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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吾命将休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小狐昔里

    林逸稍稍安抚,低声咳了一下,这才缓缓道来,表述与柳编修所说并没有任何出入。

    林逸说完,看着面前之人点了点头,似乎是接受了他的说法,明明经历官场三年的人是他,却好像位置颠倒了一般,这人呢,生来便无多少公平可言。

    他稍稍垂下眸子,隐下眼底的晦涩。

    “哦对了,素闻林编修文采出众,我这里有一篇文章,还请林编修相看相看。”谭昭笑眯眯地将祭文从袖中取出来递过去,林逸不解,但这种情况下

    一般是不好拒绝的。

    接过折子,林逸又看了一眼谭昭,这才抖着手打开了第一页,可以称得上熟悉恣肆的字体狂放地展现在他眼前。

    李寻欢这人,胸中藏爱,对人温和有礼,可这字却是刚劲有力,处处藏锋,可见他并非全然温厚之人。

    “啪——”地一声,折子落在地上,林逸想捡,却又一只手比他更快。

    “林编修,明人不说暗话,当日你是不是比柳编修到的更早!”竟是突然疾言厉色起来。

    林逸死死看着折子,缄默不语,他知道他不能开口,否则……

    “你不说并不代表不存在,倘若我将此物呈给皇上,你也绝对……”

    “谭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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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吾与汝孰美(十)
    五两足金的大元宝,足足二十个, 林逸揣着它们回家时, 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这么一大笔钱意味着他今后都不用节衣缩食, 也可以为夫人买更好的药。

    要知道现在的物价,二两银子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

    可他那时有多喜悦,回家后看到底下的字就有多害怕,一般来说金锭银锭的下面会有标号,但不会有年号的,这是为了简单, 也为了流通方便。而什么锭子下面有年号呢只有官银。

    而且更加令他害怕的是, 这官银还是十数年前先帝年间的官银。

    “那……”

    谭昭话还没说完,林夫人就嗫喏着开口:“夫君生病,妾身也是没法才使了些力气将金锭下面磨平……”

    谭昭大惊:“什么店, 竟然也收”

    然后谭昭就知道这林夫人艺高人胆大,她竟是去的黑市, 难怪这根人参这么贵了。不过倒也解释的通,黑市那地方, 就没有哪个不敢收钱的。

    只是如果是黑市,这金锭的流向就不好查了。

    谭昭决定先去户部查查先帝年间有没有被劫掠或者丢失的官银,说起来先帝……他翻了翻原主的记忆,终于从记忆深处找出了成华帝老子的介绍, 显然一个普通书生的知道没有太多的讯息。

    从林逸家出来, 谭昭搓了搓手, 快步上了马车,等到王怜花拎着小孩进来,他终于开口:“看你的表情,看来是能找到那‘梅花盗’了”

    “状元郎果然是奴家肚里的蛔虫。”王怜花看向阿飞,阿飞立刻从怀中掏出个竹筒,竹筒打开,里面飞出一只鹅黄的虫子,圆圆胖胖的,一看伙食就非常好:“培育这东西可花了我不少功夫,我已让阿飞在院子四周的路上撒了只有这小家伙才能闻到的药粉,除非那人洗上三天三夜,否则绝不可能找不到。”

    “那你确定刚才那人与当夜那人是同一人吗”

    王怜花却是摇了摇头:“恐怕不是,我怀疑真的不是梅花盗杀的人。”他从胸口摸出一个飞镖,刀锋闪着冷光,这人大概也是听了梅花盗重出江湖的消息使的是梅花暗器:“虽都是梅花图案,可你看这两把,连大小都有出入,更何况这毒就更不入流了。”否则那小翰林怕是早就毒发身亡了。

    事实上,谭昭也早有这种猜想,倘若真是梅花盗,他肯定求的是无敌宝鉴,这人销声匿迹二十余年,倘若缺钱早就作案了,没道理跑皇城底下夜探翰林院。最主要的是,刀客的死法太凶残了,梅花盗虽然也很凶残,但这人偏向用毒。

    可他还是开口:“那么前辈以为”

    “宝藏,先帝金锭,状元郎你觉得呢”

    谭昭觉得这个可以有,但是户部资料那么多他哪里查的过来,他脑子转了转,决定先去趟大理寺。

    到了大理寺,谭昭去找大理寺少卿左明,却被告知左少卿进宫了,随后去找李寻欢,这人竟然在牢里和狱卒喝小酒,真是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了。

    “怎么这副表情”

    谭昭摊手:“我这是高兴的表情,案情有进展了。”

    听完谭昭关于林逸的消息,李寻欢也不由地唏嘘:“如果可以,我倒希望给林编修一个改过的机会。”

    所以说这人真的烂好人了,只要不触犯原则性问题都可以好好商量,谭昭自问没这么大的度量:“唔,这事儿恐怕有点困难。”

    李寻欢疑问地瞧他,谭昭摸了摸鼻子,开口:“你也知道我时间紧急,所以先去找了礼部侍郎董大人,又请了柳编修带路,他受了伤。”

    “……”

    最重要的是,人总是要为自己做错的事付出代价,如果第一次做错事的时候便被轻飘飘地带过,那么第二次的踏错也不会太远了。

    人的**就像一扇门,只要一朝打开,除非外力钉死,否则只会越来越大,而不回做到及时收手。

    林逸是个成年人,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他熟读圣人典注也知道本朝律法,并非不知道如此做的后果,但他做了,就该想到事发后的结果。不是所谓情有可原,人有可怜之处,倘若人人都像他一样,那么只有有其理由都可以得到宽恕,那还要律法做什么。

    “……那便罢了。”

    谭昭并不喜欢此刻李寻欢的表情,李兄是个好人,但好到这个地步迟早有一天会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从而做出后悔一生的决定,但他也明白交浅言深,牢房也不是一个讨论人生的好地方。

    故而

    ,他迅速转换了话题:“李兄,我把无敌宝鉴带出来了。”

    闻言,李寻欢哪里还顾得上其他,他竟是不知道好友这般大胆,他小声低呼:“谭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要是传出去,几乎所有的江湖人都会找上门。

    “嗯。”谭昭轻轻点了点头:“但它在翰林院,迟早有一日会被找到。”

    虽然这几日因为死了人把守森严了许多,但对于高来高去的江湖人而言这点儿守备还比不上二流的武林世家,所以被各色江湖人光顾,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就像李寻欢所言,没有一个江湖人可以抵御绝世武功的诱惑。

    “是我着相了,可你带着它……如果



32.玉一霸番外
    依照谭昭留下的“遗书”,他的尸体被葬在高高的悬崖上, 风吹过山岗, 也能将朋友的思念带向远方。

    玉一霸衔着根草, 仰躺在墓碑前面。

    而墓碑上, 赫然写着玉天宝之墓,挺简陋的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乡野村夫的墓地,毕竟这名字就一股子乡土味。

    “臭二叔,你以为一坛酒就能收买我了吗你当我玉一霸是谁!”真是越想越火大,玉一霸一下翻坐起来, 对着墓碑真是恨不得挖开来看看。

    可最终他还是肩膀一耸, 声音略带一丝悲腔:“我今年满十八了,长得高大又挺拔,一拳能打十个你, 厉害吧!”

    西门吹雪实在算不上一个好父亲,但武学剑道却当真没的说, 作为一个连开蒙都用武功秘笈的人,玉一霸能在这个年纪小有成就并不稀奇。

    风呜呜地吹, 似乎实在回答他的话,他听了十分得意,一掌拍开酒坛的泥封,清冽的酒香瞬间扑鼻而来。

    毋庸置疑, 这是一坛好酒。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 就着酒意, 玉一霸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起这些年他四海为家的经历,也说起前些天遇见的一个人。

    “我爹剑道又精进了,他说要来看你,但我说你不想见他,他就没来。他这人除了剑道就是剑道,活得挺没意思的。”

    “六岁的时候我们出海,碰到了一条好大的鱼,二叔你最爱吃鱼,那时候我还替你藏了一块,只可惜后来臭掉了,变成了咸鱼干。”

    “十岁那年,我偷偷跑去了峨眉山,眉毛叔叔说我娘并不是不爱我,我本来想去给她一个惊喜,但她过得很好,我又原路退了回来。”

    “……”

    “十八岁生辰那日,我收到了眉毛叔叔的信,二叔你写字还是这么丑,但你说哪家二叔有你这么不走心的,侄儿生辰只送坛酒……”

    “那天夜里,我出门散步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带着斗笠我看不见他的面容,隔着老远我听到那人说了一句话。”

    “你猜是什么”

    似乎是卖完了关子,玉一霸终于开口:“他说——终究是你赢了。”

    “二叔,你开心吗”

    “应该是开心的吧,因为相比西门睿这个名字,我还是更喜欢玉一霸这个名字,如果叫谭一霸就更好了,不过我怕你半夜找我,就没有改。”

    “还有哦,我不学剑。”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我亲二叔。”

    “……”

    没什么逻辑,像是要将这十四多年来的经历都说出来,太阳渐渐往西,酒坛里的酒也很快消耗殆尽,年轻俊秀的小侠士满脸通红,忽地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似乎是在梦里看到了一直想见的人。

    他嘟囔了一声,旁晚的风将它带向远方,似乎在说:二叔,我会好好活的,你也是。

    “啧,这死孩子竟然这般糟蹋好酒!”

    山岗上,不知何时竟出现了两个身影,远处的红意染透天色,映照出两人的面容,这两人自然是就是陆小凤与花满楼。

    而花满楼的手上,也提

    了一坛酒,酒坛和地上已经空掉的一模一样。

    ——这是谭昭多年前在万梅山庄闲极无聊是酿的梅花酿,天底下就这两坛,如今经历了时光的沉淀已变成了绵密悠长的佳酿。

    十四年过去,时光似乎并非在两人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陆小凤依然是那个陆小凤,花满楼也依然是那个花满楼。

    “谭昭,好久不见。”

    作为唯二知道老友其实并不算死的人,两人的心情显然更加轻松,不像是来上坟的,更像是来……喝酒小酌的。

    “诶



33.吾与汝孰美(十一)
    有句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但这人也分很多种, 有些侠义无双, 也有些自私自利, 谭昭也遇到过很多江湖人,却从未见过这般会自说自话的人。

    京城是皇城之地,平常的时候江湖人少有涉及,毕竟江湖与朝廷自来井水不犯河水。而现在这个时节来到京城,谭昭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些人是为了什么。

    ——不是图财就是图名。

    前者为宝藏而来,后者只求绝世武功。

    而眼前这位仗义解围的龙啸云侠士, 谭昭想了想, 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要开口说句多谢,旁边的女装大佬就开口了, 声音是略显低沉的男声:“他是我的朋友,要你装好人多管闲事!”

    倘若是一般人, 听了这话肯定十分生气,可眼前这人不知是性格当真端厚还是假仁假义, 竟然只是收了笑容,还是旁边的申公豹快人快语:“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谁知这人抬眼一笑,嗤了一声:“就凭你也敢给我吃罚酒, 不自量力!”

    气氛, 瞬间凝结成冰。

    到了这个时候谭昭要还不知道这位大佬是想挑事, 他就可以再死一回了。

    申公豹果然被激怒,此时自然完全顾不上旁边的龙啸云,他如果再退就是被人踩着脸上位,这让人如何忍!

    只听得响刀一震,刺耳的风声冲着王怜花而去,刀锋凌厉,不少人都心头一惊。可不知是怎么回事,这刀明明瞄准的是坐在桌上的男子,最后却拐了个弯冲着龙啸云的脸去了。

    刀枪相触发出极端刺耳的声音,终于也将三楼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砰——”地一声,申公豹和龙啸云两人都栽倒在地上,旁边桌的佳肴美酒撒了一地,霎时形若菜场的三楼瞬间静寂。

    “呵——”光听声音就像打他一万遍了。

    可却没人动手,江湖上的规矩很简单,谁拳头大谁就是大爷,简单粗暴,相比龙啸云以仁义收买人心,绝对的力量显然更能说服人:“姓龙的,装好人可别装到本少爷头上,记住,以后别出现在本少爷面前。”

    “滚。”

    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没武功没脸又没品,看着就让人窝火。

    龙啸云的脸火辣辣的疼,自尊心像是被人用脚底板狠狠践踏一样,他心里恨得牙痒痒,可他能怎么办技不如人,如果连最后的风度都没有,恐怕明日之后江湖上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他抬头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他想喊,最后还是忌惮王怜花,脸上是敢怒不敢言。

    “他能走,你不能走。”

    “凭……凭什么店是你家开的!”完全没有底气。

    这模样未免也太怂了一些,就这水平杀西域刀客,谭昭给了王怜花一个表情让他自己体会。

    王怜花微微一

    笑,男子装束的他每每发笑,都让人有种被人当做猎物的感觉,申公豹就深有体会,他腿有些抖,可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难道不会发火吗

    谭昭不看龙啸云,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看不看都无所谓,他紧紧盯着刀客,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午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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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吾与汝孰美(十二)
    期限第二日结束,夜色深深谭昭才回到家, 草草吃完李婶留的饭菜, 一出门就撞上了……谭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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