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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宋群侠传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种花大熊猫

    “这个妖女竟有如此功力,根本就不合常理,只怕是个驻颜有术的老妖婆,说是赫连毅的奶奶老夫都信!可叹天下有多少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命丧黄泉?

    “唉,如果当时我不贪功,谎报上去说已经解决了赫连毅,以当时的形势,早晚也能压下彻木衮达吉布,又岂会遭此算计,处处被人所制?这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如今折了精锐,把大金国坑害惨了,就回去将这条命还给圣上谢罪得了!”

    回味着这一切,他一边自言自语,突然就想到自己这幅装扮过于显眼,若是这地方还有他们的人守着出山的入口,却不是自投罗网?将自己那些华而不实的装饰全部扯下来丢了,自己一下子就像个衣着朴素的白发老头。

    他身份高贵,自己随身从来没带过什么干粮补给,不能就近运功疗伤,只能尽可能快地跑回营地,不管那里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他都得将赫连小鸟那铺天盖地的密探组织报告皇帝,从北边的高山上翻出群山,抵达官道上时,他有些筋疲力竭了。

    而且以那么快的动作飞奔,一旦被密探注意到,是别想安然无恙地走掉的,他谨慎地放慢了脚步,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风烛残年,软弱无力的老头,一步步捱出群山。

    这名位高权重,养尊处优的大金国师,又是一名顶尖高手,虽说也是多次冲锋陷阵,同武功高强的敌人决生死,但是真是从没有过这种情况,一阵微风徐过草丛,就让他怀疑是不是有人埋伏,一只麂子蹦出树丛,也能让他把心都差点跳出胸膛。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指得就是这样吗?尽管他心中暗自感慨,也更加不敢久留,只想什么时候能逃离这种处境,回到安全的地方。

    若是换作他来到金营之前,其实也还好,那时候打草谷的金人还未劫掠到此,以他现在的形象随便找个小村小镇的借宿一下,就可以躲起来运功疗内伤了。

    但是这时候他已经放开了军纪,亲自下令士卒随意烧杀抢掠,所过之处是满目疮痍,有人生活过的地方都是遍地灰烬,哪里有半个活人可以收留他?

    严重的内伤加疲劳,使他体力渐渐不支了,也不管自己一生爱洁,也不顾这地方可能还有密探在找他,就往这官道路旁一坐他便开始喘息起来,心中暗叹,想不到自己半生都在坑人,这回大概是遭了报应,自己被人坑得走投无路了。

    “这一下,算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吧,我若是活着出去了,也要痛改前非,不做那种为了和人作对而搅乱军纪的蠢事了,不过就是算是我活着回到了大金,也再没有我选择的机会了哈,哈哈。”他浑身放松,也不疗伤,也不强撑,竟然做出了一副等死的样子。

    天色慢慢黑了下来,突然从那官道之南,走来了几个有说有笑,说着女真语的人,他定睛看时,那是四个走起来一步三摇,毫无半点军人形象的金国散兵,从这幅模样来看,应该是流窜到此打草谷,要沿路返回军营的人。

    “我和你说啊,这幅人家的女人,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呀,哈哈哈!”一个满脸纵欲过度的样子,走路打晃的家伙说。

    “嘿,也就你有这兴趣,那女人起码四十了也下得去手,而且杀人放火的时候,就你下刀子最狠的!”另一人说。

    “你懂什么?姿色好别的都不是事啊,而且拿刀捅还要更刺激些,你懂个啥呢?”那人更加得意,张狂大笑起来。

    “若在平时,我亲眼看到把军人形象败坏成这样的士卒,当场也就掌毙了!可是这些还都是我作下的罪孽,罢了,有人同行总好过一个人,老夫还是和他们一起回营,到了地方再做计较!”算计已定,他站起身朝那些人走过去。

    “哎呀,你看看,这老儿看到我们不跑,倒自己送死来了,你这杀起来就没追砍的乐趣了,你们上,我没兴趣。”刚才最张狂的那个军士说道。

    “住手!我是国师的密探,受命来此办事,不想没找到目标,这就要回去复命,遇到了你们,就一起同行吧。这是我的令牌,你们可以过目。”

    完颜仲掏出自己的令牌,大金信奉自然崇拜的国教,原本都是以一块黑沉沉的铁牌做身份证明的,但是那东西常人不认识,时常出现麻烦,何况完颜仲这一派高了一头,所以后来他们这一派就换成军官一样的金牌了。

    “哇,还是金牌!你说的是我们的话,问题应该不大,你这金牌我们也认不大清,不过肯定是个人物了,反正一起回营这个是好说了,都是自己人。”那四个人一改浮浪的样子,都变得正经了许多,国师这两个字还是挺有威严的。

    “嗯,那就有劳各位同行了。”完颜仲松了口气,就打算跟他们一块动身。

    “几位,你们做出这般灭绝人性的事情,还给我撞到了,这样就打算走了?还有你,看那金牌来头不小啊,在这做什么鬼勾当?”这时从他们的来路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让完颜仲心中一跳,到底还是被赫连毅的密探发现了!

    回头看去,一个衣衫磊落,劲装笔挺,束起干脆的长发,浓眉大眼,浑身豪侠气概的少年,背着柄四尺宝刀,正朝他们赶过来,劲风吹得头发略乱,头上却没有半点汗水。

    “放肆!你这厮作死,竟然来管我们的事,拿命来!”那四名金兵欺压良善百姓惯了,哪里会把这样一个少年人看在眼里?纷纷挺枪拔刀,就朝他冲过去。

    那少年也不打话,看人来时,那宝刀就不知何时已经握在手上了,耍出一招清风拂叶刀法,只见四尺长的沉重宝刀,在他手上竟然像片风中的柳叶一般轻巧无形,恍如蝴蝶飞舞,优美的刀光飘过,四人几乎同时血溅三尺,黯然倒地。

    “慢来!壮士,我同他们真不是一伙的,我是个善良人家,还请少侠不要误会!”完颜仲看这人不像是赫连家的密探,刀法也极为高明,总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算蒙混过关。

    “那可不行,你那令牌我也见过几块,都是金国的将领才带着的,你那块还要花哨些,肯定不是个小人物。”那少年用无足轻重地说,显然是不会放过他了。

    这关是躲不过了,那便先下手为强!他暗中运劲,双手如电就要突袭对手,可是内伤太重,运功时胸口一阵剧痛,使他出手的动作略微迟钝了一点,但是偷袭的动作却过于明显。

    “月下斩蜈蚣!”没等完颜仲把这一招打出去,对面的少年连人带刀就分成了两个,原来位置的残影还在,划过一道亮如实体的刀芒,本人就到他身后去了。

    原来他那一掌还是产生了可怕的威胁感,使来人身随意动,一招天伤悲悯刀法就使了出来,无声无息地让他人头咕噜一声,滚落到了地上,满腔鲜血却没和一般砍头的人一般喷将出来,身子慢慢歪倒下去后才开始血流满地,显得十分诡异。

    “啊,这刀法我还是半点都不能自己控制,出手就伤人,武大哥教我时说,要使这刀法,除了一身杀气外,还要有慈悲之心,就这样子哪里能慈什么悲嘛,真是叫人头疼。”边说边顺着这片满目疮痍的废墟走过,不时摇头轻叹。

    这个少年就是沈裕民,急火攻心般将自己意外获得的军情传给了黄河守军以后,他就留在附近,反正当时得了边宋营的军士接济,银子还不缺,就一边磨炼武艺,一边观察军队的情况,待到大金强渡只时,说不得自己也能上去出一份力量了。

    看着波涛滚滚的母亲河,手中不停磨炼武艺,胸怀不觉又博大了几分,舞起手上宝刀,当真是豪气干云,满心虽为国捐躯尤不悔的想法,豪情壮志是慷慨激昂。

    哪里知道,没过多久,等到那大金的军马真的到了黄河的对岸,居然就在三更夜半,一通虚张声势地擂鼓、呐喊,这数万大宋军马就连夜四散溃逃,不战而散了?

    随后大金东路大军那数万军马便浩浩荡荡,全无阻挡地渡过了不曾有半个军士据守的黄河,连人家副元帅完颜宗望自己都说:若有一人在此,安能便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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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豪侠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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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颜宗望这举话,就有夸张的嫌疑了,毕竟沈裕民还站在那儿,而像他这般武艺已经不弱的侠客,就是顶上去,也是依然起不到半点作用。

    因为即使他曾用那套神鬼莫测的天伤悲悯刀法,在那边宋军营杀了个几进几出,那靠得也是那群人里,就没半个军士有抵抗的勇气,不然早就死在乱箭之下了。

    而这次是数万军马浩瀚而过,在这茫茫人间,一个人的能力的何等的渺小!原本他就好武成痴,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圆梦,穿越后刚好得到了武学系统,为了这人生梦想,也算是忍辱负重,多次作出和自己性格不合的事情来了。

    结果这么久的苦功,就换来付出了全部的努力,流离奔波一个多月,也不曾阻挡那金人铁骑半分的结果,堂堂带系统的现代人,这一番穿越却有何用?徒增笑耳。

    这天下,我救不了,这平民,我帮不上!口口声声快意恩仇,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这朝廷和官军,是半点靠不住了,凭我这一人一刀,到底有何用?我改怎么做?我能做什么?

    他茫然若失地望着滔滔黄河许久,那练功习武、招法套路暂时从他脑海中被赶了出去,他在苦苦思索现在的自己到底算什么,到底能做什么。

    良久,他觉得,这系统在手,练成绝顶之上,天下无敌,如当年大辽的南院大王一样,一刀万军之中株贼首,使敌军组织涣散四分五裂,内斗不休,再也不能有余力南下侵我大好河山!

    系统能挑的,只有七门武艺,沈裕民除了入门时学的一招太祖长拳外,就全部学得是刀法了,算了下他登峰造极了的武艺有太祖七式长拳,朴刀十六路、柳叶刀法、分金破釜刀法、登先陷阵刀法了。

    而天伤悲悯刀法随着其他武艺的修炼也不知不觉突破到了六级,但是升级条件依然未知,而且出刀极为暴戾,不能完全控制,只能在生死大战使用,不能和人切磋。

    随着刀法的修炼,他耍刀技巧系数越来越高,刀在手上也不再完全只是砍、劈、削和刺了,常常能做出令人出奇不意,神奇无比的事情,一刀明明迅若雷霆般斩下去,却能突然换招,变劈为削,几种不同的招法反复转换,得心应手。

    登先陷阵刀法登封造极后,他心中的刀法更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感悟,觉得这刀不该只这样,应该能使出一种新的境界才对,但是明明感觉上来了,又还觉得缺些什么,总之,凭自己的感受,离那套天伤刀法还差了没边。

    差在哪儿了?他心念一转,便在系统中选了现在刀法一百零三能挑选的一套,需要耍刀技巧一百,每级耍刀技巧加四,攻击力加二,内力加十的刀法:刀法还是要优先选加系数的,而这套刀法除了附加属性好,介绍也挺有意思:

    清风拂叶刀法,修炼时必须要配合较为沉重的刀具,将沉重的兵器挥舞得如风中柳叶一般轻巧,必须从内力和臂力着手,不将这两样都练到得心应手完全无法施展。

    换句话说,除了系统附近的属性外,还能大幅度提高自己的臂力和技巧的掌握,以重刀施展轻巧的刀法,和一般人用器材锻炼一样,是十分有益处的。

    沈裕民学了这套刀法以后,系统中的七个可选功夫就学了六个了,最后一招他决定留着,刀法的几个绝学他都感觉还不如现在已经领悟了的天伤悲悯刀法,不值得浪费这最后一个位置。

    而离开范家大院时,他得到了脱离新手阶段的提示,也查看了各类武功的绝学,大部分也就那样,看不大上眼,唯独那介绍少得可怜的野球拳法让他充满兴趣:

    野球拳,凡间武学中天下无敌,不受任何条件制约,需要武学知识三百。

    无论是在武家山寨里,还是范家大院内,他与人比武切磋,谈论技艺,不管对方武功高低,他注意只要在功夫上有独到之处,自己就能提高武学知识,但是一直不知道这个属性除了提高拳掌技能的效果还有什么用。

    而穿越到现在也不过一年,他武学知识都一百六十多了,如果再付出这么久的努力,就能学会那什么凡间无敌的野球拳,岂不是自己的梦想就实现了?

    在黄河之岸,苦练了许久,终于将自己的臂力练到可以自如使用清风拂叶刀法以后,他觉得自己应该已经拥有和各处一流高手比武的资格,所以便动身去寻找各处的名门大派,尝试和各种高手切磋论武,来提高自己的武学知识了。

    当时完颜仲还没抵达军中,沈裕民沿着黄河之岸,到处寻访,倒也遇到了些练功习武的豪杰,但是大抵都是些寻常人物,根本和他动不了手,切磋起不到什么作用。

    这天沈裕民难掩失望之情,有些心焦地望向滚滚黄河,突然看到一人撑着一叶扁舟,当时风大浪急,并无什么小船敢出海,而这人仅凭一根摇橹就在波涛中如履平地,仿佛那狂风巨浪不存在一般。

    他一双眼睛盯着那人手上的动作,原来这扁舟之所以不被打翻,却是靠他橹总能适时一摇,使扁舟总是随浪而走,不受风浪摧折。

    不说在这怒涛巨浪中能掌握规律,操纵自如,就是这种情况下能把船开得如此稳当,那手臂上的力量,也怕是十个沈裕民都比不过!这个人难道是神仙?

    正观看时,那叶扁舟突然顺浪而行,眼见就要朝一边边靠岸了,他连忙迈开两腿,使出吃奶的力气朝那小船靠岸的位置飞跑过去。

    一名穿着粗布单衫,打着赤脚的健壮渔夫,正用力往岸上拖一张大网,嘴里还说道:“真是好运气,这次出来打渔,又遇到了这般好天气,这偌大的黄河就我一人打渔,却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只是太多了提不到集市去。”

    看他拉得吃力,沈裕民飞跑过去,上前扯住网就一齐使劲,对他说到:“这位大哥神乎其技,让小弟来帮你一把!”

    按说这一人背着刀飞跑过来,一般的渔夫不是弃网而逃,也得把船划入水中躲避,那渔夫却不为所动,对他说道:“小兄弟却是好心,只是没有技巧,如你那般随便抓住,使劲就扯,不说没处使劲,手掌容易受伤,网还要被你扯破。”

    沈裕民脸上一红,才学着他把网抓了一把捏在手上,随后尽力往上使劲,这看别人一人干的活,他上前帮忙却是难如登天,真是把吃奶的劲都使完了,才勉强帮上了一点忙,看着人将满满一网鱼虾拖上了岸。

    把网拖上来后他是半点力气都不剩了,往地上一坐就只顾喘,那渔夫却拉开网来,把许多不到一斤的小鱼往水里丢,一边说:

    “看不出来,你这小兄弟的手上倒有几斤力气啊,却是帮了我的大忙了,只是不会巧劲,白费了许多力气,受得累却比我多了,这里的收成你捡大的,喜欢的先挑!”

    沈裕民这时已经喘过气来,还有些虚脱地对他说:“这倒不用,小弟沈裕民,是见大哥在江上摇船,简直神乎其技,特地前来拜会的,只消大哥指点我两手功夫,这鱼我却不敢收。”

    “哈哈哈哈,我不过是是个打渔度日的穷苦人家,哪里省得什么武功,少年人你是想多了,这次收获却大到意外了,不是你帮了大忙,这一网就丢了,我谢你还来不及,哪能指点你甚么!”那人郎爽大笑道。

    “大哥莫要做耍了,小弟在岸上观看许久,那顺风避浪的动作,无论是臂力还是手法,都起码是数十年之功,没有高深的功力做基础,是绝对做不到的!”沈裕民诚恳地说:

    “我也不贪心要大哥传授武艺,也不敢和大哥切磋,只要能略微同我指点些迷津,让小弟能多学些武功的知识,便十分感激了!若是实在为难,我这便离去。”

    “沈兄弟言重了,我叫钱智平,打小做了个和尚,法号就是智平。后来误入歧途走,在江湖漂泊了许久,这几年金盆洗手了,就在这里做个打渔人家,却不再问分江湖事情了,只是切磋讨论,倒也无妨,不如就到寒舍一坐,边喝边聊?”

    那人嘿嘿笑起来,晒成古铜色的脸上,两排洁白的牙齿格外显眼。

    “若是这样,那十分好,只是叨扰大哥了。”沈裕民心中一喜,上前就帮他提起了一大包鱼,跟着他走去。

    钱智平的屋舍就在不远处,是挑了块可以俯瞰黄河的高地建造的,基石极深,栋梁结实坚固,是一间可以抵挡大风雨的稳当大房屋。

    家里就他一个人,屋子虽然大,但是也就他一人住,其余家具都十分简洁,只有一个大缸用来养着多余的鲜鱼,以备大雨天不能出门。

    “却叫兄弟见笑了,舍下十分简陋,现在酒米还够吃,就乐得清闲,也不去市集卖鱼了,只好生在家受用鲜鱼。退隐以后我原本要回去做和尚的,就是贪这一口鱼鲜才放不下俗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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