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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我的饭团你要还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玺夭夭
    “洗洗手。”他拿出另一瓶水对她说道。

    纪小黎放下小瓶,乖乖的伸手,任他倒水给她冲洗双手,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洗了手就可以吃樱桃,这让她很是欢欣。时逸的背包,对她来说就象小叮当的百宝袋,里面装着的都是她喜欢的东西。每一次都有惊喜,没一次例外。

    时逸望着擦干净手,美滋滋的吃起车厘子的小馋猫,心说,饭团姑娘好养的很呢!好养又好哄,没别的,跟养猫,带孩子一样就成。

    “你也吃呀!”小馋猫嘴里咽着果肉,嘟嘟哝哝的朝着时逸热情说道。

    时逸只是笑,却是不动。

    小馋猫虽嘴馋,但一点也不小器,很有分享精神。虽然是他带过来的食物,但时逸坚持认为他的饭团姑娘,是一个极其慷慨大方的姑娘。

    她只是没有钱。而举凡她有的,她从来也不吝啬。

    “喏!你吃。”见他不动,纪小黎拈起一颗车厘子喂到他嘴边。

    到嘴的果子,时逸没有推辞,他瞅着她,一张嘴将樱桃含进嘴巴里。接着没有意外的,两个人之间,由慷慨的纪小黎主导,开启了“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呀,我一个”的共享模式。

    她吃一个,定不忘要喂他一个。而时逸亦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他不会告诉她,他不肯自己伸手取就是为了等这个

    嗯呢,就为了等她喂他吃。

    他自然不是贪嘴要吃这车厘子,不过就想着享受这份与她一起互动的亲密而已。反正他包里还给她装了两袋子,不怕会吃了她的份。

    而对于纪小黎,她给时逸喂食,却并没有想太多,完全是遵从本心,出于一种最质朴的感情:希望自己喜欢的人,陪着自己一块吃好吃的

    就类似于有福同享这么个意思。

    至于这举动合不合宜,是不是不够矜持,她是没有想过的。在她这颗孩气的脑袋里,就没有这样的心思与考虑。

    ☆、第 51 章

    可口的樱桃吃着,河畔凉爽的清风吹着,很快才将的疯玩丫头纪小黎身上燥意尽消。但觉凉风拂面,沁凉清爽;樱桃入嘴,沁香清甜。真正身心皆怡舒怀满盈,好不自在!

    她无比惬意的吃樱桃,给时逸喂樱桃,嘴没停过,一双手也是忙活不停。忙着吃忙着喂。不单嘴手不住,没一会儿,她的腿脚也是闲不住了。

    她大咧咧的蹬去脚下的凉鞋,此刻太过高兴的她,不自觉的尽现多动症的“患儿”天性,完全没有了羞涩少女的包袱。自在得很。

    她将薄棉长裤的裤脚卷起来,挽在了膝弯处,光着脚丫子探进河水里,随着心情的节拍,一下一下轻轻的,快活的踢踏着水花。

    她是自在了。

    时逸却只觉得口干舌燥起来。。

    他已知道她有一双白皙无暇的大长腿。非常的白,非常的美!

    除了现在每周一她会遵照学校的规定,穿校服裙以外,几乎常年身着长裤的纪小黎,没怎么受过光照的腿部皮肤,与她裸&露在外的肌肤简直就若牛奶与巧克力一般,对比鲜明。

    当然这只是个比喻,以说明在视觉感受上的差异程度。纪小黎的腿细细白白,牛奶色无疑。但其实她的脸呀,手臂呀这些露在外面的皮肤,倒也并未如巧克力色那样的深,而是健康的浅麦色。只是她的腿太白,两相映衬着实区别太大。

    而这会,她闲适的嚼着樱桃,上下摇晃着她的两条小腿。一忽儿探进水里恣意的搅动着水花;

    一忽儿抬起来,调皮的上上下下的弹动,任那水珠随意的四散洒落。如此循环来来回回,玩得兴起一派的天真。毫无男女之防的意识。

    波光粼粼的水面,湿漉漉的水珠,让她的腿白得愈发的晶莹,愈发的水润。也愈发的扎眼。

    而纪小黎仍犹不自知的晃荡着她的腿,晃呀晃,晃动不停。晃得时逸眼晕,意乱。

    “我吃好了。不吃了,你吃吧。”时逸低低道。

    闻声,纪小黎垂头看了看袋子里,已经所剩无几的车厘子。砸了砸嘴,心安理得的收回了喂至时逸嘴边的果子,转头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此刻,在纪小黎单细胞的脑袋里,她想着的是自己确实给时逸喂了不少,也不算吃独食了。而现在时逸自己不想吃了,所以对剩下几颗的归属权,她理所当然的觉得自然是归她所有。

    是呢,馋嘴丫头纪小黎满脑子都是吃的,对于时逸的异样根本全无所觉。

    时逸红了脸不自在的抿抿唇,撇开头望向前方。耳边听着她扑腾出的水花声响,但觉心跳也跟着“扑通扑通”,跳得又快又响。

    等她吃完樱桃,就送她回家。时逸在心中默默想着,以期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可明明这般想着,却偏偏忍不住转眼又看了过去。就跟着了魔一般,不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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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恰逢纪小黎又一次抬脚,欢腾的抖落着腿上的水珠。时逸的眸光下意识的落在她的脚上,他看过她的脚,但并不若此刻这般看得分明。现在天热了,她开始穿上凉鞋。不过,象今天这般脱掉鞋子,直接露出脚来还是第一次。

    而她的脚亦同她的腿一般的白。大概是因为个高,穿鞋要穿三十八码的她,脚并不若一般女孩那样的小巧。可也不会让人感觉粗蛮。

    恰恰相反,由于清瘦,由于肤白,也由于她的脚型匀称,使得她的脚显得秀气可爱,相当的好看。

    圆润的脚指头,按顺序一只一只整齐的排列成一个漂亮的弧线,瞅着如同她的人一样娇憨稚气。没有类似中间的某一个脚指头,特别突出高于脚拇指的状况。

    又许是浸湿了水的缘故,反正吧就着时逸的角度,此时,纪小黎半扬着的脚,在日光下,莹白细腻真若玉雕似玲珑剔透,醒目得,唉,醒目得令他挪不开眼。

    莫怪乎古人多恋足,会道玉足添香。碰到这样白嫩细滑,瘦弱却似无骨般绵软,整体线条柔和得看不到任何骨节,令人一见便要心生怜爱的美丽脚丫儿,又怎能不喜欢!

    时逸呆呆的看着纪小黎的脚,看着她象小鱼儿似清灵的摆动,不自禁竟似看得痴了。

    唉,他喜欢的女孩,怎么可以这样迷人,这样的美!美得令他心动难当,美得令他情难自已。

    有这般好看的眉眼,好看的脸;还有漂亮的长腿,漂亮的脚;更有纯真的表情,纯净的心。

    而她这份美却不自知的天然萌憨态,更是令他迷醉得一颗心都系在了她身上,不能自拔。

    因着他的视线实在太过专注,专注到正顾自玩得投入的纪小黎,也终于感觉到了。

    “你怎么了?”她偏头好奇的出声问道。

    只是这会她的心情委实好极,虽感到些疑惑,但神情欣然,面上跃动的笑意止也止不住。而放进河水里的两只脚丫子依然不能闲的摇晃,搅合着水花。

    对上她澄澈晶亮的大眼睛,和那一脸孩气的不解。时逸自怔愣中回神,立刻感到了慌乱。有种被抓了现形的心虚。更因为她的无邪天真,而赧然着窘,尴尬得不行。

    他的脸唰一下爆红。原本微红的脸色,这下就跟明净的天空晕染上了晚霞一般,红得显眼。甚至就连他那白皙的耳脖子与后颈,亦然红成一片。

    “时逸你没事吧?”纪小黎见状,当即收了笑,担忧起来:“你很热吗?你的脸好红哟!”她语气惊奇又困惑的问着。

    他这样子看着好像热得厉害,就好似突然中暑了一样!对呀,就是突然,很突然呀。刚才不都还好好的么?

    而且现在他们坐在树荫下,凉风习习,很凉爽一点也不热呀。纪小黎纳闷又担心。

    看着她敛了笑意,迷惑又忧虑的小脸。时逸愈形惭愧,愈加着慌。

    “嗯,是,是有些热!”他发慌的说着,因说得太急,声音居然打结有些磕巴。

    即后,又在她透亮的眸光一瞬不瞬的注视下,感到难言的困窘。真的!好狼狈。。

    他避开她的眼神,掩饰般胡乱的抓过身侧地面上放置的矿泉水,拧开瓶盖“咕嘟咕嘟”,仰脖就往嘴里倒。慌慌张张的样子,完全失去了平日里的淡定与平静。

    嗐,他的傻姑娘啊!

    他怎么好意思与她说,说他刚才,刚才……

    咽下几大口水后,他低下头神色极不自然的说道:“我没事!”

    “可是,可是你的脸”,

    “真没事,就是刚感觉有些热而已。”他低低的,语焉不详的说着。

    “但是那个”,

    “真没事!”见她笨呆呆的还要问,时逸赶紧抬眼急急道:“吃完了么?”

    他看看她手上已然空空如也的袋子,马上接道:“吃完了咱们就回去吧。不早了!纪爷爷他们该等你吃午饭了。”

    “哦。”纪小黎闻言,傻傻的点了点头。

    继而自水里拎起腿来,随意的甩了甩水珠后,微躬身穿起鞋来。

    穿上一只后,还是不放心,她又回头问了一遍:“你真的没事吧?”

    她语气认真,一双瞳仁畹木p哟笱郏龅迷补锹德的坎蛔Φ目醋攀币荨i裆渎乔笕啡系囊馕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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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说,就是家贫,太穷。。。

    是的,原因就是这么的现实,这么的简单粗暴:就是穷!

    因为穷,纪家人不好意思出声留时逸吃饭。但初始,纪家人是有开口留过的,尤其纪小黎更是不止三两回的邀请过他留下来吃饭,却均被时逸态度坚决的一口回绝了。

    时逸拒绝在她家吃饭,自然不是出于嫌弃。对纪小黎的家人,他早已爱屋及乌,真心的喜欢上了他们。

    且正如那话说的“有情饮水饱”,只要是同她在一起,便是吃糠咽菜他也愿陪着。不以为苦甘之如饴。

    不过,他之所以拒绝,却倒也是因为她家里穷的缘故。他是断不肯给她家增添额外负担的。明摆着他要留下吃饭的话,纪家姑姑他们肯定需要另外多花钱去买菜。而且买的也一定会是超出他们平日支出,于他们而言价格甚是昂贵的菜式。

    其实若他们愿意接受,时逸很乐意由他出钱去买菜。这样他也能安心的留下同纪小黎一起吃饭。事实上,若非她家人执意不肯,他很愿意承担她家一切的经济开销。如此,纪家姑姑,爷爷奶奶,还有她都可以过上安逸的生活,不必再那般的费心劳碌。

    只要他开口,他相信他家里人对此不会有任何异议。他父母生性良善,便是久在商界浸淫打拼的父亲,骨子里也依然保持着为人的仁慈与本真。精于世故人情练达,却全无势利市侩之气。

    母亲就更不消说了。那是一个常年茹素,连蚂蚁也不忍踩踏,看见动物,小孩子受罪便要落下泪来,伤怀很久的女人。

    这些年,父母一直坚持做慈善,做公益,热诚的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不遗余力。对非亲非故的大众尚且这般的上心出力,何况是为他喜欢的人做些资助,他父母更加不会推拒。实际上,母亲就曾为此问过他好些回了。

    奈何纪小黎的家人,人穷志不短,最是讲骨气。正属于那种生怕沾了人便宜,不是自己挣来的好处,就绝计不贪半分的人。

    对于他给纪小黎带吃的已是万分的不过意,期间曾婉言推却过好多回。不过是拗不过他的坚持,不得已勉为其难的随着他了。

    而之所以不曾与他较真的来,不能对他斩钉截铁,全无回寰余地的予以拒绝。时逸想,多半是缘于之前他为了纪小黎,与肖强陈斌打架遭受了那些皮肉之伤的缘故。

    因为这个,她家里人便自觉承了他的情,拉不下面来太过驳他的面子。为这时逸私下暗自庆幸了很久,庆幸自己有过这段为纪小黎“负伤”的经历。若不然,他要想如现在这般与纪小黎共处,怕是难了。

    而由着这只能意会,不好诉诸于口的迂回内情,自此,每逢周日时逸辞行时,纪小黎家人亦不再出声挽留。

    纪家人都是老实人,为人实诚厚道,做不来假把式。不会明知对方不会吃,还一个劲的做表面功夫,假惺惺的留客。

    而时逸亦知现在无论他给纪家长辈送什么,人也不会收。他想,也没别的辙了,只能再等几年。等他与纪小黎长到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届时一切都将会有改变。到那个时候,他一定会竭尽所能的善待她的家人,照顾她的家人,好好的孝顺她的家人。

    ※

    转眼又到了一个周末。

    这一个周日一如既往,时逸去了纪小黎的家。照常的替她补习了一会功课。然后两人骑着单车前往他们的乐园。

    出巷口时,时逸对前方骑得起劲的纤细背影,微扬声叫道:“小黎,你先走。我去那边小卖部买瓶水就过来。”

    言罢,也不待纪小黎反应,车头一转长腿一蹬,跟支离弦的箭似飞快转向,朝着另一边疾行而去。

    纪小黎颇感意外的停下车,立在路边发愣的看着时逸的背影,转瞬间便消失在拐角。对时逸突然提出要去买水,她有些懵然。

    在她的印象中,他的背包里总是准备周全,要什么有什么。今天怎么会需要在外面买水呢?还有啊,令她更感讶异的是今天的班长骑车怎么这样的快啊。。

    瞧起来,那迅疾的速度可比她骑得还要快得多呢!纪小黎甚是纳罕的揪着眉头,感到非常的迷惑。她没有先行,决定就在原地等着他一起上路。

    她没等上一会,时逸飞鸟一般的身影便自拐角处现身,隔着些距离映入她眼帘。见她还在原地,时逸愣了愣,但很快面色便恢复了平静。

    “快来呀,不是要比赛谁骑得快么?”他语声带笑,口气罕有的略是夸张的冲她言道。

    嘴里说着,脚下不停。已是“嗖”的一下就自纪小黎眼前掠过。速度快的纪小黎只隐约瞧见他手臂上似乎挂着个小篮子。

    纪小黎:“……”

    今天的班长真的有点不一样啊。

    眼见时逸愈行愈远,反应总是慢半拍的她终于回过神来。。

    糟糕!看来不太妙啊,她今天可能要输啦。。。

    求胜心切的纪小黎立刻急吼吼的踩着单车,使力的向时逸追过去。孩气的她对这个每周日,与时逸的单车“较量”看得很重。

    好吧,这主要是因为这是除了捕捉昆虫以外,她难得的能胜过时逸的唯一一个“特长”了。只是现在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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