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蓄谋已久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十年一信
我觉得这话特别有那种相夫教子的味道,传统的日子不就这么过的,男人在外面挣钱养家,女人在家里看家。
我觉得很幸福,就往黎华肩膀上靠了靠。
然后经过那家医务室,黎华像想起了什么,脚步顿了一下,什么也没说,继续往前走。我也就没怎么在意。
他带我去一家小饭馆吃了饭,条件很简陋,这家饭馆开在这里,也主要就是为了服务他们这些外来工作的人。两口子得有四五十岁,是村庄里为数不多的壮年人士。
我倒是也觉得,在这边生活大概是很清静的。
晚上回去,睡觉的时候,发现黎华肩上的伤口结了小片血痂,大概是今天帮我拉行李的时候,一下没反应过来,抻破了。
他说:“没事儿,这点小伤。”
其实黎华从认识我以后,也开始倒霉,先是被他二叔压破脚趾,又是被我用酒瓶子爆头的。不过其实就是以前练舞蹈的时候,也没少吃苦受伤的。
不知道现在让黎华跳舞,他还能不能伸展开。
然后我把他的衣服剥得干干净净,检查过没有我没发现的伤口,才放心地搂着他一起睡大觉。
早上黎华亲自起来弄的早饭,我还没睡够,就没把我叫起来吃,正好中午我也不用忙活了,直接热热就吃了。然后晚上他会尽量早点回来。
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这边还是有些距离的,而且不方便开车,中午不能回来,我也不怪他。
这天就是情人节,我来的时候专门买了一大盒巧克力,这是我和黎华一起过的第一个情人节,我心里还是很重视的。
可他日子早过晕了,哪还记得什么情人节呀,带着吃的东西回来的时候,我嘟着嘴巴抱怨,“你好歹给我采几朵野花也行啊。”
黎华说这个天上哪找野花去,我想想也是,说:“反正家里养着这么大一朵花。”
黎华就凑过来亲我。
又一天过去,我开始感觉到无聊。没有电视,没有络,也没人陪我说话。我尽量多睡睡觉打发时间,可床板略硬,睡多了浑身上下疼。
过了中午,看着太阳还不错,我觉得被子太潮了,就把床品搬下来,拿到外面去晒。
其实再晒也就那么回事儿了,这边空气就是潮湿,我一个吹着干爽海风长大的人,一时习惯不了。总觉得被套床单,就像刚从洗衣机里甩干直接拿出来的一样。
这些事情我都没向黎华抱怨,我想他刚来的时候,肯定也不习惯,时间长就好了。
二层小楼楼上楼下只有我一个人,其它的都出去工作了。但黎华说不用担心治安问题,这边都是老人和孩子,打不过我。
下午我出来收被子,看到楼下院子里站着个姑娘,手里拿着点什么,像是在等人。
刚开始也没管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收完以后,她还是站在那儿。然后我到楼下压水井去弄水,姑娘看到我有些惊奇的模样,我也很大方,礼貌地问了句,“你找人么”
她说:“嗯,找上面住的黎华。”
我心里就咯噔了一下。然后多看了姑娘两眼,这个姑娘应该和黎华差不多年纪,穿着朴素,但是眉眼很清秀,头上扎的马尾,几乎每一根头发都紧紧地绑起来,没有刘海。
其实我觉得,她是个面善的姑娘。
我说:“他还没回来,你有什么事么”
她微微有些犹豫,大概也在琢磨我是什么人,我于是自己先说了,“我是他女朋友。”
姑娘的表情怔了一下,然后对我微笑,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我,说:“他这两天没去医务室换药,我就把消毒棉和白药送过来了,嗯,还有他之前说,一个工友起湿疹,药也在里面。”
东西递上来,我也接过来了,琢磨拿药得给钱的吧,就说:“那你等我一下啊,我上去拿钱。”
她急忙摆手,“不用不用,等月底一起结就行,以前都是这么算的。我还得回去,就先走了。”
姑娘操着一口具有本地特色的普通话,转身的脚步也走得飞快。
我拿着她给我的东西,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看,哦,是学校旁边那个医务室的小医生,这么年轻……
说实话,这姑娘要是长得丑点也就算了,偏偏还挺看得过眼的。我就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了,你说黎华成天呆在这么个地方,看见少见的大姑娘,能不多瞅两眼么,瞅出感觉来了可怎么办。
那大姑娘,也成天呆在这么个地方,村子里来了个黎华这么漂亮的小青年儿,能不多瞅两眼么,瞅着瞅着惦记上了怎么办。
我心里有点小恐慌,又庆幸自己好歹人已经在这里了,不然总这么不管不问
098 女人的谈话
文鹃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山村,后来去外面念的医大,然后又回来了。
也许在这种淳朴的地方,才更容易邂逅这些淳朴的人,和这些支教老师啊,回乡医生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俗气得一塌糊涂,一点都不高尚。
文鹃用本地方言,耐心地跟老阿婆讲好多偏方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我这边打过针就会好了,不用她老人家操心。
老阿婆走了,我对文鹃说:“你们这里的人都真好。”
她礼貌地回一句,“你男朋友人也很好。”
说完,她愣了一下,可能觉得夸得有点不大合适,我就回了一句,“嗯,他对我也很好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说,完全是下意识的。诚然,我是很在意黎华的,对于他身边会出现的女人,我都是有那么点紧张的。
她笑,补充说:“工地上的人经常帮忙,修修电路,那边田里的水泵,就是他们给按的。”
人与人的关系是互相的,文鹃大概不知道,在新疆的工人是怎样的生活,有多么的枯燥。工人们虽然帮了村子里的忙,但其实这个村庄,也给他们增添了生活的感觉。
后来我还是自己回家了,因为感觉和文鹃也不是很谈得来。毕竟我们的生活和接触的圈子完全不同,除了大学里的那点事,基本没什么共同话题。我跟她也不熟,就是大学里那些事,也谈不来啊。
走的时候,我问文鹃我要不要拿点药,她说:“不用,是药三分毒,能不吃就不吃。”
对于这个做法,我只想评论四个字:业界良心!
我本来计划得好好的,怎样学着做一个持家的女人,可似乎一切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畅。我在屋里病病歪歪地呆了整个下午,开始有点怀念城市里的生活,怀念电视机和络。
电饭煲里煮上粥,打电话让黎华带些外面的炒菜回来,吃过饭,碗也没力气洗,就黎华进进出出地收拾。
因为太无聊,所以很多时间都要在床上度过。所以早些年计划生育工作难搞啊,因为比较贫穷的地方没有电视看。
不过我弱成这样,黎华也不好动我,就心疼地抱着我说,“就说你不习惯吧。”
我不服,“哼。”
这点儿小灾小难打不倒我,呆在黎华身边,生病也是好的。我只是觉得有点抱歉,摸着他的胸膛,撒娇说:“老公,对不起,我给添麻烦了。”
黎华把我这只不老实的手拿开贴到自己背上,用自己的身体很严密地包裹着我,说:“这有什么,我刚来的时候也这样。”
“那你生病的时候谁照顾你的呀”我问。
他想了想,说:“我也没病成你这样啊,弱!”
我说:“信不信我真的去吃土。”
“那不行,满嘴泥我还怎么亲你。”
第二天,黎华又把我拉去打了回针,之后我就差不多算是好了。好了以后,又感觉生病的日子也不错,病病歪歪浑浑噩噩,时间似乎能过得快一点儿,现在我生龙活虎的,实在觉得过得好生无聊啊。
每天就是等待,等待,等黎华回来,和他腻歪。但小别初见时的腻歪,过了几天变得不那么新鲜。渐渐地也没什么好腻歪的了。
很偶尔的,这边也能突然连下无线络,我查过邮箱,依然没有经纪公司的回信。这也正常,一般回信都不会特别迅速。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不着,总在身上挠啊挠。黎华被我挠醒了,低声问:“怎么了”
“痒。”我说。
黎华撑开眼皮,巴拉着我在挠的地方看,摸了摸,说:“过敏了。”
可我不是那种过敏性皮肤,从小到大也没有过什么过敏史。我身上起了些小疹子,或大或小的,最集中的反应,就是痒。
而且越挠越痒,简直不让人睡。
黎华用粗糙的手掌搓了搓我的胳膊,帮我缓解痒的感觉,然后抱得紧一点儿,说:“明天去医务室看看,拿点儿去湿的药。”怕我担心,安慰说:“正常,很多刚来的都这样。”
“嗯。”
我有点儿鄙视自己,没有千金小姐的命,还偏偏长一副千金小姐的身子。对于水土不服迟迟不能痊愈这事儿,我很生自己的气。
第二天黎华早早地又去工地上,我醒来以后也很晚了,吃点东西,慢慢悠悠地往小诊所走。
已经是中午了,学校里的学生放学回
家了,那住在警卫室的两口子也可以休息。经过警卫室的时候,看到他家男人在批改作业,那个女人似乎不在。
然后我到了诊所,诊所的大门也没有关,能听见里面两个人在谈话。
小村庄里,是很安静的,不管白天还是黑夜。这如果是在我生活过的城市里,屋子里面的人说话,根本就不可能听得见,但在这里,勉强可以听清。
“小黎这个年轻人真不错。”
这是我听到的第一句,应该是出自女老师之口。本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什么,只是我走路很慢,在走到门口之前,多了听了两句,然后就不想进去了。
“他那个女朋友你见过了没有”女老师问文鹃。
文鹃:“嗯,
099 那么你呢
黎华用这种眼神儿看我,我挺害怕的,好像是在谴责我偷听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从理论上讲,别人要在背后嚼关于黎华的舌头根,总不可能当着我的面讲。
我也就看着他,因为习惯了跟他较劲,心里一紧张对他态度就不好,“你这么瞪我干嘛”
黎华却笑了,把凳子往我旁边挪了一点,揽着我肩膀说:“跟我说说,她们说什么了。”
我就把听到的都一五一十地说了,连带着吐槽一下,那个女的还是当老师的呢,这么背后说人坏话很不地道,尤其是说我当演员的不是好东西,演员招她惹她了,她又没当过,凭什么那么说我。
“就这些”黎华问。
我点头,然后瞪他,“那你还想听什么!”
他嗤笑出声,捏了把我的脸,他说:“我知道一点点。”
“你知道什么”我又不懂了。
他倒是很骄傲么,说:“我知道文鹃喜欢我,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嗯”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我还真不知道换了我该怎么办。是我一到这儿,他就跑来跟我自首,说:“优优啊,村里那个小医生看上我了,但是我绝对不喜欢她,我们是清白的,你不要乱想。”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还是说,跑去跟文鹃说,“我女朋友要来了,你就不要再在我们面前出现了。”
这村子里就这么大点儿地方,除非文鹃离开这里,不出现是不可能的。但人家凭什么要离开,凭什么我来了她就得走,人家的生活,要在哪里活,我们说了又不算。
我百思不得其解,黎华臭不要脸,来了句,“谁让我长得这么帅。”
“嘁。”我不屑地白他一眼。
黎华是帅的,尤其在这么个偏远的村子里,青壮年男士,基本都是他们这帮外来务工的,绝对的工人阶级,培养不出黎华这一身洗不掉的艺术气质,再说,这年头的帅哥,缺钱都去求包了,怎么可能跑这儿来吃苦。
所以文鹃能看上他,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只能算是他招惹的烂桃花。
但我不能就这么放过黎华啊,万一黎华太久没见过女人了,即便是烂桃花不也是花儿么。黎华又笑,然后一本正经地跟我说:“不可能,你都在这里了,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他的意思是,他跟那个文鹃,真要有点什么,他就不会让我来,让我知道了。我一直觉得黎华很阴险,心里特能藏事情,要真那么着,我估计我也只能被蒙在鼓里。谁让我傻么。
这个事情我暂时就不想再追究了,不然显得我太婆婆妈妈。
可是黎华兴致很高嘛,他就乐意看我瞎吃醋的模样,我是有多久没有吃醋给他看了。可是他又问一嘴,“那么你呢”
“我怎么了”
黎华说:“你来之前我去g市谈业务的时候,看到x杂志的新年特刊了。”
“嗯。”我看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我去北京帮李拜天拍封面的事情,我又不是没给他汇报过,我才不怕他拿出来说事儿。
他这边嘴巴还没继续张开,我又追上一嘴,“你现在还看杂志啊”
黎华就特别不喜欢跟我讲事情,有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女人十分会打岔,常常抓错重点。一件事情,总要解释些无所谓的小细节,然后才能彻底讲明白。
黎华也抓住我这毛病了,渐渐就不会被我这毛病带着跑,我打这个岔完全没用,他略带调侃地说:“拍得不错。”
我“嘿嘿”笑。
他说:“就是摄影师的名字,怎么写的李拜天”
他这是开始审我了。我也开始心虚了。
我一直知道,黎华不愿意我跟李拜天来往,反感谈不上,但多少有些介意。所以我都尽量不在他面前提这个人,省的他总往坏了想。
上次拍封面的事情,我虽然交代了是李拜天旗下的公司需要,也说了有可能拍摄尺度稍微大点,也就出于这个考虑,没说是李拜天亲自给我拍。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