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小强
─强制**而故意杀被害人(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只有二选一,很重的刑度),
强制**并杀害了陈湘宜,谁知道陈湘宜预计搭乘的那班飞机隔天竟然失事,无
人生还。男同学不能张他没姦杀陈湘宜,陈湘宜也会飞机失事身亡,飞机失事
仅是单纯事实,不影响前一天同学姦杀陈湘宜的事实,因此男同学杀害陈湘宜还
是有因果关係。」
靠,干嘛讲得好像事不关己一样,陈湘宜陈湘宜的叫,虽然您已不再只属于
我,我还是喜欢您的,别诅咒自己嘛。
何况现在一丝不挂地,**裡残留着两人份的精液,嘴裡还讲什麽姦杀不奸
杀、干死不干死的,有够触霉头的,你以为你是tt喔(注:ptt名人,「
我要干死tt」这句名言的角)!
「二、事实明确的因果关係。如今天一开始示范的,如果事实不明确,只能
用罪疑唯轻原则认为没有因果关係。」
老师真的很酷,眉宇间神采飞扬地写着黑,不时过头来滔滔不绝地讲课
,上半身是只穿着胸罩的清丽面容,下半身却除了丝袜一丝不挂,甚至偶尔背对
着同学们写书时,仍可看见双腿张开时**偶然滴下的精液,真的太诱人了。
「三、因果关係中断。就像刚刚老师强制**许晋嘉,如果他真的因此而死
,在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前,如果用条件理论判断,强制**就不是许晋嘉死亡
的原因之一,真正的因果关係已经被心室震颤中断。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后,必
须解释成老师的强制**还是许晋嘉死亡的原因之一,只是这结果因为因果历
程的反常或欠缺常态关联,不能归责给行为人。条件理论要只是过滤掉有没
有因果关係,最后把关的还是客观规责理论。」
「四、超越的因果关係。假设老师强制**许晋嘉,他也已经心律不整,濒
临死亡,却突然有仇人闯入一枪打死他,则枪杀才是他死亡的原因,并非老师的
强制**。」
虽然许晋嘉完全没有做错任何事,他才是被强制**的受害人,但看到他把
精液射在陈老师体内,**尺寸又与我不相上下,我真的有点因此讨厌他,不知
不觉便把我自己代入仇人开枪的角色,哈哈,许晋嘉,去死吧!
「五、双重的因果关係。如果刚刚老师强制**许晋嘉时,是两女一男的做
法,不论是只有老师或另外一人,其兴奋程度都足以致死,如果套用条件理论的
公式,若老师的行为不存在,许晋嘉还是会因另一女的强制**行为兴奋而死,
所以老师强制**并非许晋嘉死亡结果的原因;反之,若另一女的行为不发生,
许晋嘉也会因老师的强制**而死,那会发生两个都没有因果关係的盲点,所以
双重因果关係算是条件理论的例外,老师和另外一女的行为都是许晋嘉死亡的原
因。」
「六、累积的因果关係。老师奸完许晋嘉本不足以致死,可惜许晋嘉太帅,
马上又来一个女性强制**许晋嘉,老师和那女性的单独行为都不足致死,累积
则发生致死结果,则两人的行为都是发生结果的原因。」
「放学前我们来小考一下。」
咦,从来没听说有小考这事啊,惨了,我要打起精神来,不能再颓废落寞
下去,我发过誓要学好刑法的,不能把小考考糟了。
我本来就配不上老师,看到她被两个人射精在**裡面也没什麽好难过的;
搞不好别人比我更喜欢老师,上一堂课我也内射了陈老师,别人岂不早就气死了
,我不断地用宪法上的平等原则教训自己,一度以为老师只属于我的想法不但自
我中心,而且恶劣,能有机会在课堂上当老师的助教一亲芳泽已是上辈子的福气
,何况我还跟老师做过爱,这辈子还有什麽好遗憾的,唉。
「请一位男同学自愿到前面来。」
天知道两个半小时前我是多麽希望这个是属于我的机会,平常也在家裡偷偷
练习举手的速度,现在老师口中说出这句话,我竟然没有反应,而环顾教室,几
乎全班男同学都举起了手,毕竟这时候老师一定又是用香艳刺激的方式讲述,只
是我已无心消受。
不过身为在全班男生中唯一不举手的,反而更突兀,老师往我望了过来,眼
裡露出些许不解,接着也没把我放在心上了,随手点了一个高大的男生上台,就
是「法学院之虎」胡文钦。
「在这裡强制**老师。」
老师面对着全班弯下了腰,双手扶在坐在讲桌正前方的女同学桌上,那同学
就是何心瑜;经过上次与我的教室情缘,她好像也想学好刑法,竟然坐公妈位。
听到陈湘宜老师要求胡文钦强制**老师自己,她尴尬着皱着眉头往我看过
来,是了,她知道我喜欢陈老师,她也为我心疼,我只能看着她苦笑了下,我无
力阻止这一切发生。
说是强制,其实胡文钦也不必太费力,陈湘宜老师摆明就是没有要抵抗,噘
高本来就未着片缕的屁股就要他把**插入,只有意思意思叫了两声不要。
老师面带笑容地看着我们,天使般的面容,因弯腰身体往前倾而从胸罩中呼
之欲出的胸部,天知道这景象多**!今天到目前为止,我想唯一能称许陈老师
的,至少她没必要玩弄**就没露出来,只有单纯表演被强制**,没有边享受
****还顺便挑逗**享受双重快感。
老师本来还半开着玩笑看着我们,嘴裡叫着「不要不要」模拟被强制**的
情状,等到胡文钦裤子一脱,右手扶着25公分的大**,前端往前突刺撑开老师
的阴门,她才有点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阴部,赫然发现对手不愧是法学院之虎,
**像鸡蛋那麽大,正尝试着嵌进她的身体!我虽然开始有点讨厌老师,却还是
很注意她的表情,我相信现在不是演技,她是真的受不了这根大老二,不过其他
同学还笑着欣赏这一切,有些人交头接耳似乎在讚歎老师的演技,拜託,老师的
**是真的受不了那隻大**啦!上次被老师一脚踢倒,这次有机会被老师点上台
,胡文钦真的是来干够本的,完全不管老师是真的叫着「不要、受不了了」,双
手抱着老师的小屁屁,一下下用力地干着老师,每次都把25公分的棒状凶器退
到仅剩前端还在老师体内,然后故意用力前挺,让整根没入至底,发出啪搭啪
搭、噗滋噗滋的声音,**喷了不少在何心瑜笔记本上,她无奈地一直拿出面纸
擦拭。
随着胡文钦每次的冲撞,老师的胸部发出惊人的晃动,**都快要摆脱奶罩
跑了出来,老师绑成马尾的长髮也向洗髮精广告一样不住飞扬,两鬓流下的汗水
也因为下体被冲撞连带的惯性往前喷出,脸部表情更是痛苦超过愉悦,不时看到
老师在被突进时咬牙切齿,势头稍缓或胡文钦把**往后退时又露出舒坦的表情
,我的心情好矛盾,坦白说看到老师的淫荡样我是有一丝好奇的,毕竟平常高傲
的她没什麽机会发出这种表情,所以我希望看到老师更多种样貌,希望胡文钦多
发挥本事。
不过,谁受得了老师紧窄温暖的**,即使性经验丰富的胡文钦,也因为这
次的经验太美好,不到五分钟就喘着气,皱起眉头大叫「我要射了!」
唉,我都懒得算了,不过这应该是今天第三支把精液射进老师身体的**。
嘿,没想到他才刚讲完要射精,老师竟然右手一把握住他老二的根部往后施
力,让胡文钦的**退出她的**,老师则是自己双腿微屈,把**用力往前挺
,然后左手努力搓着自己的阴蒂,在胡文钦射精之前,老师竟然先潮吹了!这荡
妇!老师的**喷出大量清澈的液体,溅满何心瑜的笔记本,还有部分喷到她的
脸上,她苦笑着别过头来,无奈地看着我,她是不是想到上次我**自己的搞笑
模样?然后我才刚想要伸出手指提醒她别头,却发现我食指一指,她反而充满
好奇心地转身,不别过头去还好,头的瞬间换胡文钦的超级巨**射精了,也喷
了何心瑜一脸精液!不断抖动的**马眼处,白色的液体源源不绝喷出,原来**
大的人精液也比较多,绝不像某些三流**的描写,我发誓我陈述的都是事
实,胡文钦的精液几乎喷满了何心瑜的笔记本和脸上,这让我感到有点抱歉。
陈湘宜老师如释重负,嘴裡喘着气,也不管后面干到软腿的胡文钦,正匆忙
地拿着裤子要去作答,老师香汗淋漓地问:「现在,小考题目第一题,男同学
犯了哪些罪,大家不用写出正确法条,例如:杀人罪、窃盗罪,老师就知道意思
;第二题,试举出刚刚的犯罪中,当中涉及的因果关係的讨论,以及结果归责的
对象。考试没有标准答桉,言之成理就给分,答对一题6分及格,两题答对
分,全错的同学5分。」
哇,答错还有墨水分数,跟国家考试差不多耶,就算不会也要用力掰。
我忘记一切的不愉快,振笔疾书,老师现在才拿出面纸擦拭胯下仍在滴落的
液体,有她自己潮吹的液体、汤智伟、许晋嘉的精液,好像胡文钦也喷了一点白
浆在她阴毛和肛门上,想到曾经是大家的女神被凌辱成这样,我的心一揪。
老师边擦拭着自己惨不忍睹的**附近,仍关心学生学业进度,穿梭在课桌
椅间审视学生的答桉,不时微笑着点头,不时皱着眉头、嘟着嘴把头歪到一边思
考,模样甚是可爱,如果不往下看她来擦拭下体的动作的话,真的会以为她是
纯洁的青春偶像。
突然我感到身边有人驻足良久,也不管她,我只努力想今天的内容,然后
写下胡文钦容任射精的故意(注二)可能该当刑法毁损罪、公然侮辱罪,毕竟
他损毁了何心瑜的笔记本、**了何心瑜,可能让她感到羞耻,不过老师潮吹的
行为中断了胡文钦射精的因果关係,所以那两个罪名算老师的;也有可能单纯老
师潮吹不足以损毁何心瑜的笔记本,但是加上胡文钦的精液,让何心瑜的笔记本
糟了殃,这是累积的因果关係,两个都成立毁损罪,喷溅到何心瑜的部份则因为
公然侮辱是行为犯,不看结果,所以不管喷的量多还是少,都构成公然侮辱,当
然还有胡文钦对陈湘宜老师的强制**,总之我把所有可能的情形都讨论了一
,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
直到我听见身边啧啧的讚歎声,我才确定刚刚陈老师在我身边看了很久,与
我四目相对的瞬间,她满意地点了点头,颇有称许我的味道,喂,心理学博士,
你不知道我现在的心情吗?你对我愈好,只会让我更难过。
收完全班的小考考卷后,老师换嘉女的制服,抱着考卷到研究室。
忆起三个小时前我还为老师穿着清纯白衬衫、黑色褶裙而心动,现在看
完她和三个人的**表演后,却只剩心痛。
注一:刑法上未满6岁有准强制**罪的问题─立法者为保障青少年少女
,拟制他们在6岁之前是对性自的概念很模煳的,所以即使获得他们的同意
而与之**,刑法上仍然是犯罪,因为其实不是真的强制**,所以称为准强制
**罪(227)。
不过如果对4岁以下少年少女进行强制**,则是另一个法条(222)
了,叫做加重强制**罪。
刑法22条: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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