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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控六道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爱喝咖啡奶茶




第六百一十一章 离开青王府
    青王府。姬长风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看书,他的手上是一本从白鹭书院借来的孤本,记载了一位主修风行的玄王的修炼感悟。

    一名身着青鸾卫服装的侍卫走到门前,躬身行礼道:“青王大人!”

    姬长风淡淡道:“进来。”

    那名侍卫打开房门,在姬长风面前单膝跪下,“大人,您吩咐我打探的事情已经查到了。”

    “怎么样”姬长风问道,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手中的书。

    那名侍卫道:“云下楼的聚会,月天公子也去了。”

    姬长风的目光忽然停顿住了,他沉默了半晌,轻轻吐出一口气来,然后把手中的书丢到桌子上。“如此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

    那名侍卫道:“根据青鸾卫多方打探,月天公子从大名府开始发迹,一路经天荒城入牧野。他有龙族血脉,年龄又刚好和当年那位相同。再结合这一次他和郡主的相见,几乎可以断定他就是那位小公子。”

    姬长风不置可否,只是深深看了他一眼,道:“好了,这件事我知道了。记住,这件事除了我和老王爷,不可以再让任何人知道!”

    那名侍卫把头颅深深埋了下去,“属下遵命!”

    那名侍卫迅速离开,姬长风并不担心他会泄密,青王府专门负责打探情报的人员都是最可靠的。因为他们执行的是最机密的任务,所以也需要经过最严格的选拔,无论是品性还是家世都要摸得一清二楚。更重要的是,一旦有谁敢违背青王的命令,都会连同自己的家族被迅速抹杀掉!

    姬长风走到窗台前,让窗外的寒风吹到自己的脸上。他忽然有些郁闷,想不到自己的女儿,竟然会爱上他最不喜欢的人的儿子。但是转念一想,现在可是他儿子入赘到青王府做牛做马,而且是一个天赋极高的天才,不觉又满心欢喜起来。

    “紫琳毕竟是青王府的人,她和月天见面之后,想必月天纵然对青王府还抱有怨念,但是看在自己未来老婆和自己母亲的面子上,还是会乖乖为青王府出力。”姬长风淡淡的说。身为青王多年,一切他都能看得清楚。

    乐天不想自己说穿的事,他也乐得装糊涂,只是对青王府无害的事他都能够容忍。

    ……

    姬紫琳带着那头巨大的白鲸回到了王府,将它丢尽了后院的鱼塘当中。圣洁美丽的白鲸,顿时引起了诸多王府中人前去观看。

    乐天也不想浪费时间,向姬长风提出告别,要前往荒域寻找雷泽了。

    “你现在的修为,去荒域实在太过危险。要知道,荒域的兽族可比妖族可怕的多。”姬长风道。

    乐天笑了,“多亏了您的推荐信,夜王愿意与我同去。”

    姬长风的眼神带着几丝玩味,“哦想不到,黄公然这次这么给我面子,哈哈哈!你知不知道,想让他离开牧野一趟得有多难。”

    乐天道:“他有自己的条件,在帮我之后,需要我陪他去万圣山一趟。”

    姬长风的眼神变得有些深邃,“万圣山,他是要带你去见妖刀皇啊!



第六百一十二章 蛮荒之城
    从牧野前往荒域边缘,路途之遥远难以言表,距离还要超过天荒城到牧野数倍。因此,乐天和夜王借助了牧野的传送阵,在各郡之间穿行,也是花费了三天才到达。

    青州靠近荒域有一座城池,它不属于任何郡府管辖,建立在莽荒的大地边缘。这座城名叫蛮荒之城,是一座属于赏金猎人的城池。

    千百年来,想要进入荒域猎杀荒兽,或者搜寻珍宝的猎人都会在这里停留。久而久之,这里便由一个村落变成小镇,小镇变小城,直到现在,蛮荒之城的规模已经堪比一座大名府。

    这样的城池规模在青州可能算不上什么,可是这座城却是青州高手最多的地方之一。能在这里存活的人,要么是刀口舔血的赏金猎人,要么就是实力强大的门派修士。对了,极少数时候,还能见到一些世家、门阀的贵族子弟,带着侍卫要去荒域闯荡。不过,这样的人最后也大多是哭喊着跑了回来,然后再也不会出现在蛮荒之城。

    夜王带着乐天来到蛮荒之城的时候,看着这有些破败却血腥气十足的城,对乐天说道:“比起牧野,这里就是蛮夷之地。一切的法度无用,灵石无用,只有拳头才是最有用的。”

    乐天道:“那也就是说,只要遇到不顺心的事,打就对了,是吗”

    夜王嘴角勾起一丝弧度,“啊,就是这个意思。拳头即是道理。”

    两个人走进了蛮荒之城,这里没有任何守城的侍卫,城墙都是用乱七八糟的巨石堆成的。进入扭曲的城门之后,乐天吸了吸鼻子,可以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道。

    道路两旁有不少摆摊的人,把许多剥了皮的野兽放在摊子上贩卖。剥下来的皮毛可比血肉珍贵,早就送到了皮草店里面卖了个好价钱。

    一个个行人都步伐匆匆,脸上挂着凶恶的表情,每一个人看上去都不是很友善。

    “三十年没来这里,这座城还是如此破旧。”夜王的声音有些嫌弃,却也有些怀念。

    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去,他们很快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因为乐天和夜王身上的衣着,一看就不像这种荒凉之地久居的人。夜王的黑色大氅是用妖帅级别的黑虎皮制成的,行走的时候有微微的神光在皮毛上流转,就算是再没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身衣服的价值不菲。

    乐天虽然一直都很低调,常年在外奔波的他,穿衣不喜欢太过华丽。可是,他身上的衣服毕竟是青王府的能工巧匠缝制而成,懂行的人能够看出来布料的价值不亚于一件玄君级别的法器。

    夜王没有丝毫在意这些人的目光,带着乐天径直来到了城中一家酒馆。乐天坐下之后,夜王随意点了几个酒菜,便对乐天道:“我等下要去见一个熟人,去荒域之前得准备些东西。”

    乐天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好啊,你快去快回。”说完,他端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夜王也不多说什么,起身就离开了酒馆。

    酒馆不大不小,放着十几张桌子略显拥挤。夜王离开之后,酒馆中一群面色不善的猎人气息顿时变了。他们盯着乐天,目光贪婪的在他的身上打量着,仿佛是一群在打量猎物的狼。

    乐天右手端着酒杯,左手把黑刀放到了桌子上。他尝着这蛮荒之城特产的酒水,只觉得入口之后辛辣无比,可是进入喉咙却有一股热气直冲头顶。

    这不是普通的酒,是用荒兽的血酿造的,酒水鲜红,血腥气十足。来到蛮荒之城,如果不尝尝这最原始的酒水,实在是一大遗憾。许多人喝不惯它,乐天也不是太习惯,味道有些让人反胃,但是喝进肚子里后感觉却很好。

    柜台后面,一脸络腮胡子的光头老板满脸横肉,一边擦着盘子一边冷冷对众人道:“弄坏了我的桌椅板凳,至少三颗极品灵石!”

    这样的价格无异于狮子大开口,因为他店中的东西全都是随处可以买到的大路货色。但是,酒馆中的猎人并无人开口反驳,显然他们都清楚这里的规矩,而且无人敢于违背。

    一名留着一个小辫子的修士“嘿嘿!”一笑,“老板,他那身衣服就远不止这个价了!”

    乐天似乎丝毫听不到他们说的话,端着酒杯正在回味,身后的桌上,一个背着双刀的修士忽然回头,两把雪亮的长刀闪电一般就朝乐天头颅劈了下来!

    “唰!”

    空中一道黑色的光芒一闪,那名修士连人带刀被砍成了两段,乐天的左手才刚把黑刀收入刀鞘。出道速度之快没有人能看清,震慑住了在场的众人。

    可是,这群猎人全都是亡命之徒,他们平日里洗劫外来修士早就轻车熟路,眼见乐天只有一人,又哪里肯放手

    用刀的修士失手之后,立刻又有三人拿着兵器冲了上来。乐天右手轻轻一弹,手中的酒杯带着一丝雷光射向前面的修士。那名修士横刀来挡,手中那把长刀竟然饼干一样碎裂,然后酒杯透体而出,把他的胸口穿了一个透心凉!

    “这么点水平,也学人打劫”乐天左手拿起了黑刀,四面八方的十几个猎人全都扑了上来。

    乐天抽刀便砍,黑刀遇到所有的兵器,直



第六百一十三章 再遇龙元
    酒馆老板擦好了盘子,走出酒馆外面背起双手看天空的战斗。

    黑炎展开之后,战斗很快就变成了一边倒。能够压制小金鹏王和幽无道的战力,在面对这些猎人的时候根本是绝对的碾压。乐天都懒得动用全力,却用最血腥的手段将这些修士一个个斩杀的血肉模糊。

    眼见着近战的修士撑不住了,最外围的三名练气流修士脸色发白,扭头就想跑。三个人分成三个不同的方向,很有默契的全速奔逃。

    做这种事,他们轻车熟路。猎人之间没有什么道义可言,为了共同的利益可以结盟,也可以在瞬间厮杀反目。

    乐可惜,乐天没有打算放过他们,鲲鹏闪直接发动,跨越了数十里来到那名使用飞针的黑衣修士身前。那名女修士瞳孔都缩紧了,“饶我……”

    乐天没有给她说话的时间,一指点在她的眉心,一招夕焱燃灭了她的元神。对于女人,他选择留下一条全尸。

    杀完一个之后,虽然鲲鹏闪有冷却时间,但是逍遥游的身法施展起来速度也是惊人,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他追到了第二个修士。杀完两个人之后,乐天看着远处的天空,最后一个人已经找不到踪迹了。

    没办法,这三人分三个不同的方向逃走,乐天杀死两人之后,时间已经足够让第三个人躲藏起来。

    他想了想,收起了黑刀,开始往酒馆的方向飞去。

    这一战在天空之上,城中许多人都看到了。乐天是怎样以一人之力,杀死八名小天位玄君,其实力之强大,手段之凌厉也深深刻在了每个人脑子里。

    如果还有人想对乐天动歪脑筋,恐怕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酒馆的老板等在店门口,乐天回到这里的时候,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和一个梳着发髻的女孩正忙着收拾。一地的尸体都被清理了出去,但是满地的血水清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两个人来回的拖着地板,一脸的嫌弃。

    乐天看着酒馆的老板,他站在台阶上盯着乐天。乐天忽然开口问道:“要赔你多少钱”

    “五颗极品灵石。”他说。

    乐天没有丝毫的犹豫,取出五颗灵石就丢给了他。以乐天如今的身家,五颗极品灵石算不得什么。而且,既然夜王安排他来这里,自然不会没有任何理由。

    让他见识一下蛮荒之城的残酷和无法无天是一方面,恐怕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个老板。

    老板把灵石在手里掂了掂,收到纳戒之中,指着门口还没被弄坏的板凳说:“坐吧!”他说着,自己先扯过一个椅子坐了下来。

    乐天点了点头坐下来,他看着老板的侧脸,总觉得这个人似乎在哪里见过。可是他没理由会认识蛮荒之城的人,这让他有些困惑。

    “你的修为进境很快,这一年多时间总算没有荒废。”老板忽然开口道。

    乐天猛的看向他,“你是谁”

    老板看着乐天,“呵呵”一笑,“你再想一想。”

    乐天开始在脑海中寻找,一年多时间也就是说他在一年多以前见过自己。那么,他肯定去过天荒城。不是禁军中人,也不是白鹭书院的援军。散修之中也有高手,他却没有任何的交集。那么……

    乐天想了想,这才想到一个名字。“难道,你是季铮叔叔”

    老板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问道:“怎么,不像”

    乐天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左看右看,都无法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出太多与印象中那个人相同的地方。

    “才一年,你给我的感觉全变了”

    季铮淡淡道:“我在青州的仇家太多,所以平日里都不以真面目示人。”

    乐天将信将疑,又坐了下去。“可是,您为什么会一直待在这种地方”

    “这地方怎么了”季铮抬头看了一眼周围的景致,“当年我和你爹就是在这认识的,我身后的酒馆,就是我第一回跟他见面的地方。”

    乐天出生不久,龙轻云就死了。但是在他的印象当中,父亲确实是个生性爽朗大方,受人喜欢的人物。

    “这里的空气中充满了让人不舒服的味道。”乐天感慨。

    “血腥味”季铮忽然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可也总比牧野城中的尔虞我诈让我舒坦。至少,这里的死亡都是真实的。”

    “别说我了,”季铮道:“说说这一年多你在牧野过得怎么样吧!我可是听说你现在名扬天下了。”

    酒馆中的少年和少女还在艰难的拖着地,听到季铮的话忍不住把头扭了过来。乐天看了看他们,无奈的摇了摇头,“什么名扬天下,赶鸭子上架而已。一切的计划都被打乱了。”

    “哦,你有什么计划”季铮问。

    乐天托着自己的下巴,淡淡道:“隐藏自己的实力,低调的活着。在暗地里,一个个把我的敌人除掉!”

    季铮忽然恼怒道:“是不是黄公然那小子教你的”恐怕敢如此称呼青州地下之王的玄君,天下除了他母亲就只有季铮了。虽说实力比不上夜王,可是季铮一直都没把夜王放在眼里过。

    就是当初前往天荒城找乐天,让他找夜王的时候也是以“狗王”相称,足见他对夜王有多不待见。

    乐天哑然道:“关他什么事我一直都是这样的啊!”

    季铮望着乐天,这才想起了他之前的十几年过的并不容易。所以现在,就不能要求他和他父亲一样,像太阳一样耀眼。乐天是那种纵然名传四海,依旧会迈着小碎步走路,时刻提防着暗处冷箭,却也在暗中谋划着什么的人。

    “也罢了。虽然如此,至少你现在没有丢你父母的脸。”季铮叹了口气,“



第六百一十四章
    出现在乐天面前的龙元品质之高远超过他之前得到过的那些,这已经不是普通的龙元碎片,而是龙脉身上更核心处的龙元。

    当年天魔陵墓之外,三大高手同龙脉作战,不惜冒着引动天劫的危险也要夺取龙元。最终,龙脉被截取下一截来,被三大高手带走,那是龙元最本源的力量。而在战斗的时候,也有零星的碎片散落。

    乐天得到的那些,都是龙脉身上的碎屑,就像人脑袋上的头皮一样,根本不会被强者所重视。要不然,也不会流落在小修士的手中,被乐天得到。

    而季铮拿出来的这一份,被大天位玄君冒死抢来的龙元,大概能相当于龙脉的皮层了。

    “您要把这个东西给我”乐天看着他,不可思议的问。“你知道它的价值有多恐怖如果你能够吸收掉它的力量,成为玄王的可能性都会大大提升!”

    天地间最纯粹的物质,对于提升修为的帮助不是太大,但是它的功能更加逆天,改变一个人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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