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到70年的电影中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恐怖的蛤蟆
李武猛地一惊,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到了美国了,并不是自己熟悉的香港。
还是先看看小鑫怎么样了,昨天自己睡的死死的,看现在的天色已经是早上来,小鑫别有什么事情了。
来到走廊,看到李鑫房间的门是管着的,还没等李武敲门,楼下李鑫的声音已经传来:“小叔,早饭已经做好了,你要吃吗”
听到李鑫的声音,李武紧张的情绪顿时缓了下来,自己的肚子更饿了。
李武对着楼梯口喊道:“吃,多帮我准备一些,我现在很饿。”说着李武就向楼下走去。
一楼,半开放式的厨房,李鑫已经将准备好的牛奶和培根面包放到了餐桌上。
因为无法预测自己小叔的饭量,李鑫就多做了一些,同时还煮了几个鸡蛋。
反正两个冰箱里面的食材有很多,并且还都是新鲜的,如果不是没有排油烟的机器和佐料,李鑫还想做一些炒菜呢。
毕竟炒菜和粥才是华人传统的食物,等一会去商店或超市看一下吧。
对着李武示意了一下餐桌的食物,李鑫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笔记本对李武道:“你先吃饭,我给你读一下在美国居住的要点,这些是从黄爷爷和一些留学生哪里得到的。”
李鑫口中的黄爷爷是香港大学的校长黄松,两家是世交,黄松又是李鑫爷爷的至交好友,李鑫平时也就以爷爷称呼。
两世都没有出过国门的李鑫,对于到美国生活还是做了很多的准备的,特别是当地的一些禁忌和习惯。
虽然不能完全的入乡随俗,但是也不能太与众不同了,这样对自己今后融入环境是很不利的。
所以李鑫利用来之前的那段时间,开始收集美国的一些信息,特别是要前往的波士顿地区,无论是这里的大概人种还是这里的居住习俗,都在李鑫的收集范围。
李鑫打开小本子开始读道:“移民美国要注意生活习惯的不同,特别是居住在社区里面,在入住的前几天一定要拜访周围的邻居,这样可以增加邻里之间的关系,同时可以......”
大概总结一下就是减少自身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无论是否有益,无论是声音还是气味上,让大家彼此处在独立的位置,不过分的家长里短,这对李鑫二人来说是最轻松了。
积极的参加社区活动,做义工。可能是美国人太强调自由独立的,为了防止社会关系生疏冷漠,社区鼓励大家参与集体活动。
恩,这个是两人有些难以避免的,特别是李武,除非他们有一个很合适的理由,比如长时间在学校或者做实验。
像参加社区聚会啊,庆祝啊之类的李鑫就一点而过,只要不引起周围居民的反感,做一个性格孤僻,不善言语的学霸也是可以让周围居民接受的。
毕竟是身处麻省理工的周围,对于那些学霸级别的天才怪咖,这些居民或多或少的知道一些。
几百字的美国居住指南读完,李武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将一杯牛奶一饮而尽,对着李鑫道:“过段时间开学,哪有时间参与这些活动,到时候再说吧。”
李武停顿了一下道:“你怎么办不能一直在家呆着吧,是去上社区学校还是和我一起去上学,专业课程你可能还没办法听懂,但是我听说麻省理工的图书馆很全,到时候我会把你放到图书馆,下课我去接你”
李鑫想了一下道:“看情况吧,我暂时先适应一下这边的环境,不过社区学校还是不去了,我没办法和同龄的孩子一起学习的,这对大家都是一种折磨”
李武想了一下给李鑫请的那些家教,然后赞同的点了一下头,智商超出众人太多也不太好,很少有交流的对象。
日子过得很快,原本三月初的天,转眼就到了四月初。
李武和李鑫已经到美国一个月了,到达后没几天,艾克教授就回来了,在李武的要求下并没有举办什么欢迎晚宴,不过倒是和艾克教授的儿子一起吃了顿晚饭。
艾克教授的儿子伯特,三十多岁,身材中等,现在在哈佛大学的医学系做助教,据说明年就可以获得哈佛的聘请,成为一名心理学的教授。
父子二人虽然在博朗家族的话语权不是很高,却也是很重要的核心人员,只不过平时不怎么理会家族内部的事情,专心搞学术。
而博朗家族对于这样的家族成员也是给予鼓励的,毕竟没有必要所有的家族成员都成为政要或者商界精英,一个家族发展到如今的地位,开扩进取只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家族的团结和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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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探路绘图
第七十九章。探路绘图
十岁的李鑫在脱离李武的视线后,开始自己的探路之行,美国不同于香港,在香港,一个十岁的孩子在七十年代穿梭在大街小巷很正常,前提是自身熟悉的街区。
在美国像李鑫这样年纪大熊孩子也是一样在大街小巷穿梭,不过李鑫虽然年纪和身形都不惹眼,但是他的黑发黄皮肤在众多的白人中还是很惹眼的。
为了让自己不那么出众,李鑫每次都是带上棒球帽,然后带上一副骑行风镜,看上去就是一个喜欢彰显个性的熊孩子。
帽子配风镜,再加上长袖卫衣,李鑫已经在众多白人孩子里面不是那么多醒目了,毕竟骑车路过的时候,人们都是采用的模糊记忆,主要关注点是在衣服上,而非肤色和长相。
虽然李鑫已经重生五年了,可是骑行在这个时代的美国街头,李鑫还是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复古的汽车,夹克衫,喇叭裤,还有那奇特的爆炸披肩发等等。
都让李鑫有种不真实的错觉,自己是真的处在一个现实的世界还是在一场虚幻的梦中呢
现在波士顿的街头到处是彰显个性追求自由的年轻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正是美国嬉皮士文化流行的高峰期。
作为年轻一代的美国青年,已经开始反感僵硬刻板的传统,开始追逐属于自身的社会文化,可是没有生活沉淀和社会经历的年轻人只能是模仿。
将自己觉得酷和个性的东西安装到自己的身上,而这个时期,美国国内的反战游行已经变成了常态,追求独立的年轻人看到人们对政府的抗议和不满,开始逐渐把对抗政和主流当作了一种自由的表现。
于是嬉皮士这种用公社和流浪的生活方式表达不满的文化开始被年轻人接受,年轻人们开始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开始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
不过慢慢的这些年轻人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忘记了自己最初是为了平等,为了彰显自己能自由独立的和社会对话。
慢慢的,他们开始逐渐脱离主流社会,开始在酒精和毒品中追求自身的梦想。
现在这种情况还不是很明显,毕竟大麻虽然也是一种毒品,可他的危害性还没有海洛因和可卡因厉害。
等再过几年,当那些黑帮发现了毒品的利润后,这些追求反叛和自由的嬉皮士才会真正的堕入深渊。
出了剑桥市之后,李鑫明显感到了社会环境的不同,首先是嬉皮士的增多,和剑桥市里面那些追求嬉皮文化的年轻大学生不同,外面的这些嬉皮士更接近于流浪汉。
很多的嬉皮士在街角或者巷尾三五成群的抽着大麻或酗酒。
还有一些人在打架斗殴,这已经和社会底层的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了,只不过是这些人的家里还有部分资产支持他们挥霍而已。
同时,李鑫发现了很多的退役士兵,这些从越南撤离的美国大兵似乎并没有得到美国政府的妥善安置,很多士兵有着颓废,酗酒甚至是暴力倾向。
而且很多的年轻人甚至是很多的市民都在排斥这些老兵,李鑫貌似脑海里有了生命想法,却又一闪而逝,没有抓到。
经过一段时间的骑行,李鑫将自己得到的信息开始记录下来,并开始在地图上进行标记,从刚开始最近的萨摩威尔,到后来的波士顿市区。
不过李鑫一直没有去南波士顿,并不是李鑫不想去,而是那边的环境不太适合,首先那是爱尔兰人的聚集群,虽然整个波士顿地区,爱尔兰人占据总人口的20%,可南波士顿更像是爱尔兰人的独立社区。
南波士顿更像是一个孤立的半岛,和市区相连的只有一座公路大桥,这种半封闭的环境对于现在的李鑫来说还是有些危险的,毕竟经济落后人员密集就意味着社会治安的混乱。
回到公寓,李鑫开始汇总自己这段时间的收获,拿出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开始按照上面的记号在地图上描绘。
首先是距离最近的萨摩威尔,这里是爱尔兰传统黑帮的势力范围,据李鑫的观察,大概有三种不同的势力。
他们相互之间有合作,也有对抗,不过他们的对抗还局限于拳脚的斗殴,而非是黑帮之间的火拼,抢夺的也只是街区的保护费和偷盗而已。
而除了爱尔兰人的帮派,还有一股势力是很难被察觉到,那就是控制着波士顿市区北部的意大利移民,也就是黑手党。
这些是美国最早的黑帮了,或者说是有组织成系统的黑色组织。
这些黑手党不像爱尔兰人那样敲诈保护费或者当街斗殴,他们的组织更加的严密的明确,并且有着自己内部的记录,最出名的就是七诫:
一,守口如瓶
二,组织高于个人
三,不得违抗上级命令
四,不断叛变自首
五,对家人保密
六,不得擅自进行绑架
七,严禁内斗
不过具体能不能实施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不同的黑手党家族出现。
将这些组织的大致控制地区画出来,同时李鑫开始在地图上标注那些被他发现的一些据点,并不是准备做什么,只是标记出来,有备无患而已。
标记好之后,李鑫将这份地图收了起来,放到了书架的顶端,并联系脑海里的系统道:“系统,我现在的身体属性报一下呗。”
这时大脑中系统发声:
“
第八十章。 催眠
第八十章。催眠
麻省理工的学生并没有收到嬉皮士文化的影响,最起码校园内的学生不想社会上那些青年那样的散漫和堕落。
每一个学生不是行色匆匆就是在边走路边思考问题,学院内的学术氛围还是一如既往的浓厚,这可能是和麻省理工的专业倾向有关系吧。
作为一个理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麻省理工无论是学生还是教授,都更偏向于用数据说话,对于那些思想或者人文的潮流一般兴趣不大。
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是,在这里求学的压力是很大的,虽然能来这里求学的人,无论是天资还是知识积累都不错。
但那时放在来这里之前,当来自美国和世界的精英学子汇聚到一起时,原本值得称赞和自豪的成绩也会显得平平无奇。
就像你说自己从小学到高中都是班级甚至学校的第一名,听到的人也只会很淡定点头,因为这是进入顶级名校的基本条件,如果你连自己学校的那些人都不能比过,那么你可能连进入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从小被追捧的学霸都是骄傲的,再加上学校和教授的引导,大家相互之间会进行成绩对比,替别是进入学校的第一年。
为了给那学刚刚入学的学员一个震慑,第一学期的考试成绩是不用a.b.c.d这样的数字表示,而是很直白的通过或不通过。
这会增加学生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再加上美国私立学校高昂的学杂费等等,很多学生未来继续求学,除了外出兼职外只能去竞争奖学金和助学金。
李鑫在图书馆的身影已经被这些学生自动的忽略了,除了第一次见的还有些好奇,其他的只是看了李鑫一眼就开始自己的研读了。
图书馆建立于1916年,藏书超过1800万册,汇集了世界各地的藏书和资料。
李鑫直接掠过前面几个区域,走到几乎没有什么人到来的医学区,同时看是按照分类找寻心理学的书籍存放处。
作为刚刚发展十几年的学科,心理学的藏书和精神力书籍是放在一起的,因为目前人们对于心理学的重视程度还没有后世那么高。
毕竟现在的西方国家很多还在享受二战带来的红利,社会竞争压力虽然因为经济危机提高,人们却没有像后世那种紧迫感,对于心理医生的需求也没那么大。
关于心理学的资料并不多,而关于催眠的书籍也只有寥寥几本,虽然介绍了催眠的原理的作用,却没有具体的催眠方法和过程。
不过仅仅是催眠的原理对李鑫来说也是获益匪浅,催眠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外界施加给被催眠者的信息,从而引导受术者的大脑进行联想思考,最终产生自己暗示,自我欺骗的效果。
无论使用的手法是什么,都需要受术者的精神集中,同时接受催眠者的引导,并放松自己内心的戒备和警惕。
只要知道了原理,李鑫有着精神力这种开挂的金手指,完全可以一边实验催眠的手法,一边开启超频模式感知受术者的情绪和思维变化。
相对于系统的学习心理学和催眠术,李鑫更相信这种用实际试验练习出来的催眠术。
已经下午了,大致清楚了催眠的原理,李鑫离开了图书馆,开始回家,自己最好在李武回家之前回到公寓,这样会减轻李武的担忧,同时放松李武对自己的关注。
这其实也是一种催眠,不过这种是潜行默化的暗示催眠,当李武每次回到公寓都发现李鑫已经在公寓里面,哪怕李鑫告诉他,我今天出去了,可李武的大脑潜意识还是更倾向于自己眼睛收集到的信息,会告诉李武,李鑫在家。
这样时间长了,李武会养成一种潜意识,我回家就能看到李鑫在家,李鑫并没有外出或者并没有离开公寓的错觉。
回去的路上,李鑫一边走着一边思考如何练习催眠术,这关系到自己能不能拥有一个合适的帮手或者忠诚的下属。
而且要练习催眠术,还需要大量的精神力,这对于李鑫来说也是一个迫切的问题,仅凭自己的思维力进行凝聚,速度实在是太慢了,除非再次进行收割猎杀。
已经出国,再加上针对的又是一些黑帮分子之类的,李鑫现在是一点负担没有,可是要安全的行动就得有人进行辅助帮忙,不然自己行动的风险就太大了,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一般。
实在不行就只能分批次零星的猎杀了,这样边实验边收割虽然效率有些低,可目前李鑫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
如果没有人辅助,一但出现大量的尸体,那么美国警方肯定会移交给联邦调查局的,到时候李鑫可没有信心说自己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可不要小看现在的联邦调查局,他们可不是像前世电影或电视剧里面那么多无能,冷战时期,联邦调查局不单单是应对黑帮和犯罪,很对时候连间谍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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