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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虽然没姐姐做得好吃,难得将就一天,大家也没在意。

    等他们离开,胡向阳




第十章乔迁之喜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走过接电话。

    “叶小姐,我是温俊。”叶纤红接通后,那边马上有人开口。

    “哦,是温老板,有何指教”叶纤红笑着跟他开玩笑。

    “指教不敢当,就是想请你帮个忙。”温俊开门见山地说道。

    “你说。”叶纤红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问道。

    温俊这个人年纪虽然轻,行事方面又有点纨绔,但是叶纤红觉得他分寸感很好,至少不会说过份的话,也不会做过份的事。

    他所谓的求自己帮忙,肯定不会是一件让自己很难为的事,这一点她很放心。

    “你们不是成立了一个吃货团吗我也要加入。”温俊笑呵呵地说道。“所以请你这个团长批准。”

    “这是小事。”叶纤红一口答应。“你能加入,我们是求之不得呢”

    这个忙太容易帮了,自然不会拒绝。

    一方面,温俊跟圈里的朋友都熟,没有人会反对,另一方面,他本来就是开饭店的,有机会可以打土豪。

    “你客气了。”温俊也了解叶纤红的为人,所以不觉得意味。“还有就是,我希望吃货团,把社团的活动室定在我们王子饭店,平时多搞一些活动,为我们王子饭店提升些人气。”

    “王子饭店生意这么好,还需要我们帮你拉人气吧”叶纤红调侃道。

    “哪里有你说得那么好”温俊却叹起了苦经。“我们做的是粤菜,材料都要从粤省运过来,成本高不说,利润也分摊得很薄,一个月下来,才赚多少钱”

    “那好。”叶纤红不知道他话里几分是真的,也懒得分辨,“我个人没意见,也愿意帮王子饭店拉些顾客过来。”

    “那就多谢了。”温俊见叶纤红答应下来,笑道。

    “没关系。”叶纤红回答。

    ……

    胡向阳在叶纤红家又装了三天病人,才正式对外宣布,可以正常走路了。

    这天正好是星期天,有正式单位的工作人员都不用上班,他出门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找表哥肖东胜,让他放心。

    然后把赵大成和小方约出来,一起进了游戏厅玩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五十块游戏币用完。

    最后他们还去了市一中的篮球场,准备打一场球。

    他认定自己的腿好利索了,下场打球没问题,被赵大成他们死活拦住了。

    他们自然不知道胡向阳的腿,早已彻底好了,担心他伤口刚痊愈,就过度运动,如果让伤口重新裂开出血,那就麻烦了。

    胡向阳拗不过他们,只好站在外面充当观众。

    不过能看他们打比赛也不错,至少比家里热闹,这几天闷在家里,出来一趟像放风,把他憋死了。

    叶纤红一个人留在家里,看到爸妈过来了。

    郑建国和叶知书这次过来,是因为跟女儿商定的黄道吉日到了,明天就要办乔迁喜酒请客了。

    这次叫的人不多,他们估算了一下,大概会来三十多个人,所以备四桌就够了。

    他们今天过来,就是提前准备一下,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对了,这次没有请大厨,你自己做菜没问题吧!”叶知书其实不愿意女儿在新房子里摆酒,担心会把那么漂亮的房子搞得乌烟瘴气,还不如在农村办。

    “没事。”叶纤红回答。“到时诗诗姐会来帮我的。”

    因为在虞城的家里请客,所以酒席就不必照农村那固定的十碗待客,叶纤红准备多搞些市场上现成的熟菜请客。

    什么五香牛肉,麻油鸡、烤鸭、霉干菜扣肉、酥鱼这些都可以上桌,这些东西可不便宜,老家的这些亲戚,谁家舍得买用这些招待他们,肯定会喜欢。

    还可以多搞些河鲜海鲜,像白灼河虾、清蒸鲈鱼、豆豉蒸河鳗、火腿蒸甲鱼,这些更是高级货,别说普通家庭,就算虞城的有钱人家,也未必经常吃。

    最重要的是它们容易做,像甲鱼河鳗什么,只要弄只蒸笼,提前蒸熟就行。

    叶纤红准备最多炒三四只荤素搭配的小炒,再弄盆三鲜汤,就差不多了。

    听了女儿的打算,叶知书就有些心疼,每家才收二三十块的礼金,一桌菜估计就要四五百块钱了,这顿酒肯定要亏到姥姥家了。

    “都是自家的至亲,让他们占点便宜好了。”叶纤红笑着安慰妈妈。

    烟酒她故意没有算上去,每桌用的酒水饮料和烟,也得花一百多块钱。

    这些材料在纸上记录下来后,第二天由父亲一早去买。

    “对了,奶奶明天来不来”叶纤红问道。

    上次气呼呼地回去,也不知道她这次能不能放下面子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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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香港老板
    “对了,妈,外公他们怎么过来找得到这里吗”叶纤红担心地问。

    “你表哥有面包车,肯定是他开车来吧”叶知书有些不确定地回答。“这个地方我跟你舅提过,他们应该找得到吧!”

    “虞城没几个小区,照理找得到。”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要不,等一下爸去小区门口迎一迎吧!这么热的天,万一找不到,也容易上火——”

    “行,如果十点钟没到,我就去小区门口接人。”郑建国在一边应下来。

    又过了一会,小叔一家和小姑陪着奶奶也来了。

    大概是堂哥上次刚劝过,又或者是小姑也说了些什么,奶奶这次态度比上次好得多,连小叔小婶进屋后,也客客气气地。

    只是一家人参观新房子时,他们的目光有些阴沉,叶纤红猜测他们的心里还是有些不痛快。

    叶纤红也却没在意,就像妈妈说的,如果她们一直不改变态度,大不了她这个当孙女的,没事不跟她们走动好了。

    “我爸他们不来吗”郑兴旺最近一直没有回家,所以有点想爸妈了。见堂弟的奶奶一家都来了,却没看到爸妈,就有些着急,趁叶纤红身边没人,悄悄地问道。

    “我也不清楚,应该会来吧。”叶纤红也不是很肯定。

    虽然这次说只请家里的至亲,但是三叔三婶在父亲的堂兄弟里,也算比较亲的,如果过来,也很正常。

    “他们答应要来的,可能还在路上吧。”郑建国在一边听到了,插了一句。

    “哦。”听说爸妈会来,郑兴旺一下子高兴了。

    楼梯口又传来脚步声,郑兴旺以为是爸妈来了,连忙走过去看,却不认得。

    “外公,舅舅,舅妈,你们来了啊——”叶纤红正好抬头看到,连忙走过去打招呼。

    叶知书和郑建国也放下手中的活,迎了过去。

    “小红,这就是你买的新房子啊,真大真漂亮啊!”外公在电话里听女儿说,外孙女买了新房子,没想到居然这么大这么豪华,远远超出他的想像了。

    “是的啊,买得大一点,你们来虞城做客,也住得下。”叶知红笑道。

    外公和舅舅已跟干外婆见过面了,其它人还不认得,郑建国作为主人,就出面替他们介绍一遍。

    大家坐下来后,叶知书泡了茶过来。又拿热水瓶给其它客人加水。

    父亲年纪大了,难得过来一趟,她作为女儿,想多陪陪他。

    “对了,知书,那个叫钟修贤的知青你还记得吗”外公坐下来后,随口问女儿道。“前几天他带着妻子儿女来到村里做客,还上我们家问起你呢”

    “钟修贤”一听到这个名字,叶知书的脸突然变得一片苍白,手也哆嗦了一下,手里的热水瓶一个没抓稳,滑落在地,发出咣当一声巨响。

    “怎么啦”一屋子的人都被热水瓶胆摔破发生的巨大声响惊到,一齐停止了说话,探头过来问道。

    叶知书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蹲下身子,要去捡打碎了的热水瓶内胆碎片。

    “妈,你别捡,我拿扫帚来扫——”叶纤红一见,吓了一跳,连忙拿了扫帚畚箕走过来,嘴里急促叫道。

    热水瓶内胆全是玻璃,割到手就麻烦了,而且里面装的是刚烧开的滚水,妈妈这样去捡,还会被烫到。

    伸手拉了妈妈一下,见她蹲在地上没动,仿佛没有听到自己说话,一付失魂落魄的样子。叶纤红随手把扫把递给旁边的胡向阳,伸手去搀扶,这时候才发现妈妈脸色不对,担心地问:“妈,你怎么啦”

    屋里人也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面面相觑,只有外公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见妈妈像木头人一样,不言不语,叶纤红和安安一起把妈妈扶到自己的房间,在床上坐下来。

    虽然没听清外公和妈妈刚才说的话,叶纤红却敏感地猜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外公提到的男人,很可能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安安,你先去外面陪客人,我和妈妈说说话。”想了想,这件事还是不方便让安安听到,所以把弟弟支开了。

    “哦。”安安困惑地望了姐姐一眼,应道。

    他虽然也很担心妈妈,不过她相信姐姐,能把事情解决好,所以乖乖地出去了。

    “妈,你别难过。”叶纤红搂着妈妈的胳膊,把半个身子倚在她身上,轻轻地劝道。“我们一家人现在过得这么好,你别因为一些不相干的人,影响我们的生活。”

    叶知书慢慢转过脸,神情凄苦地望着女儿的脸,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刚才突然从父亲嘴里听到那个名字,心情激荡之下,才反应过度。现在慢慢冷静下来,突然有种不知道如何面对父亲,面对女儿,面对老公的无助。

    正是那个男人,让她原先平静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因为跟他发生关系,导致未婚先孕,她被父亲赶出家门,不得不跟家人失去联系近二十年。

    而女儿因为没有亲身父亲,从小到大,被人骂了十多年的拖油瓶。

    当初她是那么爱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但是发生了这么多事之后,她对他的感情,早已说不清是爱还是恨了。

    女儿说得没错,现在一家人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村子里谁不羡慕呢何必为了一个已失去联络十九年的人,把家里搞得一团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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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生父是谁?
    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外公一家,因为远道而来,所以才没有急着离开。

    上次叶纤红全家去外公家,在那边住了一晚,而妈妈舍不得外公,和爸爸在那边足足住了三天才回来。

    这次他们全家过来,叶知书自然也希望他们多留几天。

    对她来说,父亲哥哥才是至亲,一家人这么多年没有见面,父亲年纪又这么大了,现在如果不经常聚聚,等父亲走了,想聚也没机会了。

    外公原本不同意。

    年纪大的人都一样,感觉故土难离,喜欢住在自己家里,觉得这样更自在。

    可是看着女儿挽着自己的胳膊,一付依依不舍的样子,他的心就软了,同意留下来。

    舅舅和舅妈倒没意见。

    农忙已经结束,家里相对空一点了,从欣昌来一趟虞城,路远迢迢的也不容易,多住两天也好。

    最主要的是,妹妹一家条件不错,外孙女甚至创业做起了老板,他们就动了心思,看儿子能不能从中获得些好处。

    叶知礼有两个儿子,老大从小跟自家老爷子学中医。

    因为儿子没有继承家传的医术,老爷子把目标放在长孙身上,从他懂事起,就手把手教他认草药和穴位。

    这么多年下来,叶祺信确实学到了爷爷的几分本事,可是现在中医不吃香,大家宁愿去医院打针吃药,也不愿意旷日持久地喝中药调整,生意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特别是儿子年轻轻轻,相信他医术的人就更少了,现在有老爷子撑着还好,等老爷子不在了,还有谁上门看病

    小儿子是正规卫校毕业的,今年刚进镇卫生院实业,将来当个普通医生应该没问题。

    只不过镇卫生院工资普遍不高,养活自己当然没问题,如果要像处甥女一样在市里买房,那肯定不可能。

    家里虽然盖了四间两层楼房,给儿子做婚房。但是见识过外甥女的新房子后,他们就不满足了。

    做父母的都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

    他们自然不愿意儿子在乡村当一辈子的赤脚医生,更希望他能在欣昌市里买套房子,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特别是老大年纪不小了,到现在还没找着对象,如果能有一份高工资的工作,那说亲就容易多了。

    温俊派人来收走桌椅,屋子经过一番收拾,也整理好了,苏思诗先上楼,回自己家了,叶纤红则过来陪外公说话聊天。

    她原以为外公会在这边过夜,所以打算晚上陪他们去街上逛逛,反正前面租的房子暂时没找算退,人再多也住得下。

    没想到妈妈不放心家里,说要带外公他们回家,还说那边住着更舒适更方便,叶纤红想了想,只好同意了。

    对妈妈他们来说,城里看着漂亮,生活确实没意思,远没有乡下住得自在。

    “要不,小红也回家住两天”郑建国突然开口道。

    他是想起了那个香港男子的事,担心老婆会去跟那个人见面。

    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有犯糊涂的时候,万一见面后,搞出什么事,那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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