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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秦善官

    “嘿,这位就是林老板初次见面,叨扰了。”

    林愁拱拱手,看着这个满面红光的和善老人微笑道,

    “老人家好,您这是...”

    老人哈哈一笑,

    “老头子我和你一样,就住在这荒野上,平时打打猎、养养牛羊,几乎有十年没踏进过明光了,自给自足游山玩水过的倒也快活...前些日子我认识了一位小朋友,一见如故,他还带了一坛好酒给我,老头子我喝了之后,是大大的惊讶,此等美酒只应天上才堪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哈哈,那位小朋友告诉我,正西门外二百公里有一处林氏小馆,酒只在这里有卖,老头子我这不就来了。”

    “唔,那位小朋友,姓游。”

    林愁啊了一声,

    “游荡魔”

    “对,是这个名字,嘿,老头子我身上也没有流通点、别无长物,就只有这些个牲口,不知道小老板能否通融一下,以物易物”

    老人随手一指,

    “小老板瞧着,别看这些牲口都是我养在圈里的,但那吃的可都是最好的,就像这黄羊——普通的黄羊不过零阶一阶,你再看我这一只,货真价实的二阶中级,已经是本质上的不同,老头子我为了这一口黄羊肉爬山下海寻找各种稀有饲料,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小老板你再看这一头牦牛,我不远千里从荒野深处移植来最好的帮苲草、莎草和红景天,它喝的是山泉水,睡的是火山浮石床,听的是二泉映月,每一条肌肉里都透着骄傲伤感孤独和悲伤,滋味那叫一个美...”

    老爷子一路指下去,说的口舌生津头头是道,林愁也听的是兴致盎然。

    极品食材来之不易,甚至于有些极端的厨师会用十年数十年的时间一代代的进行培养培植,只为求得心中最理想的一道滋味。

    这在寻常人看来是疯狂甚至于神经质的,然而对于某些人来说,却不亚于找到了人生真谛。

    老人让林愁将手放在牦牛的肩胛处,

    “这里是牦牛皮下脂肪最稀少的部位之一,你可以捏一下,老头子我保证,我这头毛牛,细腻的油脂已经布满了每一寸角落,就像满黄的肥蟹,来,摸一摸。”

    随手一捏,入手非常柔软,并且没有丝毫湿热的感觉,反而冰冰凉凉。

    咦,手感不错啊。

    林愁心中想到,不由得又抓了几下。

    “哞,哞!”

    牦牛凄惨的哀哀叫唤起来,林愁瞬间回神赶紧放手。

    偷瞄了一眼,那处厚实的牛皮都被捏的皱在了一起。

    老人心疼的嘴角直抽抽,

    “小老板好大的手劲儿!”

    “咳咳...”

    “小老板怎么看,可否用这只牲口,换些好酒”

    林愁欣然点头,

    “当然可以,求之不得,老人家,你想怎么换”

    老人思索一阵,

    “九膳宫数年前曾到我这里求购过一只牦牛,当时的价格是一斤肉五千流通点,小老板若是信不过我,可以到那里打听打听。”

    “擂牛还要再多上九成,至于黄羊和角羚羊,小老板每买一头牛,我便送你一只,如何”

    即使有了一些心理准备,仍然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一头牦牛起码也要有着三五千斤的重量,至于擂牛....

    林愁突然觉得,自己他娘的好像买不起!

    话到嘴边那是坚决不能认怂的,

    “老人家,牛哪有按斤卖的道理”




第四百一十章 碎灵
    林愁只留下了两头牦牛,不为别的,但凡是特殊培养的食材,都有一个“保质期”。

    他很担心如果买下一大堆牦牛养在后山吃上一段时间的普通食物后,它们的肉质会同样变得普通。

    就像老人说的,牦牛所吃的食物都是他精挑细选的,不光有帮苲草和莎草,还有虫草、贝母、红景天这些珍惜的草药。

    若是让林愁来养,他可做不到给牦牛这样的伙食。

    恩,主要是也舍不得。

    老人落座后,一群人很快与老人热络的攀谈起来,林愁则到后山着手处理牦牛。

    他要把两头牦牛宰杀分解,一部分放进恒温柜、一部分放进地下冷库熟化保存。

    黄大山坐在井边好奇的看着,

    “这毛乎乎的玩意,也是牛”

    “嘿,不知道为啥,看着这身毛皮,老子的脑袋里老是跑出游荡魔的影子,噗哈哈哈。”

    林愁一边将牦牛在栅栏上拴好,并不理会山爷的恶趣味,

    “牦牛是高海拔地带特有的牛类,在明光附近几乎没有牦牛出没...至少以前从未出现过。”

    黄大山努努嘴,

    “那大长虫不是还吐出来两头么,叫唤的跟野猪一个动静,烦死了。”

    那头还活着牦牛后来也很快死掉了,由于金线蛟胃液的腐蚀,肉质已经不堪食用。

    林愁耸肩,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一出现就扎堆儿。

    林愁用黑色的布条将牛眼遮住,准备杀牛。

    除了“点穴”外(ps:点穴杀牛见第二十二章),自然有别的杀牛法。

    在蒙古某些地区甚至只允许用特定的两种方式杀牛,流传在外后人们便习惯将蒙式两种杀法称之为“碎灵”和“刺心”。

    在这里我们只谈碎灵:

    其意思是指将牛的两眼蒙住,用刀具从牛两眼之间刺入,或以大锤直接敲碎天灵。

    牛天灵为筛骨和蝶骨的结合部缝隙,最坚固也最为脆弱,说它是“罩门”一点不为过。

    至于为何很有仙气儿的称之为碎灵,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

    混沌初分时,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人百无依赖,在十一种生物的帮助之下才建立了家园。

    梵天有主,玉皇称帝,论功行赏之时,人以十一种动物为年轮界限,永记其功。

    记功,那就得分功劳大小,众动物争执不下。

    然,帝以牛多出多劳四字,便订下了谁是老大的调子。

    但就在天神送旨,牛抬口叼榜之时,生出了意外——接旨的并不是老牛,而是一只灰不溜秋的老鼠。

    十一种动物之中,原本是没有鼠的,这贼精的小东西胆大包天,既然敢偷大耳朵的香油,就敢明抢玉帝敕封。

    它趁牛不备,立在牛头上,因为它知道,牛个大体宽,又无五指,只能以口接榜,到时候它站立在牛首之上,怎么说也能比牛早够到榜单。

    而牛一来老实,二来皮厚,也定然感觉不出个一二三来。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老鼠居然接到了牛的榜单,成了十二生肖中的第一。

    人间六畜,以牛最阴。

    而牛本通灵,自知大限已到时,甚至会如人一般流下眼泪。

    由于天灵被鼠站过,人们认为牛浑身上下这个部位更是阴中之阴,极为不祥。

    因此,杀牛时击碎天灵放出天灵血,才称之为碎灵。

    ...

    林愁蒙住牛眼,用手轻轻抚摸牛头,使之感觉如同吃草时受到安抚一般,放松下来。

    刀与牛头中线互相垂直,直指骨缝,一刀刺入横向斩过,破坏牛的脑组织,迅速的结束掉牛的生命。

    由于这个部分缺少肌肉组织和痛觉细胞,加之林愁的手法干脆利落,相信这只毛牛根本就不会感觉到任何痛苦,走的非常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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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都是下酒菜
    由于牛蹄独特的质地,要想以清水将其泡发回原来的大小,需要的时间或许比烤干还要更长。

    牛蹄上的牛皮和牛筋被彻底烤干后缩小的很严重,这让牛蹄显得有些头重脚轻。

    用刀背敲了敲牛蹄,听到沉闷的“嘣嘣”声后,林愁非常满意。

    这几乎完全就是骨骼的空响,骨骼中的骨髓由于受热化作油膏和蒸汽从孔隙间渗出,重新融入肉质中,赋予其独特的香气。

    以鲜魔鬼椒、草果、桂皮、八角、花椒煮满锅汤,十分钟后,待汤带上微微的香料色,加入几片冰糖、一勺酱油、半坛清泉山、一小勺盐,下牛蹄大火同煮。

    煮制的时间要四十五分钟,捞出后又要以冰水浸泡一小时才能使用。

    在这段时间里,林愁取了两大片黄羊羊腩,约有近三十斤的分量。

    老人带来的黄羊肉中透着难得的清淡、甚至近似于药香,颜色很是鲜亮,光泽度满满。

    从技术上来讲,羊肉之所以呈现出这种色泽和气味,是因其食谱和饮水影响。

    如果林愁猜的没错,这老人给黄羊的饮水应该是碱性较强的山泉水,这水中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和各种矿物质指标显然是大大超出正常水质的,严格来说,这样的水并不适合人来饮用,但对黄羊来说,这种饮水可以让羊肉肉质鲜美、减少膻味。

    这样的羊肉,任何调味都是多余,只烧一锅开汤煮出其中血水即可。

    取了炭炉和砂锅,将焯好的大片羊腩按照其肋骨纹理剁成两指半宽,一指长的粗长条,大地鱼干以鸡蛋面粉裹匀下清油锅炸成金黄色,与羊腩一同下进砂锅中炖煮。

    道理非常简单,自古以鱼羊为鲜,不只是说说而已。

    炖煮三十分钟,热油爆炒青蒜苗,盖在羊肉上即可。

    连炭炉带砂锅端上桌去,林愁道,

    “烫皮羊腩煲,还要再煲一会,正好等下道菜一起吃。”

    黄大山吸了吸鼻子,苦笑,

    “林子你把菜都端上来了,还跟我们说不能吃这不公平!”

    又看了看人数,

    “桌子拼一拼,大家都坐在一起吧。”

    “好嘞!”

    那位老人一点不见外,拎着酒坛子端着花生米就凑了过来。

    用手拢过一点热气,

    “恩,闻闻,老头子喂的羊肉,这个味道,就说鲜不鲜”

    “嘿,老爷子,您就别再馋我们了...不过话说回来,您到底在哪疙瘩,我们这群人在荒野上厮混了几十年,也没见过您老爷子放羊啊,哈。”

    老人哈哈一笑,

    “从这再往东北六百里,有一灰突突的土坡乱石山,旁边还有一汪小湖,那周围几十里是盐碱地,寸草不生,去过没”

    白穹首和山爷对视,

    “怪不得,东北方向我们狩猎者是很少去的,几乎没什么异兽出没,嘿,咱可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老人一捋胡须,傲然道,

    “那可是老头子我独属的净土喽,连活尸都不带稀罕我那地儿的,一到正午,盐碱地再加上气温,能把活尸熏成咸肉一坨,过不来的。”

    “佩服佩服,老爷子高见。”

    这边林愁回了厨房,将煮好的牛蹄上的筋肉撕下,斜刀切大薄片。

    牛蹄上几乎没有什么肉,都是筋和黄澄澄的牛皮。

    四十五分钟的煮制并不能让牛皮牛筋熟烂,切起来还会发出“嚓嚓”的脆响。

    切好后,蒜片炝锅爆炒,炒到冒烟后下干魔鬼椒、花椒、干红葱翻个几下,呛人的香辣味一出来,立马淋一点酱油黄酒,撒一把紫苏压灭酒火,齐活出锅。

    炒牛蹄上桌时火焰将息,还在冒着燃烧后的缕缕青烟。

    一股焦香混着辣味热烈奔放,在一瞬间就盖过的羊腩的清香味。

    “嘶,好香!”

    老人的眼睛也亮了,

    “这是什么菜,老头子我钻研了一辈子吃,怎么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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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投我以木瓜
    山爷脸一红,

    “那什么刺老芽,林子不也种上了吗,据说还挺好吃的呢,雪蛤什么的,老子早晚也是会找到的。”

    没人理他。

    温重酒夹起一片炒牛蹄放入口中,暴躁的、仿佛火焰一般的炽烈辣意又舌尖直上脑门,辣的让人不吐不快,辣的让人头皮发麻。

    牛皮和牛筋结合的薄片韧性十足,嚼起来清脆弹牙,适应了辣意后,只觉的满口都是沁人心脾的骨肉香,浓墨重彩让人流连忘返。

    “咔嚓,咔嚓。”

    众人显然都发现了这道菜的妙处,与清新鲜亮的羊肉相比,这道炒牛蹄显然属于完全不同的分类。

    一个如小家碧玉,风拂杨柳温婉动人巧笑嫣兮;

    一个如江湖儿女,信马由缰快意恩仇娇蛮泼辣。

    但无疑...

    炒牛蹄最是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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