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神王孟凡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孟凡
如画的幻境迷雾散去,露出一条石子小路,小路的尽头是一间宏大又典雅的楼阁,楼阁高有六层,外面看没有什么装饰,只是看起来非常巨大而已。
“这里储存着,从鸿蒙太初时代,一直到今日的所有历史,一个时代为一层楼,只看天王大人,能登上几楼了。”
孟凡目光在几名老者身上停留片刻,身体一闪,直接进入楼阁一层。
一层,一片灰暗。
这里的空间,也是被扭曲的,从外面看,楼阁已经很巨大,但是踏入其中,才发现空间层层叠叠,密密麻麻,以孟凡的目力,居然短时间无法判断出这里有多少空间,又有多么广大,但他的目光几乎可以看到楼层的尽头。
灰暗之中,有许多书架,这些书架已经落满了灰尘,还有许多蜘蛛网,书籍在厚重的灰尘下方,没有任何气息透露出来。
孟凡随意的拿起了一本书,翻开,却微微一愣,书中的文字都已经被岁月风化,所剩无几,而且是颇为古老的文字,好像鬼画符。
“鸿蒙太初时代。”孟凡呢喃道。
“是的。”深处,有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在这个时代,一切未知都隐藏在黑暗之中,却又已经诞生了少数的生灵,有了光明,黑暗与光明的交错,缔造了灰色的时代,太多记忆,埋藏在这里,只等天王大人翻开。”
随着沙哑的声音,一道身影缓缓从黑暗中浮现出来,是一名佝偻身躯,看起来已经苍老到不能再苍老的神王,他拄着一根白色的手杖,看着孟凡。
那双眼睛,也如这楼阁一般灰暗。
“逝者如斯,皆在昨日,天王大人能否感受到,那洪荒岁月,众生的挣扎、迷茫、失措,以及奋斗”
轰隆!
孟凡手中的书籍,一下子释放出刺目的光芒,无数生灵从其中喷发出来,那些生灵都极为原始而古老,他们活在混沌之中,也沉沦,也崛起,茫然的望着世界。
随后,一本又一本藏在灰暗中的书籍,炸裂了!
不仅是生灵,还有山川、河流、喷发的火山、天降的陨石、善变的法则,都弥漫了整个楼层。
所有的景象都变了。
孟凡皱着眉头,旋转了一圈。
楼层不见了。
他站在了一片焦黑的土地上。
远处,能看到火山在喷发,大块的岩浆石头从天而降,砸开大地,一些只有巴掌大的生灵哀嚎着狂奔。
他抬起头。
看到空中,有九个太阳,正在照耀着大地。
裂开的土地,爆发的火山,九颗太阳,这是一个炽热的世界。
在熔岩和裂谷深处,火焰孕育出了数不清的火德自然神灵,这些自然神灵当中强大的,力量甚至堪比神王,弱小的,却还不如一盏灯火,弱小的很快消亡,但紧接着,一些拥有神智的自然神灵便迅速的聚敛到一起,形成一尊强大的火焰神灵,以保存自己。
孟凡能感受到这里确实存在的温度,比他所经历的最灼人的酷热还要炙热几倍,众生如同生活在火焰当中,能活下来的生灵,都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能适应火焰,孟凡见到最多的是只有巴掌大,通体深紫色,好像没毛老鼠一样的动物,他们啃食焦黑的石块,从地缝当中寻找已经尘封漫长岁月的种子,勉强生活,他们很脆弱,哪怕是凡人都可以
第三千三百一十九章 文明伊始
孟凡与手杖老人一同行走在岩浆河流之中。
“宇宙洪荒的其他地方,也是这般模样么”
“不,绝大多数地方,还没有诞生生命,仍然处于一片黑暗当中,那些地方没有光明法则,所以是极寒的世界,天王大人现在所看到的世界,只是宇宙洪荒亿万分之一,但这里,已经有了生命,光明法则运转的不规律,强大一点或者弱小一点,都会让这里变为寒夜亦或者火焰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帝国,就在前方。”
孟凡与手杖老人翻过了一座低矮的山丘。
是一座巨大的盆地。
这片盆地,是烈焰世界当中极少数的一块相对凉爽、安稳的世界,周遭的山丘虽然不高,却密密麻麻,如同一片缓冲地带,阻挡了热浪的侵袭,而且附近也没有爆发的火山。
在盆地的中央。
孟凡看到了一座“高塔”。
不过称呼其为“高塔”有些名不副实,其实就是一个达到上百丈的土堆,在其上,有许多洞窟。
一只只巨大的虫子,进进出出。
“呵……”孟凡失笑。“果然是昆族的巢穴。”
“在这个荒凉的世界,只有昆族能建立起‘帝国’。”
“帝国是有明确的概念的,这个巢穴,能称作帝国么”孟凡的目光渗透进去。“地底还有更广大的隧道,一共有三万一千二百二百十一只虫子,这个数量,在如此酷热的世界当中,确实难得,但老先生对于帝国二字的理解,似乎宽泛了些。”
“他们确实是帝国。”手杖老人指了一个方向。
孟凡的目光延伸出去。
他看到,在更遥远的地方,一座火山的旁边,还有一座巢穴。
只是那座巢穴当中的虫子,相对来说比较小,而且生活在一片活火山的旁边,朝不保夕,大约有两千多只,他们从火山深处挖出了一些金色的晶石,那是很粗糙的火焰晶石,然后运送来这个拥有三万只虫子的巨大巢穴。
他们在“进贡”,以求得不被侵略。
孟凡点了点头:“确实是帝国。在这个巢穴所能达到的范围内,还有许多巢穴,不过都臣服于这个巢穴。”
“他们不仅是帝国,也拥有了很原始的意识。”手杖老人道。
孟凡再次重新审视近处这个巨大的巢穴。
他看到,在巢穴的最深处。
有一只巨大的虫王,正在不断的产卵,还有许多虫子,将各种冷却下来的岩浆石块送到虫王的面前,让她吃下去。
这些岩浆石块之中,还夹杂着那些进贡来的粗糙的火焰晶石。
虫王大口吞吃着火焰晶石,她的身体也渐渐变成了赤红色。
就在这时,天上落下了一团烈焰,在巢穴的正前方,然后烈焰幻化成了一个奇怪的形体,有许多手臂,还有几颗头颅。
是一个火焰自然神灵,有十几丈高,实力相当于神元境界,但神智、精神,仍然很弱小,没有很高的智慧,就和那些普通的虫子差不多,可能还没有虫王的智慧高。
这尊自然神灵一出现,许多虫子都停下了动作,对着其摆动触角,并将一些火焰晶石送到自然神灵的面前。
“这是祭祀,这尊自然神灵,是这个巢穴帝国的守护神,虫子们用火焰晶石换取保护。”孟凡目光闪烁。“而那虫王的智慧,还要略高于这个自然神灵,虫子们崇拜自然神灵的强大力量,虫王也是如此,但虫王不仅崇拜,还希望能拥有自然神灵的强大力量,所以自己也吞吃火焰晶石——这个历史上最古老的帝国,大约还能存在十几天吧。”
“是的,十几天之后,这个帝国就覆灭了,虫王吞吃了太多的火焰晶石,自己没有变成自然神灵,反而在体内孕育出了一个狂暴的自然神灵,力量达到了神王级别,肆虐了周遭的土地,这个文明就此消亡了。”
“就算虫王没有吞吃火焰晶石,这个帝国也不会存在太久,那座火山在一年之内就会爆发。”孟凡指了远处一座几乎到达天际的黑色山川。“我大约知道,在鸿蒙太初时代,一直到古老神族统御已知世界之前,昆族都是很
第三千三百二十章 九百万年
自然神灵的后裔,被他的部族视为半神,拥有强大的力量,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统一了峡谷,可是紧接着,这个原始的物种就发生了问题。
他们不懂得付出,不会耕种,只是一味的向森林、峡谷、山川去索取,掠夺,占据资源,许多大型野兽都渐渐的灭绝了,大约十几年之后,半神只能带着自己的部族迁徙,离开这块他们祖先活了数百万年的土地。
在迁徙的道路上,他们才发现曾经生活的地方是一片沃土,也是何等的珍贵,走出山川,他们看到的是遍地焦炭,还遇到了强大的昆族巢穴,半神依靠着自己的力量带领部族度过了很多危险,可他的部族仍然从几千族人,渐渐的死到只剩下一百多人,而且还没有发现一片肥沃的土地。
半神愤怒了,他觉得这是上天对他和部族的惩罚,上天要他们灭亡,看到遍地的焦炭,他咒骂天空中的九颗太阳,而后制作了一把弓,要射下太阳。
他每日向九颗太阳射几百支箭,但他的能力不够,也不懂得制作道器,他的箭远远射不到太阳。
有一天,忽然,一颗太阳失去了光泽,在空中消失了。
族人们歌颂半神射下了太阳。
半神也相信自己射下了太阳,欢喜鼓舞,每天射的箭更多。
因为半神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天地,所以部族不再迁徙了,他们在一处沉睡了很多年的火山旁定居,艰难的度日,每天,所有族人都看半神去射太阳。
就这样又过了上百天,族人只剩下了寥寥几个男子,和一名女子。
他们坐在滚烫的山头,看着半神射箭,然后,一名男子倒下了。
孟凡与手杖老人站在另一处山尖。
孟凡抬起头,看着天上的八颗太阳道:“光明法则衰变的越发厉害,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所有太阳都会熄灭。”
“是的,这个原始的文明,和这个半神,也将湮灭在黑暗之中。”手杖老人轻声说道,不喜不悲。
时间眨眼间过去了一百年。
天上还剩下四颗太阳。
其余的几颗太阳,都已经衰变,失去了光泽。
大地迎来了一个很舒适的温度,许多草木、植物开始飞速的生长,另外,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动物,也发展起来,形成了自己的族群,一些智慧较高的,建立起了部落。
这些动物,很难分辨种族,有的仿佛古老的鸟类,长着羽毛,但拥有和人一样灵活的手,有的则身高几丈,好像一头巨象,却没有鼻子也没有牙齿。
这个时代,并没有种族之分。
所有的种族都没有血脉的界限,他们互相杂交,衍生出更多千奇百怪的生物,有的生物几年繁衍一次,有的生物几天就繁衍一次,所以每时每刻,都有全新的物种诞生,无法归类种族。
在漫长的烈焰时期,生物们发现了一些规律,这规律他们表达不出,也形容不出,但他们知道生存很艰难,而他们的寿命也大多不长,自己是活不下去的,但是要竭尽可能的让自己的血脉传承下去,这是另一种形态的“长生”,为了能让自己的血脉传承,他们根本不分种族,就是不断的杂交和繁殖,所以他们的血脉很不稳定,大多数时候生下来的后代,也都是怪胎。
可孟凡能看出,在这种混乱的繁殖当中,孕育着无限的可能。
就是因为胡乱的繁殖,胡乱的杂交,一百个生灵当中,可能会有九十九个怪胎,但是总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存在,也许有较高的智慧,也许有强大的力量。
所以短短百年时间,才会出现这么多奇异的种族。
就有这么一个族群,他们是一种很像狼的动物,拥有六条腿,最前方的两条腿不需要用来行走,变得比较灵活,可以制作一些工具,他们也有了非常粗糙的语言,可以互相交流,甚至,创作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符号,这是文字的源头。
孟凡看到这一幕,淡淡道:“原来早在最古老的时代,就已经有了语言和文字,这比诸世界猜想的都要早的多。”
他能看到,那些有智慧的生灵,经常会到一座山头
第三千三百二十一章 万事无常
烈焰时期结束之后,整个宇宙洪荒,陷入一个普遍的极寒时期。
在这个时代,法则也是稚嫩的,年轻的,正在逐渐的成型,法则与法则之间并没有形成一个规律和平衡,所以此消彼长,无法预测。
黑暗的极寒时期持续了近八百万年,其中最开始的几百万年,大地之上一片沉寂,但最后的三百万年,一个被诗人文明命名为“暗灵”的生物开始散布各处。
暗灵,应该是历史上第一个有名字的种族。
在暗灵之前,并没有种族的概念,暗灵是最早放弃和其他生灵杂交,要保持自身血脉纯正的种族,但这个规定并不是明文规定,事实上,暗灵的文明和智慧并不是很高,他们连语言和文字都没有发明出来,但是他们天生拥有很强的精神感知能力,可以瞬间理解其他同族的意思,至于不能杂交,也不是他们定下的规矩,只是因为他们和其他生灵杂交之后生出的后代,往往都活不长,所以经过了漫长的岁月之后,他们便本能的不与其他种族杂交。
暗灵是一种介于自然神灵和野兽之间的动物,他们有非常厚重的毛发,体型接近巨象,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藏在毛发之中,他们看不见任何东西,也不需要视觉,因为这个时代,非常黑暗。
暗灵往往数百只聚在一起移动取暖。在极寒的世界,他们找不到食物,移动和迁徙只有一个目的,吞噬元气。
是的,暗灵已经可以吞噬元气并消化元气了。
这也是一种巧合,暗灵最早的祖先也是杂交的产物,生下来,就能吸收元气,这也是因为暗灵拥有非常高的精神感知能力,才能够吸收元气。
可是,暗灵因为没有非常高的智慧,所以无法踏入武道,也很难建立文明,他们只是黑暗极寒时代数量最多的物种而已,除了暗灵以外,其他的物种大部分在极寒时期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灭绝,之后存在下来的物种,也往往都是与暗灵杂交的后代,而随着暗灵不再杂交,到极寒时期的最后一百万年,大地上已经看不到其他的物种了。
孟凡眼看着几百只暗灵在风雪之中迁徙而过,他们白色的毛发非常惹眼,身形忽然一闪,出现在了宇宙洪荒的另一个角落。
这里,距离之前他所在的大地,相隔了数兆里,相当于跨越了一个维度。
此处与暗灵生活的大地不同,完全是春暖花开,气候宜人,在这里,各个种族仍然无限的杂交,传承血脉,仍然诞生出了无数千奇百怪的生灵。
这是宇宙洪荒当中,极少数光明法则还处于“上风”的世界。
孟凡也第一次看到了文明的痕迹。
他看到了一座城池。
很粗糙的,用石头堆积起来的房子组成的城池,但确实是城池,也有自己的文字,这个城池的主人是六种拥有较高智慧的生灵,他们制造各种武器,一点点的称霸这个肥沃安逸的世界,但是他们之中的老者告诫后者,不能索求无度,因为生存,是来之不易的,是一种巧合,是神明的恩赐,就在几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火海,因为他们虔诚的与这个世界共处,才能拥有安详。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