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姐,你睡了啊!”郑兴安洗好澡出来,看到姐姐躺在沙发上
第四十一章病房众生相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煮了肉沫青菜粥,给一家人当早饭。又把昨天吃剩的鸡汤热了热了,带去医院,给妈妈一个人喝应该够了。
弟弟还在睡觉,她没有叫醒他。
难得周末有机会睡个懒觉,就让他睡到自然醒吧!
给弟弟留了一人份的粥,叶纤红提着剩下的一大锅,一个人悄悄去医院。
早上的医院静悄悄的,除了几个不得不起来上洗手间的,大多数人还在休息。
推开病房的门,妈妈还沉沉睡着,经过一晚上休息,脸色好看了一点。爸爸坐在方凳上,上半身仆在床上,也睡着了。
叶纤红把食物轻轻放在床头柜上,没有吵醒他们。悄悄退出门走到走廊的尽头,从窗户往外边望。
远处是虞城有名的虹蜷公园,此时像披着一层薄雾,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只有山顶的那座宝塔,在晨光里冒出头,看起来像是刚被清洗过,特别干净明亮。
公园旁边是刚开发的金鱼湾社区,商品房还只造了一部分,杂乱的建筑工地看起来有些碍眼。不过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一个新型的居民社区。
前世她没有回家乡,依然关心家乡的情况。后来有了网络,就更方便了,只要在虞城论坛浏览一下,就什么事都知道了。
记得虞城这时候的房价还不到一千,等十年后,这里的房价就超过六千了。
当然很多是学区房,也是房价快速上涨的一个原因。
可惜身上没钱,否则买一套也不错,既让一家人生活得舒心一点,又可以当成投资,坐等它升值。
不过她更喜欢的是卧龙山庄,它就在虹蜷公园的南面,从风水上来讲,这样的房子有靠山。
叶纤红前世孤苦无依,最缺少的就是为她遮风挡雨的人。靠山这个说法,虽然当不得真,也足够吸引她了。
如果买了好房子,自己能找到个可以依靠的胸膛,那就完美了。
对着窗外胡乱转着念头,直到爸爸醒来看到床头的食物,出来找她。
“爸。”叶纤红叫了一声。
郑建国的双眼有些红,脸色也显得青白,估计昨晚一直没睡,只是早上仆在床边眯了一会。
不过这个姿势肯定不舒服,就算再久,也恢复不了体力。
“你没必要这么早来的。”郑建国埋怨道。
他清楚女儿来这么早,是想跟他换班,让他去床上补个觉,好好休息一下。
女儿有这份孝心,他当然感动,不过他还是不愿意辛苦她。
自己年近五十,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能力为儿女做什么。女儿既然能力比自己强,他希望能照顾好孩子她妈,让她安心在外面闯,不给孩子拖后腿。
“没事的。”叶纤红笑了笑。
父女前世话少,经常相对无言。重生后她对这个父亲了解得越多,就越尊重他。
一个农村汉子,能没有偏见地养大一个没有血缘的女儿,其实是需要勇气和胸襟的。
或许有些地方他做得不尽人意,但是她清楚,父亲已尽力了。
“我们先吃早饭,等一下你去我那边睡一觉,中午我们再一起吃饭。”叶纤红抱着郑建国的胳膊往回走,嘴里说道。
郑建国点点头。
一种叫幸福的情绪突如其来涌上心头,让他原本困乏的身体,也突然变得精神起来。
三人吃了早饭,安排好叶妈妈,叶纤红领着爸爸去了自己的家。
打开门,郑建国吃了一惊,女儿怎么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
他上班的那个私人老板,有一次把他叫到家里,要他帮忙搬东西。他当时觉得老板家真是漂亮,家电又多,是他见过最好的房子了。
没想到女儿住的地方,一点也不比那个地方差。
两人走动的声音惊动了郑兴安,他揉揉眼睛爬起来,推开门看到父亲,叫了一声。
郑建国看到儿子睡觉的地方,里面居然也有吊扇、彩电。又看看旁边那个关着的房间,应该是女儿睡的,这房子有客厅,还有两个卧室,真的不小了。
“爸,你坐吧,我给你倒杯水。”叶纤红知道爸爸过惯了苦日子,未必会接受自己这样浪费钱财租房子,心里有些不安。
“姐。”郑兴安却不管这些,他跟在叶纤红后头,
第四十二章胡向阳的工作
等他们离开,郑建国叹了口气,对叶纤红说道:“既然他们这么不顾亲情,你以后也要多长个心眼。他们的事,你想帮就帮,不想帮别勉强自己,为这样的人闹心,不值得。”
家人这样的态度,说不失望肯定是假的。
可是农村人在一个村里生活,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可能真的绝了亲情。不像城里人,关系不好了,门一关就各管自家的事。
女儿不同,将来肯定会在城市生活,即使嫁人,也会首先考虑城里人。
他这样说,只是提醒一下女儿,希望她别因为父母的原因,委屈了自己。
“爸,你放心吧!”叶纤红回答道很爽快。“我有数的。”
这些亲戚是什么嘴脸,还有谁比她更清楚
她只怕爸妈耳根子太软,被他们灌几句迷汤,就要自己帮这帮那,那就麻烦了。
爸爸能说出这样的体已话,说明他其实很理智,分得清谁亲谁疏,这样一来就好办了。
下午爸爸继续陪在医院,叶纤红和弟弟先回家。
回到家里,叶纤红放下碗盘,叫弟弟继续做作业,自己先到电话机前看有没有来接来电。
没有。
叶纤红有些失望,只能怏怏来到厨房,清洗中午用过的碗盘。
以前在酒店上班,她担心时间不够,所以希望美容店那边的事情越少越好,现在空下来了,反倒想多接几个顾客,多赚些钱。
整理好厨房,叶纤红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洗,自己拿了拖把把屋里拖了一遍。
忽然想起妈妈生病后,都没有进去空间看一看,也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变化。
最要紧的是,原先计划把里面的地开垦出来,种上蔬菜,自己一着急,竟然忘记了。
趁现在有时间,不如上一趟街,买些蔬菜瓜果的种子回来,如果有收获,以后就不必再买蔬菜瓜果了,也省点开销。
跟弟弟打了声招呼,叶纤红出了门。
凤山路那边有家种子店,走过去要不了十分钟,叶纤红买了青菜萝卜波菜大白菜等常见的种子,又买了四季豆黄瓜茄子等瓜果豆类,反正价格便宜,买多一些也不心疼。
往回走的时候,遇到穿着制服戴着大盖帽的赵大成,骑着辆白色的警用挎子车,非常威风。
“咦”看到叶纤红,赵大成惊讶地叫了声,把摩托车停下来。
“赵警官你好。”叶纤红跟他才碰过一面,见他能一眼认出自己,有点惊讶,客气地打招呼。
“叶小姐你好。”赵大成见叶纤红手里捏着个大纸包,知道她上街买东西,随口问道:“你是不是没在酒店上班了”
“没错。”叶纤红点点头。
自己并没有向他们透露过工作的事情,他能一口说出来,说明暗里调查过自己。叶纤红虽然不喜欢,却没有办法。
至于丢工作的事,也没打算瞒人。
好心帮助人,却被同事污陷撞倒老人,虽然丢人,心里却踏实。
别人怎么看,她毫不在乎。
相信她的人,不需要解释。不相信的人,大不了不来往,她管他们怎么想
酒店方面没有调查,就直接认定是她的错,这样不分是非的地方,就算复她的职,她也没打算回去。
“这么说你今天正好有空”赵大成眼前一亮。
“有什么事吗”听他的语气,似乎需要人帮忙,叶纤红惊讶地问。
“也没什么。”赵大成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胡向阳正式调到虞城市刑警中队,我们打算聚一聚,算是替他庆祝。”
“哦。”叶纤红点点头。“这是好事啊!”
那个男孩子,她一直心存好感,既然调来虞城工作,那以后见面的机会就多了。
“今晚在我家聚餐,想请你一起参加。”话已出口,赵大成也豁出去了。“只是我不懂做饭,只能去外面买熟食了。如果你能过来帮忙,那就好了——”
给胡向阳庆祝的事,是他揽下来的,在他家聚会,也是他提议的,可是等到中午回家,发现厨房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就有点挠头。
那几个损友是知道他家情况的,
第四十三章种菜和准备
叶纤红回到家,看弟弟还在做作业,就没有打扰他。
家里没有锄头,松土就成了问题。她在屋里找了找,看到有一把旧的铁锅铲,决定拿进空间,将就着用一下。
回到自己的房间,反锁上房门,叶纤红进了空间。
空间还是老样子,没有龙山那样的机遇,里边似乎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不过空地已经这么大了,足够她种想种的东西,叶纤红也很知足。
拿着铲子挖开一条长长的浅沟,将种子撒下后,浇了水,又把泥土盖回去。
在旁边继续挖沟,直到有近十分之一的地上种了东西,她才收了手。
这样种的是瓜果类的,需要挖坑,蔬菜就简单多了,直接把种子撒在上面就行,土质这么松软,只要浇点水就能活。
一直拱着腰非常累,还要给两份饭菜,她不能一直呆在空间不出去。
从空间出来,她推开门,来到客厅,看弟弟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想来作业已做完了。
“姐。”姐姐房间刚才一直关着门,他以为她累了在午睡,就没有吵她,现在出来了,郑兴安就靠过来。
“有事吗”叶纤红问道。
弟弟到了这里,一开始肯定新鲜,时间久了就会腻。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精力过剩,最喜欢跟同龄人去外边疯,弟弟在虞城没有朋友,想出去玩也找不地方。
要不,晚上带他去赵大成那边叶纤红寻思。
胡向阳那些人,身份虽然不简单,相处似乎并不难,再说她只是带弟弟去陌生地方解闷,又不是要他跟那些人交朋友应该不会被嫌弃吧!
“没事。”郑兴安答道。
他确实有些闷了,电视没有好节目,一直看也无聊。随身听的歌听了无数遍,也不想再听,他感觉无事可做。
但是叫他选择,他宁愿在这里无聊,也不愿意回老家。
跟姐姐在一起,他感觉更踏实。
“没事就帮我择菜摘豆吧。”叶纤红把四季豆和茼蒿拿出来,放在桌上,说道
郑兴安点点头,拉了把凳子坐下来,开始摘四季豆。
叶纤红回到厨房,拾掇面盆里养着的泥鳅。昨天吃了红烧肉,今天就给他们做道红烧泥鳅吧。
照老家的土办法,把每条泥鳅的头都剪下来,拉出肠子,然后冲洗干净,放在镂空的塑料篮里沥干水。
这道菜其实不难做,烧热油锅后,放入泥鳅煎一会,等表面略干了,就加水放入酱油、绍酒和姜蒜,又放些冰糖、半个辣椒和几粒花椒,烧开后盖上,用小火慢慢焖着。
叶纤红的印象里,这道菜如果烧得好,比大多数的山珍海味都好吃。
当焖得酥软的泥鳅夹到嘴里,只用嘴一吸,肉跟刺就会分离,鱼肉到嘴里后,鲜滑嫩爽一齐在嘴里爆发,美味得难以形容。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肉吃完了,整根鱼刺还没有散开,整整齐齐的挂在筷子上。
想到那个滋味,叶纤红自己也馋了。
泥鳅准备好后,叶纤红又把五花肉下水煮,准备煮熟后切片炒回锅肉。
可惜买不到豆瓣酱,只能自己调配味道,否则会更好吃。
看时间已三点多,叶纤红决定早点动手,免得去赵大成家时,因为时间紧,搞得手忙脚乱,坏了人家聚餐的气氛。
四点钟的时候,晚饭已做好了,叶纤红和弟弟拿着饭菜去医院。
郑建国很奇怪,为什么这么早就送晚饭过来,叶纤红把朋友要帮忙的事说了出来。
叶知书听说女人在虞城交了朋友,自然大力支持,还催促她快点去,别耽误了人家的事。
这么多年来,她最担心的就是女儿性子孤僻,没有朋友,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了。
叶纤红问弟弟有没有兴趣一起去,郑兴安望了望姐姐,见她有鼓励自己去的意思,就同意了。
姐弟两人出了医院,匆匆来到赵大成的家。
听到敲门声,屋里的赵大成像个孩子一样跑过来开门,看到是叶纤红,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
 
第四十四章化为吃货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两人的聊天。
赵大成走过去开门,见是肖东灿牵着侄子肖焕彦站在门口,连忙把两人请进来。
小彦一进屋,就丢开肖东灿的手,用力吸了吸鼻子,然后大步走到厨房门口,大声嚷道:“在烧什么好吃的,好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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