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来成婚,我亲爱的安先生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薰衣草遇上玫瑰
蹙着眉,又等啊等。
直到把林正贤等来,林正贤端着一碗燕窝粥,看到两人,尤其是忍得一脸辛苦的秦若书诧异:“若书小姐,你怎么”
你怎么这么痛苦。
“嘘!”秦若书还怕他把慕辰西吵醒,手赶紧放到唇上,小声提醒林正贤:“林管家让他多睡一会儿!”
“好。”林正贤低头,忍不住偷笑。
此时她肩上的某人唇角勾起,不知什么时候早就已经醒了,但是听见她小心翼翼的声音,又忍不住,想要偷懒。
过了一会儿,林正贤终是不忍心,少爷使坏,欺骗单纯的秦小姐,所以开口:“少爷,您再不醒,粥要凉了。”
慕辰西哈哈笑出来,睁开眼,坐直身体:“五叔,你太坏了,老实交代,什么时候成了书儿的人了”
秦若书傻眼:这人什么时候醒的而且精神还这么好
“少爷,粥我放这里了,您记着喝,我先下去了。”林正贤摇摇头,我的傻少爷啊,您自求多福吧。
“五叔,你这就走了,不把燕窝粥给我端过来吗我不方便啊!”慕辰西朝着林正贤的背影喊,因为他不敢回头。
因为背后有一股危险的气息。
“慕!辰!西!”
慕辰西知道自己要大难临头了。林正贤早跑的不见人影,而他嘴角的笑容因为身后某人的怒火,像挨着火最近的花儿,被焚烧殆尽。心里直打鼓。
“把头转过来!”秦若书命令。
某人放在膝盖上的手悄悄曲起,将自己变成一个智能机器人一样,缓慢的转头,但是无论过程怎么样,结果还是要面对的。
秦若书揪住他的耳朵,教训:“本事啦!敢骗我!”
“啊,疼!”慕辰西护住耳朵,抬眼埋怨秦若书:“女人,你温柔点!”
“不会!”秦若书回答他。
硬的不行,来软的,慕辰西秒怂,收起乖张,又变成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书儿,我饿了。”
“饿着!”
“真的饿了。”被电击了一个小时,浑身脱水,全身无力。如果再不摄取点营养,他就要一命呜呼了。
秦若书心软,收了手。
慕辰西得到赦免后,谄媚的笑了笑,用手指着不远处桌子上放着的燕窝粥,给秦若书使眼色,意思是帮我取过来。
啧!
“书儿。”怕她不愿意去取,慕辰西再一次撒娇。
秦若书瞪了他一眼,终究是逃不过使唤丫头的命,过去帮他把粥拿过来。
燕窝粥挺补的,好生喝吧他。
他舀了一碗燕窝粥,放在嘴里嚼了嚼。抬眼问她:“你饿吗”
个欠揍的!
都下午了,陪着他回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这里,水米未进,你说她饿不饿。
大概是猜到她饿了,慕辰西非常大方的在自己碗里舀了一勺粥,放到嘴边吹了吹,朝秦若书张嘴:“啊!”
“滚!”
“女人,你脾气怎么这么不好。”她不吃算了,勺子收回来,放进自己嘴里,然后吃的不亦乐乎,边吃边给她讲说燕窝如何的滋阴润肺,其实女人吃了会更好,保养皮肤,“你看看你,跟我比起来你那么老气!”
“你不说话,不会死,慕辰西。”秦若书咬牙,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怕自己一闪手就把他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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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简安之有危险!
等白芷微到达的时候,林正贤已经站在门口等她了。
某女火急火燎的下车,却因为见到林正贤有阴影,再怎么着急也要变得乖顺,白芷微焦急的眼神穿过林正贤往院子里面往来望去,最后实在忍不住了:“那个,管家,若书人呢,她在里面吗”
林正贤摇头:“不在,若书小姐陪少爷买衣服去了,您来的时候他们刚走。”
这次破天荒的,林正贤对她的态度还算好。
可是白芷微受不了,瞪大眼睛跑上前:“你说什么,他们两个上街什么时候。”
林正贤有些无奈,跟这个女孩子说话,怎么这么费劲
于是又重复了一遍:“刚才。”
看她那么着急的样子,好像怀疑慕辰西和秦若书之间有奸情,林正贤只能请她进去坐,这样好帮两个人洗清冤屈。
商场里,慕辰西和秦若书都不约而同的笑了出来,慕辰西说:“我现在可以想象白芷微的表情,知道我们离开,她一定炸毛了。”
秦若书:“但是没关系,白芷微对我说过,她最怕五叔了,更何况五叔亲自出门接她,没准现在就是一副乖乖的模样。”
慕辰西洗完澡出来之后,不经意间看到秦若书扔到床上的手机,想起来白芷微可能要来了。
那女孩子带着带着点花痴,又带着点疯狂。虽说没有心机,但还是让忍受不了。
最重要的是,他和若书现在已经没什么了,但听白芷微刚才电话里面的意思,好像又把他想歪了。
慕辰西不愿意听到白芷微大喇叭一样的声音,于是就跟秦若书商量,能不能避开她,他们两个先去购物,等衣服买回来了,再来招呼她。
“嗯,好吧。”秦若书没有反对。
商场里,秦若书推着慕辰西,经过男装专柜,弯腰问他:“你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啊”
刚才帮他取衣服的时候,光看见清一色的黑了,都没有看是什么牌子的。
慕辰西耸耸肩:“我随便,穿着舒服就行,七载修行,我已经佛性了。”
秦若书撇撇嘴:“那我们打道回府,我叫人给你做两件禅服怎么样,保证质量。”
“好啊!”
“好你个头!”
旁边就是阿玛尼专柜,导购员看到坐在轮椅上的男子,本来没有多大的兴趣,但看到慕辰西俊美的容颜,态度一下子就变了。
一层白粉的脸,堆起笑容跑过来伺候:“先生,小姐你们需要看些什么,新一季的阿玛尼男士时装,刚到货,要不要请这位先生试一试”
导购员低头看着慕辰西,胖胖的脸上偏巧还长了双圆瞪瞪的眼睛,饕餮的看着慕辰西,并且还咽了咽口水。
现在这社会,小鲜肉层出不穷,可没有一个人如他这般帅气,不是帅,而是容貌天成,美的像画儿里面的人一样。不多看一眼,可惜了。
若书低头询问慕辰西的意见,但慕辰西却没有空理她,导购员站的太近,身上的香水,味道浓郁而刺鼻。
直叫慕辰西忍不住皱眉,心生反感。
“你离我远点!”声音冷冷的,透着嫌恶。
一语落地,导购员愣了,脸被烫的通红。气氛尴尬,连秦若书都觉得下不来台,她想,他是不是长时间没有跟外界接触,所以出于保护,本能去排斥和人接触
“你怎么了”秦若书小声问他。
“没什么,她身上太臭了!”慕辰西说话毫不留情。他一向不喜欢女人脸上有太多的脂粉,而且他说他佛性,刚才进店的时候他明明看到,这个女人眼底的排斥,又怎么会愿意她靠近自己
“辰西啊!”很多人都在看着,当秦若书蹲下来的时候,那名导购员脸上挂不住,捂着嘴跑开了,而秦若书看着慕辰西说不出一句话来。最后经理亲自跑过来,接待他们。
“先生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经理好脾气的问。刚才那一下让店里的顾客都忍不住往他们这边看。慕辰西突然回头冷冷的朝那些人瞪了过去。
围观者,识相的回头,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唯有秦若书,忍着笑,把自己憋的肚子痛。
经理还在跟前站着,秦若书紧接着说:“跟这位先生挑几套应季的服装。”
“好,请跟我来。”经理在前面引路,秦若书拍了拍慕辰西的肩膀,好笑的提醒:“亲爱的少爷,麻烦您继续高冷下去。”
象刚才那个样子,多吓人啊!
慕辰西噘嘴:“我不高兴。”
秦若书:“。…。”
经理带他们到刚上新的阿玛尼时装架前,对他们介绍:“这就是当季的新品了。”她低头看了眼慕辰西,言语温善得体:“这位先生身材和样貌都出挑,无论穿什么都会很体现气质的。”
若书在后面听着,真的觉得这个女人很会说话,以往到专卖店里,被导购拉着介绍衣服,他们通常都会说这是为您量身打造的,但今天这位经理,却将心思表白的朴实无华,却让人愿意接受。
慕辰西目光扫过衣架,伸手停在中间一件黑色的衬衫上,紧接着,秦若书的目光一冷,唇边的笑容消失,冷声警告:“慕辰西,你敢选一件黑色试试,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慕辰西的手当即悬在半空,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倒是让一旁的女经理看的一愣一愣的,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也只能掩嘴,低头笑笑。
看他们吵架的模样,大概是一对儿情侣吧!
若书知道这人在家里待久了,目光都呆滞,索性没有给他选择衣服的权利,直接把他推进试衣间,霸道的站在门口:“你在这里等着,我拿什么衣服,你就穿什么衣服。”
说完转身就走。
慕辰西看着那抹而倔强的身影,忍不住摇头笑笑,罢罢罢,由她吧,反正他今天出来就做好准备由她摆布。
垂眸看着手,想想她说过的话,她拿什么,他就穿什么。
好啊。
若书折回衣架前,名牌衣服有质量作保障。她要选的就是样式和花色。话说她不是很喜欢男人穿戴的花俏,但是想起里面的那个人很多年都没有“花”过,所以心念一动,专门挑了一件酒红色,上面印有花型的衬衫给他拿过去。
“穿这个!”面前多出了一直细长白嫩的手。
慕辰西看着那颜色,咽了咽唾沫,他承认他长得天怒人怨,穿什么都很好看,这酒红色穿到身上,魅惑立马彰显。
可是那是以前,现在慕辰西佛性啊,这种颜色怎么接受的了
正要拒绝,秦若书却哼了一声,瞪着眼睛,“穿啊!”
慕辰西无奈,接过,伸手将面前的帘子放下,随后开口:“出去啊,色女!”
秦若书忍不住笑。
趁他在里面试衣服的时候,她又在衣架前挑了几套衣服,有花色也有格子衫,白的蓝的,唯独不让黑色进入视线。
一想到他那些朝墓地鞠躬的衣服,她就嘴角抽搐。
佛性
挑几件亚麻的好吗!
若书回来的时候,慕辰西的手从试衣间里穿出来,手里拿着那件酒红色的衬衫,朝她抱怨:“小姐,我姓慕,不姓涂山好吗!”
她突然想起,九尾狐一族复姓涂山。
他这是嫌她,把自己打扮的太花俏了。秦若书站在试衣间旁,也没掀开帘子,就这样从怀里挑了一件蓝色的格子衫递给他,并把他手里的酒红色给换了下来。
只是没一会儿,蓝色格子衫又被退了出来,纹丝未动,秦若书都怀疑他根本没穿。给面子的话,顶多就是看了一眼,结果这次他的声音更大了:“像个油漆工,你买新房了”
秦若书无奈的摇摇头,心想:难伺候。
刚要给他换那件白的,慕辰西的声音却又响起:“给我拿件黑色的过来,黑色是男人的颜色!”
话落,又在店里引起一阵轰动。
因为现在男女都同化了,他这般倒像是个稀罕物件。秦若书不改心思,将手中白色的衬衫甩到他手里:“你爱穿不穿,就这最后一件,不穿你就光着出来!”
他凶,她比他还凶。看谁能凶过谁!
里面的人嗷呜了一声,看样子好像不太高兴。秦若书笑了,走到柜台前,将手里的衣服一并放下,对导购说:“把这些连带那件白的,全都给我包起来。”
说罢,她就掏出了卡。
她只管付钱,却忘记了,包里的这些卡都是回上海之前,简安之替她备下的。每一张卡都绑在他的手机上。每一次的消费都会发信息到他手机上。
而那只被杨璇扔到的手机,丢弃的地点就是在她自己名下的酒店附近。那天她和简安之离开之后,酒店的实习生下班路过,看到被丢弃在草丛里的手机,好奇的过去把它捡起来。回到家之后,把手机重新开启,看到了里面的信息,方才知道,这手机的主人是简安之。
实习生好奇,这手机通体崭新,好端端的为什么要仍。后来想起,酒店经理说的话,一只手机而已,他们那些有钱人或许不会在乎吧
可是为什么他不用专属制定的手机,反而要用烂大街的oppo呢而且还是oppor11,都过时了。
可见他是一个重情义的人。所以实习生这几天一直都想把他的手机还回去。可是他又不知道简安之住在哪里。
他随身带着那只手机,这天上班,手机突然响起来,他去拿手机,却发现响的不是自己的,而是另一只。
前台笑他:“哟,发达了,一下子用两只手机!”
实习生笑笑,走到卫生间,打开手机,看到发来的短息提示,立马瞪大了眼睛,逛了趟新天地,十几万花出去了。
天啊,真是有钱人!
他可不敢要这支手机了,否则担心自己的心脏受不了。从卫生间里出来,实习生问前台,“你们知不知道老板什么时候过来”
“你问的是经理吗,他马上就过来了呀,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这人巨抠,每一天准时到酒店里查岗,就是为了监视我们有没有好好上班,如果缺勤了,他好扣我们工资。”前台毫不留情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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