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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与少女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Roy1048

    选择驯养的体型适中容易得手的牲畜,选择打造的武器和铠甲,甚至就连城邦的结构以及各种配套的设施。这驯服马匹的历史已经如此的久远,并且最早的年代里通常都是将它们作为骑乘而非拉车的工具——这是因为制作马车也需要不少配套的木匠技巧和加工知识,在生产能力较为落后的年代里头,直接骑乘反而是容易的。

    但话又说回来了,既然按照历史的进程人类使用的工具演变总是按照一个个的阶段来的,那么又有什么样的理由导致最初的人们放弃了直接骑马作战,而是改用了更加笨重更加地不灵活,只能在平原地形使用一旦遇上崎岖道路战斗力就会严重下降的马车,而不是直接骑乘呢

    答案是一件如今的人们已经十分熟悉的小工具——马镫。

    未曾有骑乘经验的人或许难以理解,但马匹是一种生物,它不是放在平整地面上的椅子。运动起来的战马马背上的舒适度非常差劲,这也是为什么不论是西瓦利耶还是亚文内拉每一名骑士骑上马背的时候第一堂课要学的都是平衡的掌握。

    而作为双脚的立足点,马镫这种发明使得人可以在马背上站起来借由自己的双腿来控制身体的姿态而不是只能被动地待在鞍座上。在没有马镫的古早年间,将马匹作为平常代步或者背负物资的工具也就算了,碰上了战斗的情况下需要冲刺或者需要控制战马立起来的时候——

    除非用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否则你必然会从马背上摔落。

    无法掌握自己在马上的姿态,除了会摔得个七荤八素被人趁机杀掉以外,没有立足点只能依靠手臂挥击的准确度和力度也要大幅度地减弱——就连不需要挥砍的长矛之类的戳刺型兵器,在战马运动起来的时候由于没有马镫无从落脚,也常常因此大幅度地摇摆无法准确地命中目标。

    历史上任何一项东西的存在,都是拥有它的意义的,被如今的西瓦利耶重装骑兵们所嘲笑的笨重而又迟缓的战车亦是如此。尽管许多不喜欢拉曼人的人公开地讲正确的废话嘲讽说帝队在现如今西瓦利耶的骑士面前不堪一击,并且对自家的重骑兵引以为豪,但所有的历史学家都知道,虽说号称是骑士之国,西瓦利耶人却并不是最早发明骑兵这个兵种的民族。

    在遥远南方的阿布塞拉大草原,有一群一辈子和战马一同生活的游牧民族存在。连同马镫一起,将近一千年前就已经诞生,直到如今仍旧是这片大陆上不可忽视的战斗力的弓骑兵,这种真真正正的最先诞生的骑兵兵种,自然也是出自他们之手。

    准确的历史出处已经无人知晓,部分学者猜测很可能是与大草原上动若脱兔的各种极其擅长奔跑的动物有关——这一说法得到了许多证据的支持,如同亚文内拉那边那样的山地国家猎人们通常在森林或者平原当中狩猎,步行出走的他们使用的都是尺寸较大的长弓,而远在南方的游牧民族,则通常携带更适合在战马上使用的短弓。

    人的脚力是不可能追上那些猎物的,因此就必须骑马;为了方便骑马时使用,弓得做得短小而有力;但即便如此由于无处立足依然无法做到准确地射击,因而也就发明出了马镫这种东西,作为狩猎的用具。

    着时光的流逝这件方便的发明越来越被普及开来,通过征服与被征服,杀戮与抢夺,不知什么时候它传到了世界各地,但不论如何作为世界上最可怕的轻装骑兵,草原游牧民族的弓骑兵编制,时至今日,仍旧令人心惊胆战。

    它最为可怕的东西或许并不是单纯作为一个兵种的强大,而是其背后所蕴含所代表的,这些以部族形态分局各地还保留着原始社会结构被各大定居民族称之为蛮子的游牧民族。

    全民皆兵的事实。

    就算是一个小姑娘,也可以熟练地翻身上马张弓搭箭,不同于躲在石头城堡当中的“文明社会”的老弱妇孺们在遇到战争的时候只能抱头痛哭瑟瑟发抖,每一个草原人,只要拿上武器,带上心爱的战马,就会成为了不起的战士。

    ……

    紧张感弥漫在所有人的心头,当他们远远地瞧见了屡屡炊烟从前方的地平线上向着天空中升腾而起的时候,就意识到了此行的目的寻找草原游牧民族这一目标在耗费了将近两周的时间以后已经接近达成。单纯这一点上并不能算作有多意外,因为草原虽大,可以供给一整个部族生存的资源却也并不是到处都存在。

    前些日子碰见的雨云算是给他们指引了一个大致的方向,毕竟作为游牧民族人畜所需的用水量相当之大,雨季的阿布塞拉大草原虽说大部分地区都会出现暂时性的湿地,但也还是那些原本就拥有地形落差甚至是干河谷的地方,更容易聚集起可以较长时间存在的小型湖泊或者河流之类的东西。

    作为向导的两名斥候决定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时候队伍里头不少人都有些忐忑不安,特别是那些对此知之甚少的人,真正的原生草原人在南境和索拉丁的名声一样狼狈不堪,因而直接朝着明知很可能会有大量草原部族出现的地带走去,在他们看来宛如羊入虎口。

    但这一点若是稍稍了解过这片广袤又充斥着阳光的大地上独具特色的风情的人,大约就会嗤之以鼻吧。

    人类总是善于带着偏见和刻板的印象去揣摩其他人或者其他民族,就好像南境人常常津津乐道的关于草原上的勇猛者会从正在享受食物的狮子口中获得鲜肉这件事在他们看来是有多么地不可思议一样,并不了解这些人的风俗习惯的人也时常将他们视作洪水猛兽,而与他们的接触自然与狮口夺食别无二致。

    诚然,草原上的风俗习惯确实与所谓文明社会有着极大区别,一言不合就




第八十九节:白羊部落
    社会结构简单的阿布塞拉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也依然有着极为森严的等级制度。小说除却部落内部存在的那些用来打下手当牲畜使唤的大量奴隶以外,真正的草原人,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级。

    最上层的阶级自然就是以祭司和族长为代表的贵族,祭司通常是整个部落当中最年长的人来担当,因此他们的地位除了神职者以外还会是整个部族当中的智囊,为族长和下一任的族长指点迷津这样的引导者式的存在。这两个职位有的时候会由一个人同时担当,但绝大多数时间都还是分隔开来的,族长负责征战与统御还有族群内的大小事宜,而祭司则负责对神明的祭祀以及后辈祭司的培养,还有与其他族群的祭司交流这样的事情。

    两个职位同时被一个人担当的例子,在拥有大大小小三百多个部族的阿布塞拉大草原上面,也是十分稀少的情况。一般来说只有非常弱小人口不足没有能力迎来祭司青睐的部族才会如此,但也有其他更为罕见的情况,就是作为新人族长的人选,个人能力确实是尤为突出。

    草原人历史上的少数传说当中就曾有过这样的人物,而每一次他们的出现都往往伴着定居民族血流成河的巨大灾难——但让我们话归原处,还是先回归到当下。

    属于祭司和族长的子女和妻妾之类的相关亲属按照血统至上的原始社会结构自然也位列贵族行列之中,而除此之外作为崇尚武力的部族,社会地位位于第二个阶级的,自然也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草原武士了。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是全民皆兵的,从四五岁开始就学习如何射箭骑马的他们便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就拥有独力击杀好几名西海岸或者是南境的普通成年人级别的战斗力,即便遇上了拥有绿牌认证的正规佣兵,若是装备不够精良,没有盾牌或者是硬质的板甲衣或者胸甲这样可以抵御箭矢的防具,正面对战也必然会在那精准的骑射之下立刻毙命。

    会使用弓会马上骑射对草原人来说仅仅不过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之中能够配得上武士称号的人当然就更要青出于蓝。草原上所谓的武士们个个都能独力与数名蓝牌的战争佣兵格斗,他们的存在类似于西海岸的骑士贵族,只是相比起来并没有什么封地或者是爵位,并且对于族长的忠诚是动辄造反的西海岸骑士贵族们所无法比拟的。

    辨别一个草原武士的方法非常简单,他们不单单像其他所有草原人一样箭术精湛能够做到百步穿杨,还懂得使用单手弯刀进行徒步近战以及马上的战斗——腰间有佩带单手的长刀的人就是真正的草原武士,在铁矿石稀少大部分只能靠掠夺得来的草原上,更为下级的第三阶级,只能够携带狩猎用的短刀罢了。

    但这还不是全部,草原人还有着严格的关于装束上的规定,例如什么什么颜色什么什么面料是只有贵族和武士可以使用的,又或者是西海岸和南境没有什么规定的胡须——在这边普通的人是不允许蓄有下巴处的胡须的,最多只能够保留上唇。草原武士可以留山羊胡,而浓密的大胡子就只有族长和祭司可以拥有。

    这种简单明了的区分地位的方法保证了你在瞧见别人的时候就知晓对方的身份和地位,不留胡子的或许不一定是平民,但留胡子并且是大胡子之类的,你就最好对对方恭敬一些。

    ——不论如何,作为族群当中最下级的存在,正如其他所有的地方一样,平民阶级的工匠、牧民和他们的孩童是数量最多的一类。这些人为武士还有贵族们放牧打猎和收集粮食,并且需要不停地按照族长的意思来进行射击和骑马之类的训练,在战争到来的时候还要施展武力,可以说单就这方面来说,与西海岸倒是没有太大的区别。

    唯一真正让人感觉到差距巨大的,或许还是草原人对于外来者,文化以及物品的贸易上面那种刻板而又固执的坚决态度吧。

    阿布塞拉大草原上是没有货币的。

    这里的人们需要什么都是依靠掠夺或者是以物易物,商人在他们看来是下九流的存在,就算是族长之类的人物试图跟其他部族贸易的话也会被别人冷眼鄙视认为是失去了作为草原人的根骨。毕竟在一个所有人都信奉“无需贸易有需要什么的话直接依靠武力强取豪夺”这样的教条的地方,你若是采取和平的方式,反倒才会被人小瞧与看扁。

    ——这或许就是当亨利他们这一行人来到据说七八年前曾经和费列克斯商团交易过的这个族群的时候,他们感受到周围的人投来的全都是冷漠又带有敌意的眼光的根本原因。

    原始的社会结构总是简单明了的,草原人尊重强者,因而对于这些全副武装的索拉丁佣兵之类的护卫他们倒是没有过分地瞧不起。虽说有警惕与敌意,但那也是当成了同等级对手对待的证明。

    反倒是南境的这些商人,这些花钱雇佣佣兵们来和他们战斗自己安安稳稳地待在大后方享乐的商人们,才真是更被草原人所不齿,视为软弱窝囊的废物。

    “骨碌骨碌”的车轮滚动的声音传来,一行人缓缓地在十几名不时瞥向这边面色严肃的草原武士带领下朝着广阔的营地靠近,刚刚一过来,清楚地瞧见这里的聚居地到底有多大,包括那名年轻的第二代绿牌佣兵在内的许多人就都不由自主地吸了一口凉气——

    遍布这片地势稍低的盆地当中的是各种各样被栅栏圈起来的营地与帐篷,牛羊成群在附近水草丰美的地区嬉戏进食,水边有许多人正在清洗着衣物和食物,更往远处看去更多的一个个的营地当中正升腾起来炊烟袅袅。

    ——光是目测,就至少得有数万人的层次。

    旗帜在风中烈烈飘扬,尖木桩和麻绳做成的马拒围绕在各大族群营地的周围,先前还张弓搭箭的那几名索拉丁佣兵这会儿立马就怂了,他们这一行人才不过半百之数,如果前面没有被阻止一个手抖把箭给射了出去,这里存在的人只要调动起来百分之一,就也已经足以把整支队伍吃干抹净。

    人数的优势是极其可怕的,特别是当这些人基本上人手一把弓的情况时,即便近战的情况下凭借更好的护甲或许这些佣兵们能够以一敌十,但在碰到弓箭时,哪怕是射程仅仅只有一百多米的草原短弓,铺天盖地的箭羽射来,除了穿着全身板甲的骑士以外,任何人都会感觉胆战心惊。

    但即便是全副武装的西海岸骑士,麾下的战马也依然是容易遭受攻击的。一套全身的板甲重量通常都在35到40千克之间,加之以内置的棉甲武装衣这个层次的重量均匀覆盖在身体的各处虽然也还算能够正常地活动,倘若在战场上失去了战马,那么背负着这样的重量,也定然是无法迅速逃离的。

    草原的战马虽说体格比西海岸的战马要小巧,体重却也依然能够达到半吨以上。加之以冲势和蹄铁的存在它践踏起来比强力的破甲战锤也不遑多让,数十匹马一次冲锋追上去活活踩死一个全甲的骑士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更不要提草原人当中更为精良的武士还拥有着近战的武器能够利用他们无甲的优势迅速地接近到骑士的身边,用匕首和短刀从盔甲的薄弱处例如腋下和咽喉还有观察口之类的地方刺入。

    没有掩体没有可供伏击的隐蔽点的平原正面冲突当中,装备、数量和训练至少要占据两个方面上的优势才能够使得胜利变得相对稳定,在本身的战斗能力持平而人数上陷入彻底劣势的情况下,就算是穿着更好护甲拿着更好的武器,也只不过能够让你死得慢一点罢了。

    这一批聚居在这里的数万草原人,虽说其中还有相当大的数量是不允许携带武器只能做最苦最累的杂活的奴隶,若是能够统一起来向着南境或者索拉丁地区侵袭,像萝丝玛丽这样连同奴隶算起



第九十节:前来的目的
    不论在哪里,人类的想法都总是类似的。

    一座国家的首都城市代表着国家的颜面,而作为一个族群当中最具象征意义的存在,族长和祭司以及他们的家人所居住的主营,自然也是要根据部族的规模而拥有相应的气势,展现出应有的威严。

    平心而论,作为一支在阿布塞拉草原上应当是属于中下游水准的氏族,白羊氏族的主营设计得还算阔气威武。从外表和内部瞧见的几条通道来判断,整体的大致结构应该是以一个接人待客用的主厅搭配好几个生活起居用的房间这样的配置。运用了大量兽皮和黄金白银作为装饰,加上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木制粗壮骨架,这个主营少说也得有西海岸那边的二层小别院那么大。

    在草原上,它显然是令人羡慕的华贵宅邸,毕竟能够取得木头的地方并不是特别地多,除了向北前进前往去到城邦联盟那个方向以外南方基本上都是树木稀少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运输和保存这样的营地自然不可能是单纯用马,牛车和马车这种存在速度又十分地缓慢导致容易遭受袭击,所以当然也就只有有实力的族群当中的高层贵族,才能够住的上结构结实的大号主营了。

    就如同西海岸那边只有权贵才用得起的玻璃一般,任何地方高层的贵族掌权者们都喜欢拿稀少的东西出来显摆。只不过对于习惯了南境那些由矮人建筑大师设计的美轮美奂的巨大城堡以后,来到这儿的一行五人,心里头都并没有多少的震惊,只是对这一切习以为常。

    “阿利亚赛伊德,萨拉姆库。(高贵的首领,愿您康健)”五十来岁的斥候巴莱特对着对方恭敬地低下了头这样开口说着,他的话语并不算是十分地流畅,所幸也已经足以进行交流。

    其实南境的城邦当中从索拉丁那边过来的草原归化民也有着不少,那些人说起草原上的语言相比起来要比只有一半血统明显在南境生活更久的巴莱特好上许多,但因亚吉他们却选择了巴莱特,显然这还是出于文化冲突的缘故。

    说来也有些讽刺,草原人在谈论贵族与祭司的时候就好像西海岸人和南境人一样注重纯正血统,但在对于这种会讲自己的语言拥有草原血统的外来者上头,他们反倒是对混血儿要比纯血的归化民宽容上许多。

    这一点归根结底还是文化的影响,不知为何从古至今越是强盛的国家对于女性的限制也就越高,或许是由于发达的文明都是男权为主的缘故,各大帝国也好西海岸的那些王国也罢,女性——特别是贵族家的女性,都一向是被视为政治联姻的道具,而并没有任何独立的权力。

    反倒是在被文明社会视为野蛮人的草原游牧民族当中,女性和男性的地位几乎是平等的,这会儿站在大厅内的武士当中就有两名留着黑色短发的女武士存在。而换到爱情的这个问题上面,草原人同样奔放自由。

    男性可以掠夺女性去作为自己的妻子,同样地,拥有武力的女性也可以这样对男性。而在这一前提条件下,像是巴莱特这样的混血儿自然也就不会稀少。相比起那些出身在草原却背叛了草原的懦夫,只是爱情的结晶的混血儿有许多在草原当中的地位反而要高上许多,若是讨厌与憎恶有四个层次的话,归化民应当是最为被敌视其次是南境商人,亨利他们这样的佣兵拍在第三而对于混血儿是最为友善的。

    因亚吉他们明显是清楚这一点这一次带来的才是巴莱特这样的混血儿,至于从何得知,就算没有什么前人做过这件事吧,他们七八年前也不是已经与白羊氏族有过一次交易了么。

    那时候发生的许多事情,大约就足以让这位微胖的商队领导者,铭记一生了。

    “库姆萨拉,穆阿兀德。(也愿你康健,年轻的陌客)”和平礼貌的相互问好在进入主厅的时候开始,坐在兽皮靠背椅子上的头发灰白黝黑皮肤上面并没有留着胡须看样子年纪约莫在七十岁上下的白羊氏族首领这样说着,然后歪了歪头,包括那两名女性在内的几名草原武士就都走了过来。

    “穆汗那丁,奥塔!”对方用有些粗暴的语气这样说着,同时握住了手中的武器,米拉和亨利身后的那名费列克斯麾下的佣兵有些紧张,不过前面的巴莱特立马用拉曼语喊了一句:“没事!他们只是让我们交出武器,在族长面前要交谈的话是不可以携带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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