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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园的粉红回忆》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小强

    太阳暖暖的照着,粉红色的荷花已经开到了极致,找不到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有的已经不那么精神,被艳阳照得有些无精打采的,正如刚刚睡醒的美人,侧卧在田田的荷叶上,叶子贴着水面,宛然随波晃动的碧绿的凉席。

    “兰儿,关于咱俩的事,我想了整整一个月,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不管你有怎样的过去,我都要和你结婚!”

    “过去?你还是不相信我?不过这个已经不重要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兰儿,来得及,只要你同意,我马上去系里开证明,明天就和你去领证,明天晚上我就搬去和你一起住。你不知道这一个月我有多想你!本来是这么简单的事儿,我这个傻瓜以前怎么就没想到?”

    “我上次去找你,真的不是威胁你!我已经给过你机会,是你自己不争取。”

    “哦,你还在因为上次撞到我和春江在一起生气吧?兰儿,对不起。我解释不求你原谅,只求你理解。我是个男人,一个**很强的男人。你来找我的前一天晚上,她来找我打听考研的事。春江对男人很有经验,所以我。。。现在我找到了心理平衡, 咱俩扯平了!”

    “扯平?你怎么就认准我有不堪的过去?我和你发展到哪一步,你知道的。如果我有经验,对你也会像春江对你一样,还能等那么久吗?现在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机会了。”

    “我现在来争取你,才一个月的考虑,不算长吧,我们谈恋爱到今天一共才不到两个月。”

    “你还不死心,那我再告诉你,我现在怀孕了!”

    我看到他的右手扬到半空中,停了下来,紧紧抓住我的左胳膊。我刚好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溜肩上衣。他使劲地捏着,像要捏断一样,直到我叫出声才停了下来。

    “孩子不是我的,不可能是我的。”

    “谁说孩子是你的了?”

    “兰儿,你真是莫名其妙,我好不容易接受了你的过去,你却又来了新的!”

    “你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我,到现在还把我当成随便的女人。我结婚了,一个月前就结婚了,你这个傻瓜!”

    。。。

    我看到他双手捂着头,手指插到头发里,面对着荷塘,沉默了很久。。。

    我看着他的背影,他那天穿了一件灰绿色的t恤短袖,站在粉红色的荷花前面。一丝风都没有,空气仿佛完全停止了流动,荷花的清香一点儿都闻不到。

    假如他一个多月前带我来这里,说出刚才的话,我可能会高兴地跳起来说,“总算等到这一刻了。”然而今天物是人非,我已经不是昨天的我。

    我多么希望能再变出一个同样的自己,和他结婚。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站在那里,身材挺拔,连背影都那么帅气。他做事努力认真,学业优秀。 他对我的猜疑和脾气也都是来自我自己容易让人误解的“过去”。在众多北大精英里, 我只能选择一个。我已经做了选择,没有退路!

    他环顾一下周围的景致后,头都不地说,

    “我真希望当初来的是清华这里,不是北大,我到北大最不幸的就是遇到了你!”

    我终于忍不住,跑到他的身后,最后一次把他紧紧抱住,说,

    “对不起!事情来得太突然,我自己也没有预料到。”

    他抓住我的左手,过头来,看着我胳膊上的淤青,说

    “我送你去吧。对不起我刚刚下手太重,你去后换件长袖的衣服,别让你丈夫看到。”




燕园的粉红回忆(四十四)再别燕园
    春江在我那儿吃过饭两个星期后的一天晚上,我和她到燕园散步。月光如水,洒在寂静的燕园上空。

    “我和秦望分手了。”我说。

    “真的吗?前两天我问他考研的事儿时,他也没提起。”春江的眼里闪过一丝兴奋。

    “秦望另有了女人。”我盯着她看了一眼,继续说,“不过他和我说过,只是把她当做情妇玩玩。”

    “和你一起去海淀音乐厅的那个男孩,还是普通朋友吗?”

    “我们结婚了!”

    我看到春江的嘴张得好大,半天没拢,最后才说了一句,

    “亲爱的,你的效率可真高!”

    临去美国的前几天,春江来送我。她大概永远都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她和秦望之间的风流韵事。

    春江把我拉到一边,悄悄地递给我一张纸条说,

    “这是秦望的电话,他暑假在一家银行实习。他嘱咐我一定要让你走之前给他打个电话。”

    “你告诉他我要出国了?”

    她点点头。

    我把纸条攥在手里几天,直到上飞机也没打电话。我那时迷恋徐志摩的诗,就让我效仿悄悄地离开吧。

    再别燕园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湖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未名湖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博雅塔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石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燕园!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居然湿润起来。远处的雪山空灵沉静,眼前的小河清澈见底,我在这俄州静美如画的风光里,拼接好了那幅记忆中的燕园水墨风情画,我把这份美丽而又充满苦涩的记忆卷了起来,珍藏在心灵深处。转眼离开教会已经个把小时,baby该饿了吧,我赶紧往跑。

    我到教会时,牧师的讲道已经结束。进入了日学阶段。今天的题是关于爱。我一边抱着baby, 一边读着如下经文:

    哥林多前書 3:4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这节经文我喜欢,更有现实意义,不像牧师讲道时提到的玛丽雅童贞女怀孕那段超乎人类想象。

    当天晚上,我给金如杨发了email。

    如杨,

    首先请你原谅我不能跟你去东部。

    那天我们在俄大图书馆前重逢,你见到婴儿车时问我是不是结婚了。我当时没有答你。

    现在我可以答你,在你走后的不到三个星期我就闪婚了。结婚一个月就怀孕了。孩子出生时早产了三个星期。而我和你在勺园喝酒那个晚上距离我的新婚之夜刚好是三个星期。我在你那儿住的那个晚上还做了一个十分**的梦,就像真的一样,由此我一直怀疑孩子会不会是你的。

    所以见到你以后,我就假装自己从来没有过别的男人,想逼你说出那天晚上到底有没有碰过我。从你当时的反应和答,我现在完全相信你说的是真的,谢谢你成全了我。

    今天我把自己的“爱情故事”顾了一遍。我的初恋被住你们楼的唐明耽误了几乎三年,我曾经的执迷不悟你是知道的。后来我怀着试一试的心情开始了第二段感情,虽然这段感情像烟花一样持续不长,却让我理解了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话。之后不久的第三段感情充满了种种挫折。不经意间我遇到了现在的丈夫,一切来得那么容易自然。我体会到真爱来临时,双方都会毫不犹豫纵深火海。

    我没有办法控制我深爱的人也同时深爱我。但我至少可以在发现对方不在深爱我时及时退出。这种退出其实也是一种积极的争取。因为你只有离开不是真爱越远,你才有更多的机会找到真爱。我们常常为情所困,其实是自己钻到了爱情的死胡同里。 这时候需要做的是扭转身,找海阔天空,而不是继续走直到头破血流。

    其实你和曾经的我一样,在茫茫人海中努力找自己的另一半,绝不向不爱妥协。在求的过程中,我们或许留给别人招蜂引蝶,朝三暮四的坏印象,但我们骨子里其实都很传统,都属于那种不轻易接受别人的爱,但一旦接受了就不轻易放弃的那种人。你和我很像,不是吗?

    你送给我的那条丝巾,我一直带在身边,上面的两句诗意味深长。

    着意春不肯香,香在无处

    我在你失恋的那个晚上说爱你,而你又在我结婚了以后说爱我。虽然我们很早就认识,但我们的心却没有及时相遇,错过了一场姻缘。这是不是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缘份?

    衷心地希望你走出我这个死胡同,找到真正属于你的另一半。

    亦兰



燕园的粉红回忆(四十五) 最浪漫的事
    浪漫的季节还有一个浪漫的你,给我一个粉红的忆

    二十二年后。。。

    我照着镜子,发现自己一边的鬓角又多了几根白发,于是把头发从另外一边分开,还好,白头发全都挡住了。好在自己头发稠密。原来见了白头发就拔,现在也懒得拔了。我用ne洗面奶洗过脸后,喷了点儿玫瑰水儿,又涂上ley的保湿霜。 还好,眼角目前还没有一丝鱼尾纹。

    前两天得空出于好奇,我上了一下秦望。没想到关于他的报道甚至照片铺天盖地。他的照片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实在没什么变化。还穿着白色的短袖,领子扣得紧紧的。他如今是中国一家知名公司的ceo, 应该工作压力很大很忙才对,他居然保养得这么好,一点儿都没发福。他在北京呼吸着雾霾,吃的应该避免不了有毒食品,不知道怎么还能显得那么年轻?也许是被金钱和成功滋润的。

    程程说的对,我对男人很有眼光。当初我替她拍定夺的清华博士,如今已是清华高分子材料物理研究所的所长。程程和他结婚后在北京先后买了两套房子,生了一个女儿,已经送来美国留学。

    如果我当初嫁的是秦望,不出国,结果会如何?当初他是一介书生时,我就面临着和两个女人打架。以他今天的成功,应该有漂亮小姑娘争先恐后往前挤才对,我应该已经被退位了,即使不被退位,应该也是占着空位子,还得和2,3,。。。n奶们打架。生活品质应该不如现在。

    如今我在美国虽然还是普通人,但是呼吸着新鲜空气,吃着anic食品。生完孩子后,我经过锻炼保养打扮又从俄州村妇华丽蜕变为波特兰市华人第一美女(我老公评选的。)

    四十岁以后女人的美丽是用钱砸出来的!打扮得好的看着像三十多,打扮得不好的看着像五十多。当年我在北大学的打扮课如今可是派上了大用场!这门课带给我的好处远远大于当年修的会义政治经济学,甚至泛函分析,拓扑,这后两门课我如今连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了。

    我涂了一点儿el的口红,穿上了我刚在anntaylor买的一件浅粉色的蕾丝dress, 登上了一双prada的金丝高跟鞋。这双鞋本是明星走红毯穿的,我因为偶然发现打折就买了。

    “宝贝,你看我今天漂亮不漂亮?”我称自己老公为宝贝,和儿子是一个称呼。

    我老公斜眼看了一下,不耐烦地说,“漂亮漂亮!”

    “你看我显得年轻不?”

    “年轻,看着也才刚五十。”

    “什么?你敢嫌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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