钟魁当初并不认为赵雪能够炼成,因为她资质有限,而且她也不可能像白晓天那样天天沉浸其中。

    事实上,赵雪因为知晓钟魁的不平凡,对他又一向信任,所以也天天练习这套功法,她完全是当作养生健体来练的。

    再配合钟魁所给的养生丹药和药浴,她自觉自己每天的精神状态十分好,连护肤品都不需要,每天容光焕发,连续加班再加出差也不怕,精神抖擞,很多女同事悄悄地问她有什么秘诀,她几年来甚至连感冒都没有。

    因为有这些好处,所以赵雪更是不会停止练习混元太虚功。

    无心插柳,赵雪居然摸到了凝气的门槛。

    钟魁暗道,这或许是天地发生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之一吧,那些原本修行无望的人,也能打破天花板,踏上了修行之路。

    按理说,以赵雪本身寻常血脉,修炼混元太虚功,至多也就让身体更健康一些。

    或许,钟魁曾经给她配制的养生丹药,加上药浴,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那都是师兄传给他的方子,而且是特别精简过的方子,尽量选用当时的钟魁能便宜易得的药材。

    俗话说,穷文富武。修行不仅仅是寻一风水宝地,面壁苦修十年,饿着肚子是无法修行的。

    如今看来师兄留下来的那些方子的价值巨大,如果能配合凤凰山新发现的天材地宝,适当增减替换,达到君臣佐使,阴阳平衡,其功效恐将惊人。

    “恭喜你!”想到此处,钟魁笑道。

    “什么你是说我也会成为一位高手,高高手”赵雪闻言,高兴地跳了起来,骑坐在钟魁的双腿上,情不自禁地搂住钟魁的脸,猛地狂亲。

    她的嘴唇湿润、柔软而富有魔力,还有那高耸而富有弹性的一对宝贝的亲密接触,让钟魁的欲火又一次升腾起来。

    这真要人命了!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自从凤凰山之行后,钟魁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定力变差了。

    赵雪的脸红扑扑的,她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因为太过于兴奋而造成的过火举动,触电似地从钟魁的腿上跳下来,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隙钻进去。

    虽然她一向跟钟魁很亲近,但那时候钟魁不过是个初中生,现在从外表看已经是个男人了,不能这么太过亲密了。这让赵雪一时有些异样。

    钟魁努力压平内心中的邪念,装作若无其事:

    “好了,雪姐,你跟我讲讲,你最近修行有什么不同的感觉吗”

    这话冲淡了赵雪的满脸羞色,她说道:

    “从过年放假结束,我就觉得身上不太对劲,我以为是过年在家闲的,有种说法,叫假期综合症。但饭量不仅突然增大,我连洗澡时……”赵雪停顿下,“每天洗澡时,身上都能搓下不少灰。”

    钟魁忍不住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不安好心
    天师庙夜晚是不开放的,但对钟魁是个例外。

    钟魁把赵雪带到庙后吕道长那里,三言两语交待了情况,便很不负责任地撒手不管。

    事实上,助人修行,没有比精通医理、药理又博学多才见多识广的吕诚志更能让人放心的,除非出现真气紊乱走火入魔的极端情况,但出现这种意外,以吕诚志的功力对付赵雪这样的新丁也是足够的。

    费了好半天口舌,钟魁才说服赵雪服下一颗凝气丹,扬言在外面替她护法,实际上他在窗外驻足听了一会,觉得赵雪气息平稳,并无异状,便放心地离开。

    天师庙落成很久了,钟魁还没有夜游过天师庙。曾经的夜游天师庙,结果穿越了时空,这对钟魁来说,有着特别的深意。

    已经回不去了。

    这是一组建筑群,从山脚依山势往上,楼台、庙阁、神祠、殿堂、客堂等等,主次分明,大小有别,上下有序,绘画、雕塑、诗文、书法、篆刻、联额、题词、碑刻、园林等诸多艺术形式融为一体。

    山不太高,有仙则名。从下往上看,山如天梯,直通天庭,上有正神,钟天师是也。

    夜色中,路灯间或亮起,从山下一直连绵至山巅,远远望去如天上街市,衬托出天师庙建筑群的高大肃穆,尤其是位于半山腰的巨大的天师铜身塑像。

    铁面虬髯,相貌颇为凶恶。

    这尊铜像所塑造的钟天师形象,跟历代钟馗画像中形象是一脉相承的,然而事实与此相反,据师兄所述,师父他老人家相貌堂堂,在他的眼里简直就是一帅哥。

    钟魁怀疑这是师兄为尊者讳,但这话他打死也不敢问。

    道家被称为天师的人物有很多,但从来没有一个修行门派直接叫做天师门的,这是钟魁抢注的,但这一门的绝学和师承却是自上古传承至今而没有断绝,只是传承比较艰难,否则也轮不到钟魁继承钟天师的衣钵。

    这一隐逸的门派,曾经出过无数大宗师级的人物,只是与同时代的英豪之士比,并不突出,甚至默默无闻。

    至钟馗时,仿佛一夜间闻名天下,钟馗活着的时候恐怕也没想到自己会被神化了,先辈们的英雄之举全都记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死后俨然成了斩妖除魔的正义化身,并且是“有求必应”的“万能神”。

    站在那株据称是李世民亲手栽植的银杏树下,钟魁仰望天师铜像,默然不语。

    就在这株冠盖如伞的银杏树下,钟魁正面干掉了快刀小杨,那是他第一次主动杀人,当时师兄就站在自己头顶上的树梢暗中保护自己,表面上风淡云清,心里却比钟魁还要紧张。

    现在想来,钟魁也不禁为当时的自己而捏了一把汗,那快刀小杨本身的实力并不高,但那一门名叫锁龙刀的飞刀绝技却极为高明。

    也是在这株银杏树下,钟魁被人挟持,潜入了脚下墓室,遇到了师兄,这才走上了一条注定不平凡的路。

    几年的修行,钟魁内心之中颇多感慨,这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一个很精彩的世界。

    广袤的夜空中,一道流星快速地从天师像的头顶上的天空划过,它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夜空,然后消失地无影无踪。

    生命是如此的短暂,只为那刹那间的热烈和精彩。

    钟天师在世时,虽然在江湖中名声赫赫,但绝没有如后世那样被神话了,他也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颗流星而已。

    但钟天师的事迹却永远流传着,斯人已逝,意犹未尽。

    钟魁忽然若有所悟,他突然想起曾在凤凰山观剑时,曾看到的一道剑意,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如空中之音,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

    那是怎样的一道剑意,令他一度着迷,并且百思不得其解。

    他站在银杏树下,仰望星空,浑然忘我,似已抓住了其中一鳞半爪。

    得钟天师衣钵,钟魁虽龙象伏魔功已经登堂入室,进展极佳,更不必说乾坤步,唯伏魔剑法至今也只能算是“熟练”而已。

    古人评价书法,苟非其人,不得其书,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书法水平跟他的人品有很大关系,将书法上升到人格、精神的层次。譬如后人看颜鲁公的《祭侄文稿》帖,观者无不以为穿越时空,仿佛看到书者就在身旁,悲愤激昂,泣血如潮。

    剑法也是如此。

    那伏魔剑法,钟魁虽然自认为自己也是学剑的材料,但对这套剑法一直有不得其中真昧的感觉,在凤凰山观看上古贤者的剑意之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时至今日,在天师铜像前肃穆静立,观夜空流星,刹那芳华间,他忽有所得。

    钟魁以一截枯枝为剑,虚指半空,忽然斜向下一划,看似随意,漫不经心之间却引得风云变色,一股庞大的剑意,撞向地面的石板路上,梨出一道深深地沟壑。

    然而四周却寂静无声,仿佛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过。

    水中之月,镜中之像。它曾经出现过,也只是雁过留声而已。

    钟魁摇了摇头,他对这一剑很满意,却与自己曾经修习的伏魔剑法本旨相差甚远。

    在他以前的理解当中,伏魔剑法应该是堂堂正正,威武不屈的,浩大、坚韧,充满着明晃晃毫不掩饰的力量,邪不压正。

    可方才自己使出的那一剑,却是看似写意甚至有一股懒散的意境,反而直指力量的核心,润物无声。

    真不知道我是个天才还是个歪才剑品如人品,或许这也是我人生态度的折射吧,钟魁暗道。

    就是不知道师父和师兄,会不会因为



第一百三十六章 致命诱惑
    衣服都是崭新的。

    钟魁上次给自己买的一套内衣,当然是男人穿的,连标签都没来得及拆。除了内衣,钟魁还带来一套比较中性的运动外套,穿在赵雪身上,因她个头高挑,身材丰满,这外套也只稍显大了点。

    “饿了吧”钟魁问。

    赵雪说自己可以吃下一头牛。

    “牛没有,夜宵还是有的。”钟魁笑道。

    夜色中,两人并肩前行,穿过巍峨厚重的天师庙,来到村前的街市里。夜色已经深了,村里面还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坐在私家小饭店里,边吃边吹牛。

    钟大壮的饭店还没打烊,他开的店通常要营业到很晚,开店的不怕客人多,就怕客人一瓶酒一盘花生米能喝一整个通宵。

    此刻,客人都吃差不多了,钟大壮正坐在柜台后面盘点着一天的收入,而饭店的的后面就是他开的客栈,他老婆在管。

    前面吃饭,后面住店,这几年他也赚了不少钱。

    “哟,稀客啊!”抬头瞧见钟魁和赵雪进来,钟大壮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腆着越来越肥硕的肚子。

    “你该减肥了。”钟魁毫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肚子。

    “这是富态,懂”钟大壮笑道。

    他的眼神在钟魁和赵雪两人之间来回移动,表情很是玩味,尤其是赵雪穿着这身外套,钟大壮不止一次见过钟魁穿过,因为上面写着“太乙一中”四个字,是校服。

    钟魁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比钟大壮矮了不止一头,却让对方有种被居高临下的错觉:

    “赶紧上点宵夜,赵大编辑一天没吃饭了。”

    哦你们真够拼的!钟大壮不由得想歪了。

    “二位稍坐,我去后厨看看,马上就好。”钟大壮连忙道。

    明知道钟大壮想歪了,钟魁不想解释,否则真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赵雪此时倒是没有多想,找了个地方坐下。

    钟大壮的饭店,就叫钟氏土菜馆,上下两层,当初装修的时候就很下本钱,不是豪华奢侈,而是土色土香的那种,一派农家田园的风格,这跟店名是极相称的。

    大半来这里的客人,是冲着这店极好的用餐环境而进来,价格还算合理,当然这家店的菜品的味道也绝对对得起价格。

    钟老板亲自监督,原本准备打烊回去睡觉的厨子们不敢怠慢,很快便上了五菜一汤。

    钟魁指着面前一盘黑色的东西:

    “这是什么野味”

    “你应该多吃点,很补的!”钟大壮给了他一个很特别的眼神,“也只有兄弟你来了,才有的!”

    钟魁秒懂,欲哭无泪,这真不是他想要的啊,他真想把钟大壮按在地上,用他肥壮的脑袋使劲地擦地板。

    钟大壮的话并没有避讳赵雪,赵雪脸红红的,虽然因为饿坏了而大快朵颐,那一盘特别的菜,她动都没动。

    “生意不错啊,都这么晚了,还有客人。”钟魁环顾四周,一楼大厅里还有几位散客,过道那头的一个包厢里也有客人在嚷着要回客栈睡觉的说话声。

    “还行吧。”钟大壮笑道,“不过有利就有弊,现在虽赚钱了,但我感觉我这是给钱打工。你看现在都几点了,我还守在这里,你要是不来,我就安排好明天的事情,然后回去睡觉,一直睡到上午十点,又开始新的一天,你说我能不胖吗”

    “这倒也是!”钟魁点头道。

    “赵记者,赵大编辑,我跟你透露一个你一定很感兴趣的消息。”钟大壮忽然对赵雪道。

    “什么消息”赵雪跟他也不算陌生。

    “李玉儿,知道吗”钟大壮神秘地说道,“我老婆最喜欢听她唱的歌!”

    “她怎么了跟你有什么关系”赵雪问。

    钟大壮指了指后面客栈的方向:

    “她就住在咱店里,一个人,我老婆看了她身份证,没错就是她!”

    “李玉儿也许只是艺名,真名并不一定叫这个。娱乐圈里,没听说有她要来这里的消息,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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