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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重生九二好生活
作者:向晚葵
叶纤红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在异乡孤老了,谁知道梦中醒来,重生到了十九岁那年既然老天待她不薄,那她以后就美美地过着有妈妈有弟弟的小日子。这些需要仰望的二代是怎么回事?想抱她的大腿,还死皮癞脸地要跟她结拜,这不科学? 分享书籍《重生九二好生活》作者:向晚葵



第一章奶奶的电话
    第一章

    一个中年大妈的吼声把叶纤红从睡梦中惊醒。

    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不想摸了个空,身子重心不稳,从床上摔了下来。

    谁这么没公德,一大早就叫人吵死了!

    叶纤红趴在地上,气呼呼地想。

    对于注重保养的女人来说,清晨可是睡美容觉的黄金时间,必须睡足才行。

    女人一旦过了四十,就老得快。她可不想这么快就成为黄脸婆。

    一肚子下床气的她,小心摸了摸被撞疼的额头。

    没有肿起来那就好,不用担心被毁容。

    撞红没关系,用冰块敷一敷,就看不到痕迹了。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龟速地从地上爬起来。

    自从跟那个比她小了十五岁的小鲜肉男友分手后,这两年她一直独居,所以姿势再不雅,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到了笑话。

    打着哈欠睁开眼睛,叶纤红骇然地发现,自己竟然没在深圳市笔架山下的家。

    这是哪里叶纤红瞪大了眼睛。

    看布置应该是集体宿舍,不到三十平方的房间里,摆了两排学生时代常见的上下两层铁架木板床,每张床上都挂有蚊帐,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她面前的下铺,一床薄被还有一半挂地在上,看来是她刚才睡觉的地方。

    这铁架床宽不到一米,她睡相又不好,难怪会掉下来。

    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人。

    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让叶纤红恍惚了一下。

    “307室的叶纤红,快下来接电话——”那个女高音再次响起,声音里带着不耐烦,看来已不止叫了一次。

    叫我我的电话

    叶纤红条件反射地走到门口,从阳台往下望,发现楼下的门卫室前,一个齐耳短发的胖大妈双手叉腰站在那里,头仰着往楼上望,似乎在找她。

    “来了——”叶纤红心虚地应了一声,顾不得思考身上的异常,趿着床头的塑料人字拖,就往楼下的门卫室跑。

    胖大妈见她下来,不满地蹬了她一眼,带着重重的脚步声进了屋。

    门卫室的窗开着,靠窗的地方,放了张老式的纯木写字台,边角已掉了漆。上面摆着部暗红色的老式拨号电话,厚重的话筒放在一边,应该是她的电话。

    “喂——”叶纤红迟疑地拿起话筒,忐忑地叫了一声。

    “你这个懒丫头,做什么事都拖拖拉拉的,叫你接个电话,也要这么久”一个刻薄的女声从对面传过来。“不知道打电话要钱的吗”

    “奶奶”叶纤红愕然地把话筒拿离耳朵,一时分不清是梦是真。

    她不是去年已经过世了吗怎么还能给自己打电话

    “怎么不想接我的电话啊”见她不出声,对面的嗓门越发大了,说的话也更加难听:“是不是翅膀硬了,可以养活自己了,所以不把我这个老太婆放眼里了——亏我辛苦把你养这么大,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没有,奶奶。”听着熟悉的声音,叶纤红心情复杂地回了一句。

    难道是在做梦这感觉也太真实了吧!

    抬头往门卫室的墙上望了一眼,那边挂了一本老式的撕页日历,显示的日期是:1992年5月18日。

    老天叶纤红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迟疑地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看,手心很粗糙,应该是长期干体力活造成的,手背上的皮肤虽然比较黑,但是毛孔紧致,肌肤细腻,怎么看都不像是四十岁女人所拥有的。

    难道重生了一个念头忽然从叶纤红的脑袋里跳出来。

    再次看了门卫室一眼,记忆逐渐恢复。

    这里不是老家虞城市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吗

    十八岁那年,她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家里没钱供她复读,于是来这边应聘客房服务员,被经理一眼相中,安排到前台担任服务员。

    难怪一切那么熟悉,这是她人生第一份工作,自然印象特别深刻。

    “明天你回家一趟,我有要紧事跟你说。”奶奶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再忙也要请假回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叶纤红语气平缓地应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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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重遇渣男兄妹
    出门前,照例得打扮一下,化妆肯定不行,现在还不流行,最多擦点口红。

    她记得老家有女孩子因为没经验,把嘴涂成血盆大口,非常夸张。

    叶纤红找到梳子,把披肩发梳顺,随手盘起来,扎成简单的丸子头,两边没绑紧的鬓发让它散落下来,显得既时髦又随意。

    在旧衣服里翻了翻,最终挑出件宽大的墨绿色针织蝙蝠衫和一条黑色弹力踏脚裤,准备换上。

    想了想,还是觉得踏脚裤太土,于是丢回床上,找了把剪刀,把裤子对折后,观察了一下长度,在小腿处一刀剪下去,裁成了八分裤。

    又在膝盖处各划了一刀,把裤脚的毛边处修理整齐,才裤子换上。

    不是不想动其它手脚,主要是怕搞得太前卫,吓坏同事和家人。

    黑色的紧身裤,把她微翘的臀部和纤细的双腿勾勒得非常完美,叶纤红自恋地扭了扭腰肢,换上蝙蝠衫。

    感觉这样搭配,还少了点什么。

    皱着眉头想了想,忽然拉紧左边的衣角,随手打了个结,这样两边下摆不对称了,宽松得没形状的衣服也有了层次感。

    行了,这付模样应该能见人了,叶纤红得意地打了个响指。

    要知道她的穿衣水平,一直被公认是最有品味的。

    如果自己的胸部再一点,屁股再大再翘一点就好了,叶纤红遗憾地想。

    套上那双中跟的塑料凉鞋,把钱装进兜里,叶纤红出门去了。

    穿过青春路,拐过劳动路,来到解放路和龙山路的十字路口。

    路口两边有两家大型商场,是虞城人购物的首选,所以这里成了最热闹的商业区。

    沿着龙山路朝西走一百多米,是虞城的电影院和剧院,朝东走三百米,是火车站及广场。朝南则是服装一条街,两边的人行道,已被摊贩占领了。

    现在是早上九点钟,出来逛街的人不多。

    这个地方她非常熟,前世娱乐方式有限,只要有空,她和杨云哲就来这边散心。

    杨云哲是她的初恋男友,比她大两岁,是高中时的学长。

    连续参加三次高考,都失败了,今年还在复读。

    因为没收入,又不愿意花叶纤红的钱,所以很少逛商场,大多数只在服装街那边走走。

    前世的叶纤红,单纯的厉害,总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坐在杨云哲的自行车后座,搂着他的腰,让他带着自己漫无目的地兜风。

    想到他给自己的伤害,叶纤红苦笑出声。

    她的眼睛要多瞎,才会看上杨云哲,才会认定他实在、可靠,会给自己带来一辈子幸福。

    或许初恋都是盲目的吧。

    叶纤红鬼差神使地走过去,来到那家门口有棵高国梧桐的服装店门口。

    店铺因为地势高,门口有三级水泥台阶,被店主刷了喜庆的红色油漆。

    每当她和杨云哲逛累了,都会坐在这个被梧桐树遮住的阴凉角落,聊着每对情侣永远不会腻的话题。

    叶纤红双手抱膝,在台阶上坐了下来,头低下来,埋在胸口,陷入回忆之中。

    “小红姐,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是在等我哥吗”坐下还不到五分钟,一个甜甜的声音就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叶纤红一怔,感情复杂地抬起头,望向面前两人,一时说不出话来。

    当真是冤家路窄吗

    否则为什么她刚坐下来,就马上碰到了杨云哲和他的妹妹

    要问叶纤红最恨谁,这两人无疑排在首位。

    可以这样说,她前世的悲剧人生,正是从杨云哲的背叛开始的。

    前世这个月的月初,大学毕业的堂哥分配工作,被安排到县农机厂,担任办公室主任。

    农机厂是城关镇的乡镇企业,所有人加起来,不到五十个人,所谓办公室主任,就是个跑腿打杂的,他堂堂大学生,自然不满意干这个,于是吵着要换工作。

    而在镇小做代课老师的小姑,因为得不到转正的名额,也在拼命找关系,想转成公办教师。

    小姑今年三十二岁了,一直没结婚,十年前倒是说过一次亲,可惜对象还没领证就病死了,被算命瞎子说命硬克夫,所以一直没嫁出去。

    这次好不容易搞了个对象,对方家长也不信那个,却嫌她是个临时工,拖着不同意婚事,把小姑急得不行。

    可是家里除了堂哥这个大学生,其它人都是农民,哪里找得到路子

    后来不知道是谁传的谣言,说县组织部副部长家的公子,看上了她叶纤红。

    奶奶听说后,病急乱投医,到处托人打听,想攀上这门亲事。

    为了长孙和幺



第三章划清界线
    “怎么啦,小红”发现叶纤红没有像往常一样,见到自己就冲过来,挽自己的胳膊,杨云哲眼珠转了转,柔声问道。

    两人相恋一年,杨云哲一直觉得自己非常了解她。

    但是这一刻,他竟然没有把握了。

    今天的叶纤红,变化非常大。

    不仅仅穿着打扮,比以前更大胆更漂亮了,她的眼神,平静得有点瘆人,仿佛能洞察人心,看穿别人的一切小心思,让杨云哲有点心寒。

    这种感觉,以往只有在长辈或老师面前才体会过。

    “没什么。”叶纤红收拾好情绪,平静地站起来,淡淡地回了一句。

    眼前的杨云哲,跟记忆中的模样差别不大。

    理着利落的短发,高挺的鼻梁上挂着一付黑框眼镜,嘴角微微上翘,天生带着笑意,上身穿着白衬衫,下面一条黑色西裤,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皮肤又白,特别容易给人好感。

    虽然内心极度厌恶这个人,但是现在他还没有暴露本性,叶纤红也不能恶语相向,徒惹人生疑。

    等到他暴露出丑恶的嘴脸,她一定狠狠踩上几脚,以报前世之仇。

    叶纤红从来不相信以德报怨,对于得罪过自己的人,她不介意打得他翻不了身。

    “小红姐,你还没吃早饭吧”杨云霞晃了晃手中的粢饭团,献宝似地笑道:“你看我哥对你多好,就怕你饿着了,非要我给你带这个。”

    “你自己吃吧,我不饿。”叶纤红扫了杨云霞的一眼,心里冷笑。

    这哪里是杨云哲专门给自己买的怕是她自己吃的早饭吧

    正常新买来的粢饭,因为包着油条,糯米饭是蓬松的一大团,只有准备吃的时候,才会用力捏一捏,压紧后容易下口。她手里的粢饭,早被翻来覆去捏成纺垂型的小团,说是给别人买的,谁信

    不过杨云霞看着傻白甜,论心计,不比她哥哥差啊

    一看自己态度不对,马上就打感情牌了。

    只有前世的自己才是真傻,居然一直没看出来。

    忽然有些恶心,前世她吃过杨云霞带来的所谓爱心早餐,也不知道是不是像这饭团一样,被人咬过几口,上面还沾了别人的口水

    想到这里,叶纤红更没兴趣跟他们啰嗦了,准备转身离开。

    “小红姐,你是不是在怪我”杨云霞见自己百试不爽的招数失灵,开始急了。“主要是我太喜欢这条裙子了,所以一直穿着没还给你,对不起——”

    “裙子”叶纤红看了眼杨云霞身上那条浅紫色的百褶裙,忽然想起来了。

    上个月自己刚发工资,杨云哲兄妹就来找她逛街,后来又引她进了一家所谓的精品女装店,鼓动她试穿这条裙子。

    叶纤红节省惯了,买的春秋装也就十块二十块的价位,这条裙子要八十多,她还真舍不得买。但是在杨云霞的一再鼓动下,最后还是咬牙买了。

    等出了店,杨云霞开玩笑地说,可不可以先借她穿几天,这条裙子太漂亮了,她也很喜欢。

    叶纤红心里不愿意,但是被杨云哲含情脉脉地看着,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

    最后裙子自然一直没有还回来。

    叶纤红这才明白,难怪自己床上没有一件好衣服,敢情全被杨云霞以各种借口借走了。

    再看杨云霞手腕上的手表,也是自己的。

    这块上海牌机械女表,还是她第一次拿了工资,回家交给妈妈时,妈妈为了奖励她,专门去商场买的。

    难怪杨云哲出卖自己时,会这么干脆利落,原来在他们兄妹眼里,自己只是个冤大头。

    “没关系,裙子送你了。”叶纤红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忽然上前一步,向她摊开手,一字一句地说道:“不过手表得还我,这是我妈送给我的礼物,不能随便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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