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君剑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文月满
为君剑歌
作者:文月满
借三尺明月,衔两袖青龙,轻剑快马恣意,携侣江湖同游!
第一章 灭门
明正统年间,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振,锦衣卫指挥使马顺互相勾结,倚仗英宗不懂世事,明面上唯英宗之命是从,暗地里为非作歹,残害忠良,扰乱朝纲。一时间,庙堂之上文武百官不敢谏言,百姓民间人心惶惶。
正统八年(1443)
某夜,燕京城的街道空无一人,雨水细腻无声的降落到地上,融入平坦石砖的深灰色之中,溅起的水花让整个京城都陷入一种灰蒙蒙的氛围之中。此时要是有不入道的算命先生,可能更会和你乱讲一通,曰其不祥,恐有血光之灾。话虽如此,但是这种天气,着实让人的心情不好。
就在京城东南角,一座正门上写着刘府的大宅静静地就卧在那里。京城里的人都知道,这里是翰林侍讲学士刘球刘大人的府邸。刘大人虽是一位文官,而且并非地方官,但是爱民如子,体察民间疾苦,常常体恤救济百姓,深得当地老百姓的民心。刘大人的美德不仅仅体现在百姓的心中,在朝廷上更是以身作则,为人正直不阿,敢于谏言,是上至皇帝,下至百姓心中的好官。
此时,刘府里面的人都进入了梦乡,整个刘府都处在一片安静的氛围之中。
然而就在刘府之外的一间客栈的房间里,一群身穿锦绣官服的人正虎视眈眈的看着这座府邸。这些人清一色都是男性,这些人的官服乌黑而又有丝绸的光泽,左臂绣有瑞兽麒麟,麒麟吞云吐雾脚踩祥云,一副威武神气的模样。每人左手边一把绣春刀搭在腰带上,这种刀集唐刀,少林梅花刀,单刀的优点于一身,轻巧狭长,适合中近距离战斗,是锦衣卫统一配置的武器。很明显,这些人就是令文武百官都闻风丧胆的锦衣卫。
为什么会说他们让百官威风丧胆因为太祖皇帝朱元璋建立锦衣卫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监视百官,而最令人恐惧的还是从小就接受培养训练的锦衣卫武艺高超,一般的捕快,士兵根本不是对手,每名锦衣卫都是在战场上可以以一敌百的精锐。一旦被锦衣卫顶上的朝中大臣,很难有保全自己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百官都惧怕锦衣卫的原因。而到了正统年间,锦衣卫已经搬弄是非,诬陷良臣,让无数的清白大臣都身陷囹圄。尤其是这时的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公然与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振勾结,弄得朝廷内外人心惶惶。
这群锦衣卫的中间有一位服装略有不同的人,他的装扮比其他人的更加华丽。这个人的官位比其他人的都要高。
“指挥使大人,我们今天的任务是什么”周围的一名锦衣卫问道。
迟疑了一会,中间的指挥使放下了玩弄许久的酒盅,缓缓地说道,“蠢材!这是谁家你不认识么”
之前的那名锦衣卫仿佛被吓到了,又立刻归于平静,“这是侍讲学士刘大人的家。”
“知道就好。两年前,刘球上书反对麓川之役,就惹得王公公很生气。前些阵子,他又上书指责麓川之失。这回王公公是勃然大怒,叫我将这刘球抓起来。王公公特意叮嘱我,千万不能把事情闹大,不然传到太皇太后的耳朵中去,他必然没有好果子吃。除了刘球和他的两个儿子,剩下什么都不要留。你们先去,罗伊留下。”
剩下的锦衣卫一齐答道,“是,指挥使。”
锦衣卫们都走之后,就剩下了马顺和之前提问的那名叫罗伊的锦衣卫。
“我说罗伊啊,你能不能不要问那么蠢的问题。你的资质在他们当中不算高,但是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是要一直提拔你么”
罗伊心中立刻就有了答案。“因为我对指挥使和王公公绝对的忠诚。”
马顺颔首,同意地说道“恩,还算不笨。你得学机灵点,要不然等以后我离职了,提拔你当指挥使怕是不能服众啊。”
罗伊从来没听马顺说过要提拔他做下一任的锦衣卫指挥使,顿时喜出望外,半跪向马顺“谢指挥使抬爱,属下一定竭心尽力向指挥使,王公公效忠。”
马顺没管他说了什么,“你记着,你虽然是北镇抚司的镇抚使,但是那南镇抚司的卢忠也企图坐上我这位子。所以你要更加努力。”
“是,绝不辜负您的栽培。”
“好,你也去吧。”
罗伊也走出房间,出了客栈,向刘府快速的走去,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完全不顾雨天的湿滑地面。走到最快时便开始了奔跑。罗伊的速度极快,奔跑在雨中带起的风让身体周围的雨都改变了落下的路线,而且这样的速度之下,罗伊几乎没有发出除却这个环境以外的任何声音。就在快撞到刘府院墙的时候,也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眼看着还有一个身长左右距离的时候,罗伊的腿轻轻一蹬,整个人便飞了起来,踩上外墙,三步两步就“跑”了上去,又一个跟斗,很轻松的就翻过了刘府外墙。
走在刘府的院子,罗伊时刻保持着警觉,左手持刀鞘,右手握住刀柄慢慢的拔出属于他的那柄绣春刀。虽然偶尔会听见一些非常细微的开房门和走动的声音,但是他心里清楚那是其他的锦衣卫正在处理刘府的人。
当他走到正院的时候,其他的锦衣卫都赶来和他会合。
“镇抚使,除了刘球和他的两个儿子,剩下的刘府五十三口全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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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遗孤
在明朝的京城里,有一个地方终日不见阳光,全靠火把维持些许亮度。这个阴暗的地方很潮湿,空气中还弥漫着一些**的臭味,偶尔还会看到有苍蝇飞过。
这种地方是无论谁都不愿意看见,甚至身处的地方。然而在这个地方却一直有很多人被迫“住”在这里,还要每天受尽整个大明王朝最残忍的刑罚,终不见天日。
这里就是锦衣卫诏狱,整个大明疆域之内最恐怖的地方,死亡人数多到你无法想象。但是最大的区别在于,刽子手杀的都是可以列出罪状,死是可以公开给百姓的:但是诏狱里死去的都是被诬陷,用莫须罪名抓进来的大臣。受尽无尽的痛苦与折磨以及羞辱,再坚强的人也会含恨而死。所以这也是锦衣卫能威名远播,上至权臣,下至庶民没有不望而生畏的原因。
“马顺,你这只王阉人的走狗,你们两个做尽伤天害理之事,你们迟早会遭报应的。”
“皇恩浩荡,圣上早晚会看到你们这些人的所作所为,看清你们的嘴脸,你们不会有好结果的。”
……
锦衣卫诏狱里有太多的不该属于这个地方的人,他们都是像刘大人这样不明不白的被抓进来的,整个诏狱从早到晚回荡着囚犯们的哀嚎和怒吼。而越是刚正不阿的人在这里越是不易屈服,刘球大人这样的人,更是其中的典范。
在诏狱里受了几天刑法之苦的刘大人早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一是因为长时间的嘶喊严重的伤害了他的喉咙,二是因为口中不断流出的鲜血让他说不出话来。现在的刘大人早就被人从华丽的官服换上了苍白的囚服,而即便是囚服也早已没有了最初的颜色,白色的麻布料布满了鲜血和灰尘,原本整齐的边边角角处经纬麻线也如同乱絮一样,还有许许多多可以看见刘大人身体伤痕的开口,刘大人身上的伤痕便是锦衣卫们对他施以极刑最直观的体现。
双手被铁链捆绑在木制十字架上,奄奄一息的刘大人早已经没有了体力,只是依靠十字架才能够维持站立。就连刘大人的眼睛也是半闭半睁,目光呆滞完全没有了精气神。此时的他似乎已经变得痴傻,神情也是十分恍惚。多日以来的折磨让刘大人的精神饱受折磨,几近崩溃,早已没有了刚被押解进来时的那股锐气,但是却一直没有丧失一个东西--就是这个时代像他这样的很多读书人身上都会有的骨气。
就在刘大人感觉即将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一盆突如其来的冷水硬是将刘大人从阎王手中拉回来些。那名蒙面锦衣卫就站在刘大人的面前,向右侧后退了几步,给身后的马顺让开了位置。马顺看着眼前这个半死不活的囚犯,眼中并无半点怜悯,甚至很想给这个不死不活的老东西一个了结,但是他不敢,只因为那个人没有给他杀人的许可,他也不敢妄动。
“刘球,你这个老东西,都快死了都不给人安宁,没抓到你的两个儿子,王公公是勃然大怒,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了我身上。若不是他王公公还想留你一条性命,我早就送你见阎王去了。”马顺把最后一句说的十分狠毒,顺势把自己的绣春刀架到了刘大人的脖子上。
刘大人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一点精力去回应马顺的侮辱,现在的他只求一死得以解脱,但是他更不甘心屈服。虽然自己的两个儿子已经到了安全的地方,自己了无牵挂,但是身为一个朝中大臣,更身为一个有气节的读书人,胸腔里的浩然正气觉不允许他向马顺,王振这样的人低头。
“老东西,别以为你不说话我就治不了你,别忘了,这里可是锦衣卫的诏狱。”说着,马顺一摆手示意身后的锦衣卫。随即,那几名锦衣卫很快的就准备好了几样刑具,印字红烙铁,拶指棍等等。诏狱里使用的囊括了全天下最丧心病狂的刑具,每一个经历过的人,都会真正的“刻骨铭心”,首先就会让你的身体记住这里。
但是就在马顺想要命令手下给刘大人用刑的时候,罗伊急忙的从牢房外面跑进来,在马顺的身边耳语了几句。
马顺听完就让身后的锦衣卫停止用刑,神情紧张的要走出牢房。那名蒙面锦衣卫也要跟去,却被马顺拦下。
诏狱有一半建立在地下,刘大人的牢房就在这里。也就是说马顺所在的走廊也只是有部分地方才会有阳光的照射。此时,马顺在明处,另有一人在阴暗之处,衣着身材与马顺完全不同。
这样的一个人却让马顺都对他俯首帖耳。这个人身穿丝绸长袍,头戴黑色官帽。长袍与锦衣卫官服飞鱼服不同的是,锦衣卫的飞鱼服上绣的是威武麒麟,但是这个人身上的袍子上绣的乃是四爪大蟒。稍微懂些官场的都会认识,蟒袍是东厂太监标配的服装,而这个人就是权倾朝野的司礼监秉笔太监王振。
“办的怎么样了这个刘球有没有说出他两个儿子的下落”王振操着细嗓子说道。
“属下无能,并未从刘球口中获得半点信息。”马顺生怕王振会发怒,有急忙补充,“请公公放心,属下一定竭尽全力让他开口,并将他的儿子赶尽杀绝。”现在的马顺对待王振是唯唯诺诺,唯命是从,不敢有多余的言语。
出乎马顺意料的是,王公公并没有生气,反而像是在安抚他似得,说道,“恩,你做的已经很好了
第三章 挟持
明朝真的是中国历史上非常伟大的一个朝代,同时也是非常有趣的朝代。经过历史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积累,在各个领域都绽放出了繁荣的花朵。而且明朝距离我们现代很近,被我们所熟悉的程度也仅次于清朝,其实我们也会发现,现如今的很多的事情都可以在这个时代找到起源和同感。
“小二!再来一碗面。”刘晟翀一个人就占据了一张桌子。左边是伴随他一路的竹帽,右边则是五只大空碗整齐的摞在一起,而他随身携带的那柄剑却还是背在他的后背,似乎这柄剑对他有特殊的含义。左小腿上还绑着一把匕首,有布的包裹,并不能看清上面图案。
“客官,您都吃了五碗了,再吃下去,身子会受不了的。”小二纵是有千百个不满,看了刘晟翀后背的剑也是不敢言语过激,因为这样的江湖人士实在不是他们这样的小店惹得起的。
“哪那么多话,你就去端面,你还怕我不给钱”说着从怀里就掏出了一个钱袋,晃了晃,里面铜钱碰撞的声音似乎是让小二安了心。小二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满面的笑意,“好嘞,爷,您稍等啊,面马上就到。”说完就回头继续招呼客人。
好几天的跋涉让他早就饥肠辘辘,所以即便是街边很朴素的炸酱面也能让刘晟翀大快朵颐。
没过多一会儿,第六碗面也被端了上来。刘晟翀抄起筷子大口大口的吃面,吃着吃着看见不远处有一伙下人簇拥着一名公子在说说笑笑。那名公子身穿红色丝绸的华服,外面套着一件白色的长袍。手拿一把花鸟扇,脚踩蜀绣锦官靴,好一个翩翩风流公子。然而身旁的的下人不断的吹捧,奉承,让这位公子也不禁得意洋洋,骄傲自满,走路的姿势也浮夸了起来。看到这伙人,刘晟翀的表情瞬间变得严肃起来。重回京城的他身上背负着重大的使命,在还没有达到自己的心愿之前,绝对不能把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给陌生的人,否则一切的努力都将功亏一篑。
然而就在那名公子沿着这条路走过刘晟翀的身边是,却听到他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们给我听好了,我爹是新上任的户部尚书,你们给小爷我伺候好了,小爷我重重有赏。”听完这句话,刘晟翀还是很小心翼翼的尽量不被这位公子的注意,但是当他走远的时候,刘晟翀小声的叫来店小二,“小二,新上任的户部尚书是谁”
“客官,一看您就不是京城人士,这新户部尚书是那位金濂金大人。刚才走过去的那位就是金大人家的公子。”
刘晟翀听完若有所思,继续询问,“他是不是叫金士元”
小二一脸尴尬,“这位爷见笑了,小的只是普通的草民,哪敢知道那样尊贵的公子的名讳”店小二仍然是满脸的和善与笑意。
刘晟翀低头思考了几许,突然想到此时此刻应该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做,转头询问仍守候在旁边的小二,“面钱几何”
“六碗十二文钱。”刘晟翀从钱袋里取出了十二枚铜钱,上面刻有“洪武通宝”和“永乐通宝”的字样。
“好嘞,收您十二文,您慢走。”小二侧着身子鞠躬,伸手摆出请的姿势。
刘晟翀带上竹帽,默不作声的离开的桌子,悄然的跟在那位公子的身后。
“这是哪儿啊”这位富贵公子站在狭窄胡同的后门前面,看向这座古风气息浓郁的宅院。
这座宅院在京城里算是十分出名的,因为它是上一个朝代遗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建筑。元朝定都北京之后,充分的利用了中原地区物资丰富的特点,在烧毁金朝中都之后大兴土木,在一片荒野之上兴建都城--大都。大都的城市结构纵横交错,水利系统十分完善,整个城市拥有一套良好的循环系统。然而在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建立新的帝国之后,元大都的城市就被大将徐达所拆毁,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极少数遗留下来的建筑的周围重新建立起新的城市,但城市规模和繁荣程度却已远不及大都,后来就到了成祖皇帝时期,将首都从南京迁移至此处,改名燕京,才有了这时的首都。所以,这座宅院拥有相当曲折和辉煌的历史。
“少爷,这就是小的今天给您找的快活的地儿。”一位下人对公子说道。
“这不是前朝的楼么,哪里是什么快活的地方。说,不说你少不了一顿打。”说着就拽住了那名下人的衣领。
下人的脸色突然由喜笑颜开变成惊恐万分,从袖子里伸出了瘦弱的手,连连做出求饶的姿态。“少爷饶命,少爷饶命。少爷,您听我慢慢说。”公子听了松开了衣领,准备仔细的倾听。
“少爷,这宅院是前朝的建筑,但是现在被一位有钱的财主买下了,开了这家青楼,取名叫栖雀楼,意为栖息孔雀之地。能来这里的都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
听了下人的描述,公子逐渐起了兴致,“里面有没有和其他青楼不一样的”
下人一看自家公子来了兴趣,便更加认真的讲起来,“这家青楼里的姑娘可是从全国各地选拔出来的的才女,那可比一般的青楼里的强多了。这里的姑娘啊,曲子弹得最好,舞跳得最棒,歌唱的也是最好的。”
“诶呦,诶呦,你说的我都等不及了,还有什么”公子的的兴奋似乎写在了脸上,好像马上就想冲进去似得。
“还有啊,这里的姑娘脸蛋儿也是最好看的,小蛮腰啊一扭一扭的可美了……”公子越听越乐,最后直接打断了下人的描述。“咱们这就直接进去吧,我都等不及了。”
第四章 是友非敌
刘晟翀控制着金士元,看着正前方的那个身穿锦鸡冠服的老年人。这个老人神情严肃的也在盯着他,想要去找到他的突破口。但是谁也没有说话,包括在场的福叔,四个人谁也没有先说话。
就这样僵持了很久,就在这个老人想要开口缓解气氛的时候,刘晟翀先开口了。
“恭喜金大人晋升二品户部尚书,您的官途日后定会飞黄腾达。”刘晟翀这番话似乎有些嘲讽的意味。
“你挟持我的儿子,就是为了来和我说这些的”金大人明显对刘晟翀的提问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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