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绕大唐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大东南
梦绕大唐
作者:大东南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
第一章 活下去
永徽二年正月乙卯,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叛。
贺鲁寇庭州,左武卫大将军梁建芳、右骁卫大将军契苾何力为弓月道行军总管以伐之。
是夜,满天星斗,一望无垠。
两条身穿软甲的大汉手握横刀正于面前不足十步之距的狼群对峙着。脚下已经有几匹不怕死的灰狼被砍断了脖子。远远望去,两边黑影绰绰,颇具美感。
领头的狼首领显然很愤怒,从体型来看,死去的几匹狼应该是他的先锋官和大将。一下子折损了这许多,作为首领的灰狼很没面子。
哪怕是为了能够继续在狼群混下去,它也必须干掉面前这两个人类。
两条大汉眼光如焗,死死的盯着面前的灰狼群,稍不留神,就会被偷袭,成为它们的腹中之物。
显然是头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两人没有太好的主意,只能且战且退,看有没有机会逃跑。
猎物这个词的含义在荒凉的草原变得十分丰富,不仅仅是指动物,还包括人。
如果是夏季,狼群面对这两个杀才,肯定会敬而远之,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没必要你拔刀我呲牙的。草原上野马、野羊有的是。
但是在这寒冬,别说野马野羊了,连只出来觅食的老鼠看不到影子。连向来喜欢在夜里乱喊乱叫四处发情的野猫也没有一只。
生存的本能让狼群不得不冒险寻找人类作为食物。已经在这片草原上晃荡了一天了,终于发现了两个倒霉蛋。
本以为不过是几爪子的事儿,谁能想到两个家伙居然还带着武器。
狼首领仔细瞧了几眼,确认自己长这么大,没见过这样的兵刃,连这样的衣服都没见过。一看就不是草原人。用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没有羊膻味儿,狼首领再次确认了自己心中的判断。
大意了,狼首领摇摇头,看了看面前的两人,这根本就不是草原的百姓。
“孙茂,他娘的这狼是成精了哇,我怎么感觉这回咱俩要栽了”其中一个大汉用舌头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说道。
“再怎么也不能咱也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会被人笑掉大牙的,千里迢迢的从长安过来,连个突厥狗都没碰到就死了,这脸都丢没了。”那个叫孙茂的大汉大喝一声,手起刀落,一刀砍下了左侧偷袭的狼脑袋。那狼脑袋咕噜噜滚出去好远。
人狼大战,再次开始。
阵阵哀嚎在这四下无人的荒野上久久回荡。
————
四下荒野,一人西来。
已经两天了,苏小义茫然地顺着脚下若隐若现的羊肠小道走了。抬头看了看似乎越来越窄的路,忍不住叹了口气。
一个人也没有遇到,如果不是遍地的枯草和几棵张牙舞爪早已落光树叶的槐树,苏小义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地球上了。
头顶圆圆的太阳射下温暖的光,把蔓延到天边的枯草照射的晶莹透亮。如果没有风就更好了。苏小义缩了缩脖子,把衣服往上提了提,看着满眼的枯黄,心里自嘲,这下总算有机会见识一下西部的景色了。
女友好几次嚷嚷着要见识一下西北狂野的景色,但自己每一次都失约,不是站在手术台上手握利刃就是值夜班让人发狂。
算起来,这是这几年自己第多少次昏倒在手术台上了作为一个精通中医西医华夏冉冉升起的一颗天才医生,好像昏倒是常事。
自己来到了这里,也不知道手术台上的那个倒霉蛋怎么样了,家属会不会纠结几十人大闹医院。自己是因公殉职还是因医疗事故被捅上新闻的头版。
如果是一场梦就好了,可是自己都掐了大腿无数遍,一片一片的淤青以及淤青后面的神经都清楚的向大闹传递出一个信息,他真的来到了这里。
随着他一起踏上这片土地的,
第二章 大唐 大唐
时间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以前总觉的时间不够用,恨不能一个人分成三个人干活。现在似乎缓慢的一秒钟变成了一个小时。
已经两天了,还是什么也没看到。自从自己追杀了那只可怜的野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的活物。
苏小义甚至开始恍惚,今天是今天还是昨天昨天是哪一天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经过成千上万的进化,又经过数次的科技革命,才堪堪握住了浩瀚宇宙的一粒尘埃。可是自己的例子却在说明人类取得的这点微末成就到底有多可笑。
无数人寻而不得的虫洞自己居然在手术室碰到了。
这是不是说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错误的那自己读过的那些历史呢,又有哪些还可以相信
这么一想,历史好像变成了虚无。
都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任何企图阻挡历史的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为碾成尘土。可当历史本身都失去了说服力,从一辆坚硬的马车变成一朵白云的时候,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人会怎样
这些问题是如此难以解释,萦绕在苏小义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于脚下踩到了一团硬邦邦的东西都没感觉。
如果不是那声“哎呦”声传入耳朵,苏小义以为那不过一堆随处可见的石头。
或许是两天没有见过活物、或许是对于穿越这件事本身还存在疑惑,或许是两天来不停的四处乱走乱了心神。
在骤然间听到人类声音的时候苏小义居然没有一点的意外,连个惊讶的表情的都没有展现出来。只是愣神的盯着眼前这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黝黑大汉。带着一丝疑惑,还有一丝不解。
孙茂和张和已经在这里冻了一个晚上了,昨晚的人狼大战最后以人类的胜利告终,狼撤退了,但是两人的腿算是彻底废了。
孙茂已经记不清自己的两条腿被咬了几口,被撕下了几块肉。可是隐约可见的腿骨告诉他,要想活着回到行军大营怕是不可能了。能不能留个下尸首都不好说。
狼群撤退怕也是看到了两个人活不长久,与其损兵折将的硬拼,还不如等他们两个慢慢死去,不过是时间而已,它们连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就可以饱餐一顿了。狼群的计划似乎十分完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整个宇宙以不可思议的状态运转着,远不是狼群能够理解的,连苏小义这样的人类都理解不了。所以他这个意外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样来说,狼群准备大餐一顿的想法泡汤了。
孙茂被踩到的第一感觉是,哪个没开眼的王八蛋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连左武卫的人都敢惹。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翻身就准备抽出长刀砍死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身体一动,腿上的剧痛瞬间传来,孙茂才想到自己的腿貌似完蛋了。
但是身上的气势依然不减:“大胆贼人,敢偷袭左武卫,好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如果不是眼皮兜着,估计会咚的一声掉到地上。
上下看了一眼苏小义,嗯,还好爷们警觉,一看就不是我大唐人,穿的莫名其妙的衣服,手里居然还有一把小匕首。身怀凶器,仅此一条就有诛杀的理由。非我唐人,其心必异。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校尉大人就说过,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只要携带刀兵,就断没有放过的道理。这句话在自己的队伍中被反复提及。火长大人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常用这句话来教训他们这些厮杀汉。
这可是校尉大人说的,那能有错
眼看到苏小义居然手握匕首朝他们过来,几乎是一瞬间苏茂的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要把苏小义的脑袋砍下来。
荒野之中居然跑出来一个外族人,而且手握兵刃,不斩杀实在说不过去。要是被上面知道了,说不准会被军法从事。
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虽然身为大唐的军人不应该怕死,但是如果是犯了军法被处死,那就不值了。甚至还会连累家人。
这是苏小义这两天来第一次遇到人类,突如其来的偶遇让苏小义有些恍惚,不知道是自己的幻觉还是老天爷的垂怜。
“你们是,人”苏小义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这就有点侮辱人的意思了,孙茂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外族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说他们不是人。简直是其心可诛!我蔚蔚大唐子民岂可受这般奇耻大辱!
 
第三章 我的医术就是凭证
“你这小娃娃是我大唐隐士”孙茂的眼中有了一丝明亮:“可有凭证”
孙茂虽然大字不识,但是能在军中效力,也不是榆木脑袋。万一是突厥派来的细作那就麻烦大了。自己会被杀头不算,族人还会因此受到牵连,说不得会被夷三族。
老子有个屁的凭证!
苏小义自嘲,我现在身上能有什么凭证就是有身份证你们也不认识哇。
至于为什么说自己是从山里来的,那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合适的身份罢了。他要是说自己是长安人、洛阳人什么的,以这帮古人的做事法则,一定会去核实的,不把他查个底朝天才怪。古人对于一个人的身份异常看重,远不是你一句话我是唐人就可以糊弄过去。特别是在军中,宁可错杀,不可轻放。你可以说是古人的偏执狂,也可以说是可爱的执着。
到时候发现没有他这个人,那事情就大发了。
而且自己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这个地方,没有路引那就和流民无疑,抓住是要坐牢的,运气不好的话直接一刀就被结果了,连上报都不用。
反正古人都喜欢躲躲藏藏的,深山老林里所谓的隐士多了去了,也不差自己这一个。
先弄个名头再说。
为了能够在这里活下来,撒谎也不是不得已为之。善意的谎言并不能算是谎言,而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况且这也是人的本能,趋利避害是大自然赋予每一个生物的无上智慧。最要紧的是,苏小义怕疼,更怕死。
都说在医院这种地方待久了会把生和死看的格外淡然,可是苏小义很想用告诉说这些话的人,他们完全就是在自我催眠,或者说是在故弄玄虚。不管你身处何地,都不可能看淡生死。
你看淡仅仅是因为生死暂时和你没关系。
生命是宝贵的,人生是不确定的。尤其是他到了这里之后,对第二次生命更加真爱。
以前他从未想到过自己的生命会如此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仅仅不到三十岁居然走到了尽头。他还没有享受过人生,没有体会到生命的美好,甚至,他还是个处男。现在想起来他都觉得不可思议。
分明已经有女朋友的人,自己居然忙的连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还一点生理需求都没有,真是足够无聊。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怀疑。
人生匆匆不足百年,何苦执着于功名利禄。能晃晃悠悠无忧无虑的过完一生,不是也挺好的么权力也好、地位也好、金钱也好,死后不带走一杯尘土,到底还是归于地下。
苏小义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开心一点,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并且绝无可能再返回去。他举目望去,估计这片荒原也不会有时空大门开启的惊喜。
既然自己准备圆满的活下去,那就需要一个最好的地方。作为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国家,没有比长安更好的地方了吧。
还需要这两个人带自己走出荒原,起码也要找到人类事宜居住的地方,苏小义亮出一排白色的牙齿笑了笑。手里握紧的手术刀慢慢松动了下来。如果不是看在你是大唐人的份上,现在恐怕你们两个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作为一个高明的医生,苏小义知道身体的哪个部位最为柔软,最能一刀毙命。对付两个下肢不能移动的人,他还是有把握的。
“我的医术就是凭证。”虽然身处这个几乎没有活物的荒野,身上也没有消炎药、止血药、绷带之类的现代文明之物。但是让眼前的两个人活下去的把握还是有的。
苏小义忽然生出一股恶趣味,想验证一下古人是不是真的都不惜命,一言不合就要玩命。“你觉得在这样零下好几度的气温下,你们两个受伤的人能挨过几天”与其说是问题,不如说是警告更准确。
再没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最多挺到明天就算是老天爷开眼了。
做为一个从军足五年有余的老兵,孙茂跟随大军征战数次,已经砍下了两个敌人的脑袋,按照军功他本可以升到队正一级,但是眼看着跟着自己一起千里征战的乡人一个个倒下,再也回不到家,孙茂一咬牙把那两个脑袋送给了死去的乡人。
校尉大人为此狠狠的抽了他几鞭子,然后解下腰间的玉佩
第四章需要抱大腿
苏小义从未想过搬动两个人会是一项巨大的体力工程,以前这些工作从不需要自己上手,每次自己穿好手术服、戴好无菌手套进去手术室的时候,自己的病人已经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等着自己开膛破肚了。
坐诊的时候也都是那些护士帮自己安排好一切,只管看病就行。想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护士都能搬动病人,超过一百五十斤的病人都能抱到病床上,如探囊取物一般不费吹灰之力。自己身为堂堂男士,应该问题不大。
直到搬动孙茂的时候苏小义才发现原来医院里那些看着娇弱的护士个个都是隐藏的力士。
孙茂的腿被啃食的还不算太严重,苏小义细细的检查了一遍,虽然看上去血迹斑斑,但是好在没有伤到筋骨,只要把腐肉去除,涂上药静养,三个月后就能活蹦乱跳的再次站起来了。他的同伴要稍微棘手一点,不过只要能找到足够的药,问题不大。
茫茫草原,总能找到合适的草药的,虽然是寒冬,但是想来几种草药的枯株总能找到,药力和夏季虽有不如,但总比草木灰强。
听到孙茂说军中的医工用草木灰和石灰止血消毒之后苏小义就对古人的医术抱有莫名的怀疑。
凡事的好坏对错都是比较出来的,本来苏小义还为只能找草药给孙茂治疗伤口而感觉惭愧。可是想到古人用草木灰止血的悲壮场面,苏小义顿时觉得自己的身影伟岸了不少。
果然不出所料,这草原上有不少的草药,虽然效果差强人意,但胜在数量多,质量不够,数量来凑,这是救人第一要义。铁苋、蒲黄、仙鹤草,一片接着一片,只是看着眼前的枯株就能想到夏季来临的时候该是多么茂盛。以古人的智慧,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植物的作用,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草木灰来止血。尤其听孙茂说军中还有太医署丞在。堂堂的太医署啊,大唐帝国最高明的医生都在其中了吧连针灸都玩的让人叹服,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基本的止血草药
而且,这次随军而来的太医署丞还是大名鼎鼎的药王孙思邈之子孙正权。
孙思邈这个熠熠生辉的名字在历史上颇具分量,在大唐更是神一样的存在。孙茂在提到孙思邈的时候满脸的恭敬,连名字都不敢直呼,而是说孙老神仙。堂堂一个虬髯大汉一下子变成了超级粉丝,反差大的让人作呕。
不过苏小义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做为一个医生,他当然知道孙思邈这三个字代表着什么。不过以前这个名字只存在于历史书籍中,以及他编写的《千金方》。现在居然有机会见到活生生的人,那种微妙的感觉的确让人十分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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