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龙妻来袭:魔君,快娶我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神偷

    陆知风拉着萧泽给她当盾牌,每挪一小步就要拉着萧泽也走一小步,生怕她那凶恶的姑姑扑上来把她教训一顿,终于挪到了皇帝面前,说:“金雯姐姐说这边有厉害的野兽,我便求金雯姐姐带我去。可是担心会被姑姑拒绝就……皇上不要怪金姐姐,是知风贪




第九章 选择
    陆知风“唰”的一声将长剑抽出了剑鞘,吓得戚旭手忙脚乱的护着,生怕这个小娃娃把自己给伤了。萧乾问:“知风,你提剑是为了什么”

    陆知风激动的说:“保护萧泽哥哥!到时候什么坏人都不敢欺负他。”

    萧乾哈哈大笑,对戚旭说:“去,把泽儿叫过来,告诉他一个小姑娘说要保护他。”

    陆知风莫名觉得自己好像说了什么让萧泽哥哥丢脸的话,待萧泽一脸尴尬的走过来,陆知风算是明白了:的确说错了话……

    萧泽站到面前,对萧乾行礼道:“父皇,”后转过头,装作生气对陆知风说:“知风,你不要胡说。”

    “我就是……就是看姑姑使剑很厉害,也一直很向往叔叔的快意江湖,我刚刚说错了!收回!”陆知风急忙解释,生怕惹萧泽不开心,“我武功厉害了,不就自然而然可以保护我喜欢的萧泽哥哥了么……”

    萧乾道:“知风丫头,你说错了,江湖武艺与自由快意是一条路,”他说着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萧泽,接着说:“与泽儿厮守是另外一条路,你要学会取舍。”

    陆知风看看萧泽,又看看皇上,迷茫的小眼神儿提醒了萧乾,她不过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

    萧乾一挥衣袖,道:“该启程了。”

    回到京城后两日,陆丘再次坐到了寂云山庄庄主的位子上。就在晨曦初露之时,有手下人禀报:“门外一位姓季的客人求见庄主。”

    陆丘拿白毛巾擦了擦额头脖子上的汗水,她每天天还没亮就会起床练功,十年如一日才磨炼出了如火纯青的剑法。她道:“我去见他。”说完便穿着那白色的短衣走了出去。

    陆丘走到面见客人的正堂,季燃堂刚看见她的时候眼睛一亮激动的要说什么,后来看见陆丘的衣着慌乱的低下了头,道:“你你怎么穿成这样就出来了。”

    陆丘看了看自己的打扮,轻便耐洗的白短衫露出脖颈和两条纤细的手臂,挑眉:“呦,看不出啊,你还挺讲究。”

    寂河山庄里都是一群舞刀弄枪的粗人,陆丘是里面少有的女人,再加上少女时期就在军队里摸爬滚打,过得比男人还潇洒,平常称兄道弟才不会注意什么。

    没想到,季兄还是个内心细腻娇羞的男人。

    季燃堂像个鸵鸟一样扎着头,死活不肯抬头看陆丘,语气还是贼横:“我就是想证实一下你是不是个骗子,随随便便就说自己是寂河山庄庄主什么的……”

    “那现在要不要跟着我混”陆丘大大咧咧的揽住了季燃堂肩膀,只感觉季兄猛的一震。

    “你嘛人是傻了点,可功夫不错。别担心,我寂河山庄不会像金狗一样,坑害老实人,只害那些聪明人。平日里也就保保镖送送货,钱拿的也多,你说如何”

    季燃堂莫名的被动占了女人便宜,脸早就红得不能见人,低着头问:“你那日说的,如山如扶摇的刀,是谁”

    陆丘被问的一愣。

    “难道是青灯夜雪中的,白夜姬”季燃堂问。

    陆丘放下了搭在季燃堂肩膀上的手,总算叫季燃堂松了口气。

    陆丘双手背起,正色道:“白夜姬,英雄榜第七,与我这第十三位也差不了多少。要是她饿着我吃饱了,我杀她也不是不可能。”

    季燃堂问:“那是谁”

    如今英雄榜前三十,只有白夜姬一人用刀。

    “火鬼。”陆丘道,而她这两个字惊得季燃堂抬起头来。

    红莲殿火鬼,从未有人看清他真正的模样,只知道一身红衣扫掠之处献血满地,多年来是男是女江湖人都没弄清楚。

    原因之一就是,所有与



第十章 往事
    萧泽在宫中是出了名的“清雅皇子”,不爱奢华不争恩宠,但藏不住的是他的才华。每次皇上吩咐他去做的事,都能完成的滴水不漏。这次,他执掌的南疆事务,远在天南海北,让人都怀疑是皇上故意为难他,可他还是将叛乱稳稳的安定了下来。

    这次,他难得穿了件华贵的衣裳,庄重的踏进了御书房。“父皇,儿臣有事要坦白。”萧泽道。

    萧乾感到有些意外,问:“何事”

    萧泽说:“此次平定叛乱,儿臣动用了江湖势力,各种手段并不光明。”

    “朕知道,”萧乾缓缓道,萧泽就算再聪慧终究年轻,他接着说:“牵扯数十人,总比死伤数千将士来的好。有些时候,总要牺牲一部分人。”萧泽看着这个高高在上的皇帝,惊的一身冷汗。数十人牵连其中,他都清楚,萧泽不敢想,皇帝到底还知道多少。

    “无事便回去吧。”萧乾道。

    萧泽回答:“是。”转身离开,刚走几步突然想起了什么,不自觉的声音就提高了:“父皇,儿臣还有事要禀报。”

    “何事”“那日春猎归来,您问陆知风的问题,她回答儿臣了。”

    萧乾平静如水的眼眸惊起波澜,他还以为那个丫头没有听懂:“哦她如何说”

    萧泽目光灼灼,平时做了再多的功绩平时遇到再大的时段,也不见他如此高昂的说出什么话来:“她说,她想要儿臣做她的天,儿臣就是她的江湖自由。”

    萧乾沉默良久,静静地看着萧泽。萧泽紧张的攥紧了拳头:“儿臣想求父皇,无论日后发生什么,儿臣的婚事要自己做主。”

    萧乾张口要说什么,灌入了一口凉气,不住地咳嗽起来。

    “就如你所愿。”冬天已然离去,春风吹又过了陆家院落里的一棵棵梧桐翠竹。其他的花树都还在萌芽,而陆家却像盛夏,草木茂盛,生机勃勃。正因如此,有这个算命先生说陆家的风水只比皇城差一点,陆家的宅子枕着金龙的脊梁骨。

    翠叶掩映之间,小小孩童坐在屋顶上,两条小短腿腾空的晃来晃去,手中拿了本破旧的书。

    张老头推着烧饼车从墙底下路过,一抬头就看见这位不要命的大小姐在屋顶上,朝她喊道:“知风!你快下来,万一摔出了好歹可不行!”陆知风低头看见了张老头光秃秃的头顶,手放在嘴边吹出一声哨声,院内一只巨犬飞快的跑起来,在靠近墙的地方猛的一跃。

    白狗的身体挡住了太阳光,吓得张老头慌里慌张的躲到一边,才躲过被白狗压扁的惨剧。

    小白看了一眼吓得直哆



第十一章 红绳
    妙手谷,最开始的时候被人尊称神医谷,救死扶伤妙手回春,不论贫贵一视同仁,可是说是江湖上人人称道。而谋杀皇子一罪定下来,当初四处宣扬妙手谷美名的人纷纷闭上了嘴吧,接受过妙手谷恩惠的人出门都要低着头。

    蛮青荧被杀后,她生前的事浮出水面。蛮青荧本是赤毒师座下二弟子丹青素手,后拜别师门求学医道。打着内气调理的名号,用红牵把脉,实则为自己师父取人精魄。原本的魂归红牵,后被世人成为夺命红牵。

    萧泽盖上手腕上的疤痕,说:“早就不疼了。”陆知风还是神色郁郁,拉着萧泽的手腕轻轻的抚摸,好像这样可以减轻少时萧泽的痛苦,可以抚淡狰狞的疤痕。

    萧泽想让这丫头开心些,想起了皇帝赏赐的双剑,说:“哥哥给你看样好东西。”就拉着陆知风去了另外一个房间。

    踏进屋子,陆知风就被满眼的书架惊到了。一个类似蹴鞠场大小的屋子,竟全都是书。

    萧泽从书柜上拿下两把金黄绸缎包裹的长剑,剑柄上分别雕刻着“踏歌”和“醉尘”。长剑出鞘,一道亮白寒光闪过陆知风明亮的双目,陆知风兴奋道:“好漂亮的剑!”

    那日萧泽在御书房慷慨陈词,皇上便赐给了他一对双剑,圣意已经不能再明显了。“以后,知风就用这把剑……”陆知风随手拿起刻有“踏歌”二字的长剑,说:“保护萧泽哥哥,叫什么赤毒师丹素手,都不敢再欺负哥哥!”

    陆知风一天天长大,她手中的踏歌剑就成了别人眼中皇家的聘礼,这份婚事好像已经板上钉钉推了推不掉了。虽然陆老爷子每每看见那把“聘礼”板着张老脸,陆祜看见那把长剑不骂上两句不痛快,陆丘也是横眉冷对,可是都浇不灭陆知风心里的小火苗。

    某个艳阳天,陆祜打发陆知风给他看店,陆知风早已轻车熟路坐在店里,等着客人上门。

    刚开始的时候有些无赖看知风一个小孩,就是蒙骗些东西,每个都是被陆知风挥着算盘打出去,骂得也是越来越熟练:

    “胆敢再踏进本店,我他娘的不打碎你们的脑瓜子!”

    “打断你们的狗蹄子!”

    “碾碎你们的小心心!”

    如此,再也没有地痞无赖敢来逗弄准敬王妃了。

    &nbs



第十二章 冤家
    京城里人才济济,傻子同样济济。譬如陆祜,他似乎是打定主意不想让陆知风跟萧泽皇子好上,登门拜访宋丞相。

    宋远玉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十七八岁叫宋锦,一个七八岁叫宋启明和陆知风年龄相仿,陆祜就想让陆知风跟宋启明好上。

    全天下人都知道陆知风近乎是板上钉钉的敬王妃了,谁还敢跟她谈婚事可不巧,宋丞相就是这么一喜欢蹚浑水的傻子,跟陆祜一拍即合让陆知风与宋启明写信培养感情,还把宋启明养得金刚鹦鹉送给了陆知风。

    “二叔,你怕是傻了,让我看上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公子,还得让我给他写信”陆知风嫌弃的看着自己的二叔,接着说:“你不如花点心思给我准备体面的嫁妆,到时候嫁给萧泽哥哥……”

    陆祜面无表情扔出一串铜钱来,说:“写!”

    于是乎就在这威逼利诱之下陆知风大笔一挥便是一篇文章:

    公子,知风和与贵府怨怒颇深,怕是几世的冤家仇敌,知风竟还折了青梅枝戳了令兄的汗血宝马的屁股,马惊了,令兄险些摔断腿。想必你我二人若是有幸相见,必有骂不完的亲戚,数不清的账没算清。

    陆祜也不是省油的灯,大笔同样一挥书信就换了模样,书信一封:公子,小女素来仰慕贵府的风雅。宋丞相总与小女谈起您,小女猜想您的模样,期望有日终能相见。

    不得不说,也不是完全改是吧,还是有那么点相象的意思的。

    陆知风虽然喜欢这大鸟,可更待见小白,小白总想把这五彩缤纷的大鸟吞入腹中,陆知风也想给小白尝尝野味儿,若不是陆祜揽着,这大鸟早没了。

    一日,陆知风从陆祜的门市上回到府中,有个婢女畏畏缩缩的看着她。

    陆知风见不得下面的人这幅胆小的模样,道:“抬起头来说话,只要不是勾引了萧泽哥哥,什么都好说。”

    陆知风的玩笑话婢女听得出来,可陡然间哭了:“小姐对翠儿如此好……可是翠儿……”

    陆知风感觉不太对,捏起翠儿的小脸问:“谁欺负你了”

    他们陆家的大小姐,比别人家的大公子更像公子。护短又喜欢貌美的婢女,提的起剑还喝的了花酒。

    只是,陆知风一到了萧泽面前就乖巧起来了。

    翠儿抽抽搭搭的说:“小姐,您……您的鹦鹉被宋家的大公子拿走了。明明小姐您那么喜欢,翠儿还守不住……”

    陆知风笑了,一副老成样,端起桌上的茶轻抿,说:“呵,那有什么,本来那鸟就是我打算喂给小白的。他们大公子讲了什么说辞带走的鸟”

    翠儿:“宋公子说……说那只鹦鹉……呆头呆脑……”

    嗯,不错。“傻里傻气……”说的也是对的。

    “肥胖臃肿……”这就有些过了吧,鸟都是肥的,哪有瘦骨嶙峋的。

    “跟小姐十分相似……带回学堂去逗弄逗弄解闷……”

    &nb



第十三章 风寒
    陆知风比城墙还厚的面皮被人说上几句自然不痛不痒的,可是那句‘敬王爷好福气,有个这般刁蛮的夫人’的确伤到了陆知风。

    这个性子一定得改!陆知风暗暗发誓,红着眼睛看了宋锦一眼,转身就走,在踏出门槛的时候陆知风手腕蹭了蹭被泪水模糊了的眼睛,那条红绳碰到了脸,陆知风只感觉突然一阵眩晕栽倒在地上。

    陆知风做了个梦,梦到一个仙人站在她面前,长长的白胡子延伸到脚边,拂尘放在小桌上,他吃着紫葡萄,问陆知风:“你想不想吃”

    “想吃!”陆知风走上前,伸手拿了一个,放在嘴边才发现,自己手指发黑,不见肉色,干枯得像被火烧过的木柴。陆知风撇撇嘴,不去在意,葡萄放入口中,一股清凉之感,却没有一点味道。

    苦,涩,酸,甜,什么味道都没有

    。等她再睁开眼睛,才发现已经是七天以后了。大夫请了一车又一车,汤药也是拼了命的往里灌,就是不见好。

    难得在陆知风神智清醒的时候见到了宋锦,宋锦那张讨人厌的嘴脸竟然显得十分悲切。

    陆知风颤颤巍巍的举起一根手指指着他:“本……本女侠若是死了,就是被你气死的。”

    其他人都听得出陆知风这是宽慰他,宋锦好像并没有觉得受到了安慰,说:“对不起。”

    陆知风听见宋锦这声“对不起”,感觉自己是真的要死了,像这种凶兆一般时候可不会出来。

    “别跟我说…对不起,我都要吐出来了。你,你帮我找找萧泽哥哥吧……行吗”

    数天之后,陆知风突然觉得气力恢复,半夜起床,伸伸胳膊伸伸腿,好久都没这么精神了!

    陆知风惊喜,要跑出去告诉爷爷,二叔叔姑姑,却突然被脚下物件绊倒。耳边传来惊呼,她被人扶起,陆知风激动地拉着那人的手:“快点灯!我要去找爷爷!”

    只感觉那人一颤,异常寂静。

    全家都急坏了,请遍了名医,大夫都只摇头。京城里的人众说纷纭,但大部分人还是说着“过慧易夭”这个词。陆知风小时候,就有过人的才智,大家碍着陆家的面子不敢说陆知风是小妖怪,是转世带着前世情仇的魂。

    这种时候,只有陆知风还是乐呵呵的,只有摸到爷爷脸上的泪,才绷起了脸




第十四章 告别
    宋锦去找了萧宇,他不知道该找谁才能联系到远在南疆的萧泽。

    “这种事,你不该找我。”萧宇冷淡的转过身。宋锦僵直身体杵在原地,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我相识十几年,我什么时候求过你……”
12345...4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