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国之富甲天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鲇鱼头
傍晚时分,李牧一行人抵达麻省理工学院。
没费多大功夫,李牧一行人来到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
实验室位于查尔斯河畔,远离教学区和生活区,看样子麻省理工学院也知道研究火药的危险性,不敢把实验室放在教学区,而是放在这个偏僻的角落里。
李牧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轻车熟路的打开铁门,李牧直闯前厅。
哈,李牧,看看这个。朗克尔早早的迎上来,顺手扔给李牧一个橄榄球。
艹,我哪有心情玩这个!李牧着急得很,拉开架势飞起一脚把橄榄球踢到实验室旁的树林里。
李牧没注意到朗克尔的表情,当看到李牧作势欲踢的时候,朗克尔面色大变,大叫一声不要,然后就抱着脑袋趴到地上。
朗克尔身边的富兰克林表现也不怎么样,简直是连滚带爬的跑开,躲在研究所门前的围栏后心有余悸的偷看李牧。
你们这是在干吗?李牧摊手质问,以李牧的智商,实在无法理解朗克尔和富兰克林为什么会真的如临大敌。
上帝保佑——足足过了好半天,看树林那边没什么动静,朗克尔才一脸尴尬的爬起来:那个橄榄球里,装的就是无烟火药,我们正在测试无烟火药的稳定性,现在看来——应该没问题。
我热,李牧这才感觉到后怕,这要是稳定性不好,刚才一脚把橄榄球踢爆——
后果不堪设想。
也有点好处,至少现在李牧可以确定,就像朗克尔在点报上说的,的确是非常完美,一脚踢这么远都没爆,充分证明麻省理工学院研究出来的无烟火药确实够稳定。
快,把刚才的那个橄榄球找回来。傻愣在门外的严顺和梅森他们终于派上用场。
里姆,难道我们跑这么远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踢球?桑迪怒气冲冲的跑过来质问李牧。
当然不是,稍等下,一会儿我给你变个魔术。李牧心情大畅,这会不和桑迪计较,等会儿李牧要亲自检查下无烟火药的性能。
很快,梅森小心翼翼的捧着刚才被李牧踢飞的橄榄球回来,胆颤心惊的很,两眼都有点发直,生恐怕这橄榄球一会就会变异。
李牧不客气,三步并作两步迎上去,从梅森手里接过来橄榄球,从严顺腰间拔出一柄匕首,对准橄榄球用力刺下去。
其实无烟火药和黑火药长得长不多,黑不溜秋的很不起眼,不过现在看在李牧眼里,就像是许久未见的情人一样狂热。
李牧拿起一颗仔细端详,颗粒比黑火药还是要大一点,闻上去没什么味道,李牧强忍住尝尝的冲动,把所有的无烟火药全部倒出来,然后把所有人都赶开,这才点了根火柴小心翼翼的凑上去。
轰——
虽然火药不多,但还是瞬间爆发出强烈的火光,李牧的距离有点近,感觉自己脸都有点灼痛感,鼻子能闻到毛发烧焦的味道,不用问,肯定是眉毛和头发倒了霉。
李牧没心思照镜子,先仔细观察爆燃产生的烟雾到底有多少。
还是有点烟,不过烟雾并不大,用手随便赶两下,就能把烟雾全部驱散,闻上去就是淡淡的硝烟味道,和黑火药的味道倒是差不多,烟雾量和黑火药比起来少多了,如果是点燃这么大一堆黑火药,现在院子里已经伸手不见五指。
多少还是有点烟雾的,实在做不到完全没有烟雾,这已经是我们所能测试出来的最好结果——如果你对这个结果感到不满,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实验,不过费用还是要追加,里姆你知道的,实验需要经费,我可以保证,你给的经费全部都用在实验上,一分钱也没有浪费——看李牧沉默不语,朗克尔以为李牧不满意,于是苦着脸向李牧解释。
李牧现在可是麻省理工学院的金主,朗克尔当了这么久的院长,说实话经手的美元加起来也没有这几个月多。
当然了,朗克尔的话也是打了折扣的,李牧给的钱确实是大部分都用在实验上,不过雁过拔毛也在所难免,至少朗克尔用李牧的钱为麻省理工学院建了一个实验室,这是赖不掉的。
约翰,非常好,非常感谢——李牧并没有过多要求,转身给朗克尔一个大大的拥抱,在朗克尔的耳边用力喊道。
啊哈哈哈——你满意就好,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哈哈哈哈——来来来,我们应该喝一杯。朗克尔如释重负的大笑,拍李牧肩膀的手很用力。
确实应该喝一杯,不过麻省理工学院的经济状况并不好,李牧不想打朗克尔的秋风,于是让严顺去找最好的饭店定一桌,晚上要为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人员庆功。
121 趁热打铁
整整五万美元,换回薄薄三张纸,上面详细记载了生产无烟火药的流程,各种化学药剂的配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已经足够精确了,虽然配方肯定还有改进的余地,但就凭这个,已经足够获得李牧想要的专利权。
一般来说,纽约专利局的专利公示期是三个月,不过亨利有办法把时间缩短为一个月,就凭这个,亨利也配得上李牧开出来的高薪。
一个月的专利公示期过后,如果顺利获得专利,李牧还要支付给麻省理工学院两万美元的奖励。
这个奖励对于一个月后的李牧来说就是九牛一毛,无烟火药的需求量极大,利润肯定是惊人的,李牧只靠收取专利使用费,就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大富翁。
对于麻省理工学院而言,他们通过这几个月的努力,成功为麻省理工学院留下一个实验室,同时还将获得一笔不菲的奖励,再加上研究出稳定的无烟火药带来的荣誉,麻省理工学院也是收获颇丰。
这是个共赢的合作,李牧和朗克尔都表示满意,朗克尔在庆功会上向李牧的信任表达了感谢,并表示在未来如果有机会,麻省理工学院很乐意和李牧进行类似合作。
未来?不不不,不用等到未来,我现在就有一个设想。李牧想延续和麻省理工学院之间的合作,对于李牧来说,只花少量的一点钱就能获得一项价值不菲的专利,这个买卖合算的很。
什么设想?朗克尔就像是发现猎物的猎犬,看向李牧的目光灼热的很。
灯泡!李牧祭出终极杀器。
灯泡?朗克尔对这个二十一世纪人尽皆知的名词无比陌生。
就是电灯,你看,咱们现在已经可以利用电能,但利用的并不充分,在我看来,电能最大的用处是取代蜡烛和煤油灯为我们提供照明——李牧详细为朗克尔解释。
不不不,里姆,没有人愿意为了几十分钟的照明花费哪怕一分钱,你的想法不错,但并不符合实际,几十年前就有人进行过这方面的研究,但并没有结果,我不认为这是个值得投入的方向。朗克尔还是有经验主义方面的问题,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通病。
早在1801年,英国化学家戴维就开始研究将铂丝通电发光,十年后,戴维发明了电烛,利用两根碳棒之间的电弧照明。
戴维的研究其实就是灯泡的雏形,只可惜戴维发明的灯泡因为寿命太短没有实际价值,所以戴维的研究并没有持续下去。
几十年前研究没有结果并不意味着现在也不可能——实际上现在已经有人研制出了灯泡,它能提供的并不是什么几十分钟的照明,而是足足400个小时。李牧爆出惊天猛料。
1854年,亨利·戈培尔使用一根炭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电发光。戈培尔的发明在今天看来是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白炽灯,当时戈培尔试验的灯泡已经可以维持400小时,不过戈培尔的研究也是到此为止,这家伙是个纯粹的研究员,并不清楚灯泡的实际价值,所以戈培尔并没有即时申请设计专利。
而甚至在戈培尔之前,英国人约瑟夫·威尔森·斯旺也开始研究电灯。如果没有意外,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前一年,也就是六年后,约瑟夫·威尔森·斯旺以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就将得到英国的专利,然后斯旺会在英国建立公司,给英国的家庭安装电灯。
这也导致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后,在英国的专利申请并不顺利,英国人把专利权授予了斯旺,同时斯旺也开始和爱迪生打官司,控告爱迪生侵权。
现在有了李牧,什么爱迪生斯旺统统都要靠边站,李牧甚至在一个星期前就让亨利派人去纽约寻找戈培尔,想从戈培尔手中买下关于灯泡方面的专利,然后委托麻省理工学院在戈培尔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完善。
有李牧这个**ug在,想必不用等到1879年,李牧就会获得灯泡的专利,而且还是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不会产生任何争议。
4——400小时。朗克尔感觉口干舌燥,恍惚间仿佛看到无数勋章长着翅膀飞到自己的脖子上,办公室里摆满了各种荣誉证书,自己的雕像被安置在国会大厦门前的草坪上。
没错,400小时,不过这还不够,400小时还不够好,我们要把这项发明改进到一千小时,甚至是一万小时,把所有的竞争对手全部甩到身后,到时候我们就将独享全球的灯泡市场,想想看,每个家庭都需要电灯,而且还不止一个,到时候全世界都将使用我们的产品,这带来的荣誉足以流传千古,数百年后,人们不会记得美国第十八任总统叫尤里西斯·格兰特,也不会记得麻省理工学院曾经有一位院长叫约翰·丹尼尔·朗克尔,但人们永远会记得电灯的发明人——李牧的声音压得很低,凑到朗克尔耳边,缓缓向朗克尔说出上面这番话。
听到李牧的话,朗克尔的喉结不停地蠕动,两眼发直,直勾勾盯住桌上的烛台目不转睛,就像是离开水面的鱼儿一样,口中发出嗬嗬的粗喘声,却说不出任何话来。
你感觉这个方向怎么样?我出钱,你们负责研究,研究成果归我,而荣誉则归麻省理工学院——或者是你。李牧扔下最后一根稻草。
干了!什么时候开始?这一次我要亲自带队——朗克尔终于回过神来,把手中的酒杯重重砸在桌子上,说话的时候双眼都已经赤红。
等我先买到戈培尔的研究成果,然后我们随时能开始,你这边先组建一个团队,准备一些相关设备,随时做好准备,资金问题你不用担心,和无烟火药的研究一样,全部由我负责——李牧大包大揽,要把这种合作模式固定下去。
有了无烟火药,李牧手中的资金将会源源不断,是时候大肆扩张了。
122 喀秋莎
从波士顿前往华盛顿的火车上,李牧的心情很不错,从上了火车就开始哼小曲。
李牧的爱好有点杂,哼的歌也是不拘一格,从《祝酒歌到《友谊地久天长,再从《喀秋莎到《啊,朋友再见,李牧把自己会的歌几乎哼了个遍。
有了无烟火药,李牧的腰包眼看就要鼓起来,所以难得大方一次,包了一个包厢前往华盛顿。
这年头的包厢还是有点小,不过和普通车厢比起来,李牧一行七个人肯定是要宽松的多。
李牧除了严顺和梅森之外,还带了一位叫程沪生的工匠,程沪生是负责镌刻的,专门负责往手枪上镌刻姓名。
除了两支已经刻好姓名的工艺手枪之外,李牧还准备了十余支没有刻名字的镀银手枪,准备送给那些有结交价值的关系人士。
李牧哼歌的时候,初雪就坐在李牧对面,正在往一块白色纯棉的口袋巾上绣里姆的缩写,这是为李牧穿正装时准备的,原本只是一个装饰品,没必要绣上李牧的名字。不过在初雪看来,李牧使用的一切东西都应该精益求精,反正在火车上也没啥事,李牧也就任由初雪折腾。
很明显,初雪很喜欢这种相处方式,为了让李牧坐得更舒服点,初雪甚至把李牧的腿抬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这让摆出麻省瘫的李牧看上去就像是个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引得坐旁边的格洛丽亚和桑迪频频报以白眼。
不过白眼的次数倒是越来越少,实在是包厢里有点小安静,不像普通车厢那样人声鼎沸,严顺和梅森为了避嫌,一个车厢连接口坐一个远远避开李牧和三个女孩,所以李牧哼歌的声音在这个相对寂静的空间里就有点大。
曲子实在是很好听啊,而且风格多变,《祝酒歌诞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友谊地久天长虽然诞生于十八世纪的苏格兰,但直到1940年美国电影《魂断蓝桥问世,这首歌才作为主题曲传遍全世界;《喀秋莎诞生于苏联,《啊,朋友再见是一首意大利歌曲,这些原本要到几十年后才会出现的歌曲格洛丽亚和桑迪都没听过——
能打动女孩的是什么?不可否认对于某些女孩来说是金钱,但几乎对于所有女孩来说,才华都不容忽视,很多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孩都能抵抗金钱诱惑,但无法抵抗才华的诱惑。
你哼的这些——是你们清国的民歌吗?格洛丽亚终于忍不住凑过来。
真好听!桑迪更雀跃,虽然不会使用华丽的词藻形容,但蕴含的情绪一样强烈。
不是,随便哼的。已经剽窃了不少发明的李牧不好意思继续剽窃文化,李牧没打算去百老汇当歌手。
可是我都没听过啊——格洛丽亚不信。
不是清国的曲子,我也没听过。初雪可以作证。
你把这个再唱一遍——格洛丽亚说完,哼唱了两句《喀秋莎的旋律。
真看不出来,格洛丽亚居然很有点音乐的天份,仅仅是听了一遍,居然哼得**不离十,这让李牧大为惊叹。
只唱一遍——李牧心情好,不拒绝格洛丽亚的要求,在心中推演了一遍《喀秋莎的歌词,然后用英语开始了《喀秋莎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演绎。
怎么说呢,如果单论歌曲的知名度而言,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首歌曲能和《喀秋莎相比,1939年,诺门坎战役发生,正值珲春地区的初夏季节,苏联诗人伊萨科夫斯基从中得到了创作灵感,写出了诗歌《喀秋莎,苏联著名作曲家勃朗特尔看到这首诗歌后,马上便把它谱成了歌曲,然后《喀秋莎这首歌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传遍苏联。
应该说,二十世纪之前,歌曲的普遍形式是乡村俚曲,或者是百老汇舞台上的华丽的舞台剧,爱情和战争是歌曲的主题,但把爱情和战争结合在一起的歌曲就少的可怜,而结合的如此完美的,几乎从来没有出现过。
《喀秋莎这首歌把美好的音乐和残酷的战争相融合,把姑娘的思念和士兵们的英勇报国联系在了一起,饱含少女纯情的歌声,使得抱着冰冷的武器卧在寒冷的战壕里随时准备和敌人生死相搏的战士们,在难熬的硝烟与寂寞中,心灵得到了情与爱的温存和慰藉。
这首歌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战后,苏联当局为了表彰《喀秋莎这首歌在战争中所起到的巨大鼓舞作用,专为《喀秋莎建立了一座纪念馆,这在人类的战争史和音乐史上,应该是首例。
虽然《喀秋莎是一首传统意义上的苏联歌曲,但音乐的魅力没有国界,美国国内的俄罗斯裔也不少,同时作为一个移民国家,这使美国文化也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且美国又处于南北战争刚结束不久这个阶段,所以类似《喀秋莎这样的歌,真的是很吸引人啊——
就和每个男孩心中都有一个军人梦一样,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所有的女孩都会幻想: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
《喀秋莎的旋律是不带再现的单二部曲式,结构虽然短小的近乎简单,但旋律婉转动听,歌词中蕴含的感情质朴,五段歌词旋律基本一致,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来回重复至永远。
简单的结构和优美的旋律使得《喀秋莎具有不可思议的生命力,李牧唱到最后一段的时候,格洛丽亚和桑迪都已经能跟上李牧的节奏附和,初雪虽然没有跟唱,但眼中的崇拜更令李牧感觉到满足。
完美的曲子——格洛丽亚闭上眼睛回味了一下旋律,然后翻开自己的行李,拿出速记本开始记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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