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血衣候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入海流沙
大唐血衣候
作者:入海流沙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
第一章 百善之家
贞观十年,冬。
自4年前大败突厥生擒吉利可汗,一雪渭水之盟的耻辱后,大唐所向披靡的兵锋终于在世人面前展现出了令人胆寒的力量,边境的安定加上唐皇李世民与一群股弦之臣兢兢业业的治理,大唐盛世终于拉开了磅礴的篇章。
松州城内一片银装素裹,大雪装扮了整座城池,一眼望去阳光下闪烁着点点银光。
虽是有了几年的太平,各地收成也是大量提高,但松州地处偏远,又与吐蕃相近,土地贫瘠,一个冬天下来依然有很多人因为饥荒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只能四处乞讨。
城中一处大宅在相较平困的松州城来说无比显眼的伫立在城南,朱红色大门缓缓推开,一群仆人抬着几个大蒸笼和铁锅走出。
不远处的街角一群黑色的身影猛然涌了过来。
那是一群流民,他们很早就汇聚在这里等候了,饥饿的流民往往是疯狂的,长期的饥寒交迫让许多流民从老实纯朴的庄家汉变成了为一个馒头都会大打出手的疯子,然而这一群流民却显得不太一样,虽然依旧面如土色,衣衫褴褛,眼神中闪烁着对食物的渴望,但却很有秩序,不吵不闹的挨个排在大宅门口,他们知道,在这里不需要抢夺,在这里会有足够温饱的食物。
“来来来挨个排好”一个家仆打开蒸笼,一阵热气四散开来,传出一丝甜甜的香气,蒸笼里是一个个白乎乎的大馒头,个头比外边小贩卖的还要大上许多,馒头很白,白得像雪一样,一点都不像平时见过的那些馒头,那怕新鲜出炉也是黄不拉几的。
“还好咱家少爷聪慧弄出了那啥粉的东西,做出来的馒头比原来的大了好几倍,不然每年又是施舍这些流民,时不时还救济几个落魄的绿林侠客,这么下去咱们府上都得被吃穷了”一个家仆一边给流民分配米粥和馒头一边感慨到。
“那是!也不看看少爷是什么人那可是神童来着!”另一个家仆言语中的自豪藏都藏不住,就像说的是他自己一般。
大宅的主人姓秦,名二。本是个猎户出生,隋末的时候随着战乱流浪到了松州,靠着从老家带来的一些时新玩物和兽皮与相邻的吐蕃人交换财物,慢慢的赚了些家财,便在松州安了家,至今也算松州城数一数二的大商,秦二早年狩猎受过很严重的伤,一生无子,家仆口中的少爷正是秦二初到松州时在路边捡到的弃婴认作义子,年已16,据说从小聪慧,说话做事不拘一格,更有传闻秦家真正管事的其实就是这位少有人见过的少爷。
宅外家仆正忙着一边吆喝着给流民散发食物,一边吹嘘着自家少爷的事迹,场面那叫一个热闹,大宅中却很是安静。
后院一处湖中亭上一少年望着湖面怔怔出神,往近一看,少年一身青衣白衫,一头长发随意的散披着,丰润如玉的脸庞配上如刀似剑的眉毛,和那一双丹凤眼,再配上飘飘洒洒的银白大雪,活脱脱的一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绝世之画。
“这次爹回来一定要劝他搬家才行”秦陌望着已经结冰的湖面喃喃自语道:要是记得没错也就这两年大唐和吐蕃的战争就快到来了,松城和吐蕃离得太近了,肯定要被殃及池鱼。
第二章 搬家
“爹…我都这么高了…再高就进不了房门了”
秦陌扶着额头翻了个白眼道。
“哈哈哈!不碍事!进不去咱就修个更高更大的!有钱!”秦二倒是对儿子看起来不怎么礼貌的态度毫不在意,依旧哈哈大笑道:来!咱爷俩2年不见了,想死为父了!让厨房温壶好酒!为父给你讲讲这趟出去的见闻!说着就要拉秦陌进大厅。
“大早上的…喝酒”秦陌嘴角一阵抽搐:你确定是想我了不是你酒瘾犯了
“咳咳!你也知道带出去的酒要么得用来买关系打通商路要么就是留着贩卖的,为父哪敢喝啊,这两年在外边全是喝那些淡出鸟的破酒实在是难受的很!”
见心思被儿子毫不犹豫的拆穿秦二也是老脸一红,不自主的摸摸了摸鼻子,那神态和秦陌没什么两样,也不知道是谁学的谁。
秦陌摇摇头,神情肃穆得说道:酒先不忙喝,还请父亲移步,孩儿有事与父亲商议。
“嗯!随为父来!”见秦陌一脸严肃,秦二也不由得收起了笑容,迈步像后院走去,他知道自己儿子从小聪慧,但天性散漫,若无正事不会无缘无故的如此模样。
湖中亭上,两个人高马大的护卫把守在远处,防止有人靠近,父子二人坐在亭中沉默不语,秦陌不时的摸摸鼻子,皱皱眉头,似乎在构思着如何开口。
秦二到底是猎户出生,那怕改行经商多年,但打交道的多是域外之人,说话做事都是直来直去,受不得自家儿子这吞吞吐吐的模样,先忍不住开口道:到底何事赶紧说!在你老子面前装什么装!
要换成平时看到老爹在外装文人,在家立马变暴躁屠夫的样子,秦陌免不了要揶揄几句,但今日却依旧沉默。
“呼”长长的除了口气,秦陌目光凝视着秦二道:爹,咱们搬家吧,离开松州!越远越好!
“啥搬家!”秦二猛然站了起来,开回踱步,猛的指着秦陌道:好端端的搬什么家莫不是天冷冻糊涂了!你知道我们多不容易才在这里安家吗你知道现在这一切多么来之不易吗你知道我秦家多年累积的房产,田产,人脉!都在这里吗!啊!你知道吗
秦陌默不作声只是目光依旧坚定的望着火头正旺的秦二。
几息后秦二总算稳定了情绪黑着脸从新坐下问道:说吧,今儿不给你这混账话圆个好点的理由莫怪老子跟你小时候不读书一样捆起来抽你!
见老爹的情绪总算稳定了,秦陌也松了口气,他能理解,任谁幸苦十几年赚来的家财你一句话就让他放弃大半换谁谁都怒,那怕说这话的是自己的儿子。
“大唐和吐蕃要开战了”秦陌盯着秦二一字一字的开口说到。
“什么!大唐和土…!”秦二的反应比刚刚听到儿子要让他搬家还要激烈,破口就要喊出来,却被秦陌赶紧一把捂住嘴巴。
“您小声点!这要是被人听到了…”
“呜呜呜…”秦二连忙点头。
秦陌这才松开捂住他嘴巴的手。
“你怎么知道大…这件事的”秦二手有些颤抖的端起已经凉掉的茶水,低声问道。
“您就别问了!孩儿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但请您一定要相信我!最快一年,最晚两年,战火必起!”秦陌站起身说到:孩儿知道咱家能有今天不容易,也知道这个决定一旦做了我们至少要抛弃一半以上的家财,但再多的金银再多的田地,房屋那也要有命享受啊!
“你有多大把握”秦二使劲灌了口冰凉的茶水,沉声问道。
秦陌定声答道:十成!
 
第三章 雪夜 血夜!
次日凌晨,夜幕还未散去,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一片,纷飞的大雪让此时的松城街道能见度几乎还不到50米,城门此刻刚刚打开,一个年轻的守卫睡眼朦胧的等待同僚前来换岗,突然地面一阵动荡,不断的传来咚咚重响。
守卫一颤,连忙爬上城头,这声音太熟悉了,几年前他跟随李靖大将军与突厥对战时几乎每日都能听到,几息之间,白皑皑的大雪中,一股黑色的洪流涌入视线,在一片雪白中格外的刺眼。
“敌袭敌袭…”守卫声音有些颤抖,急忙转身想往旁边的烽火台跑去,可惜太晚了,夹杂着风声,一根利箭穿透了他的心脏。
守卫嘴角吐着血沫,眼神中透露着不甘,或是想起了家中的父母,是心中那还没来得及跟她表明心声的姑娘,又或是未能点燃烽火让城中守卫知道有外敌入侵,不管如何的不甘,不愿,年轻的身躯终究还是默然的倒在了城头上。
这是一只千人的队伍,全部骑着高头大马,黑衣、蒙面,就连头发都包裹在布巾里,全身除了手和眼睛全都捂的严严实实的,像是提前预演过的一样,杀死守卫后集体在马蹄上绑了厚厚的布,然后没有一刻的停留,分成了几股悄然的朝着城中几处奔去。
此刻,城北秦家。
“快点快点!先把这几个箱子搬到那车上!”秦二魁梧的身躯此刻满头大汗指挥着家仆把打包好的行李装到已经安排好的那车上,大宅里里外外一片忙碌,就连小铃铛这个小丫头也进进出出的帮这个拿个包裹,帮那个搬搬小箱子,。
而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秦陌却没有在忙碌的人群中,此刻的秦陌正在他自己的书房内一个小小的暗室中埋头摆弄着什么,这是一个未完工的…袖珍弩。
秦陌十分专注的安装着一个个细小的组件,等最后一块组件安装好,小半个时辰已经过去,再小心翼翼的把三根比绣花针粗不了多少的弩箭填充进去,秦陌将这把袖珍弩箭扣在手腕上,袖袍一放下完美的隐藏了起来,这把弩秦陌做了两年才完成,虽然只有三次机会但只要命中目标绝对能带走对方性命,就算射在花岗岩上都能沒入三分,细小的箭头上还有20几颗微不可见的倒刺,是关键时候保命用的。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劝动了父亲搬离这个是非之地,可秦陌的心中的不安却没有丝毫减少,反而越来越强烈,似乎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让他难以喘息一样。
秦陌的衣物小铃铛已经收拾好拿上了车,不需要在收拾,秦陌把自己命名的《通天鉴》放入怀中就要准备往前院走去,名字取得高大上,其实就是记录了一些现代人在度娘上都能查到的一些兵器日常用具制作和农务知识,但若是放到这个时代,被那个势力或国家得到必定会掀起难以平息的波涛。
刚刚迈出暗室门的秦陌脚步一顿,只点了一盏蜡烛的书房一片通红,就像是夕阳的余光一般,要是有诗人在,说不定还能赋诗一首,只是秦陌却无法欣赏这种美,他只感觉胸口仿佛被重击了一样,猛然的推开房门向着前院冲去,那里已经燃起了冲天的火光。
一路疾跑。
“火势并没有蔓延到后院,说不定只是那个下人不小心把前院的几间房子点着了而已”秦陌不停的对自己说,安抚着内心的惶恐。
然而有的时候越是害怕的事就越会发生,迈入前院的那一刻秦陌瞬间被抽干了力气一般,脸色苍白,要不是努力的抓住旁边翠竹,此刻的秦陌怕是已经倒下。
一地的鲜血红浸
第四章 博狮
大雪融化后的草原嫩嫩的绿草崭露头角,放眼望去一片绿色的草海正在迎着微风快速的生长,每过一日都能长高不少,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游牧的牧民催赶着牛羊一片一片的啃食,吃完这片草地,又赶往下一个地方,过一段时间又再次长出,迎接下一批牧民,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草原上初春的雨就这么大了,而且一下就是好几天,哪像江南的雨,延绵好几天一日的阳光过后连个水坑都不会留下”一个独臂的中年人带着一少年行走在这片望不到边际的草海中感慨到。
“您也会有这么多愁善感的时候”少年好奇的问道。
“那在你眼里我应该是什么人”独臂中年人停下脚步,眯着眼反问。
“据传闻说前隋的天宝大将军一身武力无人可敌,生的英武不凡,性格嘛……”秦陌没有说完,有的话也不需要说完。
少年正是秦陌,而中年人则是那耳熟能详的隋朝第二好汉,宇文cd!
那日秦陌被弯刀正中心口,却被放在怀里《通天鉴》挡了一下,没有刺进心脏,晕倒也只是因为急火攻心,原本就算没有伤到心脏,昏迷的秦陌也会流血过多而死,却偏偏被隐姓埋名路过松城正好看热闹的宇文cd遇见。
宇文cd原本也只是对他手上的袖箭感兴趣,却被他怀中碎成两半的《通天鉴》所吸引,那些天马行空的描述,不可思议的构图,让宇文cd对这个快要从这个世界消失少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呵,不过是个早就该死的人罢了”宇文cd看了看空荡荡的右手,自嘲道:这世上哪有无敌的人。
“没有无敌的人,但会有无敌的心!”看着有些失落的宇文cd,秦陌不禁脱口说到。
“无敌的心”宇文cd皱眉思索,随即豁然一笑:你小子还真是跟这天下芸芸众生不太一样,不往劳资救你一命!哈哈哈!走!今日便再教你一课!说着便扬长而去。
“明明是自己对物……格物之道感兴趣好不好”秦陌一撇嘴,急忙跟上。
宇文cd赶的很快,比常人跑起来还快,秦陌在后边双腿不停的奔走,勉强才能跟上。
两月前养好伤的秦陌跟宇文cd达成共识,一个给他讲解格物之道,一个教他杀敌的本事,是的杀敌!当宇文cd第一次听秦陌说想学习武功的时候,笑了他许久,根据他的解释,秦陌才知道所谓的武功,不过是前人总结出来的杀敌技巧罢了,顿时失望透顶,自己不算弱不禁风,可就算去参军什么时候才能有本事报仇雪恨,要知道,突厥以后大唐安定基本都没有战事,就算等到和吐蕃打起来,高原气候自己也不一定能适应,说不定本事没磨练出来,先倒在了战场上。
但宇文cd却告诉他,除了战场厮杀他还有一个办法能让他快速成长,只是需要付出代价,而且危险程度不低于上战场,想起父亲和小铃铛的死状,想起秦家一百来口人,想起那晚满眼的血红,秦陌毅然的选择了跟宇文cd上路。
这两个月秦陌总算知道宇文cd所谓的代价与危险了,丛林、沼泽、老虎、蟒蛇、甚至时
第五章 以身戮恶
秦陌并不傻,搏杀是不可避免的,但也不能直接就赤手空拳的冲入狮群,那无疑是找死。
索性宇文cd也没急着让秦陌空手去和雄狮搏斗,而是将他带到牧民家种借宿,顺便还借来了一把他们割肉用的匕首。
夜晚,草原的雨更大了,大的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秦陌穿着一身束身的夜行衣走出了帐篷,骑上牧民家借来的马匹往狮群的方向而去,他知道这样的雨势是他难得的机会。
帐中躺在床上休息的宇文cd,睁开眼满意的一笑。
距离白天的高坡还有几百米的位置,秦陌轻轻的勒停胯下的马儿,徒步前行,动物并不是没有智商,反而比人更能适应大自然的风雨,不会呆在原地淋雨,而方圆几里这个高坡是最好的避雨地。
果然,靠近一些后模糊的视线中狮群的身影乍现,他们各自趴在高坡往外倾斜处的根部以求尽量的躲避风雨,一颗大约6米高的胡杨树长着茂盛的枝叶在平坦的草原上很是显眼,树下一只明显体型比其它狮子都要庞大的狮子趴在下方享受着这块避雨的圣地,那是狮王,是这个狮群的领导者,在它旁边是这个是群唯一的雌狮,狮王的配偶。
夜晚的风雨会让这群草原王者的听觉,嗅觉,视觉,受到最大的干扰,而秦陌这个平常嘴边的猎物,即将反客为主。
擒贼先擒王,对阵先战将,都是一样的道理,想要怼赢狮群,就要先让它们乱起来,想让它们乱,杀掉狮王是最好的方法。
秦陌静静俯身趴在地上,手腕的弩箭蓄势待发,衣衫早已湿透,雨水吹进眼眸,疼,很疼,但他不敢闭眼,野兽的直觉总是很准确,对危险的感应比人还要强上许多,稍有动静就会被惊动,机会或许只有一瞬间。
良久……树下的狮王慢慢的翻了个身,秦陌明白这是动物熟睡的表现,身体紧帖地面慢慢的向前推进,呼吸变的急促,接下来面对的不是动物园了关在玻璃房子里的狮子,是一群极度渴望鲜血,渴望食物的掠食者,或生或死,距离越来越近,终于离最近的一头狮子不到20米,距离狮王大概50米的距离,秦陌停了下来,左手紧紧握着大腿上的匕首,右手扣住袖箭的扳机,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秦陌呼吸平静下来,眼神变得有些……疯狂,仿佛眼前的这群不再是可怕的猛兽,而是待宰的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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