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焰大公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六月棉袄
“黑面是谁哦!你说那个中看不中用的小鬼吗他已经……爽死了!”
“啊”就算是门萨这样见识广博的人物,听到这生猛的回答,也不由惊愕出声:“靠!还有这种死法”
爱娃舔了舔红唇,一脸妩媚地看着门萨,像是在邀请:“怎么你也想试试”
门萨也是无言,只是握紧了手中长剑,准备着战斗。
“土龙枪!”
打到现在,艾德蒙也知道门萨是个不好惹的角色,于是使用出平日里苦修的功夫——通灵武器。
在他的骑士精神加持下,长枪如有神助,钢铁浇灌而出的枪身竟然柔弱如水,好似毒蛇般蜿蜒,一下没入大地深处。
“火爆刃!”
爱娃也不甘示弱,她这个杀手如果不把目标的人头带回去,哪还有脸面在红头好盗贼公会混下去
只见这女人将手中的微型剑抛飞到天空,双掌向上翻,遥指天空,热烈的爆元素凭空而现,星火点点,聚拢在剑柄上,刺鼻的火药味弥漫了整个天空。
“哈!两柄通灵武器,还真是出尽全力……”门萨眼见如此,也不由严肃起来。
“通灵武器”只是中位“神赋异禀”,但却是唯一能够自主修炼,而且随着修炼时间推移,战斗力飙升的奇异能力。
对于一般超凡骑士来说,“通灵武器”是他们为数不多能提升自身实力的手段,但凡有点野心的家伙,都会在这方面拼尽全力。
门萨可不敢有丝毫小看!
“喝!”爱娃起手一招,在空中蓄满力量的火爆刃发出“嗡嗡”鸣响,剑身上闪过青红色泽,好似岩浆在不断奔腾。
第63章:超凡魅力
门萨收剑回鞘,尘土在他脚边飞扬,淡然地看着眼前的惨象。
在足以横劈天空的传奇大剑挥砍下,就连大山都被割去了一层地皮,战场变得光秃秃,亮晶晶,好似这里刚被吝啬的死神光顾过,可谓寸草不生。
若不是门萨及时撤回攻击,平息利刃,只怕山头都要被削下来。
有时候,连门萨都在感叹自己的仁慈。
“对吧!艾德蒙勋爵,还有爱娃勋爵夫人……”门萨回转过头,看着被无尽虚无剑气刺入身体的两位超凡骑士,脸上挂着阴冷的笑容。
在刚才的战斗中,门萨并没有将剑锋对准敌人,然而只是剑痕刮擦出来的余波,就足以把所有抵抗意志摧毁殆尽。
漫天挥洒下来的剑芒纷纷扬扬,好似初春时飘曳打旋的柳絮,从东边开始,止于西部,纯白无瑕的色彩如此清新,几乎把整个世界的杂质都消融了。
葵虫小心翼翼地从掩体探出脑袋,看着狼藉的战场,一股阴冷艰涩的寒气直冲天灵盖,他作为佣兵,也曾上过战场,遥遥对望过骑士,但葵虫发誓,从没有见过强大如门萨这般的骑士。
或许有,但那些大人早已晋级白银领域,成为统帅一方的首脑人物,而不是在一个边陲小镇耽误生命。
莫名的,葵虫心头有热流涌过,他感到了兴奋:“如此强大的骑士,投靠在他旗下绝对是占尽了好处。希望这次能借助门萨大人的力量,成为超凡者。”
成为超凡者,哪怕只是被时代淘汰的心灵武士,或者是不入流的教会牧师,都是普通人极度渴望的事情。
活在这个神灵显圣年代的人们,都深切地明白一个道理:只有强者才能改变阶级,让后裔过上绝佳的生活,而不像弱者,任由他人欺凌。
门萨并没有想那么多,他转了转眼珠子,发现带来的两条小尾巴还活得不错,忍不住点头:“生命力顽强如蟑螂,这就是佣兵,将他们作为手下还算不错。”
他见露西精力控制着摇摇晃晃的身体,正要走过来,心里清楚这女孩子对那位小男朋友念念不忘。
虽然门萨打心里觉得:黑面的下场已经算不错,也不值得同情,但作为老板,有些时候也要露出体贴的一面。
于是乎,门萨看向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爱娃,手掌抚摸着剑鞘:“这位来自黑暗的刺客小姐,有没有兴趣坐起来谈谈”
爱娃还想装死,但门萨的目光冷彻若实质,激得她肌肤发寒,立马投降:“大家有话好好说!门萨大人,我要求得到骑士应有的待遇!”
门萨笑了一下,把剑鞘搭在爱娃洁白光滑的背上:“那个被你勾引过去的小鬼去哪儿如果他还活着,那大家还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喝杯茶,如果没有……”
“误会!误会!这都是误会!我昨天晚上只是和那位小帅哥做了一场触及灵魂的深刻讨论,并没有为难人家,如果你们不信,大可以回城堡去看看!”
门萨止住正要发狂的露西,随后接过葵虫搜集过来的微型剑,一把扔到爱娃身边,面无表情地说道:“把艾德蒙勋爵给干掉!”
爱娃老大不愿意,惨兮兮地看着他:“不至于吧你们都是贵族,这次放过他一马,让他身后的家族交接一笔赎身金不好吗”
门萨哼了一声,直接对准她举起了手中剑。
那意思分外明显:你不干掉他,我就直接干掉你。
秉持“我去死,不如你去死”的原则,爱娃只能在门萨的威逼下,硬着心肠,一刀扎在艾德蒙勋爵心脏上,后者只来得及蹦跶一下,就气息全无。
门萨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带着众人折返城堡。
路上,死忠于艾德蒙勋爵的手下还想反抗,但门萨稍稍展露了一下元素的力量,月光吟唱着,如诡异之色在跳跃,立马将他们威慑住,任由他们长驱直入,冲进城堡。
“哇……大变活人啊!”
因为露西的缘故,门萨
第64章:贵族
艾德蒙勋爵被红头套盗贼公会暗杀,这就是事情的结论。
门萨并没有交代真相,因为他深深知道:在这个骑士为尊的世界,只要不逆乱谋反,犯再大的罪过,超凡骑士都能免去一死。
事实上,哪怕是两国交战,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一国之王也不能斩杀超凡骑士。
因为站在大义角度讲,人类还要靠超凡骑士作为剑作为盾,去镇压兽人,驱逐精灵,屠杀魔兽,所以每一个超凡骑士的性命都异常宝贵。
但门萨这个人虽然一向以公正怜悯,谦虚有礼的样貌示人,可谓优点多多,但缺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他最极度憎恶那些想要自己性命的混蛋,遇到一个埋一个。
这次也是如此!
哪怕在最后占尽优势,完全可以用人质交换一笔巨额赎身金,门萨也坚决不肯放过艾德蒙勋爵,这才自编自演了这场刺杀案。
反正红头套盗贼公会债多不压身,门萨这么做心安理得,丝毫不觉得愧疚。
第二天,门萨亮出自己世袭男爵的身份,将还想霸占着城堡的艾德蒙勋爵手下给赶走,然后马不停蹄地带着蔷薇花佣兵团入驻其中,并且为它换了个名字——新星堡。
这是符合法律的,因为帝国明文规定:领地内的所有东西,都属于它名义上的贵族,别说是城堡,就算是西土镇上的居民,也成为了门萨这位世袭男爵神圣的私人财产。
但为了避免麻烦,门萨还是吩咐人,特意将艾德蒙勋爵的遗产清点一遍,以便将来应对他背后的家族。
能够培养出一位超凡骑士,这样的家族必然不简单,说不定其中就潜藏着实力强大的正统骑士,门萨不得不慎重对待。
在清点完一位超凡骑士遗产后时,门萨原本还有所期待的脸庞,却是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原来乡下贵族这么穷的嘛听说他在这里搜过了二十年民脂民膏,到头来才积攒出两百二十三枚金币,其中绝大多数还是银币,连半个紫金币都没有。”
这也不怪门萨惊讶,当他还是尼诺家族继承人的时候,头上顶着没有任何实权的勋爵头衔,但每年都能收到皇宫颁发的薪金,这笔薪金是用来保证王都贵族血统不衰弱,维持体面,大概有三百枚金币左右,折合三枚紫晶币。
这是合理合法的,作为拱卫皇室的贵族,他们既是封臣,也是战士,当皇宫面临危难之时,所有的贵族都将披甲佩剑,为皇室流血流汗。而这些薪金,正是皇室颁发的奖励,作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他们自然希望士兵越发强大。
在这样的金钱攻势下,王都贵族能够置办大量珍惜材料,辅助后辈晋升超凡骑士,所以王都贵族出现超凡骑士的比例,高达十二比一,而其他地区出现超凡骑士的比例,却是三十五比一,其中的差距十分恐怖。
原本门萨看到这个数据,还以为是王都的骑士文化较为浓郁,人人以成为超凡骑士为荣,力争上游,这才造成这种区别,但如今看到现实,才发现边远地区的贵族,他们赚取的金币,连基本的体面生活都维持不了,更别说购买价格高昂的珍惜材料了。
按照账目记录,艾德蒙勋爵一年在西土镇收两次税。
第一次收税是在夏季,因为这个时候西土镇种植的苹果大丰收,外界的商人会乘船过来采购,一次大概能收入三百金币。
而到了秋冬季,地里种的小麦丰收,除去来年的种子,以及居民口粮,大约能富余两三千斤,商人们也会闻讯赶来,这个时候更要收税,大约能进账五百金币,其他时候则一穷二白。
艾德蒙勋爵为了增加收入,已经把税收调高到百分之六十,按理来说,应该大捞特捞才对,但现实却是:西土镇三面环山,一面临河,交通极不方便,这就导致外地商人赶过来后,纷纷把价钱压到最低,而且根本不怕居民还价,因为只有他们才会光顾这里。
门萨招来之前管理农业这块的豪面包大叔,听他描述,才发现这种情况已经存在七八十年了,几乎从西土镇建镇开始,大家都是用极其低廉的价格,贩卖自家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农作物,否则根本卖不出去。
商人处于主导地位,几乎只用外界二十分之一的价格,就能买到大量优质产品,而且要多少有多少,如果采购的量大了,他们还要农夫给折扣,极尽压榨之能事。但一转手,他们就以四五十倍于的价格出售,赚得盆满钵满。
“这就是垄断啊!”
其他人还在纳闷:自己辛辛苦苦种地,而且种出来的东西还比其他镇子多,怎么过得却没有他们富余但门萨一眼就看透了其中的原理:市场由商人决定,他们说买价是多少就多少。在这种情况下,别说赚钱,没因此赔钱已经是商人良心泛滥了。
若是以前,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西土镇再过一百年也不会变富,反而有可能越来越穷,只不过,门萨如今作为西土镇的领主,可不想自己的财富,被那些无良商人剥削,用在妓院,赌场甚至是买艺术品等等方面,他决定找出个办法。
但在这之前,门萨却是精心打扮,只见他上半身穿着黑色鹿皮猎人服,精致衣装尽显强健的体魄,水蜥皮缝制而成的浅蓝色裤子紧贴着身体,让整个人看上去多了几分柔和。超凡骑士不需要过分注重外貌,他们本身就是魅力,但门萨却让这份魅力更加光亮。
他收拾整齐,已经迫不及待到自己的领地上好好巡视一番!
门萨迎着阳光走出城堡,竟然是如此光彩照人,但他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太久,冲前方病恹恹的人喊着:“露西,出去散散步吧你这样子,只会把自己憋坏的!”
露西看到衣着光鲜亮丽的偶像出现在面前,却是毫无兴致,她虚弱地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在眼角不知不觉挂上了一抹晶莹。
自从门萨决定放过爱娃后,黑面就彻底沦陷了,在她面前鞍前马后,毫无男性尊严可言,活得像只卑微的狗。
这并不是爱情,而是出于对超凡骑士的本能依恋,后者的精神力渲染了其灵魂,这让黑面如飞蛾扑火般冲到爱娃身边。
至于露西,那是什么
门萨表面上在安慰露西,实际上心里非常焦急:“不要一副颓废的模样!你这样子还怎么当内应,帮助我收复蔷薇花佣兵团”
葵虫在一旁候着,自从决定跟随门萨,他所表现出的行动力异常惊人,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离门萨,他插嘴道:“大人,不如就让我来劝说露西吧”
门萨看着露西,后者还是哀默大于心死的模样。
他叹了口气,不再强求,拉紧鹿皮手套,套牢鹿皮大衣,整个人一副贵族老爷的模样,看上去完全没有一丝作为骑士的威严,在领主和骑士两个身份之间转换极其自然:“那就麻烦你了!这里可是我们未来的地盘,霸业的开始。”
葵虫咧了咧嘴,虽然早知道自家主上是个离经叛道的角色,年轻时就敢公开反对骑士血统至高论,闹得满城风云,但老是听到这些中二言语,还是有些受惊:“门萨大人,你现在贵为世袭男爵,可要成熟一点啊!”
门萨卸下战斗时的姿态,双目含笑,神色温柔中带着三分威武,就像个邻家大哥哥般可爱可亲,如果没见识过他杀伐果断的英姿,还真会被这英俊爽朗的外表欺骗。
作为超凡骑士,他对寻常人而言,一举一动都具有非同寻常的魅力,哪怕只是个微笑,映在别人眼里也如春风般温暖,连过往灵魂的创伤都为之愈合。
艾德蒙勋爵如今下落不明,而新领主走马上任,西土镇转眼间就换了主人,镇民原本还在担心他们的未来,但一看到门萨充满亲和力的微笑,心神恍惚间,又觉得生活充满了光明。
这并不是门萨故作姿态,而是由于他的生命等级超出普通人太多,自上而下,造成碾压般的灵魂撞击,当他威严,众人无不瑟瑟发抖,而当他温柔和煦,众人又觉得阳光普照,浑身上下都像是浸泡在温泉中,暖洋洋的。
“我这副形象,放在地球上,绝对是bug级别的明星啊!”门萨心中得意,但很快就收敛起来,并没有太过沉浸其中,毕竟这只是普通骑士水准的魅力,还不算突出。
农业官豪面包是个有着桃形胡子的老人,但由于祖上曾出现过骑士扈从,这种英勇的血脉流传下来,导致他年过中旬,也
第65章:血统至高论
门萨缓缓转身,看上去轻松写意,他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发声的男人,这家伙脸生横肉,鼻头长着沾着黑毛的大痣,论身体粗细足有门萨两倍大小,但身高上却矮了一个头,穿着平民最喜欢的灰黑色亚麻服,敞开胸怀,隐隐能看见左边粉红色的。
因为现在是贵族了,门萨不好展露太过残暴的一面,很快就收敛了几分怒气,斥责道:“管理果园既然是你的职责,你就不应该让这里滋生毒蛇!这次就算了,希望你下次不要再犯!”
那人瞬间涨红了脸,显然受到了不小打击,但与其他人不同,他在门萨面前还保留着几分硬脾气,恨恨地噘着厚实的嘴唇,高声反驳,声音又尖又酸:“我只有一个人,怎么可能时时刻刻守在果园里难道是我让毒蛇爬过来的嘛”
“这家伙,有点本事啊!”门萨心中哑然,作为超凡骑士,他本身具备非同寻常的魅力,但在同时,也威严十足,寻常人根本无法承受他的无情斥责。
这个家伙,论实力起码也是低阶骑士扈从!
门萨眯了眯眼,向豪面包看去,后者露出苦笑,解释道:“男爵大人,这位是香波里,我们镇上最好的猎人。其实……其实这件事也不怪香波里,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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