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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赵奔三
    算了,君子不夺人所爱。李贞摇头道:不过你们不是说要马战的吗,怎么到还是步战啊?

    吐迷度解释道:启禀殿下,这奥斯来自极北之地,并不善于骑马,所以这一场我们还是选择步战。

    原来是来自极北之地啊,是曷刺(又叫驳马)人吗?李贞好奇的问道。

    不不,曷刺人的肤色也是黄色的,奥斯是来自比曷刺更极北的地方。吐迷度解释道:据他说那里一年到头都是冬天,植物十分稀少,只有少量动物,那里的人都以猎杀动物为生,不过那里实在太冷了,连火都生不起来,因此只能吃生食。

    什么?还在吃生食?那岂不是茹毛饮血?薛仁贵震惊道:那不就是野人吗?

    其实也和野人差不多了。吐迷度道:不过他们可以使用工具,也能和我们交谈,也算不上野人吧。

    真是难以想象,连火都点不着的地方,那该有多冷啊,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夷男也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不由大是感叹。

    他们的皮肤这么白,难道也是因为常年活在冰雪中造成的吗?

    不知道他们都猎杀的什么动物?

    他们的语言和我们一样吗?

    话说,那种地方的人应该不容易活下来吧?

    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几乎将吐迷度包围,但他没有丝毫不虞,反而一脸享受——总算是轮到老子出一次风头了。

    看着被围在中间的吐迷度,李贞无语至极,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会讲故事,老子要不是是穿越过来的,还真被他糊弄过去了——泥煤的北极圈确实是有人,但那是因纽特人好吧?因纽特人是黄种人好吧?这个叫奥斯的人分明就是通古斯人种好吧?通古斯人是来自西亚好吧?两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好吧?

    不过说起来,看着吐迷度的表情,也不像是在撒谎瞎编,难道这个奥斯真的是来自极北?又或者说是某一支通古斯人向东迁徙,结果误打误撞闯进了极北,遇见了因纽特人,后来又辗转来到了回纥的地盘?然后将自己的经历说给了吐迷度听?

    唔!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李贞托着下巴沉思,口中不自觉就说了出来。

    殿下,什么可能啊?杜荷听到,不由问道。

    没事。李贞甩甩头:怎么都说上了,还比不比了?

    比,自然是比的。吐迷度连忙道:殿下如果对奥斯好奇的话,等这场比试过后,这个奥斯就送给殿下吧。

    不用了。李贞摇摇头,这个时候的通古斯人基本属于半开化的野人状态,极其野蛮,比之茹毛饮血的因纽特人怕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样的人固然悍勇,但却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

    本王比较好奇的是,这个奥斯的族人有多少?

    这个吐迷度的眼神不自觉的一闪:大概有几百人吧,据奥斯说,他们这一路可谓千辛万苦,一路上损失超过九成,臣看他们可怜,就给他们划了一块草场让他们生活。

    这样吗?那就算了。李贞失望道:原本还想着弄一支特殊的军队呢,一百人的话就算了吧。

    额确实,一百人数量太少了。吐迷度擦了一把额角的冷汗,尴尬道:其实臣原本也是有这么个打算的,可惜,哎!

    不说这个了,继续看比赛吧。李贞摇摇头,将注意力转向赛场。

    见得众人将目光转过来,薛万彻便继续介绍道:现在开始介绍双方资料:首先是本因,本因据说来自于极西之国的埃及,勇武惊人,是埃及第一勇士,后来战败辗转流落长安,被当今越王殿下救下,一柄八十斤重的大铁锤横扫八方无敌手。

    而奥斯的境遇也和本因差不多,他是来自于极北严寒之地的极地武士,在冰天雪地中淬炼出了强壮的身体,因北地越发严寒,不得已带领族人向南迁徙,经过千辛万苦,才来到了回纥的领地,族人十不存一,不得已托庇与吐迷度首领帐下。他的武器是一柄五十九斤的狼牙棒,狼牙棒在手,天下任我行。

    双方都是强大的战士,如今相遇在一起,进行了一场黑与白的较量,究竟是白色遮掩黑色,还是黑色吞噬白色,我们拭目以待。

    奥斯使用的兵器是一柄乌黑的狼牙棒,而本因的则是一柄大锤,两方都是用的重兵器,每一次碰撞都格外的有力量感,让人看的大呼过瘾。

    但很遗憾,奥斯虽然力量强大,甚至比本因还要强上一筹,但实际上他纯粹就是在用力量在战斗,基本没有使用什么招数;而本因本身就会武功,被李贞买下后又被李贞请高手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锤法,天赋又好(自创擒蛇术),堪称技巧与力量兼而有之。

    在发现拼力量拼不之后,便动用起了技巧,然后结果就显而易见了,本因只是虚晃几招,就轻松突破了奥斯的防御,然后捏住了他的手腕,轻而易举夺下了他的狼牙棒,赢下了这一局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就算你们赢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就算你们赢了

    眼看又赢了一场,李贞顿时嘚瑟起来:吐迷度首领,不好意思,这一次又是我赢了,话说加上这一场,你们已经输了三场了,按照规矩我已经赢了哦,你这个岳父当定了。

    没错,我们已经赢下三场了,房遗爱得叫你岳父了,你说是吧,遗爱?杜荷说着说着向一个角落看去,口中同时问道。

    唰!顺着他的目光,所有人都看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正准备开溜的房遗爱。

    冷不防被所有人注意到,房遗爱顿时慌了,猛然冲开人群失去了踪迹,只留下了一句话:混蛋杜荷,我和你没完。

    李贞大乐,拍着大腿大笑:哈哈哈

    吐迷度也笑道:殿下放心,吐迷度说到做到,既然输了,就一定会认,等回去就将乌格雅送到房遗爱的手中。

    认就好,不过我们已经赢下三场,剩下的两场首领还准备继续吗?

    当然。吐迷度坚定道:既然说好的是五场,就算已经输了,也必须打完,哪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既然首领不愿意放弃,那就接着打吧,我奉陪到底。李贞也无所谓,吐迷度的心思他很明白,俗话说输人不输阵,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以上纯属扯淡,其实吐迷度的心思很好猜,不外乎寄希望于大唐在接下来的两场中懈怠,然后让他赢下一场或两场,不管怎么说,一比四和三比二怎么也比五比零的剃光头要好听吧?至少在面子上也能说的过去。

    不过本王时间有限,这样吧,我们既然已经赢了三场了,那剩下的两场就算我们输了如何?知道了吐迷度的打算,李贞又岂能让他如愿?自己可是打算捧辛启谋的,如果真要让他们再赢一场,辛启谋的知名度就要大大降低了。

    偏偏自己这边已经没有什么能稳赢的高手,要知道对方的强者虽然都被自己这边干掉了,相应的自己这边的强者也大都已出过场,如今只有一个席君买和另一个高手卫龙能保证稳赢一局。其余人就不一定了,而草原那边虽然没有了顶尖好手,但能势均力敌的还有不少的。既然如此,那我干脆就主动认输,就不信你还有脸宣传。

    这怎么行?吐迷度果然愤怒道:赢就是赢,输就是输,什么叫就算你赢?决斗是神圣的,又岂能如此儿戏?

    吐迷度首领这就错了。李靖也明白了李贞的打算,连忙帮忙说道:俗话说来者是客,我们身为主人,赢下比赛已经够无礼的了,五场全赢就真得过分了,这不是我们的待客之道啊。

    徐茂公也附和道:左副大都护说的是啊,我大唐乃礼仪之邦,深受儒家熏陶,讲究的是中庸,最是含蓄不过,能赢就已经够了,再赢下去就真不符合我儒家教义了,真的不能再赢了。就算接下来我们一定要下场,我们也会主动认输的。

    噗!吐迷度听得这话,差点一口老血喷出三尺远,你们也好意思说来者是客?你们也好意思说礼仪之邦?脚下这块土地是谁的?现在又是谁的?你们不知廉耻的占了去,现在还好意思跟我们说待客之道和儒家教义?

    脸呢?

    就问你们要不要脸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不是你们主动认输,而是你们的高手不够了吧?恐怕接下来你们就算想赢,恐怕也赢不了了吧?

    两位副大都护说的一点没错,我们是真的不能赢了,不然等消息传回长安,父皇会骂我不知礼仪的。李贞快笑疯了,没想到这俩老狐狸说起瞎话来也是一套连一套的啊,真不愧是能拿奥斯卡的老牌影帝,论修为,自己确实还是差了不少啊。

    罢了,既然殿下都说到这里了,那就这么办吧。吐迷度明白了,以自己的本事,想要说过一小两老三只老狐狸,那是基本不可能的,既然如此,干脆不和他们争辩了,等下再做打算吧。

    副都护,继续下一场吧。李贞望着被无耻论调打击到的薛万彻,大声提醒道。

    哦!是。薛万彻是真的被震撼到了,他着实没有想到,往日里在自己心目中高高在上的卫国公,居然也有这么无耻的一面,偶像崩塌,一时间精神恍惚,要不是李贞提醒,差点就出丑了。

    比赛继续,大唐对薛延陀第三场,大唐派出的勇士是小将席君买,而薛延陀出来的勇士是小可汗大度设。老规矩,在念完双方的名字之后,薛万彻又开始介绍双方的资料:大唐勇士席君买,出自西军,现被越王收归帐下,因为出现时间太短,资料并不全面,只知他年岁与薛仁贵相当,武功也相差仿佛,曾经以一杆虎头湛金枪大战薛仁贵的方天画戟一百回合而不落下风,可谓英勇无双;

    大度设乃是薛延陀真珠可汗夷男之长子,从小就表现出不凡的天资,智慧不凡,曾经在真珠可汗出征的时候代替可汗执掌薛延陀,将之打理的井井有条,深受薛延陀上下爱戴。更可贵的是大度设不但有智慧,身手也极为厉害,曾经以一人之力单挑一个狼群,于万狼群中斩杀狼王。

    现在双方都已经来到场上,究竟谁胜谁负,还要比过才知道。这一次双方都选择了骑战,我宣布,比赛开始。

    大度设骑在马上,持着一杆长矛遥指席君买,嗤笑道:小子,听刚才说,你曾经与薛仁贵打成平手?我原本想着是要挑战薛仁贵的,可惜没有碰上,如果你们相差不多的话,我倒是有点兴趣了。

    哼,薛大哥的武功,我是万万不及的,之所以能打成平手那是因为薛大哥手下留情。席君买年龄和薛仁贵差不多,不过和薛仁贵的丰神俊朗想比,他就要差了不少,面貌只能说是普通,而且皮肤黝黑,整个一黑面小生,也只有那一身的腱子肉能为他加一点分。

    不过我看了你的资料,并不觉得你有多厉害,就连我都能赢下你,更别说薛大哥了,肯定能吊打你。这就是席君买第二个不如薛仁贵的地方——太老实了,或者说是缺心眼,人家都还没有问呢,你就竹筒倒豆子的将所有东西都说了出来,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看了人家的资料吗?



第一百三十六章 赢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赢了

    少废话,我能不能打得过薛仁贵,还轮不到你来判断,受死吧。大度设大怒,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不如某人呢,当下挥舞着长矛驾驭骏马朝席君买冲来。

    怕你不成?席君买丝毫不怵,单手提枪,虎头湛金枪抖出五个枪花,迎着大度设的长矛就冲了过去:也吃我一枪。

    啊!

    呀!

    两人骑乘的都是千里神驹,只是眨眼一瞬,双方就已经交错而过,枪与矛并没有接触,但也都从彼此的招式中知道了对方的本事。

    席君买心中大定,看来和自己估算的差不多,大度设的枪法虽然凌厉,但吃亏在气力不足,而且运力技巧不对,一身本事最多只能发挥七成,自己赢定了。

    相对于席君买的松了一口气,大度设的心中就要紧张多了,经过这第一回合的试探,大度设知道席君买的枪法绝对不下于自己,而且自己得到的只是一套残缺的枪谱,上面只有枪法却没有运力技巧,这在无形中就吃了个大亏,自己恐怕是要输了。

    就算是输,我也不会让你好过。虽然认为自己要输了,但蛮族人潜藏在血脉中的凶戾却不愿意让他就此罢手,眼珠子一红,拨马回头就径直冲着席君买而去。

    想同归于尽?你还不够格啊。看大度设的架势,席君买就猜到了他的打算,心中冷冷一笑:真以为我只有这么点本事吗?

    席君买一改单手持枪的架势,双手紧紧握着枪杆,只以双腿夹紧马腹,直直的迎向大度设的长矛:我一只手都能赢你,双手并用,看你怎么死?

    千里马的速度被两人发挥到了极致,又是一瞬间,双方就再次碰面,不过这次不再是交错而过,而是狠狠的撞在了一起。

    死吧!大度设的眼珠通红,对于席君买刺来的长枪不管不顾,手中的长矛径直刺向席君买的胸膛:这回看你死不死!

    住手。李贞大惊,可不能出人命啊,不然就真的要糟了。

    不要。夷男更是凄厉的大喊了起来,自己的儿子就要惨死在自己面前,脚下一晃,差点就要摔倒。

    然而任由李贞和夷男如何阻止,却已经迟了,双方速度实在太快,到了这时候就算是真的想收手,恐怕也已经来不及了。

    去死吧。及到席君买面前,大度设挺枪疾刺,是打定注意要同归于尽了。

    我说过,你想同归于尽——还不够格啊。席君买大吼一声,身体一侧,长矛从胸前穿过,因为这一次躲避,手中长枪也不可避免的晃了一下,原本刺向大度设心口的长枪一下子捅在了他的肩膀上,直接来了一个洞穿。

    不因为距离遥远,夷男并没有看清楚具体情况,只看道大度设身上一股鲜血喷出,顿时绝望的呼喊了一声,面色狰狞的回头道:李贞,如果我儿子死了,我就算是拼劲薛延陀的一切,也要让大唐陪葬。

    眼看着惨剧发生在自己眼前,夷男再也顾不得保持和善的面目。

    李贞没有理他,而是双眼紧紧的盯着席君买,这可是自己好不容易淘出来的猛将啊,可不能死在这种地方,至于大度设死不死,他还真没有放在心上。

    殿下放心吧,席兄弟没事的。薛仁贵是神箭手,眼神在所有人中是最好的,见状连忙道:席兄弟避开了那一枪,并没有受伤,大度设也没有事情,只是被捅穿了肩胛骨,那条胳膊怕是要废了。

    那没事。李贞松了一口气,只要没有出人命就什么都好说,刚才的乌纥同样是腰椎扭裂,再也运不了力,吐迷度不同样没有追究吗?武场较技,受伤是难免的事情,就算是死人也不是没死过,现在只是废掉了一条胳膊,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大度设!夷男听到两人的交谈,连忙快步朝着场中跑去。

    跑到了场中,却没有查看大度设的伤势,而是一脚踹席君买:混蛋,你赢了就赢了,何必如此羞辱他?还不把你的枪给我拔出来?

    席君买莫名其妙挨了一脚,顿时气坏了:你真是不知好歹,既然你让我拔枪,你儿子死了也别怪我。

    说完右手一抖,长枪从大度设的肩窝中抽出,随着枪头涌出的还有喷涌的鲜血,直接浇了夷男一头。

    啊。夷男吓了一跳,连忙和拔灼为大度设止血,但那么大的伤口,一时半会儿又岂是那么容易堵住的?

    夷男,人家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抽出枪,那是在好心帮你儿子堵伤口呢,现在好了,看你怎么止血?吐迷度见状不由摇了摇头,真是没想到,这夷男居然这么没品,实在是丢人丢到家了。

    哼,我不需要这样假惺惺的好意。尽管意识到自己错了,可夷男心神慌乱之下,却并不打算认错,反而依旧嘴硬。

    你神经病啊,早知道就不救你儿子了。席君买气的要死,正好看到李贞过来,连忙上前行礼抱怨:殿下,你看他真是岂有此理,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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