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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贼纪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夏侯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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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百灵鸟
    “咻”,不知道呆滞了多长时间,一声利箭摩擦空气的声音传入了夏侯战的耳朵里。凭借着本能,他在声响之际毫不犹豫的抽出了腰间的战冰剑,舞在面门一寸处。剑锋挨着了射来的箭,往后一削,头颅朝右偏点,箭矢就擦着他的头皮飞过,插入了后方不远处的草地里。

    这一个月来,他只要有时间,都会努力锻炼身体,反复练习的老头子传授的武技——天绝剑法。虽然只学了“天绝剑法”的第一招,“绝箭法”,但这招又有三式,一式阻箭,一式借箭,一式断箭。

    箭矢乃是距离攻击武器,速度快,杀伤强,数量多,要练成这招“绝箭法”,不仅对人的听觉能力要求极高,御剑的速度更是要快,做到箭不近身,一剑之外周遭都没有缝隙。泼水不沾身,是最高的境界,也就只有老头子这个创始人能够做到了。

    夏侯战虽然才练了一个月,可是经过灵药伐身,体能、灵识方面都有极大的提高,这招“绝箭法”练得已经入门了,只是时间尚短,不足真正威力的十分之一。但是这一箭也不是角度刁钻,力度不是很强大,所以用第二式“借箭”,避过了这一击。

    “哎呀,这招式不错呀,竟然逃过了本姑娘的一箭!”远处的女孩还是停留在原地,只是左手上多了一张弓,正远远地看着他。

    这女孩自幼长在马背上,苦练箭术,论准度,在这一片草原上数一数二,不少猎户都自愧不如。只是少年一直这样盯着她,使她产生了被轻浮的感觉,再加上草原上的女孩,都自视为蓝天上的雄鹰,草地上的梅花鹿,这样被盯着,仿佛是人家砧板上的肉,等着宰割。因此,她虽然无心杀人,但仍然忍不住朝着对方的面门射去一箭,表达内心的愤怒

    “姑娘,初次相逢,为何伤我性命“夏侯战出声询问到。自己驻马坡上,相去这位女孩还远,又没有敌意,实在不知道她为什么就突然下杀手。“难不成她是杀手狂魔,还是有才艺的女狂魔”他在心里思索着。

    惊讶之于,对方的质问声已经落入女孩的心间。此刻,她的脸上升起一阵红晕,不知道是着急的不知怎么回答,还是箭被拨落羞愧造成的。“



第十三章 老头子发飙
    “你的武功不错,你练过柔体么”

    “嗯练过吧。”

    “你是从北方森林过来的那好玩么”

    “这猿叫安贝啊,能给我说说他的来历么”

    前面的少男少女一问一答,全然不顾后面的人,聊得火热。同样的,两颗心在热聊中也变得火热了。

    四人和着一群羊,来到了博古娜拉部落驻地。

    在羊群入圈的时候,几个穿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男子帮忙把羊群赶进一块用木头围起的空地上。

    在羊圈的旁边,搭着二三十顶帐篷,大小不一,颜色花花绿绿的。十来位女子正在外头忙碌着;几个少年提着水桶,跑到羊圈中给羊群喂水;一些较小的孩子在空地上追逐着,几位年纪大的老者则是坐在地上抽着烟斗。

    “额布格!额布格!”博古娜拉从马上跳下来,向着一位老人跑去。

    这老者估计有八十岁了,正就着残阳“吧嗒吧嗒”地抽着烟。他听见女孩的叫唤后,一只枯槁的手接下烟斗往地上敲了敲,眼角和额头的皱纹挤在一处,露出慈祥的笑容。

    “哎,小丫头,你慢着点!”他的表情和声音都透露出他的疼惜和幸福。

    “额布格,今天我赶着好远的地方放羊去了。那里的草好茂盛呢,水也特别清澈还遇到了狼呢!”博古娜拉兴奋地挽着老者的手,述说着一天发生的事情。

    “咦,还遇到狼呢,怎么没把你这丫头叼走啊!”老者捏捏她的瑶鼻,引起她一阵撒娇。

    “额布格不知道我是草原上最厉害的射手么嘻嘻,一只狼算什么呀,一群来了本姑娘也不放在眼里!”她两只手插在腰间,对着她的额布格骄傲地说道。

    “好啦,额布格知道呢,草原上最优秀的猎手嘛。对了,还不给大家介绍你带回来的朋友么”老者被博古娜拉的样子逗乐了,但也没有忽略她带回来的三个人。

    “额布格,这是路上遇到的人。天要黑了,我就把他们带回来住一晚了,您不会不同意吧喏,这个少年叫川叶安,那位年纪大的是他的老师,另外一个长得猴子一样的是他的同伴。”博古娜拉做着介绍,完了还朝着安贝做了一个鬼脸,显然是一路上安贝吸引了她的注意。

    “远来即是客。几位,帐篷里坐着吧。齐格鲁,去弄只小羊羔和烈酒来招待客人。”老者站起身来,吩咐着旁边的一个小伙子。

    这个小伙子大约二十来岁,有着一头卷发,还有一身黝黑的腱子肉,强壮骇人,他恭恭敬敬得答应一声,“是,者。”

    夏侯战听见小伙子称呼者,心中暗暗记下来了。

    在老者的带领下,他们一起走进了一座大帐篷里。帐篷内部很宽敞,摆着一些日用品和一张桌子。除了三位客人,还有几位年纪大的老人一起进来。一群人就围着这张桌子坐在地上,博古娜拉紧着老者坐。还有几个年轻人,一同进入帐篷里,只是他们是站着的。草原上,都是极为尊老的,年轻人站着,这是规矩和传统。

    一大群人围在帐篷里,盯着他们指点的。不过他们交流的话夏侯战却是听不懂,只能靠着博古娜拉和这位老者解释给他们。这也凸显了博古娜拉的与众不同。

    “客人,不要惊讶。”老者对着三人作了一揖,“我的父亲是来自东边的大今朝,母亲是草原人。当年他们生了我,就定居在这个部落里,所以我会说和你们一样的话。”难怪,博古娜拉豪迈中透出几分灵秀,原来是传承部分祖辈的血脉。

    “我的母亲是这个部落首领的女儿。后来,我就继承了这个小的部落。只是我们人数少,不断被大的部落分割、吞并,如今就剩下这么几十人,靠着养羊谋生了。”老者说到这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其他的人也低着头,透出一股悲哀。

    “好啦,额布格,跟客人们提这样的事干嘛呀,只要我们平安就好了。”博古娜拉安慰着老者,“我去看看齐格鲁做好了羊没有。”她起身就往外去了。

    夏侯战静静地听着老者的诉说,感受着其中的酸甜苦辣。“老族长,我敬您,感谢您今晚收留我们!”

    他端起桌上的大碗,遥遥对着老人,猛灌了口,“咳咳咳”,“这酒好烈啊!”瞬间他的脸色变得通红,喉咙火辣辣的,引得在座的人一阵笑语。

    “来嘞,烤全羊来嘞!”一声清脆的吆喝,一阵熟肉的香味就飘进了帐篷。

    博古娜拉掀起帘子,就见齐格鲁光着上半身,一只手用木棍串着一只大个头的羊进来了。他的另外一只手端着一盆调料,放在桌子上。

    这名大汉脸上都是汗水,简单地擦拭后,捋捋搭在脸上的发丝,就站在了老者的旁边。

    “他是我的侍卫,他家世代都对我效忠。”老者指着齐格鲁说到。

    夏侯战闻言,肃然起敬,露出赞赏的眼神。夏侯家族也是世家,但却不会有人会对他的家族世代效忠。这说明,齐格鲁和他的祖辈都是忠义之人,并且一直传承下去。这种品质是难能可贵的!

    这只羊烤的全身金黄,肉皮外翻,油滋滋的,鲜嫩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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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李木的传说
    “草原上有一草原王,叫作莫干,他的王庭在草原最深处。他有八个儿子,把草原按照八个方向分割王庭中心五百里外的土地。我们现在所处的这块土地,是西南向,分封的正是草原王的第八个儿子——伦巴。

    伦巴是草原王王后的儿子,年龄最小,封地却是最大,而且胡作非为,没有人敢管。“老者说到这里,眼中燃起一团怒火。他身边的博古娜拉身子也抖动了一下,这些细节都落在夏侯战的眼里。

    “您不是继承了一个部落,只是为何只有这般光景”他估摸着该和这个叫做巴伦的小王子有关,于是旁敲侧击地问到。

    “哼!“老者愤怒地丢出一个鼻音,“我的部落,是热爱和平的,只想平静地享受草原生活。奈何十年前,草原王要南下入侵大今朝,命令八个儿子在各自的地盘上征召所有壮年去打仗。我们的部落在巴伦的管辖之下,无法,我的儿子率领部落的壮年一千多人前去参战。不料巴伦妄想立功,派我儿子去作先锋,遭遇强敌,他竟坐视不理,结果全军覆没!我的儿媳也自杀身亡了!“

    博古娜拉已经嘤嘤哭泣起来,泪水挂满了脸上。她的眼里也露出凶光,一股杀气透体而出。可是,她毕竟只是个姑娘,这种时候只能以泪洗面。

    “在那之后,部落内部发生造反,最后只剩下我们这点人了。“老者说到最后,声音都没了,只有一只枯槁的手不停地抚着女孩的脊背。其他人也都低下头,仿佛在默哀这场绝望的战斗。

    那场大战开始时,夏侯战才刚出生。好在史书上都有记载,他又博闻强识,对这段历史这场战争有所了解。

    那是在隆平十年。草原王莫干率领了二十万大军兵临边界,与朝廷守军大将李木的二十万平原军对峙,要克城略地。不过李木军事才华冠绝一时,自身武艺高强,草原人没占到便宜,反而吃了不少亏,最后悻悻而归。

    老者平息了激动情绪,继续讲到,“当年与之交战的正是你们大今朝的李木。虽然我儿子以及部落里的勇士都死在了他的手里,但那毕竟是战争。只恨那巴伦见死不救!这些年,李木打开防线,与我们边境上的牧民做起了交易,使得我们的日子也好过了。你看,我们这茶叶、瓷器、衣服,都是互贸来的。这让我们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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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英雄救美
“哎,博古娜拉,快看水里!”夏侯战走在溪流的边上。他随意往水里瞟上一眼时,发现了一条金色的鱼在水面游动,立刻就提醒博古娜拉。

    “呀,这不是黄金鱼么”她扑闪扑闪的眼球全部投入到这尾鱼上面了。

    这尾鱼全身金色的,大小只有婴儿手掌那么大。它两只眼睛鼓鼓的,头尾小,中间大,显得很笨重。她紧紧盯着鱼儿,生怕一眨眼就消失了一般。

    “怎么了,它很稀有么”夏侯战看着她如此喜爱,想当然就问了这个问题。

    “当然了。这种黄金鱼在草原上,几乎是绝迹的。它在草原人的心中,代表着幸运,就像是天



第十六章 放手杀人
    几天都平淡无事。博古娜拉因为养伤,一直躺在床上。夏侯战去看过几次,但大部分时间都和老者在交谈草原上的文化。而因为这次事故中少年对他有救命恩情,老者几乎是有问必答,两人相谈甚欢。

    五天时间过去了,博古娜拉伤势基本已经恢复。夏侯战觉得时间差不多了,该出发向西,于是要向老者他们辞行。

    老者正在陪着博古娜拉说着话,正笑得欢呢。看见夏侯战进来,她更是笑成了一朵花,她拉着夏侯战席地而坐,“川叶安,你是来看我的么“

    夏侯战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看着博古娜拉。因为此时她只穿着一身薄薄的衣裳,一对蓓蕾已经有了轮廓,曲线玲珑,皮肤白皙,与第一次见面又是一种不同的美。

    他吞了一口口水,撇过头去,对着老者说到,“老族长,今天我是来跟你们辞行的,我们要去其他地方了。“

    “什么川叶安,你要走!你去哪,你才住几天呀!“最先反对的自然是博古娜拉了。这些天虽然没怎么接触了,可是心里对少年生出了一份情素,当然不乐意。此刻拽着他的手抓得更紧了,生怕放开了就再也抓不住,一双大眼睛已经快要滴出泪水了。

    “博古娜拉,不要无礼!“老者威严起来。

    也不知道是被训斥了,还是因为夏侯战要走,她顿时就落下眼泪,“哇“的哭出来了。她从地上爬起来,跑到外面去了。没一会儿,帐篷里传入一声马的嘶鸣。

    老者看着跑出去的孙女,又看看眼前的少年,心中叹息:妙人到是一对妙人,只是缘分不到啊!

    “客人,既然要走,我就安排一下给你备点吃的,就早点上路吧。“老者一点都不含糊,刚好解决了夏侯战的尴尬境地。

    三人在这个小部落所有的男女老少注视下,离开了驻地。在与他们前进方向相反的山坡上,一道落寞倩丽的身影出现了,遥遥地注视着,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视线尽头。

    夏侯战一路上都没什么说话,沉默着。以往,他都是对老头子问这问那的,今天有点反常。这也正常的,离别是是忧伤的起源嘛。老头子也不说话,安贝是不会说。就这样,三匹马就默默地走在大草原上。

    “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吧。“走到披星戴月的时候,他跳下马来,又从马背上拿下包袱,拿出一些搭帐篷的材料。这些都是临行前老族长送的,是小帐篷,可以遮风避雨,一人一个。

    搭好了帐篷,他却坐在外边,一手拿着干粮,一手拿着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草原上的夜,是那样宁静,凉风阵阵吹着,只有草相互摩擦的窸窣声响。月光很明净,照亮周围。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夏侯战有感于发,默念了这句诗。

    “我还以为你在想那个姑娘呢!原来在想家“老头子无声无息地来到他的身边。

    “我承认,博古娜拉的确是一个很美好的姑娘,我很喜欢她。但只是一种对美的欣赏,我也是把她当作妹妹,如果每遇见一个漂亮的姑娘就要思念,岂不是要得失心疯“夏侯战自嘲一句,“这次和道长你去游历世界,是我提出的,如果三心二意,如何能完成这件事情。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患得患失,就会沉沦,圣人之言不假。你放心道长,我虽年少,儿女情长还比不得我心中志向。说完,他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

    老头子听见他的这番话,突然觉得这少年似乎长大了。

    突然间,远处传来一阵厮杀的响动,正是在他们来的路上。而且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在月光下逐渐地可以看清人形了。

    跑在前面的是一个头发散乱的、身上到处是血,甚至在左边的胳膊上插着一支箭。后面追着十来个士兵样子的人,都是手持弯刀,穿着皮衣,骑着马“嚯嚯”地在追赶。距离夏侯战等人还有十来丈的时候,夏侯战终于看清了这个“血人”——齐格鲁。

    “是齐格鲁!”夏侯战率先发现,随后立刻喊了一声,“安贝,救人!”

    话刚落地,一道残影留在了一定小帐篷的外边。紧接着,两匹贴近齐格鲁的敌马被两个拳头轰开,爆出一团团血花,眼看两匹马是活不了了。

    安贝这一出手,立刻就吓住了后面的追兵,纷纷勒住马匹,盯着他看,不敢动手。

    齐格鲁看到是夏侯战等人,大声疾呼,“你客人,终于赶上你们了,快,快随我去救我们部落的人!”因为伤势有点重,他支撑不住,倒下马来。

    夏侯战赶忙过去扶住他,“齐格鲁,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被追杀,老族长他们呢”

    齐格鲁忍着伤痛,简单地讲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在夏侯战等人离开不久,博古娜拉就回到部落了,只是心情很不好,一个人在帐篷里哭泣,老者在里面安危她。

    大概就是中午的时候,突然来了一支军队,大概百余人,说要来征收他们的羊群。这是部落的心血,如何能够交出去恰好博古娜拉心情极度不好,更是不同意,争执之间起了冲突,动手杀了两个士兵。

    为首的一个年轻军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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