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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粉佳人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强

    林子轩捏了捏她的小脸,道:「就你聪明,好了,我要抓紧时间上山,一会

    你跟我娘说一声。」

    「知道啦,我不是小孩子了,别再捏我的脸了。」杏儿拍掉了他作怪的手,

    气鼓鼓地道。

    林子轩哈哈一笑,走了。

    「少爷,上山的时候要小心呀。」

    「知道了。」

    林子轩并不打算浪费时间,他要先出宫,然后直接乘船出海,龙湖峰并不远,

    乘船还不用小半个时辰,他之所以赶时间,是因为云雀有作息时间,想要成功捉

    到小云雀,时间的把握十分重要。

    云雀体型娇小,颈部呈火红色,尾翎修长且富有光泽,外表十分美丽,极受

    人们喜爱。且其极具灵性,能日行千里,由人类驯养大的云雀,还能略通人言,

    可执行主人一些简单的指令,这令其成为无数女性追捧的灵鸟。

    不过,其数量非常稀少,而且极难捕捉。

    「少爷,船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登船了。」

    这时,有下人过来向他报告。

    林子轩点头道:「好,现在出发。」

    蓬莱岛上的人出行,从来离不开船,岛上大大小小的船只,加起来数目超过

    一千,这是自蓬莱剑姬名动天下之后,才逐渐发展出来的盛况。

    上一代宫主,即是林子轩的外婆,长期患病,无力管理宫中事务,加上林子

    轩的外公早早过世,蓬莱宫在大陆上的影响力大幅减弱。秦雨甯出道时,她的身

    上肩负着蓬莱宫崛起的重任。

    后来,秦雨甯在大陆闯荡的时候,结识了林天豪,两人相识半年后,秦雨甯

    便发现自己怀了孕,於是便和林天豪一起回蓬莱岛,两人成了亲。

    秦雨甯一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帮助她把蓬莱宫的产业发展大,然而直到林

    子轩出生,林天豪天天闷在岛上,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正事一丁点也不干,整

    天就带着儿子在四处乱跑。久劝不听,秦雨甯那时开始后悔,为何自己瞎了眼,

    找了这样一个男人。

    直到有一次,秦雨甯带着一船珍贵的玉珊瑚和七星贝,准备送往京都。那是

    一笔大生意,对当时的蓬莱宫极是重要,秦雨甯要求丈夫一块出行,因她一个人

    长途跋涉,实是精力疲惫,需要一个信任的人为她分担,然而林天豪仍是毫不犹

    豫地拒绝。

    那一次,秦雨甯终於和他大吵了一架,最后愤然离宫。岂料,在进入大江的

    第七天,当晚,竟遇到黑道半夜劫货,那晚死伤了三十多个护卫,秦雨甯拼着内

    伤,连败当时来犯的八大高手。

    然而外人只看到她连败八大高手的威风,却不知道秦雨甯也受了不轻的内伤,

    她一直强撑着,将伤势拖到了回宫后才处理。自那过后,秦雨甯对林天豪不再抱

    有任何期望。

    「少爷,到了,前面就是龙湖峰。」

    下人们的提醒,把林子轩的思绪拉回了现实,海风吹来,他心里却微微有些

    堵。

    很小的时候,林子轩觉得他的父亲,是天下最好玩的人,经常能变着花样带

    他出去玩耍,那个时候,他最喜欢的便是成天跟在他身后。

    后来逐渐长大一些,秦雨甯将他带在身边,明令禁止他父亲来找他,在秦雨

    甯的嘴里,那是一个没有任何责任心,没有担当,好吃懒做的窝囊废,蓬莱宫最

    没用的男人。

    在秦雨甯身边,在她的耳目濡染下,林子轩开始懂事,曾经在他眼里最为亲

    近的父亲,变成了令人鄙夷的对象,甚至连叫他一声爹,林子轩也觉羞耻。

    那天,秦雨甯当着一众宾客的面,毫不留情:「带上你那把破剑,跟这条傻

    狗,永远不得踏上我蓬莱岛上一步。」

    面对无数宾客鄙夷的目光,那人竟还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

    「老爹走啦,儿子,你娘以后就要你好好照顾啦。」

    接着在宾客及宫内仆人们嘲弄的目光中,那人背着一个包袱,带着秦雨甯最

    反感的两样东西,一把生鏽的破剑,以及那条对他寸步不离的傻狗,施施然地离

    开。其脸皮之厚,无人可及。

    那一刻,林子轩只觉若地上有个缝,他甯愿钻进去,也不愿与那人扯上任何

    关系。

    秦雨甯则恨恨地一咬牙,道:「真是个怂包,老娘要找一个比他好上百倍的

    男人,让他后悔莫及。」

    不知不觉,离那人被赶走,已经过去三年了。

    林子轩翻身上岸,带好装备,便立刻上山。

    他想起那人,觉得心里有些堵,是因为林子轩虽巴不得与他撇清关系,但回

    想起来,他的身上有不少本领,都是是小时候他教他的。云雀的捕捉方法,也是

    其中之一。

    三年前,林子轩用他所教的方法,成功得到一枚云雀蛋,送给了他的未婚妻

    司马瑾儿。如今,他又要用同样的方法,再弄一枚去送给闻人婉。

    林子轩已有三年时间未再踏足龙湖峰,这里的变化与三年前已不太一样,林

    子轩先是仔细地分辨周围的树种,确定了路线,再小心地前进。

    成年云雀极不容易捕捉,林子轩的目标是寻到未孵化的蛋,或者幼年的云雀,

    那样当它养大之后能通人性,价值要比野生成年云雀高上许多。而且,成年云雀

    速度极快,若不能在短距离内将其擒获,一旦它飞上天空,速度只可用迅电流光

    来形容。

    陆中铭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整个九洲国武功比他强,轻功比他好的,算

    下来没多少个。但是当林子轩问,他能否捉到云雀时,陆中铭哈哈大笑,说了一

    句:「纵有绝世轻功,也难以捉住飞翔中的云雀。哪怕你陆叔叔我,怕也只能追

    在它屁股后面吃灰尘。」

    可想而知,要捉住成年云雀的难度有多大。

    林子轩行动的速度很快,他先要观察树木的种类,判断哪些区域有可能是云

    雀的觅食区,还要寻找到水源,多样结合,便有机会找到云雀的栖身之所。

    由於云雀每次筑巢的位置都不相同,因此林子轩必须重新寻找。

    龙湖峰海拔上千米,很多地方既陡峭又危险,不过林子轩轻身功夫,由秦雨

    甯和陆中铭亲身教导,轻松一跃便是数丈,攀爬起来并不觉困难。

    只是这一次,林子轩没有上回幸运,他足足寻找了近三个时辰,一无所获,

    毒蛇虫蚁倒是遇见不少。他寻了一颗干净的大石,歇息起来,并小口地吃着带来

    的干粮。只要肯动手,山林中食物丰足,但林子轩习惯轻便的口粮,除非东西吃

    完,否则他是不打算打野味或吃野果。

    休息了一阵,林子轩继续上山。

    傍晚时分,他已经来到了山顶,从山顶鸟瞰而下,下方出现一个蜿蜒曲折的

    蓝湖,仿似一条蓝色巨龙,蜿蜒入海,那便是龙湖了。

    忽然,林子轩神情一凝,他看到了湖岸边处,出现一缕炊烟。

    下面有人!

    林子轩有些踌躇,是该继续寻找云雀,还是下去看个究竟。但很快,他便决

    定下去看看。现在时候不早,一时半会怕是难以寻到云雀的踪迹。干脆下去,看

    看究竟是何人,竟来这人烟绝迹的大山。

    待到下山,太阳半个头已沉入山里,远远的,林子轩便望见湖岸上不远处,

    正坐着一个人,前方生起篝火,似乎正在烤着东西。

    那人似乎看见了他,突然一动也不动,林子轩却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的样

    子,待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咧嘴一笑:「哟,儿子。」

    如果不是那玩世不恭的熟悉语气,林子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脸上的鬍鬚爬得盖过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又老又旧,裤腿高高地卷起,脚

    上一双沾满泥土的草鞋,就像在田间刚干完农活的庄稼汉,不,甚至连庄稼汉都

    不如。

    林子轩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撞见他,更没有想到,再一次遇见他,

    他会是这般的落魄。

    「儿子,你来得正好,老爹这条鱼刚刚烤好,这口福就让给你了。」男人朝

    林子轩高声招手。

    林子轩望着他,沉默不语。

    男人连声催促:「过来呀,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吃老爹我烤的鱼吗?」

    林子轩盯着他道:「这三年来,你一直躲在这?」

    「什么躲,我这是住。」男人纠正他,「这儿多好,山明水秀,闲时打打猎,

    摸摸鱼,生活自由又自在。」

    林子轩露出鄙夷之色,想要嘲讽他两句,但不知为何,又没有开口。

    好半晌,他才道:「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躲在这里,不出去?」

    「我都说了,是住,你爹我有什么需要躲的,唔,快烤好了,真香。」男人

    悠哉悠哉地烤着鱼,末了,还大力地嗅了一口。

    凭心而论,男人烤的鱼确实很香,林子轩已不知多久,未闻到这熟悉的香味。

    然而此刻,他的脚像是生了根似的,再香的味道也激不起他半点兴趣。

    他冷冷地说道:「对,是住。曾经有着更好的环境,你不觉得珍惜,娘给过

    你一次又一次机会,你除了让她失望,没有让她开心过哪怕一回。如今像山村野

    夫一样地在这里生活,我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

    男人愣了一愣,「我们大人的事,你小孩子不懂的啦。」

    林子轩最恨男人这种语气,当下冷笑:「是啊,我是不懂。我只知道,娘当

    初一心一意地对你,你为什么就不肯顺从她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像个男人一样

    站出来,又怎会被娘扫地出门。」

    「人各有志,这不能勉强嘛,你不懂的。」男人仍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这人到了这种地步,仍没有悔改,林子轩听得气极反笑:「也对,人各有志

    不能勉强,如今娘有陆叔叔照顾,她过得可比以前舒心多了。陆叔叔可不比你,

    人家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由圣上亲封,却对娘千依百顺。」

    「哦,照顾得好就好。」男人听得点了点头,便再无任何表示。

    林子轩见他这个模样,脸色铁青,心中那最后一丁点的幻想,终於破灭。

    远处传来几声熟悉的犬吠,林子轩朝声音来源望去,一道黑影如影子般一闪

    而逝,接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大狗扑到了林子轩的身上。

    「旺财!」林子轩惊喜地抱住了大狗。

    旺财吐着大舌头,顶着一张标志性苦大仇深的脸,脑袋兴奋地在林子轩身上

    拱来拱去。虽然秦雨甯一向不待见这条傻狗,但论起来,林子轩还未学会走路时,

    便整日骑在它的身上招摇过市,说它是林子轩小时最好的夥伴并不为过。

    说起来,一般的狗少有活到旺财这么久的,如今见到好夥伴,林子轩既惊喜

    又开心。

    「对了,儿子,说起来,你跑到龙湖峰来做什么?」

    男人这时烤好了鱼,不过自己却没有吃,而是向旺财吹了一下口哨,旺财立

    时跑得撒欢,将鱼叼到了嘴里。

    「捉云雀。」林子轩冷淡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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