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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人偶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王小祉

    “还不走”走在前面的卷毛突然回过头看我,一脸无奈,仿佛不明白我为什么站在原地不动。

    “我”我环顾四周,好像除了服务员就没有其他人了。

    “对。咱们上次不是在老王那见过吗”

    “哪个老王”我有些不确定。

    “老王烧烤店。你忘了”卷毛走回我旁边,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拉扯着我往前面走。

    “没料到在巴黎还能遇见你。”我尴尬地笑了笑,“刚刚没认出来。”

    卷毛斜眼看了我一眼,笑着没有说话。

    服务生办弯着腰,侧着身子,顺着沿墙的楼梯引领着我们走到二楼的就餐区。

    就餐区被一扇镶嵌着塑料花的屏风隔开。外边是一排排整齐排列的桌子,每章桌子上的布置干净优雅。细口的玻璃瓶上插着几朵干花。玻璃窗的帘子只收了一半,挡住了外面刺眼的光线。整个氛围如此柔和。

    就餐的人数不多,只有两桌,三三两两地坐在角落。

    我想着随便挑着位置坐下,却被卷毛勒着脖子走向了餐厅的最深处。

    屏风内的区域桌子更少,整个窗帘落下,只有桌子上的铁皮蜡烛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只能说勉强看得清。

    服务生引着我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旁边的格子里抽出一本菜单递给我们。

    我和卷毛分开坐在桌子南北方。

    我翻开桌上的菜单。一张张关于菜的配图,再加上中英法三国文字介绍,着实人性化很多。

    鹅肝、牛舌、羊排……我盯着菜单上火腿肉片,咽了一口口水。如果再配上一杯martin……

    “puis-je prendre votre cmande?”

    服务生拿着本子握着笔开始问道。

    听到这声音,我微微皱了眉头,抬头问道:“can u speak chinese?”

    “no,i can‘t.but i can speak english.“

    我点点头。

    “emmm,this……this……”我手指飞快地在菜单上指着,等终于把全部想吃的图片都点完之后,才抬起头说,“ok!”

    只见服务生一脸疑问地看着我,手里的笔迟迟没有落下。

    “嗯你是没听懂吗”我嘟囔了一句,于是又翻开了第一页,想从刚刚的第一道菜开始点起。

    “我来吧。”沈亦诚打断我点菜的动作,伸手接过我的菜单。

    “allez-y! deux steaks.“(两份牛排)

    “la viande a quelle cuisson?”

    “a point.”(半熟。)

    “que voulez-vous en accpagenement?”

    “on veu




第八章 最后的午餐
    “看你的样子,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卷毛走到窗户旁,招呼我过去。

    我犹豫了一下,站起身走到他旁边。

    他用手指挑起窗帘的一角,刚好可以看到窗外的马路。大约距离餐厅一两百米处停着一辆警车。

    好几个警察正在拦着过往的行人,逐个抽查证件。

    “他们在干嘛”我问道。

    “在抓人。”说完,他看了我一眼,又补充道:“确切地说,他们在抓你。”

    “我”大脑像是短路了一半,下意识地反驳道:“为什么抓我我又没做什么!”

    卷毛看着我,安抚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放下窗帘,说道:“重点不在于你做了什么,而大家相信你做了什么。”

    我皱着眉头,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开口说道:“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他坐回自己的位置,眼睛有意识地看向我的裤腿。

    我过了两秒才意识他在看什么。刚刚蹲在死者身边的时候,裤腿和鞋子都不可避免地沾染到了血迹。虽然染了血迹的裤腿已经被我挽了起来,但仔细一看还是有些异样。更何况从鞋底上那一块偌大的血迹。

    我快步走到桌子旁,用桌子挡住他的视线。有些迟疑地开口说道:“我——”

    他移开目光,再次拿起桌子上的菜单。

    我在他对面坐下,双手因为紧张微微有些出汗。我伸手挡住他正在看的菜单,说:“沈亦诚——不,沈哥,虽然之前你救过我一命,但你也不能这么骗我啊。虽然你是演员,但这演技,不是我说,真的有些差。”

    一提到演技这个专业问题,卷毛的脸色明显有些变化。他眉毛一挑,视线终于从菜单上挪开,盯着我,示意我接着说下去。

    “如果我真的是凶手,你怎么还有胆子来找我不怕了我杀人灭口吗”我摊了摊手,补充说道,“更何况我没有杀人。”

    “哈哈哈哈。”一听我这话,卷毛忍不住笑出了声音。他盖上眼前的菜单,说道:“我当然不怕,我是过来抓你去要赏金的。”

    “啥意思”我皱着眉头,搞不懂他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这是开玩笑的。”他压低声音,靠过来,用只有我们两个的声音说道,“我是过来帮你找出谁在陷害你的。”

    “别。你先说明白,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我推开他故意靠过来的头,问道。

    “还能啥意思,你自己看。”他用手示意我走回窗户旁边,仔细往外看。

    我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是将信将疑地走了过去。

    我挑起窗帘的一角,往外面看去。

    “你看警察的手里拿了什么”他在我背后喊道。

    这里和大街上的警车相距着实有些距离,只能看到有个警察手里拿着一张类似纸的东西,别的就根本看不清。

    我回头,用怀疑地语气问道:“几个警察,有什么不同”

    他一副朽木可雕的眼神看着我,边摇头边走了过来,单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划开手机,露出屏幕的照片,说道:“都在当地的刑侦网上公布了。他们手里拿的就是这个。”

    我推开他,夺过他的手机,说道:“你刚不是说他们不知道我吗”

    “哎我怎么觉得你这人这么死脑筋呢现代高科技都是摆设吗”沈亦诚夺回他的手机,说,“我给你看他们的官媒,还能骗你不成”

    他关上手机,指着我的鞋子说:“你穿得如此明目张胆,是不是就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凶手你看看你的衣服。”

    我低头,这才意识到,黄色衣服的胸前不知何时也染上了红色的血迹。

    我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脚上和胸前的血迹的确有些显眼,看上去怪吓人的。

    “我真的不是凶手。”我辩解道,“我看到这人——我说了你也不信。”

    “我信。你看到什么”他问道。

    我挥挥手,走回位置上,有些泄气。

    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把鞋脱了,找个地方扔了,别穿了。”

    “光脚吗”

    “你这样穿鞋还不如光脚呢!即使你擦干净了,高科技往那一照,啥都显形了。”

    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觉着他说着有几分道理。于是慢慢弯下腰,脱下鞋子,提着它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垃圾桶。

    “哎呦我去,你也别现在脱!待会我们要吃饭的。”卷毛一边捏着鼻子,一边在那叫唤。我皱着眉头,有些尴尬地又把鞋子套了回去。

    “去洗手,快!”他眼睛都不看我一眼,直接指着门口,“顺便把鞋扔那!”

    我撇了一下嘴,无奈地站起身子走向洗手间。

    假设他说的是真的。这件事会往哪个方向发展

    按照现在媒体的传播速度,从国外到国内,传播速度整体会慢一杯。假设四个小时完成整个传播,现在是12点20分,距离整件事情已经过了将近两个小时。也就是说,带我传播性质的那部人已经知道了我。

    我站在洗漱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胸前有几块红色的血污还残留在那,我脱下上衣,拉扯着有血污的地方放在水龙头下冲洗。

    他们会相信我吗

    等血污冲洗干净之后,我又挪步到烘干机下,企图烘干湿了的部分。

    凭啥卷毛会相信我是无辜的

    我一边烘着衣服,一边掏出手机,打开youtube,搜索paris等几个关键字眼,想确认下是否真的如卷毛所说,刚刚的视频是官媒所发。

    结果,搜索结果展示了几个new的标签视频,正是刚刚那段视频。

    不止官媒,一些普通的账号也发了。

    卷毛说的,是真的。

    我捏着手机,试图劝自己冷静。

    我把手机塞回裤子里,看着衣服上的水渍似乎没有干的迹象。但没有多犹豫,直接套了上去,接着脱下鞋子,提着它走到垃圾桶前,扔了进去。

    至于裤子……我想只能先穿着,待会回去一趟,立马把它换了。

    当卷毛看着我赤脚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突然丰富起来。从欣慰逐渐转换成我其实不认识这个人。

    我坐会座位上,刚想开口说话。就见他立马站了



第九章 进组
    等我捂着自己少了将近小一千现钞的钱包出门时,着实有些肉疼。

    万万没想到,刚刚停在门口的那辆suv就是卷毛的车。印象中他们这种人出行应该都是私人保镖或者保姆车全程护驾才对,怎么会自己开车呢!

    “安全带系好。”他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说道,“待会我给你重新找个住处,以防万一。”

    我点点头,刚才也考虑到原先的住所可能很快就会被查到这个问题,换住所是必须的。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子还有光着的脚丫子,想到还有一些必要的行李没有带在身边,于是说道:“先回原来的地方吧,不会耽搁很久。”

    “如果是为了拿衣服的话,这些我都有。”卷毛自顾自地开着车。

    “是护照,我今天没带。”我认真地说,“何况他们也没有那么快找到那里吧。”

    卷毛扭头看了一眼,我再次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你就是一个白痴。

    但好在不到一秒,他就打了方向盘,拐向了另外一条街。

    这一路比我想象要顺利地都多,不出半小时便到了我的住所。

    “你等会,马上就好。”

    卷毛点点头,拉下车窗,补充了一句:“宝贝儿,我等你。”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话给恶心到,这人的变化怎么会那么快!

    我不禁恶寒了一把。

    房间和刚出去的那会一样,没有被动过的痕迹。看来警察的速度和我预料的一样慢,应该还没有查到我的具体身份。不然早就通过预定记录查到这里了。

    我换了一身行头,把沾染血迹的裤子和衣服胡乱地塞进旁边的废纸篓里。接着找出带来的备用球鞋穿上,然后打开行李箱,把行李一件一件地往里面塞。

    我出行有个习惯,会把床单换成自己的。倒不是洁癖,就是不闻到熟悉的味道无法入睡——俗称认床。

    早上起床后被子是胡乱地叠在一起,还包着昨日换洗下来的衣服。我抖了抖被子,脱下被套,一张白色的纸从里面滑出来,落在地板上。

    落在地上的纸张底部又一个大大的签名——v.b.,是入住之前房东放在门口的鞋柜上,留给入住的房客。言简意赅,无非是一些欢迎的话语。

    我弯下腰,捡起那张纸,顺带往床底看了一眼。出乎意料的是,我看到床底躺着一个灰褐色的运动腰包。包带压在下面,拉链打开,只露出和手上纸张相同底边花色的纸张。

    我有点纳闷。我记得昨天换床单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床底有什么啊。

    我蹲下来,趴在地上,探出整个胳膊到床底,摸索着腰包。等抓住腰包之后,想使劲儿往外扯,却怎么也扯不出来,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的。

    于是我换了一个姿势,半个身子都钻到床底,结果发现勾住腰包包带的地方竟然是地板上一个凸起的把手。

    这里竟然有一个暗格!

    我一边感概如此神秘的设计,一边想着如何打开这个暗格。

    暗格被上了锁,四周也没见到什么钥匙。如果强拉,暗格肯定会被拉坏。如果能多住几天,我肯定能琢磨出如何打开它的方法。

    我从床底爬出来,把腰包里的几张纸掏出来。

    “你咋还在磨叽”卷毛不知何时从门口进来,正倚在门框上,双手抱胸地看着我。

    我立即手脚麻利地用几件衣服包裹着那几张纸一齐扔进了行李箱,拉上拉链就走。

    “咋一见到我就走了。”卷毛被我推着往外走,一边转头一边问我,“我还没有好好参观你的房子呢!”

    “有什么好看的。”我推着沈亦诚往外走,“咱们赶时间。”

    “哎哎哎——”他也不强求,被我半推半就地走回车上。

    我利索地系好安全带。

    “东西都带齐了吗”他看了看手表,表情认真了些。“本来想先带你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但现在时间有点着急。”

    我这一听,就知道事情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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