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的狮叽会卖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白盏
你你你……
任凭他一路打滚卖萌,肖恩给自己披上一条干毛巾,头也不回的进了书房。
被关在门外的温大猫:“……”
元帅,你听我解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温大猫抑郁的趴在书房门口,快委屈成一团,如今皮鲨没吃到,以后的零食还要减半,这还让不让喵(狮)活了!
肖恩把弄湿的衣服换了下来,随意的搁在椅背上,拨通了山姆的短号。
“山姆。”
“在,大人有何指示”
“你帮我递一下名帖,我想要进宫觐见陛下。”
“是,我这就去办。”
臣子无召不能进宫,想要觐见,必须提前递名帖,获得许可之后,才能觐见。
虽说如今的科技已高速发展,但是,这样繁琐的旧俗却没有改变。
为何这是强调中央集权的一种方式。
万人之上的皇帝可不是想见就能见的,无召进宫是对皇权的藐视,这是触犯刑法的。
他前脚跟递了名帖,后脚跟也有不少人闻风而动。
“公爵大人,肖恩向陛下递了觐见的名帖,您是否要有动作”
坐在主位上的男人慢条斯理的品着茶茗,动作有条不絮。
见他一言不发,下座的“谋士”们急得团团转,“大人,肖恩的这次觐见非同小可,他刚在连云港立下战功,威风远扬,难免不会借着立功之事,向陛下发难。”
“是啊!这人居心叵测,可不是好对付的主,这些年他一直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口号,处处碍事,完全没有把大贵族的您放在眼里。”
帝国主张的是君主立宪制,君主权力大于议会,各种主要法令都要经君王签署才能生效。
君王委任首相与上议院议员,议会院围绕着经济发展而展开,君王主要负责国防和外交事务。
贵族的爵位是世袭制,享有独立的领土与帝国的俸禄。
帝国的大世家有三公五爵九伯之说,福斯特这个姓氏在贵族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把它称为贵族间的风向标都不为过。
约翰尼福斯特似笑非笑道:“区区一个草根出身的平民就让你们惧怕至此着实是难等大雅之堂。”
闻言,谋士伊桑从座位上起身,冲着他欠了欠身,“公爵大人,我等的话并非危言耸听,这人只用了十年就成为第五军团的元首。”
在这个人均寿命两百年的时代,十年实在是太短暂了,仅仅只用了十年就成为军团的一把手,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个人的未来拥有无限的可能。
他与那些能够当自己伯伯、爷爷的人站在一个位置,这是何等的才华!
后生可畏啊!
“您知道的,能够掌握军团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像他这样无家族助力的草根,竟然爬到这样的高度,若在放任他生长下去,未来他未必是我们动得了的人。”
这个人有胆识有魄力,在民间有着极高的威望,手握着重兵,与大军阀们平起平坐,却一向与贵族不合。
这人若是能为我方所用,那便是刺向敌人的利刃,若不能,那便是催命符!应尽早除之!
约翰尼眸子一暗,沉吟道:“伊桑联系二皇子,说我要事与他相商,不知今天能否进宫一叙。”
“大人,我马上去办。”
约翰尼点了点头,不动声色的把玩着狮头核桃,这回是他大意了。
与此同时,另一边。
“议员,肖恩已向陛下递了帖子,下午便会去面圣。”
加百利科波菲尔合上手里的公文,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肖恩道尔顿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你把我的名帖递上去,下午的好戏,我可不想错过。”
“可是您下午有例行会议。”
加百利莞尔一笑,“找借口推了,还有通知格林顿准将,他的爱徒回京,他应该会想要见上一面吧。”
连云港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保守派本以为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没想到让肖恩道尔顿的威望更上一个台阶,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是。”
加百利似笑非笑道:“塞西星贼的事查清楚了吧”
“塞西已在狱中招供,一切已水落石出。”
加百利脸上的笑意放大,眸子一片冷意,“把资料整理好投进首相的信箱。”
这帮蚕食民脂民膏的垃圾!除了靠着祖辈的功绩,还有什么国家还拿着纳税人的钱赡养这帮蛀虫,呵,也不瞧瞧这帮蛀虫干了什么好事!
为什么塞西每次掠劫以后都能够成功的逃之夭夭为什么塞西的舰船有着媲美军队的高级引擎这帮垃圾以残害公民的利益,来填满自己的腰包,简直就是厚颜无耻!
拿着血淋淋的钞票,晚上睡得着觉吗
皇家园林又被人们称为天府之巅,因为它会让踏入的人,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又被誉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是皇帝特意爱子—维克多打造的花园。
少年站在园林中,纤长的手握着剪刀,慢条斯理的修剪着园林中的花卉。
“殿下、殿下……”
侍从匆匆忙忙的跑进来,打破了花园的宁静。
维克多眉梢微挑,挑剔的看着他,“马尔斯,你怎么冒冒失失的,我是这么教你规矩的”
马尔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的说道:“殿下,我有事要禀告。”
“说。”
闻言,马尔斯看了看左右的侍从。
维克多清了清嗓子,伺候在侧的宫人马上退了下去。
“何事”
马尔斯压低嗓音,小声嘀咕道:“殿下,元帅进宫了。”
闻言,维克多马上放下手中的剪刀,焦急道:“是吗你怎么不早说呀,快让人服侍我去洗漱,我许久未跟肖恩见面,一定要给他留下好印象才行……”
马尔斯急急的打断道:“殿下,我还有事情要禀告。”
维克多的蓝眸越发冰冷,冷冰冰道:“你还有何事”
马尔斯垂眸,压低声音道:“我刚刚看到尼尔森领着约翰尼大公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尼尔森可是二皇子身边的红人……
维克多嗤之以鼻道:“约翰尼怕是老糊涂了,支持弗恩那个草包弗恩除了投个好胎,从詹妮弗卡彭特肚子里出来以外,一无是处!”
谁不知道卡彭特是帝国的大族,要不然,就凭弗恩满脑子下半身的沙猪alpha,哪能活到今天。
“约翰尼一向与元帅政见不合,您看……”
“父皇召见肖恩肯定会在议政厅,我且要看看这老狐狸要出什么昏招,走。”
“是。”
维克多是众皇子之中最受皇帝喜爱的皇子,德才兼备,深谋远虑,颇有皇帝早年的英姿,常年伴在皇帝左右,是唯一一位能在国事访问出席的皇子。
皇帝一向都是国家的象征,然而,作为一名皇子,他出席国事访问,是不是意味着皇帝有立储之意……
谁都知道皇帝年事已高,偏偏没有人相信皇帝会立七皇子维克多为储君。
为何
维克多是个omega。
这注定了他是被征服的一方,又怎能坐得稳储君之位!
偏偏皇帝众多皇子中,只有他是最出挑的。
论才情,论谋略,众皇子无人能与他相提并论,只可惜是个omega。
按理来说,omega一到成年,就会经光脑通过基因匹配挑选合适的alpha。
维克多可是天之骄子,去你妈的匹配,与什么样的alpha,由他自行决定!
偏偏皇帝最疼这个幺儿,儿砸说什么都是对的,强拧的瓜不甜,任凭议会怎么催婚,只要老爷子不点头,什么讨论都是放屁。
维克多常年代表国家出席各大会议,频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在民间的人气高居不下,被称为帝国最雍容的牡丹花。
牡丹又寓意着花中之王,富丽堂皇,国色天香。
议政厅内。
皇帝老
25.025
一开始,温博还是要脸的, 后来他想了想, 反正穿到一个狮子身上,要脸干什么呀
他现在都是非人类了, 这些事情何须放在心上。放飞自我,怎么高兴怎么来, 再说了,他现在的身份是元帅的宠物, 这不是宠物与主人之间的正常互动吗
他越想越是这么一回事,几乎是撒欢怎么来。
以至于后来他掉马以后,元帅张口闭口就是,怎么今天不亲我了吗以前不是天天抱着我的大腿吗不是没有我的亲亲抱抱就不起来吗
陈年谷子烂芝麻的事,被元帅一桩桩、一件件的翻了出来。
温博羞耻得想要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啊啊啊啊啊啊,不要再说了!
偏偏元帅的记性很好, 一桩桩一件件记得一清二楚,恨不得每天带他回忆一百八十遍。
温博:“……”
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啊!
当然, 这也是后话了。
随着肖恩的回归, 温博紧绷的心渐渐松弛下来, 状态是越来越好了,连带着对菲利普的态度都转变了不少。
菲利普一度被他肉麻的眼神看得头皮发麻, 心头涌起一种“又有刁民想谋害朕的微妙感。”
肯尼见他尾巴一甩一甩的, 一副心情极好的模样, 询问道:“是不是遇到什么好事了那么开心, 说出来,大家一起开心开心。”
温博雀跃道:“肯尼,你说得没错,菲利普就是在撒谎,我家铲屎才没有死呢!”
肯尼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你竟然把你的主人当做铲屎的你家主人不会生气吗天呐,你太大胆了吧……”
不小心说漏嘴的温大猫下意识的捂住嘴,悄咪咪道:“反正说了,他也不知道。”
肯尼深以为然,附和的点了点头,“不过,你的饲主肯定很疼爱你。”
在蜜糖里的孩子跟吃苦长大的孩子是两个极端,肯尼在被贩卖给现任主人前,一直跟族群生活在一起。闪舞
他所在的族群一直被马戏团所豢养着,他从小就被铁链所铐着,纵使现在脚上的铁链解下来了,脚上依然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疤。
他从小就被迫离开母亲,要知道大象是群居动物,幼象往往会跟随母亲身边,大象属于晚熟的动物,他们往往要长到十四岁才算是成兽。
然而,他在一岁的时候就被迫与母亲分开,他被关在狭小的竹笼里,只要他敢撞击竹笼,人类就会用象钩刺他们。
他亲眼看着小伙伴被人类戳瞎了双眼。
他在竹笼待了一个星期以后,人类在他的脖子上,前胸上都捆上绳子,为了就是让他二十四个小时站立。
他站累了无法休息,膝盖一弯就这样半跪下来,这绳子捆得特别灵性,纵使他想要单膝跪,他的膝盖都无法跪在地上,悬空在离地面三四厘米的地方。他每天都要站在自己的排泄物上面。
要知道,大象的智商在异兽里数一数二的。
换一个角度来说,你觉得一个人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被人捆着站是什么感觉每天站在自己排泄物上面,那是什么感觉
他每天都可以听到族“人”们的悲鸣,他们在各自的笼子默默的流眼泪,人类听不懂他们的语言,那种绝望,那种悲愤,不能够用言语来表达。
他们本来应该在草原上肆意的奔跑,他们本应该享受着自由,他们本应该……
他们应该怎么反抗他们应该如何逃脱他们应该如何获救
他亲眼看着熟悉的阿姨,踩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宝宝。
那个晚上阿姨哭得很伤心,没有哪个母亲是不爱孩子的。
阿姨希望宝宝少受一点苦,不要像她一样,永远的困在无尽的深渊里。
他不想被人类戳瞎眼睛,更不想被象钩刺,他只能努力的学习各种讨人喜欢杂技表演,努力的向人喷水,向奴仆一般供人乘坐,日子过得麻木,求生的本能让它努力的活下来,忍受着日复一日的屈辱。
所幸,他遇到了一个很好的饲主—埃文。
埃文是一名继承万千土地的农场主,听说他年少是一名爱好探险的冒险家,他喜欢四处去探险,有一次,他去沙漠探险的时候,他在沙漠里迷了路,携带的水袋都喝完了,饥渴难耐的时候,他遇到了一群路过的大象。
象群的嗅觉非常敏锐,她们能够通过嗅觉探测到地下水的所在,顺着气味一路寻找,直到找到水源。
埃文跌跌撞撞的跟在象群的后面,直到找到了绿洲。
他迫不及待的跳进河流里,把脑袋埋入清澈的河水里,享受着劫后重生的快感。
在庞然大物中,大象算是性情温和的,他们只有在只有在愤怒或恐惧的时候,才有可能伤害其他动物,他们更多的是防御和自卫,鲜少主动攻击。
埃文在他们眼里只是一只落单的猴子。
自此以后,埃文便跟大象结下了不解之缘。他非常喜欢这些性情温和的庞然大物,甚至为了这些庞然大物建立了保护基金,一直致力于解救与保护象群。把不少非法捕捉的象重新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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