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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叶妈妈拿起汤匙喝了一口,鸡刚炖好不久,拿到医院后温度正好差不多,不烫口,又没变冷变油腻,喝进肚里暖暖的很舒服。

    “好喝。”叶妈妈笑着称赞了一句,见锅里的鸡不小,一家人喝也多了,又道:“你们也喝。”

    叶纤红另外舀了两碗,递给爸爸和弟弟,见他们喝得香,自己也盛了一碗。




第三十八章段俊希来探病
    “你怎么来了”看到是段俊希,叶纤红惊讶地问。“我妈住院的事,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啊!”

    “我自然有办法打听到。”段俊希见自己的到来,让叶纤红也吃了一惊,顿时得意了。他走进来把果篮递给她,向郑建国夫妻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小段来了啊。”郑建国见是段俊希,从唯一的方凳上站起来,让座给他。“你坐。”

    虽然只见过一面,郑建国对他的印象却非常好,觉得以他这样的身份,能用这种态度待自己一家,实在太难得了。

    孩子她妈生病,连家里的至亲都还没有来,他就赶来了,真是个有心的好男人。

    如果他跟女儿能成,成为自己的女婿,那他郑家真是烧高香了,郑建国对段俊希是越看越满意。

    叶妈妈的想法也差不多,希望女儿能跟他走下去。

    这种家境好,长得好的男孩子,能对女儿这么上心,实在不错了。

    叶纤红看懂了爸妈的心思,暗感意外,没想到段俊希这个花花公子,居然这么有长辈缘。

    想到前世弟弟跟的他恩怨,心里一痛。

    他就算表现得再好又怎么样,有前世那段经历在,即使他这辈子真的改邪归正,一心一意对自己好,自己也不会嫁给他。

    转头向弟弟望过去,见他望了段俊希一眼,就低下头不去看他,脸上没有任何笑意,显然不喜欢对方。

    她不认为前世那件事,会对两人的关系造成影响,那太玄妙了,最大的可能是,弟弟舍不得自己,所以对所有跟自己亲近的男人,都抱有敌意。

    走过去坐在弟弟身边,搂住他的肩,安抚他的情绪。

    “这是你弟弟啊”段俊希注意到屋里有个陌生的男孩子,笑道。“长得可真帅。”

    “那当然了,也不看是谁的弟弟。”叶纤红随口答道。

    心里实在不愿意他出现在自己家人面前,又不好直接赶人,就问:“你吃饭了没有”

    如果他认相,看到她们正在吃饭,估计马上会离开吧!

    “还没有。”段俊希早已看见他们吃了一半的饭菜,笑道:“你打算请我吃”

    叶纤红给他一个白眼,这人脸皮怎么这么厚,居然直接开口讨要吃的了

    “就剩菜剩饭了,你不介意”叶纤红说得咬牙切齿。

    “当然不介意。”段俊希仿佛没看到叶纤红吃人的模样,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是一家人嘛!有什么好嫌弃的——”

    叶纤红这下子连话也懒得说了,在爸妈虎视眈眈之下,拿了一只刚才装汤的碗和自己吃饭的筷子,去卫生间洗了洗,拿回来给他装了一碗米饭,重重地塞到他手里。

    段俊希计划得逞,得意地笑了,扒了一口饭,又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夸道:“这红烧肉做得真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叶妈妈一付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语气:“这是小红做的,以后你想吃,叫她做给你吃就行了。”

    “妈。”叶纤红受不了她的态度。“你这是嫌我了想把我塞进段家做烧火丫头”

    “你这是什么话”叶妈妈不满意地瞪了女儿一眼。

    她怎么这么傻,不明白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吗张爱玲的这句老话,能被称为经典,就是因为被无数人证实,这一套对男人绝对有效。

    既然谈恋爱了,还斤斤计较做什么女孩子主动一点,给男友做些好吃的,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叶纤红把注意力放在弟弟身上,懒得再跟他们说话,免得被段俊希气死。

    不过妈妈精神恢复得这么好,叶纤红也是暗暗高兴。

    这顿饭很快吃完,段俊希也要回去了。

    来这里前,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要他回家一趟。他不得不推了朋友的约会,回家吃晚饭。

    但是看到叶纤红,他又忍不住想靠近她,于是借故蹭了一顿晚饭。

    段俊希走后,叶纤红要领弟弟回去,并把碗盘带回去清洗。让爸爸前半夜守着妈妈,后半夜她来医院换班,郑建国没有同意。

    他已请了几天假,就算在医院几天不睡也没什么,偶尔打几个盹就行了。女儿年纪轻,如果整晚不能睡觉,那就遭罪了。

    叶纤红一再提出要跟爸爸轮流照顾,还是被郑建国否决了。

    最后没办法,提出天亮后自己来接班,爸爸去她那里睡一觉,郑建国总算同意了。

    离开医院前,叶妈妈叫住女儿,问她是不是不喜欢段俊希



第三十九章陪弟弟上街
    叶纤红没有带弟弟去那边凑热闹,她想领他剪个发,再去买几件衣服。

    要理发,自然不必去别的地方,她领他直接进了自己兼职的那家美发店。

    看到叶纤红带着一个男孩子进来,认识的人都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叫了个相熟的小姑娘先给弟弟洗头,自己进里面的美容室走了走,看生意如何。

    里面只有小狗小猫两三只,生意并没有自己想像得那么好,看来口碑发酵,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叶纤红失望地回到外面,找个把空椅子坐下来,看弟弟洗头。

    忽然留意到弟弟坐着的姿势有点僵硬,非常奇怪,站起来望了望,不由失笑,原来是那个洗头的小姑娘,在捉弄弟弟。

    那个小姑娘在给弟弟洗头时,故意身子前倾,胸部时不时摩擦到弟弟的身体。可怜弟弟一个十五岁的小处男,哪里被女孩子这样贴近过,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一动不敢动,就怕自己一不小心,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

    有心想提醒一下女孩子,不要使坏。又想着男孩子长大了,得学会独立,有些事总归要自己去面对,她不可能永远陪在他身边,于是又坐了回去,装作没看见。

    或许以后多带他出来见见世面,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郑兴安夹着双腿坐在那里,鼻子里闻着年轻女孩特有的迷人的气息,只觉得又享受又难受。

    好几次,女孩子的身体在他背上划过,他甚至感觉得到女孩子某些突起部位的柔软,这跟他晚上躺在床上,想像的情形又不同,现在这样更活色生香,更刺激。

    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往某个地方涌去,让他紧张得心怦怦乱跳。

    洗头的时候,身上又没有盖理发围布,有什么变化一目了然。他只能并拢双腿,掩饰那个部位的突起。

    为了分散注意力,他朝四周张望。

    这家店以金色为主色调设计,里面布置得富丽堂皇,给他一种不真实感。

    这么高档的理发店,不知道剪一次发要多少钱郑兴安忽然有些不安。

    虽然是姐姐掏的钱,如果太贵的话,他还是会觉得肉疼。

    这十五年,他几乎都是在村里的理发师那里理的发,唯一一次例外,是去年过年前,跟爸妈上街买年货,在一家小型的理发店开了洋荤,花了三块钱。

    妈妈当时还唠叨了好久,说这么贵,都可以买一斤多肉了。

    除了女孩子的身体接触让他又爽又憋闷之外,头皮被人轻轻揉搓的感觉真的很舒服,郑兴安适应后,都舍不得她停止了。

    冲水洗干净头发后,女孩子又把他的头搁在自己的胸口,给他按压穴位放松。

    这时候头上已没有洗发水的气味,女孩子的体香从脑后传来,进入鼻孔,刺激得郑兴安的脸一下子红了。

    “行了。”叶纤红走过去,阻止了女孩子的动作。“给他剪发吧,我们等一下还要上街买衣服,没时间浪费了。”

    弟弟毕竟还未成年,过早接触成年人那一套,她怕弟弟会学坏。

    小姑娘清楚叶纤红在担心什么,调皮地向她做了个鬼脸,笑她口是心非。

    叶纤红恼怒地抓住她的后颈,用力掐了几下,小姑娘被捏得又酸又麻,挣扎着想逃,又脱不了身,只能讨饶。

    “叫你捉弄我弟弟——”叶纤红笑骂道。

    “不敢了不敢了——”小姑娘又是缩肩又是扭身子,“小红姐快放手——”

    旁边几个小姑娘看她们的打闹,都憋不住笑出声来。

    经过上次的化妆事件,这些小姑娘已被叶纤红深深折服,看到她都是小红姐小红姐这样叫,不知不觉有些敬畏她。

    只有几个没心没肺的,像给郑兴安洗头的小姑娘,才敢撩拨叶纤红,每次惹她生气后再讨饶,乐此不疲。

    “叶小姐,你弟弟打算理什么发型”一个发型师走到郑兴安那边,给他披上理发围布,随手抓了抓他的头发,感受了一下长度,问道。

    “他床头都是林志颖的海报,估计是想理那样的蘑菇头。”叶纤红大概猜得到弟弟的想法,随口回答道。

    郑兴安坐在那边,没有说



第四十章姐弟俩的烦恼
    “怎么样”叶纤红拍拍弟弟的背。“这样发型还满意吗”

    “嗯。”郑兴安除了点头,已兴奋得说不出什么了。

    姐姐帮自己修剪后,他感觉比原先的蘑菇头更时髦了,最难得的是,这个发型只有自己有,算是独一份了,回到学校后,肯定惊呆他们。

    而且早上起床,不用担心乱糟糟了,这点他最喜欢。

    班上有几个高个男孩子,也理了这样的发型,经常因为赶时间,没弄好头发就乱糟糟来上学,被老师批评。有一个还因为太长了,被老师叫了家长,他爸抓他去剪了小平头。

    给弟弟剪好头发后,叶纤红没有停留,拉着弟弟就去商场。

    郑兴安顶着一个帅气的发型,忽然变得缩手缩脚起来,垂着眼敛不敢看人,总感觉路上的行人都在打量自己。

    叶纤红暗里好笑,却没有说出来。青春期的男孩子就是这么敏感,让他自恋一阵子就好了。

    进了商场,带他往男装那边跑。

    这时候国外的运动大牌,还没进入虞城这种小地方,只有一些仿国外大牌的品牌在流行。不过外形做像很容易,质量却达不到,所以价格也不上不下的,非常尴尬。

    叶纤红才不管这些,他想给弟弟挑几件棉质好一点的t恤衫和运动裤,最好弹力好一点,这样最舒服。

    让她惊讶的是,这种纯棉的运动服价格并不高,反而是那种化纤为主的服装,价格更贵。

    这便宜了叶纤红,给弟弟挑了三件t恤,二条运动裤,都是耐磨耐洗的磨毛棉和罗圈棉,如果是前世,估计要上千了。

    又买了一双跑步鞋,是那只著名的美洲狮,价格真心不便宜,如果被妈妈知道,估计能念叨一整年。

    不过男孩子运动量大,鞋子不能贪便宜,所以叶纤红还是狠心大出血,给弟弟买了一双。

    郑兴安早已傻掉了。

    他不明白这些衣服好在哪里为什么这么贵但是穿上身后,他感觉自己就像换了一个人,变帅变洋气了,这种感觉很奇特,他很难拒绝。

    但是实在太贵了啊!他看到姐姐付钱时,那双鞋居然要二百多。

    他什么时候穿过这么贵的衣服以前就算过年,爸妈带他去服装市场买新衣服,也不过挑件便宜点的棉衣,至于春秋装,都是地摊买的,颜色倒是鲜艳,跟同学的衣服比,总觉得很土。

    “姐——”他拉了拉姐姐的衣袖,想说别买了,可是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就是说不出口。

    “没事的。”叶纤红笑着搂了搂他。

    她总觉得这是自己欠弟弟的,所以并不觉得这样花钱有什么不对。

    妈妈的病已找到原因,相信只要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回家了,她不必担心钱不够用。何况接下来她还能赚,所以花一些在弟弟身上,她一点也不心疼。

    拎着大包小包出来。两人又去买了些生活用品,无非是牙刷牙膏毛巾这样的小物品,很快就买齐了。

    回到家里,叶纤红催促弟弟去洗澡,自己坐在沙发上发呆。

    今天跟弟弟上了一趟街,加上花在医院的钱,她身上的钱已用掉大半,如果想要保持这样的生活水准,得赚更多的钱。

    酒店的工作丢了,她倒不心疼,但是靠一个兼职生活,还是太难了,她得找份工资高的工作做。

    只是给人打工,似乎赚不到一千以上月薪,除非是进大公司,担任公司高管。

    以她高中的学历,这无疑更不现实,看来只能自己创业了。

    前世看过重生,那些主人公随手卖个手抓饼或者酸辣粉,就日进斗金,快速致富,叶纤红却知道那样不可能。

    你有前世的创新口味,确实可以吸引贪新鲜的食客,但是等你打出名气,真的赚钱了,人家那些专业大厨,只要尝上一次,就能知道你用了什么配料,稍微试几次,就能一模一样做出来。

    那时候你拿什么跟人家竞争

    除非有空间,并像写的那样,种出口味远超普通蔬菜的神奇品种,那样才能保证独一份,人家想跟你竞争也没有办法。

    但是这得有背景,保护得了自己,否则你挡人财路,人家不找你麻烦才怪

    一个普通人怀璧其罪,恐怕怎么死也无法知道

    唉,真麻烦。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在沙发上躺下来,用胳膊盖住自己的脸。

    今天心情大起大落,特别疲惫,现在空下来后,叶纤红好想马上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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