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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败家子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天香瞳

    谢姑娘是这满香阁的头牌清倌人,足以称得上是人间尤物,在前年的花魁竞选中因差一丝运道,而趋于第二,从那之后就很少露面了。

    而今晚则是谢姑娘的独场,只有谢姑娘一人露面,亲自出题挑选入幕之宾,运气好若能得到谢姑娘青睐,甚至能直接拿到谢姑娘的初夜也不一定。

    而这位俊郎公子名为沈临风,此人极具才学,出口成章,因风流倜傥学富五车而受到阳州城内才子佳人的极力推崇。

    听得旁人的推崇,沈临风双手抱拳谦虚道:“哪里哪里,谢姑娘是最喜诗文佳句,但沈某也只是略有文采,能不能得到谢姑娘的青睐,还未可知啊!”

    他虽说的谦虚,可那眉语间却是无半点谦虚之意,反有一种傲然意味。

    沈临风在龟奴的带领下,正准备入座,这时见到其人的董辉却是眼睛一亮,忙得站起喊道:“沈公子又何必独坐,我这边还有空位,不如就与我同坐共饮,岂不美哉”

    听得董辉相邀,沈临风也是有些意动,他是才名远扬,可却只是出身普通之家,背景浅薄,若想在仕途上发展,还得需要找到靠山。

    而刺史董易武毫无疑问是最大的靠山,上次做诗嘲讽王康,其实只是为了博得董辉的注目,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董辉与王康并不对付。

    只要能得到董辉的信任,以他的手段机敏便有机会得到其父董易武的赏识。

    上次做诗嘲讽那个败家子果然是有用的,这不他刚一露面,董辉就主动相邀了,沈临风心头暗喜。

    但表面却抱着拳客气道:“沈某




第32章 诗词对论
    先前作出“天花乱坠炫其能,宛如浮云无前程”讽刺他的就是这个沈临风,今日竟又是来这么一手

    而他跟这沈临风根本就是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

    以王康的眼界自然能够看出,这沈临风分明是为了巴结董辉,而故意的投机所好,才如此的针对他。

    真是蛇鼠一窝,王康看着沈临风得意的笑容,这家伙真是在找死。

    周围不少人此刻也反应了过来,这首诗很好理解,光看字面意思就可解释的通了,也自然理解了沈临风的用意。

    都目光下意识的看向王康,不知这个败家子会做何反应,恐怕他连此诗都理解不了吧。

    人们都是暗自嘲讽。

    “好诗,好诗啊!”就在这时董辉起身拍手叫好,这首诗确实写得好,全篇充斥暗讽之意。

    不止讽刺了王康,更是连带上了富阳伯爵府,现在他父亲正与富阳伯暗斗,此诗真是相当应景。

    若是告知大哥与父亲,恐怕他们也会喜欢吧,董辉眼看着沈临风,盛名之下无虚士,此人确有大才。

    但他好像只是出身普通之家,别的方面似乎并无建树,不如将此人引荐给父亲,也算增添一名谋士。

    董辉暗暗想着,几日前他无意冲撞监察使大人,闯下大祸,若是此刻为父亲贡献引入名士,也算是将功抵过。

    董辉越想越觉得可行,当下便对着沈临风道:“沈公子果真是有大才,若让尔这种才子埋没,实在是上天不公!”

    “我身为刺史之子自然是不愿看到这种结果,不如由我将尔引荐给父亲大人,相信以君之才,定会得到我父亲大人赏识……”

    “不知沈公子意下如何”董辉又是问道。

    “当真如此”沈临风脸上显出一抹惊喜,他确有文采,但并不是纯粹的读书人,而是想以此为基,走上高路。

    想不到现在董辉就主动引荐其父了,看来这首诗确实是引其欢喜,这种机会自然是不能错过!

    沈临风压下内心的激动,淡然道:“如此就拜托二少爷了,沈某仰慕刺史大人已久,早就想与其相识。”

    见得沈临风这副淡然模样,董辉暗自点头,此人不错,面对如此机遇还波澜不惊,难能可贵。

    而沈临风知道原来暗讽王康会有如此机会,更是卖力,当下便主动问道:“早前听闻康少爷也是具有大才,不知您对我这首拙作,有什么看法”

    一听沈临风这话,全场再度轰笑起来,王康具有大才这可是天大的笑话。

    败家子一向是金钱开道,何曾有过才学。

    明知王康无才还如此说话,还让王康评价暗讽自己的诗这可是**裸的打脸嘲讽了!

    这沈临风今天是怎了如此的针对康少,一些人狐疑,可在看到他与董辉同桌共饮,又是释然了。

    而后都把目光落在王康身上,想看他如何应对,是如之前那般落荒退场,还是悍然反击

    王康目光满是阴郁,这个家伙真的是当狗当上隐了。

    就连周青也是怒目而视,此人不但诋毁王康,更是暗喻伯爵府衰败颓塌,这可是触动逆鳞了。

    王康正想着如何反击,就在这时有一人来当王康身边坐下,这是一个胖子年纪不大,脸上还有几枚雀斑,满脸的横肉拥挤,使得他的眼睛也是极小。

    这个小胖子穿着华贵,光是腰间挂置的玉佩就好几块,五六个仆人跟在身后一副暴发户的样子。

    事实上此人确实是一个暴发户,他名张庆,本是一个流浪之童颠沛流离,却恰巧是阳州城乔单子爵早年失踪的儿子。



第33章 你不是人,也不如狗
    王康说的这几句,不太像诗,但跟诗又极其相似,对仗工整押韵齐合,但却是通篇的大白话。

    只要是识字之人都能理解其中的意思。

    说的就是趋炎附势,榜富权贵溜须钻缝之人,换句话便是直接讽刺沈临风,甚至是在场的大多数人。

    王康虽是伯爵之子,但相较董辉还是差了一些,董辉之父是一州刺史,主管整个阳州军政大权,完完全全的一州之主。

    而王鼎昌虽是赵皇亲封伯爵,但也只是空有虚名,身无半职不说,甚至连封地也没有……

    这也是为何在刺史打压伯爵府时,大部分人站在刺史那一边的原因。

    贵族说的是封地,军权还有圈子,而王鼎昌却都差一筹。

    就是这个原因,在董辉与王康之间,大家都向着了董辉,这就是一种趋炎附势,这就是一种阿谀奉承!

    刚才出言嘲讽王康的那些人此刻都是脸色难看,这可不是暗喻了,这是明着说了,可你还偏偏不能开口。

    你开口就是你承认了,难受,难受之极。

    沈临风的脸色更是白一阵青一阵,因为这几句最合他了,他本就是为了能搭上刺史董易武而亲近董辉的。

    几番作诗暗讽王康更是为了迎合董辉,以引其关注。

    这个该死的败家子!

    沈临风心中暗骂。

    将周边人的神色尽收眼底,王康暗自冷笑不已,你们以为光是这样就结束了随即他又是开口道。

    “狗仗人势欺弱小,趋炎附势傍贵胄。”

    “有朝一日没肉吃,谁给骨头跟谁走。”

    “你……”这两句一出,人们都是脸色大变,如果刚才还能假装不认,现在却无法忍受了,因为王康这是直接将他们说成狗了。

    谁给骨头跟谁走,这句太重了!

    沈临风怒视着王康,他是翩翩公子,自诩风流,走哪都享有奉承,何曾遭至如此奚落。

    而王康却好似没有看到这些人的脸色,声音猛然提高,大声说着最后一句。

    “人模人样枉成人,狗型狗态不如狗!”

    “你个败家子,你竟然……”

    听了这句沈临风再也难以忍受,直接赫然开口。

    “大胆!”然而他的话还未说完,便被周青直接打断。

    “区区白衣,仗着自己有些小才,就敢如此对我家少爷说话!”周青声音冷若寒霜喝道,“你又是何等身份”

    周青早就看这沈临风不顺眼,刚才他不止暗讽了王康,还变相带上了伯爵府,可这种暗讽之事,却没法承认。

    若是发怒承认反而是落了下乘。

    此刻好不容易抓住沈临风的毛病,他自然是不会就此放过。

    闻言,沈临风的脸色霎时变白,对啊,王康再不济也是富阳伯之子,身份尊贵,他能作诗暗讽,却不可直言辱骂!

    就在他心慌之时,看向了董辉,想让董辉出言相救,这时王康却突然伸手拦住了周青,笑着开口道。

    “算了算了,我是败家子这是阳州都知道的事情,沈公子又没说什么。”

    听了这话,沈临风轻呼了口气。脸色也放平和了些,然后王康的下句话,又直接让他的脸色变白。

    “有人忙的要跳出来承认自己人不人,狗不狗,我能有什么办法呢”王康淡淡的说道。

    “你……”沈临风终于是控制住了没有说出过激之语,可脸色却是被气的发白。

    跳出来承认自己人不人,狗不狗这说的不就是他嘛,王康作完诗,是他第一个出言的喝斥的。

    “有失风度,有失体面!”沈临风呢喃着,他已经气极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今日之后,他定会成为笑话,文名大损,想他被号为阳州才子,今日却被说成是一个只懂趋炎附势溜须拍马,人不人狗不狗的人。

    &



第34章 佳人难再得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完了,沈临风完了,今日之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流传开来。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寓意也更加的深刻,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游诗的这种大白话。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谁都可以诵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顺。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脸色由青变白,又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着周边的议论,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单,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还作诗嘲讽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打游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而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讥讽,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什么事。

    他可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太过毒辣,把他直接搞懵逼了,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什么反击!

    离开,只有先行离开!

    等缓过劲再做一首暗讽之诗,不!再做十首!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沈临风如是想到。

    董辉的面色也是难看之极,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不行!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离开。

    更何况今日是谢姑娘的独场,谢姑娘寻常难露一面,更不要说这种独场的机会,更是难得。

    董辉想着,蓦然眼睛一亮,还有机会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想到这里董辉直接对着沈临风说道:“我们还是有机会的,再等一会谢姑娘便会出场布题,那败家子爱慕谢姑娘已久,这样的机会定然不会放过!”

    “谢姑娘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满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姑娘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之极,说不定又会像上次那样做出什么荒唐事来!”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对啊!”听了此话沈临风也是瞬间心头一亮,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反击机会。

    上次谢姑娘只是短暂露面,王康便觉惊为天人随后沉迷其中,妄图用万金买下谢姑娘的初夜权。

    最终被谢姑娘奚落了几句,碰了一鼻子灰,而后被他作诗暗讽,成为一段笑话。

    这次只要把握好时机,定还能向上次那般,这样他便扳回一城。

    沈临风越想越觉得可行!对,就是这样,他来此的目的,也是为了谢姑娘,若是连其面都没见,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不是随了那败家子的愿

    而且以自己的才学,拔得头筹是很有可能的,到时得到谢姑娘青睐,说不定还能与之共度良宵,成就一番绝美佳话。

    到那时他只会收到更多的羡慕,谁还会记得那首打游诗

    沈临风对着董辉点了点头,就这么定了,随即他便一扫颓势,又回归自信潇洒模样。

    现在笑话我,等会让你们都羡慕我,沈临风傲然想到




第35章 对楹联
    而更多的人则是释然,想必是谢姑娘想起了那日之事,深陷回忆吧!

    毕竟那可是万金买一夜啊,虽然最后是被谢姑娘果断拒绝,却也成为一个事料。

    成就了谢姑娘的不昧万金之名,成就了王康的笑话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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