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向晚葵
后来见识了她的能力,又看到了她身边的苏思诗,想法又变了。
肖家有蒋家这个地头蛇的支持,胡向阳其实也希望能跟苏家这样的本地富豪,建立良好的关系,所以看到叶纤红跟苏思诗关系亲密,他也是乐见其成的。
跟叶纤红的感情方面,他一直处于这种纠结矛盾中。
表哥肖东灿说的没错,两人的地位差得太远了,如果勉强在一起,很难得到家族以及京城朋友圈的接受和祝福。
但是随着了解的加深,他发现自己越来越被她吸引。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如果一定要他表达出来,应该是一种性格上的相互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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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肖市长(四更)
两人站在门口的角落,随意聊了一阵,说话间,看到院子里的自助餐席,已摆放妥当。服务员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分成二排站在那里,就等客人到齐,吩咐他们开席了。
叶纤红看了看手表,时间已近五点半。
肚子虽然并不饿,但是远处食物的香味不断飘过来,钻进鼻孔,勾起她对美食的**。
“时间差不多了吧!主人怎么还不出现”叶纤红朝院子门口望了一眼,小声嘀咕道。
“你饿了啊”苏思诗扭头望了她一眼,好笑地问。
“那倒没有。”叶纤红有些不好意思缩了缩鼻子,对着院子中心的长条桌做了个鬼脸。“就是那些香味老往鼻孔里钻——”
“哈哈——”苏思诗被叶纤红的搞怪表情逗笑了。“要不我们去楼上吧,你看就我们俩站在美食边上,万一被人看到你流口水的模样,那就难为情了——”
“你才会对着食物流口水呢!”叶纤红去掐苏思诗的后腰,嘴里小声地跟苏思诗闹。
玩笑归玩笑,她们还是决定上楼去跟胡向阳他们汇合,毕竟大家是一个圈子里的,单独活动不合适。
正要离开院子,忽然听到院子门口,传来一阵说话声。
两人一齐抬头,看到院子外的青石路上,走过来十几来个着正装的男女,他们一边走一边聊着什么,气势很足,一看就是大领导。
叶纤红注意到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帅气男人,就是肖东胜,心里松了一口气。
今天这场聚会的主人到了,晚宴终于就要开始了。
跟电视里看到的形象相比,现实中的肖市长看起来更加年轻俊朗,短发精神地立着,皮肤又非常白净有光泽,有种古代书生的书卷气,又不会给人文弱的感觉,特别有艺术家气质。
虽然这么多人一起说笑着走过来,但是每个人的视线都会情不自禁地聚焦到他身上,就像一个发光体,自然而然成了中心,大家下意识地就会忽视其它人。
转头见苏思诗也目不转睛地望着肖东胜,忍不住轻轻捅了捅她的腰,吃吃笑道:“这个肖副市长是不是比你家的建光哥哥还要帅看你一付吃人的模样,不会是春心萌动了吧——”
“谁动春心了不会是你自己吧!”苏思诗白了她一眼。“小小年纪就说这种荤话,也不怕难为情——”
恼羞成怒的想动手,又想到院子里这么多人,特别是肖市长他们进来后,屋里的男男女女全部迎了出来,众目睽睽之下,会闹笑话,只好住了口。
肖市长在一个中年男人的介绍下,跟那些迎上来的人握了握手,然后在他们的簇拥下,朝屋里走去,她们两个站在角落,没人注意到她们。
两人悄悄互望一眼,像捣蛋没被抓住的孩子一样,捂嘴吃吃地笑了。
苏思诗感觉跟叶纤红在一起时,特别放松和自在,就像自己在这一刻,成了孩子,可以肆无忌惮地跟她胡闹,忍不住想,或许这就是她特别喜欢跟叶纤红在一起的原因吧!
“我们也进去吧。”好一会苏思诗才止住笑,悄声对叶纤红说道。
“嗯。”叶纤红点点头。
两人闹归闹,应该遵守的礼仪还是不能丢掉。
现在围在肖市长身边的男女,大多是官场上的大人物或是他们的子弟,她们两个一个是普通人,一个是商人,暂时还没资格往前凑。
所以只要站在远处,当好背景就行,别人笑就跟着笑,别人拍手就跟着拍手。
胡向阳他们早就从楼上下来了,此时陪在肖市长的身边,肖市长在身边的中年男人替他介绍完来宾后,又把京城来的子弟介绍
第十二章小风波(五更)
于是众人来到院子里。
这时候太阳还没落山,阳光依然灿烂,不过西边高大的龙山,把院子里的阳光全遮挡住了。院子边又种满花草树木,甚至闻得到花的清香,在这里用餐,感觉比在室内用餐更清雅。
在院子里办自助餐的主意,是肖东灿提出来的,他出过国,看过欧洲人在院子里办沙龙的场景,觉得这样比较有酒会的气氛。
选择自助餐,也是同样的原因,在他看来,酒会的主要作用是交际,不是大吃大喝,何况大多数女宾穿着礼服,也不适合多吃,用自助餐就比较随意。
有同样观念的人还真不是少数,叶纤红看到大多数人穿着得体礼服的女孩子,只是夹了一点点食物意思一下,好像对食物不感兴趣。
见这些人装模作样地磨蹭,叶纤红没有客气,在台子上拿了盘子,去挑食物了。
因为拿的食物比较多,为了不被人当怪物看,叶纤红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用餐,吃的也比较斯文。
苏思诗拿好食物后,也走到她身边坐下来,看到叶纤红面前放了两只盘子,一只装了二十几只大河虾和十来只扇贝粉丝,另一只装了牛肉酱排等肉食,不由笑了。
全场这么多人,估计也只有她敢这么率真,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连她自己也不能免俗,装腔作势地只夹了几样甜点。
她这样做,无非是怕牛肉鸡肉吃了会塞牙,鱼虾吃了后会留腥味,加了蒜的更是不敢碰,怕跟人说话一股味道,只有西点最安全了。
叶纤红望了苏思诗一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其实也不能怪她们,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助餐也好,酒会也好,都是新鲜事物,以前只有在电影里见到过,改革开放后,大家条件好了,也开了洋荤,不过经历得少,缺少自信,所以放不开,就怕自己失礼。
叶纤红前世吃得多了,又没有打算在这里认识新朋友,所以才放得开。
至于口腔有异味,吃完后去一趟卫生间,漱漱口就行了,再不行就嚼几片口香糖,反正她口袋就放了两包。
出来吃个饭,都怕这怕那的,这不是因噎废食吗
她已重生一次,很多事看开了,不愿意像前世一样,活得那么累。
而胡向阳那几个京城来的男孩子,现在连吃东西的时间也没有,不时有人端着酒杯过来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不得不挤出笑脸应付。
是男的还好,说上几句,碰个杯喝口酒就完事了,那些女孩子却不肯这样放过他们,一旦缠上后,身体就主动靠过去,仿佛不占点便宜,不让人误会一下,就不放他们离开。
其中胡向阳和肖东胜身边的女孩子特别多,大概两人长得最帅,又值适婚年龄,所以最招蜂引蝶。
“小红,你怎么还吃得下”苏思诗见叶纤红只顾吃东西,没看到胡向阳身边那个女孩子,都快要扑到他身上了,忍不住用手肘轻轻撞了一下叶纤红,向她使了个眼色,小声叫道。
作为过来人,叶纤红跟胡向阳互有好感的苗头,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可胡向阳是京城人,长得又这么帅,都这个时候了,叶纤红还大大咧咧,仿佛什么都没看到,她真的为好姐妹担心,怕她最后被辜负,受到伤害。
“为什么吃不下”叶纤红不在意地回答。“如果这点姿色的女人,也能把他的魂勾走,这样的男人,我要他干什么”
这倒不是她嘴硬,那一幕叶纤红早就看到了,不过她没放在心上。
以胡向阳的条件,被女人盯上实在太正常了。
不过她相信胡向阳,认定他不是那种随便的男人,如果他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来虞城干什么,在京城做他的二代,天天花天酒地不是更好
“死鸭子嘴硬。”苏思诗撇撇嘴,认定叶纤红在硬撑。
她才不相信叶纤红小小年纪,就能把感情看得这么透彻。
“我是说真的。”叶纤红放下筷子,剥了一只虾放进嘴里。“男人如果要变坏,怎么管得住,唯一能做的,就是睁大眼睛,找一个可靠的人。不要等嫁过去之后,才发现对方有问题再去管。”
“说的你好像很有经验似的。”苏思诗见她一本正经地样子,忍不住气乐了。
她承认叶纤红很聪明,在某些方面也很有天赋,但是男女之事,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能懂多少
最多是看过一些书,把上面的理论拿出来现学现卖。
如果这些理论有用,世上就没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等她真正爱上一个人,就会明白这个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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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一见如故(一更)
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小插曲,胡向阳他们几个总算恢复了自由,没有女孩子敢继续明目张胆地勾引了。
“我能坐这里吗”叶纤红此时正把注意力放到胡向阳他们那边,看他开始去院子中间的食物区拿食物了,放下心来,忽然听到身边有人问道。
“当然可以。”她下意识地回答。
一扭头,看到刚才那个在温俊头上泼酒的西装女孩,就站在她旁边,对着她笑了笑,然后坐了下来。
“是你啊”叶纤红吃了一惊,脸上却神色不变,并回了个笑脸。
这个女孩子不是脾气很大吗怎么主动找上自己了,还笑得这么亲切
“就是我。”见叶纤红没有惊讶的意思,西装女孩对着她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刚才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那倒没有。”叶纤红也算阅人无数了,自然不会被她的表面所迷惑。“我胆子很大的。”
“那就好。”西装女孩见叶纤红的和善不像是装出来的,似乎真的不在意自己刚才的行为,脸色的表情更柔和了。“有人说我是疯女人,我担心你也会这么想。”
“怎么会”叶纤红听她这样说自己,心里有些不好受,正色道。“同为女人,我也讨厌男人三心二意。估计你刚才的行为,很多女同胞在暗里叫好呢只是她们胆子小,不敢像你这样做而已——”
说完,意有所指地望了苏思诗一眼。
苏思诗回了叶纤红一个白眼。
“就是,我最受不了那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臭男人,见一个灭一个。”西装女孩装出一付恶狠狠的模样,大大咧咧地说道。
“女侠。”叶纤红对着她竖了竖大拇指,笑道。
“哈——”西装女孩开心地笑起来。
叶纤红一下子喜欢上她了。
这个女孩子不矫情,不做作,不虚伪,有种男孩子般的爽朗,感觉特别有亲和力。
苏思诗看两人疯疯颠颠的样子,用手肘撞了叶纤红一下,要她注意场合,别做出让人笑话的事。
“没事的,诗诗姐。”叶纤红上半身靠过去,在她身上蹭了蹭,安抚地说道。
她心情好的时候,喜欢粘着一个人,苏思诗平时像个大姐姐,无疑是值得她信任的人。
而这个女孩子,性格单纯,还有点冒失,却是个是个容易相处的人。
“你心里有数就好。”苏思诗也没有再劝。
苏思诗这样做,除了担心叶纤红失礼外,更多是她们刚一见面,就一见如故,聊得这么开心,自己有种被冷落的感觉,心里不大舒服。
叶纤红亲热地行动,等于明确告诉她,自己才是她最重要的朋友,所以她的心一下子暖了起来。
“听说那个帅哥的西服是你做的”西装女孩没有发现她们两人的小动作,忽然指了指胡向阳问道。
“不是我做的,商场买的。”叶纤红摇摇头。“我只是帮他改了一下版型。”
“那也很厉害了。”西装女孩自来熟地拍了拍叶纤红的肩。“我刚才一看到,就觉得特别好看,问了别人,才知道是你改的,所以想跟你认识一下——”
“哦。”叶纤红点点头。
难怪。
自己跟她素不相识,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她不去跟虞城那些名媛拉关系,偏偏找上了自己,原来是看上了自己改衣服的能力
“正式认识一下,我叫章诗萍,在虞城开了家服装厂。”女孩子放下筷子,向叶纤红伸出手。“因为没经验,生意不怎么好,希望有机会向你请教一下——”
“客气了,章小姐。”叶纤红也回应地伸出手,跟她握住。“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对了,我叫叶纤红,这位是我的好姐妹诗诗姐,姓苏名思诗。”
“叶小姐好,苏小姐好。”章诗萍热络地叫道。
三人算是正式认识了。
一聊到衣服,女人之间的话就说不完了,连蒋建光什么时候过来,坐到苏思诗的旁边,她们也忽略了。
第十四章去工厂(二更)
经过一番交谈,叶纤红才知道章诗萍是香港人,父亲还是当地有名的富商,家族以经营服装、餐饮为主。
鹏城建特区后,章家又过江来投资,在宝安开了一家大型制衣厂,专门为欧洲某些品牌做代加工。
不久后,又到罗湖开了家美食茶楼,生意非常兴旺。
章诗萍有这样的父亲,照理讲完全可以过富家小姐的生活。可惜章爸是个渣男,娶了章妈后,因为生了两个女儿,就找借口娶了个小老婆,外面还养了不少红颜知已。
小妈倒是争气,嫁过来后就给他生了两个双胞胎儿子,所以非常受宠,家里的财政大权,全被小妈抓在手里。
家里开在鹏城的工厂,当然也是小妈负责在经营。
章诗萍毕业后进工厂,小妈安排她在办公室当普通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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