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王嫁到之呆萌丫鬟发家史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樱桃的西
城西比起城东的繁华差了很多,随着天渐渐的黑下来,路上行人都不多了。道路不宽,刚刚容得两辆马车擦肩而过。马车行走在青石板路上,发出空洞的“咯楞咯楞”的声音,从闹市出来的宋潇雅却觉得格外的宁静。
拐了个弯,却忽的热闹了起来,前方烛光闪烁,热气腾腾。老钱靠边停了车,笑道:“这三条巷子是京城夜间小吃最集中的地方,哪怕冬日里也会开到亥时才收。京城的人都知道吃小吃不能去东大街,要来西三巷。听说姑娘不是本地人,居然也知道呢。”
宋潇雅笑道:“才听说呢,所以来看看。钱大叔爱吃什么,我给你买些来。”
“不用了不用了,”老钱连连摆手,“姑娘自己逛逛去吧,不用管我。”
宋潇雅好奇的看向第一条巷子,巷口的墙上钉着一块老旧的木牌,显示这条巷子叫小西巷,再往前是冰斗巷,最后一条才是桂花巷。
走进桂花巷,宋潇雅第一次走进了古代的夜市。巷子里热烘烘的,完全把冬日的严寒挡在了外面。那天在东大街吃的买的小吃,在这儿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吃客们坐在矮小的桌前吃着自己喜爱的食物,个个脸上都是满足的幸福感。
除了吃食外,还有些卖手工品的小摊,宋潇雅去看了看,都是些简单的木钗、粗糙的玉镯什么的,挂在绳子上的络子也非常的简陋单调。
她继续往前走,终于在众多食物的香气中闻到了一丝酒酿的味道。前方一个只有两张桌子的小摊儿,其中一桌坐了三个人,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家正给他们端上热气腾腾的汤圆。宋潇雅走过去在还空着的一张桌边坐下。
“姑娘要不要加个鸡蛋啊”老人家热情的招呼着。她的摊子只卖一种东西,所以都不用问客人要吃什么。
“加,”宋潇雅笑道,“能不能再多放点酒酿呢”
“当然可以,”老人家答道,“我家的酒酿可是这京城最香最浓的。姑娘等着,马上就好。”
其实宋潇雅并不是很喜欢吃甜食,可是妹妹喜欢,而且这酒酿汤圆做起来也不复杂,所以妈妈常做了给姐妹俩当宵夜。妹妹喜欢淡淡的酒味儿,她却喜欢越浓越好,弄得妈妈常说她是继承了爸爸的酒量。
宋潇雅坐在矮凳上四周打望,她很难想象那个一身艳红的家伙会坐在这里吃东西,那画面有点儿太违和。可是她相信他的话,这是他最喜欢吃的酒酿汤圆。也许他都是打包回家再吃吧,就像他昨晚做的那样,提着食盒,优美得犹如舞蹈,一袭红衫飘然而来飘然而去。
正在发呆,一个字正腔圆的声音唤回了她的理智,“姑娘,我们可以坐这儿么”
宋潇雅转过头,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站在自己的面前。
说话的那个脸颊瘦削棱角分明,一双眼睛湛湛有神,身着一件深色儒衫,在夜晚的烛光下看不出是黑色还是藏青色或是别的什么颜色,刚毅中却又有着一丝儒雅。
另一个穿着浅色锦袍的少年则是眉清目秀,像个女孩儿一般,却无端端的透着一股不容忽视的贵气。
宋潇雅点点头,“坐吧。”
两个少年在她对面坐了下来,那锦袍少年好奇的看了宋潇雅一眼。这姑娘不过十一二岁,身上的衣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穿得起的,头上的银簪和耳边的两颗碧玉珠子也绝不是什么便宜货,一张脸虽说瘦瘦小小的,可那双灵动的眸子就抵过了一切。若说是哪家的小姐,没个天黑了不回家还不带丫鬟的道理。若说是哪家的丫鬟,也没有天黑了还在外面吃小吃的。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是某个大户人家偷偷跑出来躲懒的小丫鬟。
宋潇雅的汤圆端了上来,她低下头一边吃一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知是想妈妈了还是想到他了,眼睛居然又模糊了,哪里知道一个好奇宝宝正在左左右右的打量她。
“姑娘,你怎么了”好奇宝宝看到了她挂在睫毛上的眼泪,哇,她的睫毛好长好卷啊。
宋潇雅继续吃,一滴眼泪“吧嗒”落进碗里。
“可是有人欺负你”好奇宝宝见过下人被责罚的场景多了去了,却不知怎的此时却有点心痛。儒衫少年瞥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宋潇雅又舀起一勺塞进嘴里,强忍着把又要滴下来的眼泪收了回去。
“姑娘,姑娘!”
一只白白嫩嫩的手在眼前晃着,正在做自我心理建设的宋潇雅愕然的抬起头来,“你……在跟我说话”
路桐嵩一下子撞进一双朦胧的大眼睛,微红的眼眶,没流出来的眼泪仿佛多棱的钻石闪着无数的烛光,湿润的睫毛也带着闪光的微微翘着,心一下子软得一塌糊涂。
在此后的一生中宋潇雅都不明白,路桐嵩为什么对她有那么强的保护欲,她看起来有那么弱小么虽然她有时候会扮扮小白花,会为了安慰某人脆弱的小心脏演演小鸟依人的戏码,可正常人不都是用彪悍两个字来形容她的么小路同学是眼瞎了还是眼瞎了还是眼瞎了啊
她怎么都想不到小路同学
第五十三章 威武叶军生
宋潇雅每天早上起来都觉得屋里有淡淡的腊梅清香,只不过她觉得是自己的幻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嘛。
直到第三天早上小草进来收拾屋子时说:“姑娘的屋里真奇怪,每天早上都有腊梅香呢。咱们这院子里又没有腊梅,若是从外边儿飘来的,怎的就姑娘一个屋里有。”她一边说一边摇着头走了出去。
宋潇雅呆呆的坐了一会儿,当天晚上她临睡前在桌上放了一张纸条,写着“叫醒我”。可是她醒来时纸条还在桌上,也没再闻到腊梅香。
京城以南七十里,玉泉山庄。叶筝泡在温泉里,白泽和陆吾则在一旁端茶送水,好一副正在进行温泉疗法的画面。可是,为什么三个人都在翻白眼
水里的叶筝开口了,“那小子什么时候回来”声音不对,像是一个叫莫流离的家伙。
白泽翻了个白眼,“不知道。”完了完了,好像白眼翻得习惯了,不翻一个都不会说话。
“三天了,三天啊!”莫流离的声音哭道,“皮都泡皱了,再泡下去会出人命的。呜呜呜……”
陆吾翻个白眼,谁让主子泡半个月都不皱来的。
是谁信誓旦旦的说要去南边儿跟踪齐王的是谁一大早上就急匆匆要出门的是谁晃晃悠悠来了玉泉山庄说怕有人监视的又是谁让自己扮作他天天泡温泉而他却连夜失踪三日不归的莫流离看着两个不来气的小厮,只能在心中泣血控诉那个没良心的家伙。
忽的,一个清冷的声音道:“赶紧收拾,不能耽搁了。”
白泽和陆吾脸上都是一喜,“少爷回来了!”
莫流离软绵绵的从池子中爬上来,看了那依旧一尘不染的月白身影一眼,直接瘫倒在地,“不行,我要坐马车。”
“马车太慢,已经耽误三天了。”
莫流离抬起一只手指了指那个无耻的家伙,又无力的垂落下来,这三天是谁耽误的他,居然好意思说出口。
最终,莫流离被抬上了马车,他的功力在三天三夜的温泉面前不值一提,全身都软了。
虽然叶二少爷一贯的云淡风轻,白泽两个却看得出来,主子的心情不是太美好,老老实实的赶着马车,多的话一句都不说,沉默是金。
叶筝在马车里写了一张纸条,卷好插入一根小竹筒,再从笼子里抱出一只信鸽,将竹筒绑在它的腿上。信鸽低头在他的手心蹭了蹭,“扑棱”一声飞走了。
看着信鸽远去,叶筝放下窗帘,盘膝坐好,左臂横放在小几之上,右臂撑起,一根无瑕的玉指抵住那双红得妖异的薄唇,一双一向清冷的星眸竟带着一丝温柔的投向了对面仍软趴趴躺着的大师兄。
莫流离心里莫名一慌,这家伙是什么意思他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温柔过莫非他被丫头伤了心(虽然只有英招耳闻了那晚发生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大家都知道了一点什么,转而……他艰难的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俊脸,师弟你不会……虽然我的确为你付出了不少,不过真的不用这样的,真的不用了……
莫流离转过头去不看叶筝,却又忍不住又转回来看看。咦师弟的眼神又变了,好幽怨,连嘴唇都微微噘了噘。莫流离吞了一口口水,是怪自己转过头去了么师弟你这么风情万种的真的好么
叶筝下定决心离开一段时间,正好去南边验证一下自己手上的东西到底意味着什么。可刚刚离开京城心中便有些毛躁躁的,自己突然失踪了,她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坐立不安于是他把三人留在玉泉山庄,安排了所谓的混淆视听方案,自己则飞回了随清苑。
刚回去就听说那丫头出府逛了一天,天黑才心满意足的回来。他咬牙忍了。
第二天,他亲眼看着她开开心心的写了一篇奇奇怪怪的文章教两个小丫鬟认字,然后画了好多图,都是些奇怪的动物。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老鼠是鸭子是狗,但是和真实的老鼠鸭子狗长得一点都不像啊,还有着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哪有动物是这样的还有两个不那么夸张的,是一只呆呆的猫(人家是kitty啦,潇潇撇撇嘴,还有一只呆呆的兔子(这是米菲啦,潇潇翻个白眼,呀,她一定是被白泽和陆吾传染了。
第三天,叶筝收到一条飞鸽传信,出去了一日。晚上回来只见丫头的桌上又多了些图纸,这次是拼在一起的各种图形,正方、三角、长方等等,也不知有什么用。再看看床上睡着的丫头,神色安宁,绝对没有一点难过的迹象。
叶筝觉得自己坚冰般的小心心开始有裂缝了,不看了,走了。我走了!真的走了!一走几个月哦!我真的狠得下心的哦!
叶筝真的走了,宋潇雅睡得沉沉的。她今儿又帮杨嬷嬷治疗了一次,再加上疯狂的把自己折腾的身心俱疲,倒头就睡,这样就没心思胡思乱想了。
两天后,莫流离的身体也彻底恢复了,一行人弃车换马,一路餐风露宿,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南疆玉州沼云县。一路上并无什么阻碍,只是大家都觉得莫流离变得有点怪怪的,看着主子的眼神有点不对,是羞涩还是欲言又止来着白泽和陆吾对视一眼,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了。
沼云虽是一个县,地方却是其它县的两三倍大,只因这里是大楚与明越唯一的通商口岸,以及威震天下的定南军总部所在。
沼云县中也有一个定南王府,虽不如京中
第五十四章 做戏做全套(PK求收)
“主子。”他翻身起来对叶筝一抱拳。
“辛苦了。”叶筝一撩袍摆坐了下来。哪怕炎炎夏日,他也要比别人多穿一件衣服,烈日对他来说不过是温暖一些而已。
“齐王号称乃京中富户,老母常年卧病在床,因新得一药方,需要玉玲珑入药。他遍寻京城不得,只得前往沼云,希望能在边关贸易市场上寻得。因与定南王有同窗之谊,所以求到王府来,王爷感念其孝心可嘉,特修书一封给叶大将军,说若是边关市场也难寻,望将军给予通关文牒,让其得以进入明越境内寻找。信已在今儿上午送进王府了。”青鸟话也多,却清晰明了,不像英招总是有那么多感想需要抒发。
“他的目标果然是明越,却不知是以什么理由说服了定南王,或者定南王根本就知道他的目的”白泽看了看叶筝的脸色。
叶筝摇摇头,半晌道:“他不知道,他……没那胆色。”
白泽、陆吾和青鸟同时吐了吐舌头,还真是一个人训练出来的啊,够默契。
叶筝瞟了三人一眼,心头一哂,继续道:“玉玲珑,珍惜程度不低于血焰草了,亏他想得出来。”
“叶将军看到信后大怒,然后他似乎感知到了属下的存在,属下只得及时退出王府,所以后来的事就……”青鸟抠抠后脑勺,有些脸红。
“无妨,”叶筝微微一笑,“若是军中大事,叶将军定然由不得定南王胡来。可通关文牒这种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虽不太合规矩,将军最终会给他面子的。毕竟将军也很是了解他的为人,没那胆色。现在看来,更没那脑子。”叶筝说起他爹,从来也是定南王三字,剖析起来更是不会留一点情面。
“明日他定会装模作样去市场晃晃,那么出关最早也在后日。”叶筝笑着看向青鸟,“这两日你便跟着我们吧,明里盯着他们就是。”
“哎。”青鸟答应的极为干脆,暗卫的日子不好过啊,能正大光明逛逛街的日子不多啊。“主子可要去见见叶将军”
“这次……就不了。”叶筝走到窗前,望向定南王府的方向。总有一天他会来见见这个他从小就仰慕不已的叔爷爷,但来的不是这个垂死的叶筝,而是能扛起定南军大旗的叶筝。
……
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定南王府,罗素染坐在梳妆台前卸下了满头珠翠,对着镜中细细打量自己的每一寸肌肤。她已经三十七了,容颜却一如刚进王府那时一般无二。细致典雅的眉眼,嘤嘤红唇,巴掌大的小脸如同剥了壳的鸡蛋般细腻嫩滑。
对自己极为满意的走进屏风后的浴室,那里也有一面清晰的镜子,大到能看到她的全身。
罗素染沐浴之时从不让人服侍,她在镜子前一件件脱掉身上的衣衫,一具曼妙的慢慢出现,她喜欢这种独自欣赏自己的感觉。白皙无瑕的肌肤,纤细优美的四肢,盈盈一握的腰身和胸前的柔软挺立,任谁都看不出她已经生了三个孩子。
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缓缓抬腿跨入浴桶之中,桶中的水温度适宜,已经撒上了厚厚一层依兰花瓣。闭上眼,用依兰花瓣抚过自己的全身,从小她就知道自己很美,娘亲告诉她她可以用自己的美做很多事。等她长大后才发现自己不仅仅是美,还有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媚,她用自己柔和的没有任何攻击性的美和媚把当今世上除了皇上外最有权势的男人化成了绕指柔,牢牢的握在自己手上。
若不是那个贱人的出现,害她至今都无法得到一个诰命,她又何必再费尽心力的做那么多是那个贱人,让她的人生辛苦了十倍不止。罗素染猛地睁开双眼,一贯柔情似水的眼中怨毒之色一闪而过。
“王爷。”外屋响起红绡的声音。
“王妃呢”随着一阵脚步声从外到内,一个低沉而又儒雅的声音问道。
“回王爷,王妃正在沐浴。”
红绡接过叶从云的外袍,紫绫倒上新茶,然后不待王爷出声,就自动消失了。素玉轩的丫鬟们都清晰的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爬主子床的这种事,在别的院子或者别的府中可谓是司空见惯,可在她们这儿,老老实实做好丫鬟的本分才有前途。
罗素染满意的勾了勾唇,她没从浴桶中出来,而是仰头靠在桶壁上,轻轻合上了眼。
果然,脚步声向着浴室而来,随后眼前一暗,一只温暖而微微粗糙的手抚上了她的脸颊。她缓缓睁开双眼,看清眼前的人后,漾起一抹灿烂而无暇的笑容,“云哥哥回来啦!”
叶从云迷醉在那个笑容里,腹部瞬间燃起了一把火,手忍不住的往水下慢慢探去,握住了那一把丰盈,声音喑哑的说道:“怎地就睡着了待会儿着了凉又喊头痛。”
罗素染在水下扭动了一下身子,微微喘息着,“等云哥哥就不小心等睡着了。”
腹部的火烧得更猛了,叶从云双臂一伸,把轻声惊呼的罗素染整个从水中捞了出来放在桶沿之上,猛地把头埋在她胸前的柔软之中。二十多年了,他仍如当年那个毛头小伙子一般的迷恋这具身体,迷恋这具身体上那熟悉的淡淡的香。
 
第五十五章 齐王府风波(评论有礼)
过了半晌,一个军官模样的人满脸不愉的走了出来,冷冷的吐出两个字“跟上”,齐王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跟了上去。叶筝几人看得叹为观止,作为当今皇上唯一的弟弟,大楚国唯二的王爷,齐王也真是能忍啊,简直是豁出去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