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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秦善官

    “来吧!”

    冷涵眼睛一亮,

    “哗!”

    极密度金属飘带迅速融合,眨眼之间便化作一柄巨大狰狞的砍刀。

    “小心了!”

    “小心了!”

    两人异口同声道。

    “轰!”

    每一声轰鸣,山丘上都犹如飓风过境,腾起的冲击波如蘑菇云一般爆发开来,大地在瑟瑟发抖,祖山深处飞禽走兽狼奔豕突,一片惊慌。

    数小时后,

    “轰,咔嚓!”

    一抹金光从尘雾中急速射出,精金大刀撞穿了一座山头后,缓缓折回,重新出现在冷涵手中。

    林愁皱眉,

    “冷涵,我记得你不是用刀的吧”

    怎么说呢,在两人纯力量的对碰中,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或者说是冷涵并没有完全发挥出精金武器那恐怖的重量优势。

    重型冷兵器的冲击伤远比割裂伤要恐怖的多,尤其是作用在大型异兽身上时,尤为突出。

    “这些精金,怕是有几十吨的重量,在这种恐怖的重量下,武器是否有已经锋




第三百三十三章 松树挠子
    祖山深处的气温相比于荒野要低,应该在二十三四度左右,但这已经是难得的凉爽。

    林愁所处的山地到处耸立着巨大的松柏,恐怕随便一株都有着百多年的树龄,地面落满了松针。

    对于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林愁心中忍不住有一丝丝的期待,或许,他还能幸运的找到那种可爱的小精灵。

    林愁要找的,是一种只在秋天才会出现的另类菌子——小黄蘑,这是林愁父亲还在世时他才能享受到的极致美食,也是那时林愁所知的唯二的两种无毒的菌类。

    因大灾变后气候突变,小黄蘑几乎绝种,林愁的父亲只有每年的这个时候才能从搜集队的手中购得一丁点,无论做成蘑菇酱还是清炒炖肉,小黄蘑都是不可多得的上品,味道醇香。

    大灾变前,这种小黄蘑只产自于长白山区,被誉为长白第一鲜。

    一般来说,味道鲜美的蘑菇总会有令人厌恶的各类蠕虫昆虫盯上它们肥嫩的肉质,但小黄蘑很显然是个例外,因其反季节生长的习惯,它也是极少数不生虫子的菌类之一。

    并且,在长白山那种海拔和地理位置的山区的秋季,小黄蘑依然能够顽强的生长下来,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

    甚至有时人们在一场秋雪的覆盖下,依然可以发现这种嫩黄的蘑菇,即使被冰冻,鲜味也不会损失分毫。

    当地人将小黄蘑称之为松树挠子,意味着只有在有松树的地方,用爪篱挠开厚厚的松针才能找到它们的身影。

    小黄蘑、花尾榛鸡、狍子,是只独属于长白地区才有的野趣。

    小黄蘑与花尾榛鸡、小灰磨与狍子,也永远是一桌长白筵席当之无愧的主角。

    而其中的花尾榛鸡,它还有另外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八珍之一的“飞龙”,满清岁贡鸟。

    在大灾变后,偶尔也可以见到花尾榛鸡的身影,不过可惜的是,它们依然只是普通的飞禽,不比七彩榛鸡甚至彩虹榛鸡,已经进化为异兽。

    想得太多口水就容易把自己淹没,林愁抹了把脸,眼神就像是最谨慎的猎人、带着钩子。

    提起小黄蘑,就不得不说到另一种菌类,榆黄菇,又称玉皇蘑、金顶,榆黄菇同样是嫩黄至金黄色,两者样子非常相似,很容易故意或者非故意性的错认。

    以一个纯正的厨子的角度来说,榆黄菇是要次于小黄蘑的。

    虽然在大灾变前榆黄菇更要比小黄蘑声名显赫,价值更高。

    但价格并不能代表全部,这也并不意味着它的味道要优于小黄蘑,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小黄蘑的采摘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太难,在市场上几乎见不到它们的身影。

    怎么说呢,这就好比邻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山无人识。

    咳咳,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由于体力和精力以及海拔种种因素,小黄蘑注定是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够享用到的美味。

    小黄蘑和榆黄菇最大的区别就是,榆黄菇相对来说非常“高产”,往往成簇生长,只要发现了一朵,必然能在其周围找到一簇簇的榆黄菇。

    而小黄蘑则是天生孤独的小精灵,不光是少,而且还非常善于隐藏自己,虽然依赖于松树和松针生长,但它们的生长地点,永远都有其他的遮挡物。

    总的来说,小黄蘑,是一种非常非常容易害羞的小东西。

    林愁在一片椴树叶和松针的鼓包中发现了一点嫩黄的颜色,利落的扒掉周围杂物,小黄蘑的身影才完全显露出来。

    这朵小黄蘑显然正处于黄金时期,小巧玲珑的伞盖还没有完全打开,菌杆细长,一层细小的水雾覆盖在上面,显得异常诱人。

    林愁随手用草叶编了个小兜,将小黄蘑装了进去,有了第一次找到小黄蘑的经验,林愁很快就又找到了几朵,虽然不多,但让他很是高兴。

    “呼...”

    “咕...”

    非常细小,非常奇怪的声音。

    林愁浑身一震,整个人都凌乱了,

    “卧槽,没那么幸运吧”

    在周围转了两圈,林愁又回到了原处,而就在他的脚边,有一簇刚刚没有注意到的花白羽毛。

    不到巴掌大的一团,铺在落叶里,很像是秋天灰败的蒲公英。

    &



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
    林愁左手一只鸡,右手拎着草兜,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满脸茫然。

    “这是,怎么了....”

    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低声道,

    “没什么。”

    “嗷呜嗷呜。”

    滚滚拎着两只动物,熊掌指着冷涵,不住的控诉某暴龙的恶行。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哦嗬!这么大两只兔子厉害厉害!”

    滚滚,

    “...”

    关于林愁的视力和听力问题,不再过多赘述。

    毕竟,你该如何指责一个厨子挑选食材的权力

    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兔子这个玩意。

    多数人认为,兔肉寡淡无味,其肉又称“荤中之素”,与其他常用肉类相比,兔肉的确是缺少一部分动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气。

    但是,殊不知这种肉质更容易吸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试百搭,甚至兔肉及鸡肉同炖,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选择简单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个大铁锅,算是白背了好几天,因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并不能如处理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那样烤出来的兔肉,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剥皮的话,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并且,多了一层兔皮,也能保证极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变一口大锅出来,装满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锅!”

    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转身又看着水潭,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

    林愁准备调料时发现冷涵还没动静,纳闷道,

    “怎么,变不了那么大”

    “可以是可以....”

    林愁一挥手,“快点快点,好几张嘴都等着呢,饿死了饿死了!”

    “...”

    冷涵脸更红了,一咬牙,精金飘带彼此缠绕,组合成了一只造型还算标准的大锅,足有十米直径。

    大锅沉入水潭,装了整整一锅水飘上了岸。

    周围有大量干枯枯朽松柏,随便拖了两颗树回来点了火,富含油脂的树枝迅速燃旺,火焰中还有一些松脂的清香。

    烤肉烤肉,一个烤字是非常关键的,不光是烤的手法,还有就是燃料的选择。

    烧烤的火焰大多与食物直接接触,这能给烤制的东西带上烟火气息,自然包括“火焰的味道”。

    清香的松柏,更高级一些的果木材料,无疑是烧烤的上选。

    冷涵有点心疼的看着精金大锅在火焰的熏烤下迅速变黑、布满碳灰,又看着锅里那开始泛起微微气泡的干净潭水,脸色来回变幻,不知在想些什么。

    水开后,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拿出来放在地上,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干脆利落,动作飞快。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用两根柏木桩串起,架在炭火上。

    烤肉的技巧永远都是最简单的,先烤后熏就是个中精髓。

    烤到五六分熟时,在兔子表面随便撒上一点盐,用新鲜的芭蕉叶和松柏枝盖住火,烟熏即可。

    放在一边烤着,这边林愁搓搓手,三两下将飞龙的皮连带羽毛直接撕掉,掏去内脏洗净,青盐抹遍其身,又动手用大青石挖了一口石锅出来,装了半锅水。

    飞龙吊汤,讲究一个鲜字,不能沾油腥,不能沾金属,只能用石锅砂锅陶锅。

    换句话说,捡回来的大铁锅,遭到了必然发生的冷落。

    小黄蘑只需要七十五度左右的热水汆烫半分钟后倒掉水,沥干小黄蘑,撕成三毫宽的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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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下)
    两人又分了一碗汤,剩下的最后一碗,当然是直接进了滚滚大人的肚子。

    花滚滚对飞龙汤的味道显然是绝对满意的,兴奋的跳起了自编舞蹈,扭来扭去,而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却已经瞄上了落在石锅锅底的飞龙。

    林愁其实很不舍,吊过汤的飞龙肉本味不减,就这样吃了,那根本是不可原谅、罪大恶极的浪费。

    像这种滚吊飞龙汤的做法,榛鸡本身还是完整的,只要用炒熟的茶叶焖熏熏干,即能成就一道珍贵又风味上佳的菜肴,那可是乾隆爷都赞不绝口的美味。

    林愁叹了口气,眼不见心不烦,现在手里也并没有茶叶。

    这玩意,就由滚滚去糟蹋吧。

    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汤,静静的等待兔子烤熟,越是喝,肚子里的抗议声就越是响得堪比擂鼓。

    “唔”

    林愁微微皱眉,看向手中的汤碗,

    “这个汤的味道...”

    冷涵一双素手微不可察的抖了抖,

    “怎,怎么了”

    林愁不语,作为一个合格的厨子,一个要做末世厨神的男人,一个被卧槽系统整日调教的灵长类生物。

    色香味俱全,才是他真正的内涵。

    (啊呸,为什么这个形容词看起来这么奇怪)

    味觉的辨识度是能否成为一个好的厨师的关键,即使做不到像海中的鲨鱼一般能在数十公里外嗅到海水中一滴血的味道,也要能够察觉到菜肴中最细微的变化。

    这道菜的原材料是什么用了什么调料用了多少是先过油还是先水烹

    ——这些都可以全凭味道尝得七七八八。

    经过强化的身体素质带给他的并不只是强壮而已,而是一种全面的提升,其中自然也包括感知程度等等。

    林愁纳闷道,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居然从这汤中,尝到了一点点...很难形容,就像是花香,或者淡淡的脂粉气息。”

    冷涵感觉自己的胸腔中仿佛塞了一座冰山,但血管里流的却是沸腾的岩浆,整个人一刹那便陷入这种无止境的循环中——冰山融化、岩浆冷却,沸腾的蒸汽和偾张的热力似要将她整个人炸开。

    “我,我离开下...”

    林愁浑然没有在意,任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种味道,居然还很诡异的和谐....我是不是可以利用一番,成就一道更加出彩的飞龙汤”

    “难道,这只榛鸡,从一出生就是渴饮朝露饥食百花不对不对,这不太现实....”

    林愁眉头一挑,更接近现实的理由在脑中灵光一现。

    “子曾经曰过,腹有诗书气自华,相由心生境随心转,难道,这就是本帅厨神之灵浸染下才能做出的极品美味”

    “一道好菜又如一炉极品丹药,非天时地利人和不能得....吾将上下而求索啊。”

    “恩恩恩,是了是了,哇咔咔咔!!”

    “...”

    滚滚大人享用完了整只飞龙,舔着熊掌,目光很微妙,无声的关爱着智障儿童。

    唔,最起码这可是隶属于花滚滚大人的厨子,虽然不太靠谱疯疯癫癫,但本滚势必是要保证他的安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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