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龙迷踪卷一华山惊变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唐家太公
唐大接着说道:“何况当初他答应与我们合作之时我曾许了他一个条件,想必这些日子他也等着急了。”
叶枫问道:“什么条件”
唐大神秘地一笑:“是关于一块玉佩的故事,日后有机会再慢慢告诉你。”
叶枫见他不愿说明,也就不再追问,眼睛看向一旁正和程念真手拉着手依依话别的唐柔。虽然相处日子不长,但是这两个姑娘年纪相仿,自然有不少私房话,俨然一对姐妹淘。
唐大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心中暗暗一叹,微笑着说:“小妹这次出来许久,华山和这里发生的情况必须要她马上赶回蜀中向老太太禀报。相信不久之后,你们还能见面的。”
叶枫有些魂不守舍,一时都忘记了掩饰对唐柔的情感,只是呆呆地“哦”了一声。但他旋即就反应过来,看了一眼唐大,面上顿时通红。
唐大心中暗笑,话题一转:“你留下来有什么打算”
叶枫说:“准备随了尘大师上少林寺,希望易筋经真的能对我身上的毒伤有所帮助。”
唐大微微颔首:“这次你去少林,如果能习得易筋经,定是莫大的缘分,加上程姑娘留下来为你药物调理,想来你的毒伤定然可以痊愈。你别看程姑娘年纪轻轻,她的医术可是连他父亲程神医本人也赞不绝口的。”
叶枫点点头,想起她为自己疗毒和检验忠伯尸首的事情,也由衷说道:“程姑娘的医术我已经见识过了,确实是不凡。”
唐大微笑着拍了拍叶枫说道:“你我曾经共过生死,也算患难之交的好朋友了。这次离别,但愿相聚之期不远,你一定要好好保重,万事小心。这次你能一力揭破林随风的秘密,确实令我有些刮目相看,这说明短短日子你已经比在华山之时进步不少了,这样我也能比较放心地离开。你要记住,容易相信别人是你的优点,却也是你最大的弱点。”说话间,他有意无意地瞟了几眼跟随在他们身后送行的林守成。
林守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是结局的结局
约略应飞白玉盘,明楼渐放满轮寒。
天垂万丈清光外,人在三秋爽气间。
闻叶欢,想风鬟,浮空仿佛女乘鸾。
此时不合人间有,尽入嵩山静夜看。
这一首鹧鸪天是宋人描写嵩山秋夜明月的词句。
此刻虽然不是三秋九月,却也有一轮圆月如同白玉盘一般挂在朗空之中,皎洁的月光把听涛峰上照得明晃晃的。月光下的山道上,有一个人影正施施然地拾级而上。
听涛山庄建在半山,这里却是通往听涛峰顶的山道,平素就少有人来,这三更半夜的会是什么人呢初春的山风仍然寒意袭人,吹拂着夜里山间淡淡的薄雾,吹起了那人的袍襟,月光照在他的脸上,他就是如今听涛山庄的庄主,林守成。
这么晚了,林守成一个人去峰顶干什么
他的步子不疾不徐,每一步都走得并不快却很从容,显得胸有成竹。这里的山路虽然陡峭难行,但是他走得很轻松,应该对这里的道路非常熟悉。
这里的路他确实很熟悉,从小到大当他遇见不顺心的事情就会一个人跑上峰顶单独呆着,看看壮丽的山景,或者夜空的繁星,心中的烦闷就会逐渐平复。这是他的秘密,没有人知道。从小他的父亲,应该是他以为是亲生父亲的林随风总是忙于自己的事情,对他并不关心,所以也不知道。
但是他却在无意中发现了林随风的一个秘密,就是每个月十五的夜里林随风都会去峰顶附近的一个凉亭小坐片刻,有时是他一个人,有时那里却会有一个穿着黑斗篷的人等着他。
现在林随风已经不在了,已经不可能再去见那个黑斗篷,要见黑斗篷的已经换作了他,林守成。
山路忽然一个急转,在临近断崖的山路边,一个有些破败的凉亭藏身在山壁投下的阴影中。那有些残破的飞檐和棱角,仿佛一个怪兽在张牙舞爪一般,躲藏在那阴影里,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林守成走近凉亭,在凉亭里背对着他站着一个全身罩在一件黑色斗篷里的人。他站在那里好像和四周的阴影合而为一,让四周黑色的阴影也有了生命,在静静地窥视着林守成,等待着他走过来,等待着一口吞噬掉他。只有林守成心里知道,这黑色的阴影有多高的武功,有多大的权力,有多么可怕。
林守成走到凉亭边,停住了脚步。
黑斗篷还是一动不动,声音却很低沉:“你来了”
林守成垂首道:“是的。”
黑斗篷的声音听上去仿佛不是人发出的,异乎寻常的沉闷:“他们都已经走了”
林守成还是低着头,看上去很恭敬:“是的,武当和唐门的人上午就离开了,叶枫他们一行人下午也跟着了尘去了少林寺。”
黑斗篷沉吟了一下:“真的去了少林寺么,那帮秃驴几十年来一直闭门不出,从不过问江湖恩怨,为什么会对他的毒伤竟然这么热心”
林守成还是恭恭敬敬地站着,没有搭话。
思索了片刻,黑斗篷终于又开口道:“不过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于你,终于结束了。”
黑斗篷慢慢地转过身来面对着林守成,地上的月光映射在那漆黑的斗篷里一张青铜的鬼脸面具上,这个人赫然就是在大家口中那躲在一切的背后,神秘莫测的公子,轩辕公子!
他的双眼藏在鬼脸面具里,完全看不清他的眼神,那沉闷的声音在面具里的回音有着一种金属的感觉:“终于,你还是成功了。”
林守成低着头都不敢看一眼:“全靠公子算无遗策。”
轩辕公子嘿嘿一笑,沉闷的声音里带着一种诡异:“还是你自己有本事。依我看你不光在剑术上,你的办事能力也比你爹,哦不,应该是你的伯父林随风强得多了。”
林守成道:“多谢公子夸奖。”
轩辕公子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当年本座让林随风掌管着绿林三十六寨,几乎控制了北方黑道的所有生意,一直是我们暗中的财源。可是他这个人在剑术上一直没什么进展,却开始财迷心窍了。他不知道,林家的剑法本来就有很大的缺陷,当初创立这剑法的林家先祖应该也没有练成,很多地方都是想当然推测的,如果不是他弟弟林从云那样的天纵奇才,根本不可能发挥出威力。林随风可没有这样的天才,越是苦练林家剑法,对他自身的损伤就越大。”
说到这里他转头对林守成道:“所以本座才传了你另外一套剑法,看来你身上多少也继承了你父亲林从云的天才,短短三年,你就能把剑术练到超过苦练几十年的林随风,看来本座果然没有看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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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汉王府
华灯初上的京师,人流如织,热闹非凡。闪舞
京师应天府自古便是人杰地灵之地,钟山龙蟠于东,石城虎踞于西,北有玄武湖,南有秦淮河绕城而走,素有虎踞龙蟠之说。
自古这里便叫做金陵,北宋更名为江宁,南宋称建康,元代唤作集庆路。明初太祖皇帝朱元璋定都于此后,改名应天府,经过数十年的建设发展,如今的应天府人口百万,繁华无比,商贾如云,是当今天下第一大的城市。
朱高煦的汉王府就建在靠近北面玄武湖的地方,闹中取静,是由朱棣亲自选下的地址。虽然已经入夏,由于靠近玄武湖,夜间湖面吹来凉风习习,倒也觉得宜人。
朱高煦坐在花园凉亭之中,看着满园精致的江南园林,心里却是说不出的烦躁。自从去年他还率军在开平防御边境的时候,父皇忽然下诏立皇长兄朱高炽为太子,册封自己为汉王,弟弟朱高燧为赵王,而且将自己的藩国远封云南,他的心里就没有一天舒心过。
他常年在军中征战,军功显赫,和军中各级将领关系也极好。因而淇国公丘福来信,为他分析利弊,坚决劝他不能远赴云南就藩,反而应该居于京师,便于上下活动,以待时变。他对丘福的话深以为然,只是有些奇怪,丘福这个大老粗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精明,对形势分析得头头是道,倒像是有高人指点。
无论如何,他还是听从了丘福的建议,给父皇的谢恩奏折上只写了一句话:“我何罪,斥我万里”随即带着儿子返回了京师,坚决不肯就藩。
出乎意料的是一切都如同丘福信中所言,平素脾气火爆的父皇不但没有因为他的违逆而大发雷霆,反而调派大内工匠,精心为他翻修了这座汉王府,端的是雕梁画栋,精美异常,甚至不输给皇宫的建筑。这无疑等于默许了他可以在京师长住,不必急着前往云南就藩。这个结果反而勾起了他对丘福背后那位高人的好奇心,有机会一定要见上一见。
父皇的纵容其实不难理解,从小朱高煦就顽皮好动,弓马武艺样样都很不错,这颇得当时还是燕王的父亲的欢心,觉得自己和他很像。而大哥朱高炽则性格上喜静厌动,喜爱经籍文学,长得也是肥胖臃肿,他的腿还落下了毛病,行动须得两个内侍搀扶着才能跌跌撞撞地行走,这让父亲很是恼火,曾评价说“子不类父”。不过因为他的言行很受太祖皇帝的喜爱,这才立为燕王世子。
靖难之役的时候,父王的军队几次大败,处境危急,都是自己带领部下勇猛冲锋,才能扭转败局,反败为胜。父王对此很是满意,一直到后来登基,言谈之间已有许下太子之位的意思,这在军中已经不是秘密了。闪舞想不到自己远在边疆,以解缙为首的那帮酸腐文人竟然在父皇耳边摇舌鼓噪,搬弄是非,竟然一纸诏书不但册立了朱高炽太子之位,还把自己远封云南,做了个什么汉王,实在是岂有此理。尤其那个为首的解缙,在父王面前说什么“好圣孙”来为兄长朱高炽极力游说,更是可恨。
不过说起这位一母同胞的皇长兄朱高炽,其实小时候两人关系还是不错的。两人都是当时的王妃如今的皇后徐氏所嫡出,母亲是中山王徐达的长女,可算得是家世显赫。
虽然两人自小性格相左,但是这位哥哥平素行事多以仁爱为本,对他这个爱闯祸的弟弟也颇多爱护,几番在太祖和父王面前加以维护,所以自己对他还是有几分感激的。直到,直到自己遇见了茹云。
那一年太祖驾崩,建文登基称帝,父王为了消除他的疑心将朱高炽和朱高煦还有弟弟朱高燧兄弟三人送到京师,交给舅舅徐辉祖教导,其实就是留在京中为质。虽然当时自己早已被封为高阳郡王,徐辉祖又是亲舅舅,但是他忠心建文帝,挑动朝廷对父王严加防范,甚至
第二章 赵王
金杯的碎片刺破了朱高煦的手掌,鲜血顿时流淌了下来。闪舞
一旁伺候的内侍们惊呼着,赶上前来手忙脚乱地为他包扎止血,他鄙夷地看了一眼斥退了他们,一群没用的蠢奴才!一看见血就如同惊慌的小鸡仔般叽叽喳喳,乱作一团,没见过世面。想当年自己纵横战场,见惯了血海尸山,如今这大明的安定天下,就是靠这无数的尸体堆起来的。
包裹好的手掌上伤口隐隐传来的阵痛,刺激着他心里熊熊燃烧的怒火,朱高炽!既然他摧毁了自己唯一的梦想,就不能怪自己不念同胞之情了。
说起同胞之情,他看了看桌上的酒菜,想起了刚刚送走的另一位同胞弟弟,被封为赵王的朱高燧。在他们三兄弟中,这个弟弟既不像大哥得到太祖的喜爱,也不像自己有着累累战功,在朝中也没有势力,相对来说要弱势得多。平时对两位哥哥也是毕恭毕敬,看上去也是谦逊有礼,对太子之位更是毫无野心。
这次他被立为赵王,远封北平,他也没有丝毫不满。刚才他就是前来辞行的,不日就要出发前往北平就藩。对于这一点,朱高煦心里是有些不舒服的,他的毫无怨言岂不是正好在父皇面前反托出自己的不满
可是,就是这个谦逊有礼、毫无怨言的赵王,在刚才的酒席中,言语之间竟然有反对朱高炽,支持自己这个二哥争夺太子的意思。
对于这个,朱高煦并不意外,这个三弟在他们三兄弟中因为年幼,向来比较受父母宠爱。表面上他虽然是个谦谦君子,可是实际上背后一直恃宠而骄,自小就偷偷干了很多不法之事,最后大都是大哥朱高炽仁慈,为其遮掩甚至代其受过。
所以从小朱高煦就知道他这个弟弟其实一点都不老实。现在他主动跑来表示支持自己去争夺太子之位,分明是想挑起两个哥哥的争斗,希望能从中渔利。这一点,朱高煦一开始就看透了。但是,他还是动心了。
对于太子之位,将来的皇帝,如果说有哪个皇子不动心,那一定是假话。不过朱高煦想要夺太子之位有些不同,他对于那至高无上的权力其实没有太大的兴趣,对于父皇当年许下太子如今出尔反尔也没有什么不甘心,说到底,这本来就是父皇圣心独断的事,他喜欢给谁就给谁,旁人无话可说。
可是,现在这个太子给了朱高炽。
朱高炽,这个夺走了他最爱的女人,毁掉了他最大梦想的人。本来太子之位给谁都行,但是绝不能给了这个人!他一定要去争,要去抢,他也要抢走这个人最重要的东西,这样才叫做公平。因为他知道,朱高炽心里是很看重太子这个位置的。
可是,这个眼下在朝中无权无势,又无大臣军队支持的赵王到底可以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帮助
他的封地在北平,而前不久父皇曾经亲自巡视北平,他所倚重的心腹老臣姚广孝此前数次前往北平,据说是勘测设计,准备修建新皇宫。京中对于改北平为北京,迁都的传言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如果这是真的,把赵王封去北平就绝不会是父皇无心的一步闲棋冷子,而应该是为迁都所作的准备。他心里不禁暗暗庆幸,幸好自己当初听从了丘福的建议,没有前去万里之遥的云南就藩,否则恐怕迁都之后,自己在京中将再无立足之地。
这么看来,这个赵王也许今后真的可以帮上些忙,朱高煦有些得意地想。
这时有内侍上前禀告:“天策卫孙指挥使来给殿下请安。”
朱高煦点点头,示意内侍领他前来。
天策卫,太祖皇帝朱元璋当年大败陈友谅,自称吴王之时所设立的十七卫亲军之一,骁勇善战,战功赫赫。不过后来天下平定,太祖登基之后,设立上十
第三章 无头血案
清晨。
阳光从门窗温柔地洒进屋内,把屋里照得明堂堂的,外面鸟儿欢快地晨鸣,提醒着人们珍惜这美好的晨光。
屋里宽敞明亮,分明是一间厅堂。堂中分主客位整齐地排摆着桌几,上面残留的酒菜显示着主人刚刚在此宴请过宾客。空气中弥漫着的酒菜的香味,却隐隐含有一丝血腥气。
此刻客座皆已无人,唯独主席之上端坐着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不过双臂颓然垂落,他面前酒壶倾倒,美酒已经尽洒,桌上的菜肴上面都喷溅着一大片暗红的颜色,是血!
仔细一看,主席之上这个身影竟然脖颈之上光秃秃的没有头颅,是一具无头的死尸!
京兆尹杨文昌杨大人此刻正苦着一张苦瓜脸,站在无头尸体面前长吁短叹。
京兆尹掌管着京师刑狱缉捕,在他的治下,本来太平盛世的京城,三个月之内这已经是第三宗命案了,难怪他心里叫苦不迭。
何况这里是天策卫指挥使孙殿臣的府邸,这主席位之上的无头尸身很可能就是孙殿臣本人。这天策卫虽然在禁军之中地位不高,近来又被皇上赐予汉王成为了王府卫队,但是天策卫指挥使无论如何也是正三品的武将,品阶比他这个从三品的京兆尹还要高。有这样的高官不明不白地死在他的治下,恐怕他这个乌纱帽是要不保了。
查看了半天,除了尸身脖颈断口平整光滑,显然是利器切割所致之外,既找不着头颅,也寻不见凶器。厅中客座位置都桌几倾倒,菜肴酒水泼洒了一地,可以想象当时在座的客人们都是非常慌乱地奔出厅堂。如此一片狼藉,想来也找不着所谓鞋印之类的其他线索了。
杨文昌苦着脸,转身慢慢走出了厅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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