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大空头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花皮的皮
曾经,他在波士顿这里躲避了一周,那一周,如同丧家之犬每天都在惶恐之中度过。
今日再来,时光穿晰,一切都还是物是人非。
车子速度很快。
不消一个小时时间,就到了波士顿大学校园区。
波士顿大学神学院门口,沈建南走下车,站在校园门口张望了片刻。
彭二来这里已经半个月时间,以他的能力,轻而易举就可以锁定宋晓丹的位置。由于商学院女生受到神学院邀请来聚会,宋晓丹现在就在神学院的大教堂里,准备同神学院的学生一起合唱弥赛亚。
停顿了片刻,沈建南挑了挑眉毛示意马拉特沙维奇在前面带路。
作为波士顿大学主要学科,神学院的地位一直非比寻常,学院建立于1839年,是美国最古老的神学院之一。
可以说,波士顿的犯罪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跟神学院一百多年的历史也脱不开关系。
穿过缤纷色彩的校园长廊,绕过一栋栋复古或者历史斑驳的建筑,一栋辉煌高大的学院大礼堂出现在了眼前。
大礼堂内,数百名身穿白衣的女生站在教堂中央,每一名女生都充满年轻活力,风华并茂的青春让她们显得别样美丽。
周围,站着不同衣服不同肤色的男男女女们。
这次学院举办大型弥赛亚大合唱,前来围观的人几乎有上千人。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一名同样身穿白衣的白人女子拿着指挥棒指挥着交响曲,随着指挥棒的不断扬起,几十人拿着小提琴齐齐拉动着琴弦,悠扬的旋律在空旷的建筑里不断回荡着。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东方女性的身高在欧美国家自然很不起眼。
宋晓丹身高原本就不算高,在美国这种人高平均达到一米七的地方,自然只能站在第一排。
所以,沈建南刚进来,就看到了同样身穿白衣捧着圣经,跟在场所有人一起合唱着弥赛亚的宋晓丹。
几个月不见。
宋晓丹出落的越发动人,在白衣衬托下,红里透白的肤色比大多数白人女子看起来都要自然,也许是因为弥赛亚是神圣的歌曲,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沈建南挑了挑眉毛。
很遗憾,人太多宋晓丹根本没看到他。
沈建南这种唯物主义的家伙从来都缺乏敬畏之心,更是没有任何信仰。
眼皮一眨,骚主意就来了。
弥赛亚大合唱,这种场合总是不会缺少神父这种职业。
不远处,一名五十多岁的白人男子,身穿神父套装脖子上挂着十字架,虔诚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突然,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神父先生,你好。”
神父转过身,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
黄种人,年轻,充满朝气,身上有一种不凡的气度。
比许多黄种人要高上不少,一身合体的昂贵西装反射着光泽,手上一只劳力士翡翠手表,在天幕透过的阳光照射下反射着迷人的光线。
神父露出最慈祥的笑容。
“孩子。有什么可以帮你的么?我非常愿意为迷途的羔羊找回迷失的方向。”
“能不能把你的装备借我下?”
“沃特?”
神父一脸懵逼。
沈建南耸耸肩膀打了个眼色,神父疑惑跟着他走到了一角。
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两张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美元,沈建南微笑着开口道。
“神父先生。可以把你的衣服和十字架卖我么?”
瞬间。
神父被激怒了,一张苍白的脸涌上血色,眼里也全是愤怒之色。作为神职人员,金钱是对人最大的侮辱。
沈建南无奈耸耸肩,一次摸出了一叠。
“嗯?”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弥赛亚大合唱是对神的赞美,现场有一种特别的神圣气息,围观的人群望着身穿白衣的学生们,眼里全是敬仰之色。
可就在这时,有人感觉到哪里很不对劲。
就像,一只鸭子掉进了仙鹤群。
许多人目瞪口呆,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在明白什么后,一个个忍不住笑了起来。
场地中央,不知道从哪跑来了一个年轻的神父,像是一只扑煽着翅膀的鸭子旋转跳着并不优美的芭蕾,欢快跑了过来。很快,年轻神父跑到了大合唱人群的中央,站在指挥交响乐的领唱背后摇头晃脑挑起了摇滚的士高。
噗嗤!
作为印度人,塔布信仰的是印度教,来参加弥赛亚大合唱只是因为入乡随俗,精神自然不太专注。
年轻神父搞笑的一幕将她逗的忍不住笑了起来。
“宋。你看那里。”
捧着圣经的宋晓丹下意识抬头,看到是谁后,整个人都呆了。
那不是自己日日夜夜都在梦里会看到的那张脸么。
四目瞬间对在了一起,沈建南眼里闪着发自真心的喜悦,在看到宋晓丹那一刻,他就意识到,宋晓丹在他心中有着怎样的地位。
啪——
灵魂已经朝沈建南身上扑了过去,宋晓丹手里的圣经不由掉在了地上。
等她回过神想去捡,沈建南已经坏笑着将地上的圣经捡起来。
一转身,沈建南绕到宋晓丹背后,轻轻抚摸着沾满清香洗发水的乌黑长发,俯首靠在剔透柔嫩的耳垂旁。
“宝贝,我觉得弥赛亚真是难听死了。只有你美妙的声音才能将亨德尔这个家伙捧为天才。”
梦真的成真了。
突入起来的喜悦让宋晓丹脸上不由自主荡漾起笑容。
她很想转身将背后的身体紧紧抱住。
但是她不能,学校这次举办弥赛亚大合唱,身为学校学生,她不能随便破坏队形,这是对学院的不尊重。
沈建南就没这么多顾虑了。
现在,他的身份是一名神父,伸开双臂,这厮像是真正的神父,认真跟着大合唱唱了起来。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爱我中华。”
“”
唱着唱着,沈建南脸上的笑容逐渐变态。
轻轻放下手,按在了宋晓丹腰肢下方三寸最丰腴的位置,随着身体前倾,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觉传来。
“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
“”
(iishu)是,,,,!
第十五章 情敌?
【】(iishu),
终于,难听的弥赛亚大合唱结束了。
随着众人四散而去,宋晓丹转过身望着沈建南,一句话都没有说,但眸子里全是无法掩饰的惊喜和兴奋之色。
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晚,她鼓足了所有的勇气,放掉了一切的尊严,终于挽回了几以为不能再挽回的感情。
虽然分别才只有几个月时间,可是那蚀骨铭心的日夜总会让人不由去回念,每当夜深人静时,深入到灵魂的一切都会不由自主在脑子里展开。
很多话想说,但当话到嘴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痴痴望着近在咫尺的眼帘,宋晓丹除了笑什么都忘记了。
笑起来的她很美,很美。
美到沈建南也不由想起了那个夜晚,想起了那个早晨余香缭绕散去后的人生第一笔巨款。
沈建南脸上的笑容逐渐扩散。
“是不是很惊喜。”
宋晓丹不答,很认真摇了摇头。
但乌黑清澈的眸子里,全是说明一切的笑意。
沈建南不满了。
“有没有想我。”
宋晓丹依旧不答,轻咬着嘴唇,再次摇头。
这么多人呢,怎么好回答这样的问题。
可是接着,她的身体背叛了意志,不由自主伸开双臂将早已融入在她灵魂深处的身体紧紧抱了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刚下飞机,我就感觉到你在这里。”
这全是鬼话。
可是,宋晓丹信了。
真的信了。
因为在昨晚,她就做了一个梦,梦到沈建南回来找她。梦里,两人手牵手漫步在查尔斯河畔,在碧波荡漾下互相亲吻着。
不由自主,宋晓丹的脸红了起来,梦里太多事想想会让人很难为情的。
沈建南这厮几乎算是心理大师了。
一看宋晓丹无言脸红,立刻就想到了什么,这厮俯首凑在那只想让人去舔的柔嫩耳垂旁,低声坏笑道。
“是不是等不及了。”
“呸!谁等不及了。”
已为人妇,宋晓丹拿听不出沈建南的等不及是什么意思。
只是有时候女人,总喜欢口是心非。
嘴里在啐着,身体却很诚实,感受着沈建南身上的气息,宋晓丹不由将脑袋往他怀里撞了一下,似乎是想跟他融合在一起。
浓浓的思念之情,再也没有比这种无意识的反应更让人迷醉。
沈建南眼里也全是柔情。
这个笨女人,真的是笨的无药可救,笨的让人无法不去呵护。
“嗨!”
一个不识趣的声音惊扰了沉溺在初见喜悦之中的男女。
是塔布。
脸上挂着笑容,随着沈建南转头,眼里全是浓浓的好奇之色。
“你就是宋朝思暮想、夜夜牵挂的爱人?你好。我叫塔布,是宋的好朋友。”
棕黄色头发,双手合十,肤色白里透红,带着明晃晃的金项链和金耳环,脸上只差没写着我是贵族。
沈建南就猜到了塔布是什么人。
印度第二种性,刹帝利人。
“你好。你可以叫我沈。也可以叫我秋山。”
塔布很识趣。
也不对,在和沈建南对视的一刹那,她本能感觉鸡皮疙瘩直冒,就像是没穿衣服站在烈日下。
洞彻人心的眼神。
赶紧错开视线,塔布朝宋晓丹打起了招呼。
“宋。我先走了。拜拜。”
“拜拜!”
塔布走后,宋晓丹有些不满了。
“干嘛那样看人家。”
“你这么好看,当然想多看看了。”
“少装蒜。我是说塔布。”
“她?好奇罢了。刹帝利女人在印度可是贵族。”
宋晓丹眼里闪过讶然之色。
她也是和塔布熟悉后才了解塔布的身份,了解印度的种姓制度。
“你怎么知道的。”
“以前见过。”
宋晓丹没有再追问,但本能抓住沈建南的胳膊,宣誓着自己的主权和领地。
随着人流四散,两人紧挨着走出大礼堂,沈建南随手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扔进了垃圾桶。
“你这身衣服在哪里弄的。”
“我家宝贝来当神女,我不当神父怎么跟你配合。”
“油嘴滑舌就会说甜言蜜语,以前我怎么就没发现你嘴这么会说。”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