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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人偶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王小祉

    “没想到你做事还挺干脆。”卷毛看我如此果断的动作,忍不住感慨道。

    我收拾收拾这些碎片,然后说道:“现在联系他们,对谁都不好。”

    我抬起头,盯着卷毛问道:“你为什么帮我”

    这是我第二次问这个问题了。整个巴黎都在通缉我,事件甚至已经在国内发酵了,无论对什么人来说,我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危险分子。

    他没有理由帮我。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我盯着他,他也盯着我。

    卷毛在逃避我的问题。

    “沈亦诚,我能相信你吗”为什么所有问题都没有答案

    他愣了一下,“你以为我报的警”

    我颓靡地靠在墙上,现在自己身无长物,其实也是非常不希望怀疑眼下唯一一个还站在我身边的人。但是我已经遇到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了,我非常需要一些能明确的真相。

    “我拿到鞋子之后回头找你,路过酒吧看到了警察,我就猜你在里面。绕了一圈想找机会混进去,后来就看见你从旁边跑出来了。我一直跟在你后面,又怕引人注意,所以才没有及时叫住你。”

    现在我浑身上下都在痛,脑子却开始高速运转。

    其实我第一次在餐厅遇到卷毛的时候就怀疑过他的动机,但仔细一想却觉得不成立。如果他想卖我,根本用不着套近乎。

    “沈亦诚,我换个问题,为什么你会相信我”

    他笑了笑,“可能因为我心地善良,觉得你一脸可怜兮兮受了冤枉的模样……”

    我摆摆手,已经不指望他能说出什么正经话了。

    我又想起刚才酒吧里会说中文的女人,如果是初次见面,谁会主动去帮一个正在被警察追捕的人或者我认识她,或者她认识我。

    我被通缉这件事或许还有转机。

    但是我没跟卷毛说这些。我只能抬抬手招呼他回酒店。

    我实在太累了,几乎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能直接倒在大街上。

    不过卷毛显然没有多少自知之明,从见我没有对他为什么相信我这件事深究之后,一直到回到酒店房间里,他的嘴都喋喋不休没有停过。

    “所以你怎么那么蠢追个人都能追岔到酒吧去”

    我实在有些不耐烦了,脸埋在枕头里一阵窒息,但是身子又懒得动弹,硬生生地憋了一口气。

    心口和胸口一样闷。

    卷毛见状终于住了口,沉默了半晌,重新开口时语气少了调侃的味道:“心事重重的,是又发现了什么线索吗”

    我翻了个身,眼睛都不想睁开。

    卷毛顿了顿,见我不说话,居然叹了一口气。

    “如果你还是不相信我,不想告诉我,也没有关系。我只是想提醒你,虽然你现在很困,但是每一分每一秒对你来说都是在往更危险的境地靠近。我现在能保证你可以平安地躺在这里睡一觉,但是我不能保证这一觉有多久……”

    “我很困,你别吵。”我打断了他。

    气氛一下子就变了,房间里突然极其安静,如果不是听见了卷毛的呼吸声,我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过了好半天,他又开口道:“这是从bernard的邮箱里拷贝出来的邮件。我只看了前面几封,你一会仔细看看,说不定能解释你们的关系。”

    说完,我听到他把硬盘搁到桌子上的声音。

    “你好好休息吧。我会待到七点半才走,我走之后,你……自己小心。”

    卷毛的语气太有诚意了,我忽然有些内疚,连忙睁开眼睛,却看到他已经拿出剧本开始背台词了。

    计划其实是有的。

    从bernard房子里发现的资料估计得看好一会,暗室里面的东西可能远比我以为的要多。同时bernard的妻子还是很有必要见一面的。

    纠结了半天,脑子越来越重,加上卷毛背台词像念经书一样催眠,很快我便进入了梦乡。

    等我醒来的时候,卷毛已经走了,桌上硬盘旁还留了一部手机。

    心里惦记着事,其实睡得一点都不沉,醒来以后依然非常疲惫。但卷毛说得没错,现在时间对我来说非常宝贵。

    我打开自己行李箱里面的电脑,把相关可能泄露我当前所在地址的账号都删除,然后捋了捋眼下的重要线索:

    1.bernard的妻子。

    2.bernard的书房和暗房的细节照片。

    3.bernard与我的往来邮件。

    4.bernard私人电脑上的两个文件夹。

    按照人的使用习惯,一个邮箱地址可能会同时注册好几个网站的账号,bernard说不定也不例外。我突然想到刚毕业那会,曾经热衷于研究爬虫软件,也捣鼓了一个差不多的,于是找出那个软件运行,输入bernard的邮箱地址。

    搜索结果有些慢,我趁着这段时间,打开硬盘里备份的“我”和bernard的通信邮件。

    来往邮件总共150封,几乎每三天都一个来回。按照这个频率,我们的联系已经维持一年多了。一个一年多的邮箱通信记录……竟然有人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一年多来登录我的邮箱,果真厉害。

    邮箱内容,都是全英文的。我看了看几行,虽然大多是口语




第十九章 葬礼
    出门的时候天已经在下小雨了。七八月的温度再加上这个雨,着实让人觉得不舒服。

    我留了一张纸条给卷毛,大概交代了我要出门三四个小时,如果没有回来就不用去找我了。

    说实话,对于卷毛的态度,现在其实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想信任又不敢信任。

    且不说我根本不确定卷毛为何帮我,我的良心始终隐隐作痛,不忍把他拖下水。一旦我被警方抓住,万一牵扯了卷毛,他必定有包庇罪犯的责任。

    目前最好的结果是,我能找到案发现场出现的那个人根本不可能是我,又能证明和bernard频繁交流的人也根本不是我。

    我没有坐地铁徒步走到东面20区的拉雪兹公墓的正门。这个时间点在这里的大多是游客,以乘坐地铁的居多,地铁口离公墓的后门更近一些,正门反而显得冷清。

    据说这是整个巴黎市内最大的墓地,一共分了97个区,面积非常大。我在门口卖地图的年轻商贩面前犹豫了一会,想想我要的地图也没什么用,反正bernard的坟墓也不会上面标注出来。

    回头瞄了瞄有没有人留意到我,就径直走了进去。

    走进公墓没多久,我就后悔了。从没想过一个公墓的密集程度会如此之高,更重要的是它不是整齐划一的多,而是高低错落各有各的风格。

    墓区没有指示牌,我一边盯着时间一边左顾右盼,生怕错过葬礼的举行时间。

    拉雪兹公墓里还埋葬了各个时期比较有名的人,对于他们的埋葬点或多或少有一些游客过来祭拜。

    我绕过他们,一路小跑,也不知道踩死了多少墓前花。

    不远处,我看见一群穿着黑衣服的人撑着大大小小的黑伞。一眼就看到人群中央一位神情悲伤的妇女牵着一位沉默的小孩,正是bernard的妻女。而刚刚葬入墓地的棺木还裸露着,人们在神父的祷告下向墓主做最后的道别。

    我敛了敛行头,悄悄凑上去。

    神父祷告着:

    priez tous ensemble.

    soumets-toi amisericorde de notre seigneur et ecoute ma priere.

    que l’ame demort,

    le royaume delumiere eternelle et devie eternelle,

    se marie avec les saints.

    pour moi,

    seigneur,

    kilisto.

    amen.

    (请众同祷。

    伏于吾主仁慈,附听吾祷。

    使去世之灵魂,置之永光永安之域,与诸圣为侣。



第二十章 柳暗花明
    此时此刻我却非常感激拉雪兹公墓坟墓间的密集程度和绿化程度。虽然警察的来源方位不能及时一一锁定,但是同理,警察也一样不能一眼定位到我的逃跑方向。

    被小雨浸湿了的地面有些打滑,我的旧鞋底更是几乎要磨平了,慌乱间好几次把我的脑袋往陌生墓主的雕像上送。

    我本想趁机找个隐秘之处藏匿一阵,等他们都追过去了再找机会离开。谁知身后的人紧追不舍,往往在我刚要甩掉一个警察的同时,另一个方向又冒出了两个。

    幸好死者为大,警察也是有职业操守的,有些地方他们愣是没有抄近道追过来。

    远远地看到,他们基本上把公墓的正门堵死了,想必后门也是一样。我调头又往东北方向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公墓的东北角有公社战士墙。我在出国前查过攻略,都说这是一个举世闻名的遗址建筑,应该会吸引很多游客观光凭吊。如果运气够好的话,我就能混入人群中,然后再随人群四散,借机找到新的出口。

    脚底板忽然一阵剧痛,差点脚一软扑倒在地——出门前又被我藏在鞋底的u盘从洞里露出来了,现在每走一步都硌得慌。

    身后的警察叫嚣着,口齿不清地喊着我的名字。好在路过的人大多是体弱病残,纷纷惊叫一声然后给我让开了道。我咬了咬牙盯着东北方向往前冲。

    就在这时,我的左手边出现了一个几乎与我同等速度奔跑的白发青年在向我靠近——不,他的速度比我更快,等我发现他并想躲开他的时候,他已经一个冲刺来到了我身边,抓了一把我的手腕,往西面拽。

    “ce with me.”

    他露在外面的胳膊比我还细一圈,没想到手劲还挺大,这一把差点没把我拽倒。

    西边没有出口吧这人是哪来的

    我想起在酒吧的时候,也有几个人暗中相助。或许到底是上天都在帮我

    我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拼命跟上他的步伐。

    万万没想到的是,除了刚刚那句带有浓浓的法国口音的英语之外,他再也吐不出第二句能让我听懂的话了。在急速奔跑的过程中,白发青年口中喋喋不休,明明情况已经很急迫了,我怎么硬是听出了一股戏谑的味道。

    “哥,你说、说英文、好吗”

    我断断续续喊了一句,然而却如对牛弹琴,他说他的,连气都不带喘的,迈开比我长一截的腿头也不回地在前带路。

    正当我对他的交流内容不再抱有任何希望时,白发青年突然一个急刹车。

    但是我没刹住,我直接撞上了一面厚玻璃。猝不及防,没留鼻血算不错了。

    “grimper.“

    “啥”

    我和白发青年大眼瞪小眼。

    这时我才发现,白发青年不仅头发是白的,整个人都很白。不是白人的那种白,相反,他的皮肤在白的基础上还微微泛红,从头发到眉毛都是白的,在光线下映出淡黄色的光泽。他的眼睛倒是外国人常见的蓝色,只是不像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色,更像天空的蓝色,清澈晶莹。

    这人是白化病患者吧!虽然今天小雨,但是连帽子都不戴就跑出来,是不是不太好

    “grimper.“

    他盯着我的鼻子憋着笑,指了指被我撞得摇三摇的厚玻璃。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这原来也是一个墓碑,只不过被玻璃罩围起来了,而玻璃罩上印满了女人的唇印。

    莫非是大名鼎鼎的王尔德之墓

    “climb.“白发青年终于憋出了一个我听得懂的单词,不及我反应,直接动手把我往玻璃罩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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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三个人
    作为一个网络工程师,在经过了昨天一天的奔波之后,我早就意识到绝对不能对自己的身体素质抱太大希望。我的大脑在风声传入耳朵之后的第一时刻就作出了准确的判断:当敌我未明的情况下,最好的选择就是先把自己隐藏起来,观察一段时间后再做决定。

    我立即举着手机转过身来。

    原本是想乘机晃一晃对方的眼睛,然后我就躲起来的。结果我刚晃到了那人的下巴,那人的拳头就已经撞上了我的鼻子,随即手机就被人从背后打掉了。我只来得及把铜版纸一巴掌拍在对方脸上。

    鼻血一下子就流下来了。幸运的是没有摔到地上,有人在背后扶住了我。

    当时我已经看清打我的人就是昨天抢我鞋子的人了,他这次没戴帽子,一头红毛。

    不过我不知道原来这里还有第三个人,幸好是站在我这边的。

    手机就没那么幸运了。它掉到地上之后,就被红毛无情地一脚踩下。

    地道又重新陷入一片漆黑。

    “嘿,兄弟,你是来帮我的”

    我扭头小声对背后的人说话,谁知对方却伸手捂住了我的嘴。然后我又听见了风声,心里顿时暗骂自己嘴欠。

    一个人的拳头能带起风声,这打在身上得有多疼啊。我已经牺牲一个鼻子了。

    背后的人在这时抡起我的胳膊做向心运动往一个方向带,我听见那个拳头擦过我的脑后,打在了墙壁上的声音,心中不禁叫好。然后扯着我胳膊的手拉起了我的手,在黑暗中如出入无人之地,开始了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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